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基督教欧洲素来被视为基督教文化遗产得以形成的关键时期与地点。时至今日,从阳春白雪的学术巨著到下里巴人的通俗读物,都无一例外地将此时期称为“信仰的时代”(age of faith)。忆往昔,人们在信仰激情的驱使下,为了崇高的宗教鹄的,有着如下的举动:发动十字军运动、创立宗教裁判所、开展经院哲学研究、探究神秘主义,凡此种种行为,无不令今人叹为观止。富丽堂皇的基督教艺术与彰显极致权柄的教宗制度为其打上了鲜明的时代烙印。直至近几十年,人们对中世纪欧洲基督教的研究还主要仰赖包括神学著述、教会法规及其注疏以及崇拜手册等在内的拉丁文献。活跃在中世纪欧洲基督教历史舞台上的主角们,既包括历代教宗与诸主教,更不乏富有改革精神的修道院院长及致力于传教事业的布道家们;而修道院、教堂与大学殿堂便是他们施展表演才能的场地。虽说在今天的欧洲仍有成千上万的教区存留,但其中的宗教因素却早已淡出了人们的视野:要么是教区的物资供应日渐匮乏,要么是教职沦为学者、教宗与主教们担任的无足轻重的职位,徒有地位与学识之虚名罢了。
本卷《剑桥基督教史》向读者呈现出一幅自1100年至1500年的西欧基督教历史画卷,书中各篇章皆为关于此历史时段西欧宗教文化的史学研究成果,其中富含激发读者想象力与革新精神的质素。尽管本书未能涵盖当前学界在相关领域内的全部研究,但它诚然能在诸多相关主题上为读者开辟一条引导之路,期冀有兴趣的读者能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我们旨在勾勒出与基督教机制及个体生命相关的观念理论图景,并涉猎关乎此类理论的实践领域,将读者带领至有韵律的宗教生命中,下至具体的教会教区,上及抽象的宗教建制,近在眼前的城市街道,远达欧洲的朝圣之路。这里论及的每一个观念、每一种实践背后都有着丰富而复杂的历史背景,它滥觞于古典教父传统,植根于中世纪早期阶段,而欧洲迥异的各个地区及其民众生活更是其中不容小觑的因素。
“统一性”与“多样性”是中世纪基督徒生活的鲜明特点。我们可以以在此时期日益兴盛的圣母崇拜为例。各地的孩童们承欢母亲膝下,接受的关于圣母马利亚的教诲各不相同,怎样称呼圣母之名、圣母像的样式如何、敬拜圣母的节庆礼仪等方面便有了地域差异。譬如,13世纪法国北部出现的圣母形象是怀抱圣婴的温柔母亲,而西班牙加泰罗尼亚教会(Catalan Churches)崇拜的则是“上智之座”(seat of wisdom),是圣母面向众人、正襟危坐的神圣形象。意大利中部城镇发展出一套特有的圣母崇拜礼仪,教会团体以本地语言借助颂咏赞美圣母的诗歌“劳达”(laude)进行崇拜,这种现象在当时是独一无二的。即便是出现于中世纪晚期的作为圣母祈祷辅助的《玫瑰经》,也是发端于欧洲北部、经过较长时间才逐步为南方所接受的。欧洲人在管理、战争和商业习惯上颇多共同之处,当他们往来于欧洲各地开展贸易、外交与朝圣活动时,彼此间的家族相似就更为显然,但他们同时秉持着一种强烈的地方意识,在欧洲不同地区的不同宗教文化背景下,语言和崇拜礼仪的差异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地方意识。信仰与实践在某种(如地理的、社会的、语言的)意义上体现出了统一性,但是在另一种意义上则又会彰显出多样性。基于对象、地区以及诸多因素之不同,统一性和多样性呈献在人们眼前的样式也不尽相同。随着建制机构的中央集权化、托钵修会的发展、大学体制的普及与印刷技术的推广,规范制度与教义思想在世界范围内呈现出统一性特质,而与此同时,在这统一性之中又蕴含着与之相反的动力机制,人们不再墨守成规,开始在宗教生活中使用方言 ,“民族”色彩浓重的诸强大君主王国成为其臣民获得拯救的支柱,而宗教生活中那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造力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
这一历史时期的开端,恰逢欧洲的经济、政治结构及人民生活发生翻天覆地变化之际。在公元1000年至1200年间,欧洲人数增长约有一倍之多。成千上万的城镇——其中多是小型集镇——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在一片片新开垦出来的田地上也涌现出座座村庄。人口流动的现象在欧洲可谓司空见惯:商贸往来与朝圣旅行自不必提,人们还热衷于迁居新的征服领地,地处欧洲偏远一隅的伊比利亚、巴尔干等区域都成为当时人们迁徙的目的地,欧洲的统治阶层则为他们在这些地域开展崭新的事业提供了有序而又稳定的引导和保障。教会中的有识之士在此过程中功不可没,他们扮演着王侯顾问、教产经营者、条约中保人以及法官等多重角色。引领时代潮流的知识分子们为基督教社会( societas Christina )的运转提供了理论体系。滥觞于12世纪的各种社会建制在接下来的数百年间对基督徒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人们如何理解圣礼的意义、公平买卖和勤劳致富、基督徒的婚姻、教士独身的本质以及神职人员应有的生活方式等方面莫不如此。
圣俗两界管理体制的并存成为不同观念与不同人格相互对峙的战场。甚至在基督教帝国形成的初期——公元5世纪,罗马皇帝与主教间权势较量的纷争问题就已初露端倪。由于世俗君主与教宗都要求把持司法权与征税权,且他们仰赖的是来自同一民族的物资财力,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如何在二者间进行权限划分的复杂问题。因此,在教会与国家之间,在向人民宣讲救赎福音的神圣机制和确保财富分配公正、维护人民生命安全的王国、城邦之间,便形成了相互竞争与较量的局面。二者间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不仅基于“君权神授”的强大体制,也同样由于双方在规范家庭、性道德和继承权等问题上有着同样的目标。教会与国家共同委身于具有基督教特质的社会氛围,它们在统治社会、服务社会中齐心协力,共同规范正统信仰、纠正信仰偏差,共同面临如何在基督教政治体系中安置犹太人的巨大挑战。
基督教教区模式的逐步完善将欧洲带入了中世纪的鼎盛时代。虽说修会寺院传承下来的文献资料最为翔实,其声誉名气亦令人称道,但绝大多数信徒的宗教生活都是在城镇、村落的基督教团体中度过的,人们在某个教区诞生、成长,一辈子都在和自己生存其中的教区打交道。所有与发展基督教教义相关的工作(这一时期召开的一系列大公会议即是代表)都会把我们的目光引向教区及教区的仆人——神父 。人们一开始在家里接受信仰的基础教育,继而在教区获得更进一步的训导,然后就是忏悔、苦赎、领圣体,人们的婚礼、丧葬以及庆典纪念都离不开教区。神父任务繁重,主持弥撒、探视病人、培灵初信、扶贫济弱、临终祝祷,无一不需其亲力亲为,而教区的土地、牲畜、租金和缴税等一干管理事宜更是其分内之事。
在农村,处于同一宗教氛围下的农耕家庭、庄园贵族与教区往往相互影响,共同创造出一个有意义的社会关系空间。而在居住着欧洲10%—15%人口的城镇中心,人们能借以表达宗教兴趣的途径则多种多样。在意大利中北部及低地国家这类城镇化程度极高的欧洲地区,城市里身为平信徒的男男女女们开始尝试一些前所未有的信仰生活方式。城市里出现了一种新型妇女宗教团体——贝居因女修会 ,修女们要在俗世中过一种集祈祷、沉思、服侍与劳动于一体的完美宗教生活。托钵修士也是城市的产物,首当其冲的便是以守贫与乞讨著称的方济各会修士,他们以完美人格影响芸芸众生,并借振聋发聩的讲道演说规劝人们皈依教会、坚定信仰。形式多样的团体生活同样使人们突破了教区的界限,平信徒们携手共进,在新的道路上探寻古老的主题,在精通宗教诗歌、戏剧与音乐的修士们的带领下,他们对耶稣受难、圣母生命以及基督圣体有了新的理解。这是一个弘扬伟大创造力的历史时代,大理石、石膏、木材、珍珠和金银等各种材质都被运用于基督教题材的艺术创作当中,这些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活灵活现的作品成为欧洲财富与创造力的载体。本卷《剑桥基督教史》中有以视觉艺术与音乐为主题的章节。中世纪欧洲人民的宗教生活中洋溢着音乐与旋律、光亮与色彩。艺术通过可感可触的形式传达观念与实践,有些批判者如约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 之流认为其有拜偶像之虞。
中世纪晚期的欧洲步入了苦难的深渊,饥荒(1315—1322)、黑死病(1347—1350)以及频仍的流行性瘟疫相继席卷欧洲大地,死亡的阴影笼罩着欧洲。灾难使欧洲人口剧减,不过却给幸存下来的人们创造了新的契机。国家和社会开始将灾难与道德败坏联系起来,这一说法来自人们对洁净与危患的关联,黑死病让人们发起了对犹太人的谴责,并在神圣罗马帝国全境掀起了清扫犹太社区的运动。一种新型的传播方式在欧洲发展起来,布道家面临的听众不再是某一教区、某一城市的居民,而是全境各地的人。14、15世纪期间一直在努力为自己身份正名的罗马教廷,从修士队伍中挑选出精干人士担任专职传道人,这些人负责教会改革、教义更正及布道劝勉的工作,如文森特·费雷尔(Vincent Ferrer,卒于1419年)、乔瓦尼·达·卡佩斯特拉诺(Giovanni da Capistrano,卒于1456年)等人都属此类修士。各地城镇和公侯封邑让这类人担任社会督导的工作,如1420年代意大利中部城市伯纳迪诺(Bernardino)和1490年代的萨伏纳罗拉(Savonarola)皆属此类。与此同时,欧洲西北部的城镇更倾向于让自由民在公众场合发表演说。有文化的城市居民接触到的是一些本土语言的宗教书籍,如《镜子》( Mirror )、《效法基督》( Imitatio Christi ),而祈祷书类作品则在布鲁日(Bruges)、根特(Ghent)、亚眠(Amiens)以及安特卫普(Antwerp)等地数以万计地出版发行。吸引更多男女平信徒眼球的是言辞夸张、色彩斑斓的戏剧场面和以基督圣体为主题的神秘主义小册子。
在公元12—16世纪欧洲基督教的发展过程中,男性与女性都积极参与其间,但有的时候二者参与的方式不尽相同。当时的医学、神学、法律等诸学科都一致认为女性是有缺陷的性别,她们在思维分析、道德判断、吃苦耐劳、行使权柄以及领导管理等方面都有欠缺,此观念在当时可谓大行其道。这一时期与中世纪初期一样,教会里大大小小的管理职位都与女性无缘,而教会教育体制也拒女性于千里之外。一些出身贵族的女性往往得进修女院以完成其宗教知识的学习,她们当中有个别人因其卓越的神秘主义禀赋与高尚的品德节操而为世人称道,宾根的希德嘉(Hildegard of Bingen,卒于1179年) 、舍瑙的伊丽莎白(Elisabeth of Schönau,卒于1164年或1165年)及奥格尼斯的玛丽(Marie d'Oignies,卒于1213年)皆为当时的女性楷模。时光荏苒,人们宗教生活的模式渐得规范,然而,寻常女子未必都在这条道路上循规蹈矩,已婚的妇人、孩子的母亲,还有出身贫寒的少女们都在自己多姿多彩的生命中洋溢出火热的宗教情感。要满足女性参与崇拜圣礼的需求,教士们着实面临挑战,他们不得不迈入女子们的闺阁禁地,听她们告解,为她们主持弥撒。而另一方面,当有要事传达,如天启预言、改革讯息、神秘启示等,她们就不免要抛头露面,而这被视作有违妇道。有些女子,如瑞典的布里吉特(Bridget of Sweden,卒于1373年)就对自己的角色转换把握得很好,而玛格丽特·波莱特(Marguerite Porète,卒于1310年)就没那么走运,她最终被判为异端烧死在火刑柱上。
“异端”的术语在此时有了更为明确的界定。早期基督教对其身份合法化的确立以及中世纪早期在此问题上的探究在这一时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产生出一个包含自我界定、审查、纠错以及惩罚“异端”的完备体系。维护正统信仰,在公众面前惩罚那些明知故犯、知错不改的异端分子是主教们首要的职责。教区神父们则负责将冥顽不化、肆意传播异端思想的人带到主教那里接受惩罚,以儆效尤。主教法庭以维护人民的纯正信仰之名处理着形形色色的践踏教会法的严重违法事件。随着教会法律体系日臻完善及其在欧洲各地的普及,再辅以日益严厉的惩治手段与逐渐统一的审判标准,以及新的教宗法令不断被吸纳其中,一整套成体系的反异端法令也应运而生。从12世纪开始,罗马教廷开始觉察到欧洲有些地区的情况不尽如人意,于是便在1230年代开始设立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由当时刚成立不久的多明我会的修士(the Dominican friars)主持管理。特别是在法国南部、波希米亚和意大利北部等地区都掀起了反对异端思想、惩戒异端分子的运动。然而,从欧洲当时的政治地图来看,各地对这一机构的接受程度并不尽相同,譬如,在英格兰领土上从未出现过宗教裁判所,而伊比利亚的君主只是到了15世纪晚期才开始认可这个机构。宗教裁判所的审判官们用大量文字记载了如何辨识异端、怎样审问异端的技巧,以期建立起一套公开透明、标准统一并合乎教会法则的审讯制度,从而为培养后续力量提供有利借鉴。
在这个基督教的建制与文化日臻完善的世界里,教区成为欧洲人民生活的基本结构,然而,还有众多并不完全属于此世界之人,引发了极大的关注。人们付出大量精力探究犹太人和穆斯林的相关情况,他们认为这与基督教社会之“实然”和“应然”的问题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犹太人是基督教福音叙事中的核心角色,在耶稣受难的事件中,犹太人因明知耶稣无罪却未对耶稣被钉上十字架提出异议而更显罪孽深重,故而这一时期的人们对犹太人问题的研究极为关注。圣奥古斯丁认为,犹太人的价值在于他们为基督教的真理做了见证,他们在基督教历史向终末展开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奥古斯丁的这一传统观念在中世纪欧洲遭遇挑战,无论在城镇还是在乡村,犹太人总是让人们联想到对信仰的质疑。大量辩论体文字开始问世,布道家们在讲台上或在公共场合以辩论的方式进行宣讲(1240年巴黎,1263年巴塞罗那,1410年托尔托萨),进一步传播了以犹太人为敌的观念。基督教诞生之际就被视为基督之敌的犹太人现在也被看作欧洲人的仇寇,危及他们神圣的崇拜场所、他们珍视的信仰,还有他们无辜的孩子。此外,对杀牲祭祀、血祭诽谤 以及亵渎圣体的指控等反犹行为也在这一时期开始出现。
在伊比利亚、意大利南部和圣地耶路撒冷,基督徒数度遭遇犹太人,在与犹太人为邻的境遇下遵循着自己的信仰生活。伊比利亚的基督徒君王们征服了原先掌控在穆斯林手中的领土,从而面临如何统治多民族聚居领地的难题。他们积极鼓励穆斯林皈依基督教,坚信这比让犹太人转信基督教容易得多。诸多文学作品中的穆斯林形象兼具浪漫与暴力两端。伊比利亚流传着几十个关于穆斯林与圣母马利亚相遇的故事。然而,一切想要实现宗教融合的努力似乎都付诸东流,最终是犹太人和穆斯林相继被逐出伊比利亚半岛,那时,犹太人已经被赶出英格兰、法国、意大利以及罗马帝国诸城。
1100—1500年的欧洲基督教史是若干历史叠加重合的产物。这是发生于教区与大学里,存在于男女老幼、鸿儒白丁中的历史,是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灵性激发的历史,是宽容忍耐与暴力侵略并存的历史。在历史的每一个转角,人们眼中所见皆是教廷、主教、神学家、诗人以及统治者们为确立与维护欧洲基督教世界的和谐秩序而殚精竭虑;正如实践于生活中的观念理论会引人反思一样,他们的努力也伴随着难题与疑问的产生。身为人民获得救赎恩典渠道的神职人员,将强大神圣的基督教模式带到欧洲的每一个基督徒眼前;然而,这一模式面临挑战:物质可否成为圣物的载体?堕落之人能否传递上帝的恩典?雕像绘画是否有助于人与上帝的沟通?14世纪英格兰的罗拉德派 与15世纪波希米亚的胡斯派 是提出此类质疑的代表性派别,激起了教会和国家权力剧烈的政治反应。本卷《西欧基督教(约1100—约1500)》旨在帮助读者理解此包含创造力与辩证法的历史进程。正是这一历史进程塑造了中世纪欧洲人民的生活形态,在欧洲人与美、非、亚各洲人民发生交集之际,这一历史便成为世界历史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