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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文本,还是理念?(1944) 1

舞者并不是信号员,而是艺术作品本身。

在我初次尝试将艺术领域——尤其是舞蹈当中的“呈现性”原则与“论述性”原则对立起来后,艺术批评家乔治·W.拜斯旺格(George W. Beiswanger) 2 先生不吝赐教,认为我的高谈阔论几乎连问题的边儿也没沾到。我颇受鼓励,想尝试着做一系列简要的澄清。我在第1章中描述了自己观看一次舞蹈技巧展示课后的感受,语气可能狂热得过了头!既然那篇文章名为“功败垂成” ,那现在这篇就可以叫作“亡羊补牢”了。我当时想表达的意思是,只要现代舞者能够摆脱“附庸风雅”或严肃说教的意图,即便是最简单的舞蹈元素也能拥有“呈现性”力量。至少以我的经验来看,这种力量一直未能在舞台上展现出来。功败垂成的原因似乎在于,现代舞者并没有依据“呈现性”逻辑来发展“呈现性”的舞蹈元素,而是执迷不悟地听从别人的建议,求助于非审美甚至是反审美的原则来完成使舞蹈更协调、更受欢迎的工作。也就是说,他们遵循了一种“论述性”、说教式、知性、非视觉、不愉悦的原则:宛如黑板前的教授先生,好似演讲台上的参议员大人。我并不认为舞蹈应该变成纯技术,也不觉得应该把混乱的舞蹈形式视作精妙构思的结果和高超技巧的表现。我想说的其实是,对艺术目的的基本误解一直在干扰、破坏年轻创作者的工作。简而言之,这种误解就是,有人认为把舞蹈当作文学论文来编写是一种创新理念。

心智与大脑绝不能混为一谈,理念与想法、字词也不能混淆。心智当中包含了感觉、情感和直觉官能,还有颅骨之下控制智力的区域。因此,一种创新观念,即一种能够触及和转变心智的理念并不是从文本中挑选出来的一种想法,而是从完整体验中衍生出来的一种认知。准确地说,是认知到了某种能够为作品赋予形式的艺术原则。这种认知可能会在我们察觉到感受、处理情感或一瞬间产生直觉洞察时流露出来。或者,甚至还有一种更好的方式——我们用大脑得出结论的时候,也会表现出这种认知。

总体而言,舞者从非语言的素材中获得灵感是意料之中的事。因为他并不是专门研究头脑的大师。在所有人当中,他是最不受头脑想法限制的。可是,如果他偶然被一本书中的某个词、某个短语或句子触发了想象,那么他就必须回到自己的沉默中去,并思索这个神秘的礼物。这颗想象力的种子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将他的沉默中所蕴含的内容唤醒。他要把沉默中流露出的内容形诸具体,而不是耍一个装模作样的把戏。

也就是说,舞者并不是信号员,而是艺术作品本身。他的功能并不是用旗语在大脑间来来回回地挥舞发出信号(这个角色要由论述性段落来扮演),而是呈现出有意味的形式(Significant Form) [1] 。那么,什么是有意味的形式呢?有意味的形式指的是投射在设计之上的生命韵律,是反映在时空之中的无形的心理模式。它意味着运用深邃的灵感去处理饱含情感的素材——那些素材来源于、服务于我们心中的创意内核。在意识和潜意识的影响下,这个内核中结出了累累硕果。

安娜·邓肯(Anna Duncan,美国,1921年)

所以,我在旧文中写到的第一件功败垂成之事,要归咎于对创新观念本质的误解:舞蹈元素被依照错误的原则组合起来,结果丧失了它们的价值。第二件功败垂成之事,则是未能发现舞蹈逻辑同戏剧逻辑之间的差别。

如今,只要舞者在编舞时引入性格描写、叙述元素、讽刺手法或者诗意短语,他就会或多或少地进入文学领域,受到文学帝国法则的支配。而观众也会自动进入文学体验模式,产生文学方面的期待。最终,除非这位艺术家明白自己正在做什么,并且知道该如何操纵戏剧—文学素材,否则他便冒着制造滑稽歌舞杂剧的风险——这比制造可悲的噩梦、可怜的陈芝麻烂谷子或者搞笑的喜剧节目还糟糕。

这并不是说舞剧就不应该或者不能够存在。事实上它确实存在,而且已经存在了上千年。只要人类允许自己去体验和创造,它就会毫无疑问地继续存在下去。其实关键点在于,必须对舞蹈和舞剧的形式原则加以区分——如果这两种艺术想要繁荣发展的话。

此外,还有第三件功败垂成之事。在我看来,这一件似乎最具有代表性。那就是将编舞等同于写诗,甚至等同于做剪报。这里的问题在于违背了舞蹈的逻辑,将艺术简化成了哑剧和演说动作的延伸。就算用这种手法碰巧编出了有效的舞蹈,其力量也会被文本削弱。因为对于任何艺术家来说,处理字词和短语都是有风险的——主要是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字词和短语是被用来进行实际谈话沟通的。举个例子,一位诗人使出浑身解数,力求让口头观点超越或穿越表层含义,进入读者灵魂中的深邃世界。要想实现这个目标,他就需要借助韵律的编排、叠句的重复,既有弦外之音又要欲说还休,还得兼顾元音或辅音……可是风险在于,读者总是会想起日常交流中那些字面的、简易的、就事论事的东西,也许就会忽视诗人费尽心力想传达的那妙不可言的最终主旨。那么,要是诗真的传达出了这种主旨,不就大功告成了吗!何必还要再跳支舞呢?要是没传达出来,这诗又何必要写呢?不过,如果人们认为文字和动作的联姻是可以实现的,那我们就得像练舞一样全力以赴地学习修辞了。也许我们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字词和短语的艺术,因为我们知道怎么在餐厅点羊排,也会阅读日报上的专栏。可是,当我们想把活跃在心中的静默说出来的时候,却没几个人不是结结巴巴的。说出来的话能让别人花50美分买票来听的,就更是凤毛麟角了!

这些错误的症结在于,人们认为要想表达思想就必须得说点什么。这种想法貌似有理,但艺术家想要呈现的内容其实是无法言传的。艺术能够将宇宙生机勃勃的结构线反映出来,呈现在人类的心智之中:这种呈现向我们揭示了人类的存在范围,这种揭示又让我们的心智获得了瞬间的和谐,而这种和谐意味着沐浴在生活之中。艺术家获得过高赞誉的原因就在于此。艺术家是能够进行再创造的“魔法师”。可是,如今投喂给我们的如果都是些新闻学、社会学、陈词滥调、丑角表演、业余戏剧——那好吧,我们只能系上围嘴,穿上罩衣,准备好在托儿所里追逐打闹了。毕竟,在那种心态下,看什么都会觉得很有趣。

[1] “有意味的形式”一词最早由英国著名艺术批评家罗杰·弗莱(Roger Fry)于20世纪一二十年代提出。后来,他的学生克莱夫·贝尔(Clive Bell)在《艺术》( Art )一书中也提出了这个概念。两人成为现代形式主义美学流派的代表人物。——译者注 gzQ33ioAwAEPDzRLPXC09UX2yPgnis2Q6bvAXH6qS0NAIGoKZ4sBqkgKK8WE/AU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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