在西方的历史上,富与贵常常不能够合一,至少,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一个人的物质享受通常取决于他的消费能力与消费欲望,而不受法律的限制。但是另一方面,在古代和中世纪,政治权力往往表现为特权甚至身份,这就造成政治上的特权集团与另一些在政治上无权但拥有大量财富的社会集团之间的对立,在某些特定的历史时期,这种对立可能发展成为剧烈的社会冲突,从而导致阶级对抗、竞争乃至社会革命。欧洲历史上屡见不鲜的贵族与平民之间的争斗,即属于这一类。中国历史上不见有这类阶级对抗或社会冲突,因为在某种根本的意义上,中国古代社会里面原本没有与欧洲历史上贵族和平民正好相对应的社会集团。而这又部分是因为,在这里,富与贵乃是合一的。
如上所述,礼是一种囊括了几乎所有社会生活领域的单一行为规范,依此,则一个人的物质享受应该与他所处的社会地位相一致。于是,物质享受就转而变成一种特权,一种待遇,一种特定的身份。这即是董仲舒所谓“饮食有量,衣服有制,宫室有度,畜产人徒有数,舟车甲器有禁。生则有轩冕之服位贵禄田宅之分,死则有棺椁绞衾圹袭之度。虽有贤才美体,无其爵不敢服其服;虽有富家多赀,无其禄不敢用其财”。 此种社会生活中的等级名分制度,即是礼的主要内容,周礼是如此,孔子以后的礼也是如此。这里,差别的广泛与彻底,到了令人惊异的程度。上下有等,贵贱有差,“是以高下异,则名号异,则权力异,则事势异,则旗章异,则符瑞异,则礼宠异,则秩禄异,则冠履异,则衣带异,则环佩异,则车马异,则妻妾异,则泽厚异,则宫室异,则床席异,则器皿异,则食饮异,则祭祀异,则死丧异”。 于此,我们不但可以想见古时礼典的庞杂与法网的致密到了怎样一种程度,而且能够对于所谓富贵合一有某种切实的把握。当然,富贵合一并非没有主从。我们注意到,在诸多的差别当中,贵贱、高下、名号、权力的差别是首要的,其他种种差别都可以说是由此派生出来的。换言之,因为身份不同,则一切都表现出差别,这种富贵合一,实际是以贵统富,贵至富随,它表明了一种政治—道德(道德化了的政治与政治化的道德)本位的态度,一种政治特权对于财富的压倒优势,以及一整套围绕着贵贱、义利、君子、小人建立起来的价值观念。中国历史上没有能产生出平民阶级,没有出现富对于贵的真正有力的挑战,这是原因之一。而中国历史的进程之所以不同于西方,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这个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