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记述的是1024—1122年间罗马教廷的情况。作者所面对的艰巨任务是在有限的篇幅中既要记述贵族控制下的教宗(
Adelspapsttum
)时期,也要记述格列高利改革时期教宗的情况。人们或许会想象不出这两者之间的强烈反差。1046年,皇帝亨利三世控制下的苏特里(Sutri)宗教会议和罗马宗教会议罢黜三位教宗,这次清洗为首位来自北方的新教宗克雷芒二世(Clement Ⅱ,1046—1047年在位)扫清了道路,这样一来,在腐败的罗马地方贵族掌控下的教廷废墟上,将产生出一个根本不同的教廷。事实上,深刻的变化发生在11世纪后半叶,尽管这一变化较少涉及作为一个机构的罗马教廷本身,更多地体现在教廷与帝国[包括德意志、意大利以及有时还包括勃艮第(Burgundy)]教会之间、与意大利的诺曼人之间、与法兰西王国及其公侯国之间,以及与拜占庭牧首之间的关系上。由于诺曼征服以及教宗与从威廉一世到亨利一世的英格兰国王之间的特殊关系,英格兰在某种程度上处于这种秩序重建之外,在这一点上,忙于“收复失地运动”(
Reconquista
)
的西班牙与英格兰的情况差不多。这种变化涉及教宗最高教权的成功实现。这一点不但没有局限在世俗领域里,还深深地影响到教会内部的关系。这些变化的历史可以在前面的章节以及许多手册中找到,此处只作简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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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要着重说明的是罗马教宗统治管理的重要制度,它使教廷在12世纪末英诺森三世(Innocent Ⅲ,1198—1216年在位)统治时期变得特别强大,形成了拉丁基督教世界唯一最有影响力的政治和精神管理机构。本章内容将涵盖这一发展的最初阶段,即从1012—1123年逐渐展开的阶段,并进行连续的叙述。
10世纪和11世纪早期的教宗们从未与以往由尼古拉一世(Nicholas Ⅰ,858—867年在位)和约翰八世(John Ⅷ,872—882年在位)所代表的傲慢的罗马教宗传统断绝关系。教宗与法兰克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曾在8世纪帮助教廷将注意力从拜占庭帝国转向欧洲北部,但此时由于这种关系在加洛林帝国分崩离析时期出现相当大的削弱,以及教宗权势的衰落,10世纪的教廷愈加依靠罗马和意大利的地方势力。阿尔卑斯山北部以及南部地区政治上近乎混乱的状态也限制了教宗的视野,缩小了教宗活动的范围。即便奥托王朝的统治者们在962年恢复了西部帝国的传统,也不能打破使教廷永远变成纯粹地方势力的恶性循环。教宗福莫瑟斯(Formosus,891—896年在位)的事件清楚地表明:当罗马的几大竞争派系之一通过塞尔吉乌斯三世(Sergius Ⅲ,904—911年在位)取得对其他势力的明显优势地位时,这对教会来说竟然是有利的。福莫瑟斯被选为教宗之前是主教,而教会法规禁止主教调任其他教区,因为通常主教与其祝圣的教堂是共为一体的。因而福莫瑟斯的反对者们找到了一件绝佳的武器。在896年或897年召开的那次声名狼藉的宗教会议上,教宗斯蒂芬七世(Stephen Ⅶ)为福莫瑟斯开始腐烂的尸体穿上教宗盛装,再剥夺其教阶,最后将他已经腐烂的尸体抛入台伯河(Tiber)。此后,关于福莫瑟斯是否合法地成为教宗,以及他的祝圣是否依然有效的激烈争论,持续了几乎20年之久。支持福莫瑟斯的著述不仅非常生动地说明了当时罗马的混乱状况和暴虐统治,顺便也为11世纪关于彼得·达米安(Peter Damian)和席尔瓦·坎迪达的安贝尔(Humbert of Silva Candida)之间关于买卖圣职合法性的争论提供了一些最有力的论据。
作为自897年以来就一直反对福莫瑟斯的教宗候选人,塞尔吉乌斯三世的成功主要归功于狄奥菲拉克特(Theophylact)对其事业的支持。狄奥菲拉克特及其直接继承者一直掌控着罗马,直到963年被克雷森蒂家族(Crescentians)以及后来的图斯库兰家族(Tusculans)所取代。在狄奥菲拉克特的孙子、“第一公民”( princeps )阿尔贝里克二世(Alberic Ⅱ,932—955年在位)的领导下,罗马享受了整整一个世纪最大限度的安定与和平。阿尔贝里克虽然完全控制了教廷,但是他的统治也促使罗马开始进行修道院改革。修道士们受到克吕尼修道院院长奥多(Abbot Odo of Cluny)的激励和亲自指导。阿尔贝里克的儿子奥克塔维安(Octavian)不仅继续统治着当时的罗马,还成为教宗,称约翰十二世(John Ⅻ,955—964年在位)。克雷森蒂家族对教廷的控制直到1012年才结束。当年,教宗塞尔吉乌斯四世(1009—1012年在位)和显贵出身的约翰在一周内相继死去,图斯库兰家族在当年5月接替了克雷森蒂家族在罗马的位置。克雷森蒂家族推选的教宗格列高利,被来自图斯库兰家族的狄奥菲拉克特击败和取代,后者即是本尼狄克八世(Benedict Ⅷ)。
克雷森蒂家族主要依赖家族的稳固,也依靠罗马公国各个世俗权贵和地主的支持——以罗马教会的世俗财产为代价。与此相反,图斯库兰家族则利用他们的世俗权力和成功来维持其推举的教宗在罗马贵族中的声望。对于克雷森蒂家族统治非常重要的贵族态度仍然没有发挥作用。尤其是本尼狄克八世通过艰苦的斗争,成功地为罗马教会收回了通过长期永典权而转让给世俗权贵的一些财产。同时,罗马教宗还支持罗马南部地区的修道院收回被转让出去的财产,例如法尔法(Farfa)修道院。被本尼狄克和皇帝亨利二世交口称赞的1022年帕维亚(Pavia)宗教会议却背离了上述精神,不过,它也进行了关于教士道德方面的某些改革,且其影响也不应被低估。 [2] 即使一贫如洗的罗马教廷也在11世纪中叶提出了可行的措施,但罗马教会成功收回的权利和财产仍然微不足道。因此,从最终结果看,本尼狄克统治的各个方面都更应被看作支持和保护了加洛林王朝时代形成的罗马教宗的传统权利。本尼狄克与皇帝的合作,以及他对军事同盟的需要,促使他于1020年到班贝格(Bamberg)觐见亨利二世。在这次会见中,罗马教宗得到一份皇帝颁发的特权,它以一些附件的形式重申了《奥托特权》( Ottonianum ),后者曾确认了早期法兰克人对教宗的土地赠予。在未来的几个世纪中,这份被称为《皇帝亨利二世恩赐令》( Henricianum )的文件与“君士坦丁馈赠”一起,在证明教宗主权和教宗国地理范围方面,起到了辅助性的但比较重要的作用。
教宗和皇帝的合作对教宗其他政策的影响,远远超出了图斯库兰诸教宗自己统治产生的影响。在他们统治期间,他们只对教廷内阁的管理做了些改变,以及引入似乎无害的“和子”( filioque )文句。(拉丁教会在《尼西亚信经》关于圣灵来源“发自圣父”文句中加入“和子”,改为“发自圣父和子”,引发基督教内部长期争论。——译者注) 1014年,在亨利国王举行皇帝加冕典礼之际,教宗在罗马召开了一次宗教会议。大会同意遵循法兰克人的习惯,在周日和节日庆典的弥撒祷告中加入尼西亚信经。如此一来,现在这份庄严的信经就包含了“和子”的文句,而这种说法的法兰克源头很快就被遗忘了。这种说法仅仅被罗马教会所接受,以至于拜占庭教会对“和子”文句的反对成为1054年罗马与君士坦丁堡分裂的根本问题。
更为重要的事实是,自查理大帝起,新的大主教区只能由罗马教宗来确定,这已经成为一种惯例。罗马教宗将决定一个大主教区的地理范围以及新任大主教的人选。此外,大主教只有在被授予教宗披带之后才能行使其职责,当初教宗曾神圣地将这披带献祭于罗马圣彼得之墓。最后,在11世纪晚期,披带授予让大主教看起来更像是教宗的代理人,他们共同分担大主教的职责。当然,像奥托一世[Otto Ⅰ,963年设置马格德堡(Magdeburg)大主教区]或者亨利二世(Henry Ⅱ,1020年设置班贝格大主教区)这样权力大得足以建立新大主教区的统治者们,也会强大到足以影响罗马教廷,这是事实;但至少在形式上还是教宗的控制决定着在某些特定王国里教会的规模。当政治环境允许时,教宗或者会设法把这种控制转变成真正的行动,或者试图这样做。例如,格列高利四世(827—844年)就曾介入830年反对虔诚者路易(Louis the Pious)的叛乱,支持洛塔尔一世(Lothar Ⅰ)和其主教们的立场。由于大部分法兰克主教区都支持路易,那一次教宗虽然没能成功,但是在谈判的过程中,格列高利四世重新解释了教宗利奥一世(Leo Ⅰ,440—461年)的教导,即教宗拥有完整的宗教权力( plenitudo potestatis ),而主教只被委托以部分的职责( pars sollicitudinis )。到11世纪末,这个宣言常常被用来证明教宗至高无上的地位。那时,在那些至少在实践中抛弃了对教会陈旧理解的主教区中,该宣言很少遭到反对。正是由于教宗维吉里乌斯(Pope Vigilius)的努力,该宣言在收录有“君士坦丁馈赠”的《伪伊西多尔教令集》( Pseudo-Isidorian Decretals )中占有一席之地,而后者是自9世纪中叶以来法兰克人精心伪造的文献之一。 [3]
整个“黑暗时代”(
seculum obscurum
)期间,除了在隆重的场合,特别是在宗教会议上,教宗继续派出代表罗马教廷的使节外,在越来越多寻求罗马教宗保护以及免除修道院和主教区税负的呼声中,罗马教廷的影响和对圣彼得的崇拜也越发明显。就在11世纪,教宗的保护通常与国王或皇帝的保护并存;而前者意味着某一特定修道院处于圣彼得的保护之下,对它的攻击就同时意味着对圣彼得的攻击。这种特权常常包括自由选举男、女修道院院长的权利。保护范围扩大后还导致至少有部分修道院摆脱了主教区的监管。免税权的程度各不相同也不绝对。勃艮第人的克吕尼修道院是阿基坦(Aquitaine)公爵在909年建立的,该修道院的发展史就是各种不同程度的保护和豁免的明证。该修道院特许状直接规定的权利包括:修道院完全独立于世俗权力的控制,自由选举修道院院长和享有教宗的保护(
tuitio and defensio
)。该修道院是献给圣彼得和圣保罗的。克吕尼修道院每五年要付10个索里达(solidi)金币的人头税来确认这种保护。修道院院长自由选举权被理解为是指定一名适当继任者的权利。这种权利最初在克吕尼修道院的发展中贡献很大,要远远大于教宗的保护,修道院因此能够防止改革热情的降低,或杜绝严谨生活的懈怠和道德标准的败坏。后来,国王和教宗对克吕尼修道院的保护终于导致克吕尼教士通过教廷解除了主教区对它的管辖权。这个复杂过程的最后一步是教宗约翰十九世(John ⅩⅨ,1024—1032年)于1024年授予克吕尼修道院的一项特权,因此也终结了修道院和梅肯(Macon)主教之间所有的激烈辩论和争斗。梅肯主教因为克吕尼修道院部分享有免税权而失去了很大一部分主教区收入。
鉴于克吕尼修道院的名望和影响,该修道院与圣彼得的联系如此牢固也就很容易理解,因为它不仅提升了修道院的声望,对圣彼得在现世的继任者——教宗的威望和影响同样很有帮助。然而,我们必须说,总体上,本尼狄克八世的两位继任者约翰十九世和本尼狄克九世(Benedict Ⅸ,1032—1044年;1045—1046年;1047—1048年)不如他们的前辈那样成功。本尼狄克九世的教宗任期经常中断就很说明问题。其教宗任期第一次被中断是因为他本人提出辞职,第二次是因为被罢免,第三次则是因为被击败。
不过,对圣彼得继承人的崇拜仍然以多种方式存在着:通过许多朝圣者,可能也通过意大利圣徒遗物的传播,教宗对皇帝的加冕权,以及教宗追封圣徒的典礼等。一直到10世纪末,对圣徒的崇拜都一直因环境和地点发生变化,但在993年,应德意志统治者的请求,约翰十五世(John ⅩⅤ)成为第一位正式封授圣徒的教宗。约翰规定普世教会都要祭拜奥格斯堡的乌尔里克主教(Bishop Ulrich of Augsburg),约翰十八世(John ⅩⅧ)规定要祭拜五位波兰殉道士,本尼狄克八世则规定祭拜亚美尼亚隐居士西米恩(Symeon),这些规定都是最初的几个步骤,最终导致教宗英诺森三世统治时期教宗独享封圣特权。关于历史上教宗为皇帝加冕的作用已经在前一章评价过了。 [4] 在此只是提示注意,没有哪一位想当皇帝或者需要这个头衔来保持权力的国王,能担负得起忽视依赖教宗支持的后果。
无论身居圣彼得宝座的人是强还是弱,罗马教廷作为一种制度,已做好充分准备来承担其在改革时期教宗领导下所承担的全部任务。他们打下的基础十分牢固,尤其是当时制定的《教令集》。实际上,像尼古拉一世那样伟大的教宗,其取得的成功虽然短暂 [5] ,但他的成就在法律和理论方面的价值是无法衡量的。教会的东、西两部分在学术和政治方面的分裂愈加严重,给罗马教权(Roman Primacy)的发展带来了决定性的转机。假如没有君士坦丁堡牧首这样一个让人不断意识到存在五大教区主教权威分裂,那么罗马主教的地位就很容易替换为普世教权,这种权威是几个世纪以来西部拉丁教会作为圣彼得继承者而赋予罗马主教的。1054年,教宗利奥九世的两个代表,来自洛林(Lorraine)的枢机主教弗雷德里克和来自席尔瓦·坎迪达的枢机主教安贝尔(Humbert),将君士坦丁堡牧首米哈伊尔·凯路拉里厄斯(Michael Keroularios)和皇帝君士坦丁九世(Constantine Ⅸ)逐出教会。这不仅是希腊东正教和罗马天主教迈向永久分裂的重要一步,也是走向教宗普世权威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