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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例

一、 洛陽伽藍記 之刻本至多,有 刻本及 刻本。 刻本主要有三種:一、 如隱堂 本,二、 吴琯 所刻 古今逸史 本,三、 毛氏 汲古閣 所刻 津逮秘書 本。 如隱堂 本不知何人所雕,板刻似出於 嘉靖 間; 趙萬里 先生謂:“此書蓋爲 長洲 陸采 所刻。 范氏 天一閣藏書 中有 所著 天池山人小藁 ,内有 如隱草堂 之名,此 伽藍記 之板刻字樣正類 蘇州 刻本,故疑爲 陸采 所雕。”案“如隱草堂”四字見 小藁 壬辰藁 卷末。 嘉靖 進士 陸粲 之弟,從 都穆 學古文詞,於文喜 六代 ,爲諸生,累試不第。詳 馮桂芬 蘇州府志 卷八十六。 逸史 本則爲 萬曆 間所刻也。二者來源不同,文字有異。 津逮 本刊於 崇禎 間,據 毛斧季 言,原從 如隱堂 本出,而有改竄。蓋據 逸史 本校改者。至於 清代 刻本,則有四種:一、 乾隆 王謨 輯校之 漢魏叢書 本,二、 嘉慶 張海鵬 所刊 學津討原 本,三、 嘉慶 吴志忠 真意堂叢書 活字本,四、 道光 吴若準 洛陽伽藍記集證 本。考 漢魏 本乃出自 逸史 本, 學津 本即據 津逮 本翻雕,而小有更易。 真意堂 本,則又參取 津逮 漢魏 兩本以成者。至於 吴氏 集證 本,雖云出自 如隱 ,然亦略有删改。凡别本有異者,均於 集證 中詳之。綜是而言, 伽藍記 之傳本雖多,惟 如隱堂 本及 古今逸史 本爲古。後此傳刻 伽藍記 者,皆不出此兩本。故二者殆爲後日一切刻本之祖本也。校 伽藍記 ,自當以此二者爲主。如振裘挈領,餘皆怡然理順。苟侈陳衆本,而不得其要,則覽者瞀亂,勞而少功矣。

二、 如隱堂 本,今日易見者,爲 董康 四部叢刊 三編影印本。至於原刊本,殊不易覯。 北京大學圖書館 所藏 李木齋 書中有之,無 人藏書印記。余所據者爲 本。昔 毛斧季 云:“ 如隱堂 本内多缺字。第二卷中脱三紙,好事者傳寫補入,人各不同。”案 本卷二闕四、九、十八三板,與 毛氏 所言一致。 云:“從 吴氏 真意堂 本補此三葉。”案 真意堂 本第九葉“受業沙門亦有千數”下,有“ 趙逸 暉文里 馬道里 ”十一字, 本此語乃在前“高門洞開”下, 津逮 本同,由是可知 本所補者,亦非盡據 真意堂 本也。而 四部叢刊 李氏 舊藏之原刻本亦闕此三葉,其所鈔補,又均與 本無異,如出一轍,殊不可解。

三、 永樂大典 中有引及 伽藍記 者,見於卷七三二八陽韻郎字下者一條,卷一三八二二至一三八二四寘韻寺字下者三十三條,合之約當 書五分之三。可謂富矣!案 大典 雖爲 人所修,而所取之書,殆皆 相傳之舊本。然則其中所引,不啻爲 以前之一古本也。又 繆荃孫 所刻之 元河南志 ,其卷三所記 後魏 城闕市里之文,一望而知出於 伽藍記 謂原書蓋襲 宋敏求 之舊 宋敏求 書見 宋史 藝文志 ,凡二十卷。 果爾,則所録者又爲 北宋 本矣。此二者前人均未道及,故特表而出之,使覽者知校勘 伽藍記 ,除採取諸刻本外,尚有此重要之資據在焉。觀其内容, 河南志 之文最古, 大典 所引多與 逸史 本相同。由是益可知 逸史 本與 如隱 本不同,自有其來源。

四、 伽藍記 之有校本,自 吴氏 集證 始。然簡略且有譌謬,未爲精善。近乃有二校本:一爲 大正藏 卷五十一所收之校本,原書據 如隱 本排印,而參校衆本,列其異同於下。惟不及 古今逸史 本及 真意堂 本。一爲 張宗祥 先生之 合校 本。此書不以一本爲主,但合校各本,擇其長者而取之。凡有異同,皆備記其下,而不加斷語,足以見其審慎。然撮録之時頗有譌奪。 如卷一“胡統寺”條脱“其資養緇流從無比也”九字。 今之校本,以 如隱堂 本爲主,而參用 古今逸史 本,校其同異,定其是非。凡義可兩通者,注曰“ 逸史 本作某”。 逸史 本誤,概從 如隱 本。 如隱 本誤字較多,皆取 逸史 本校正。原書俱在,可覆案也。至於 津逮 漢魏 以下各本,亦均在校讎之列。如有可採,必擇善而從。若 津逮 同於 如隱 本, 漢魏 同於 逸史 本,正其淵源所自,不復言之,以免殽亂。斯所謂振裘挈領也。若 津逮 不同於 如隱 學津 又不同於 津逮 ,蓋據 逸史 本或 漢魏 本而改,故亦不備舉。或出一二,以見其源流而已。夫校書之事,最忌臆斷,苟有真知灼見,又不可全無是非。今所校改,皆舉其證。間有依文例或上下文意而確知有脱誤者,則以意訂正,並陳明其故,惟學者斟酌之。凡依文例增加之字,字外均以〔〕爲識。

五、 劉知幾 史通 補注 篇云:“亦有躬爲史臣,手自刊補,雖志存賅博,而才闕倫叙,除煩則意有所恡,畢載則言有所妨,遂乃定彼榛楛,列爲子注。若 蕭大圜 淮海亂離志 羊衒之 洛陽伽藍記 宋孝王 關東風俗傳 王邵 齊志 之類是也。”由是可知 衒之 原書本有正文子注之分,今本一概連寫,是混注文入於正文,與原書體制不合。此意自 顧千里 發之。 思適齋集 卷十四 洛陽伽藍記跋 爾後 吴若準 集證 ,乃本 顧氏 之説,畫分段落,子注皆分行書之。然所定正文太簡,注文過繁,恐非 書之舊。 吴氏 之後, 唐晏 洛陽伽藍記鉤沉 ,復重爲分畫,以視 本,眉目稍清,然猶有界域不明者。以予考之,此書凡記伽藍者爲正文,涉及官署者爲注文。其所載時人之事跡與民間故事,及有 衒之 案語者,亦爲注文。 唐晏 鉤沉 以有 衒之 案語者爲注中之注,古本不可得見,今皆列爲子注,不復分别。 如卷一“永寧寺”條, 開元釋教録 引之,而不録 常景 之傳記及“ 衒之 嘗與 河南 胡孝世 ”云云數語,是其明證。循此以求,條理不紊。其卷五記“ 宋雲 西行求法”一節所載 道榮傳 云云,亦均爲子注。考 法苑珠林 卷三十八引“雀離浮圖”一節,全不引 道榮傳 語,即其證也。 陳寅恪 先生謂此即本於 南北朝 僧徒合本子注之例,誠不可易。 讀洛陽伽藍記書後 今就以上所舉例證,重爲畫分,雖未必能還 書之舊觀,但藉此以明 書之體例,並使上下文句條貫統序,亦未始無用也。今書中子注皆分行低格書寫,校注則作小字 [1] 。原書一條之内,所記非一事者,則又爲之畫分段落,以便觀覽。

六、 伽藍記 一書内容包括至廣, 唐晏 鉤沉 雖有注釋,但僅援據 魏書 北史 略記書中人物之大概,其他則不復措意。今之所注,牽涉較廣。關於歷史事實及人物事跡,則取證史書,陳其同異。史傳所不詳,則參照碑誌,發其幽隱。關於地理,則參校 水經注 及前代地理載記,凡能與本書相發者,悉載於篇,以資參證。 宋雲 西行所經之處,則據正史之 西域傳 法顯行傳 玄奘 西域記 等書説明古代 中亞 各國之地理山川、物産風習。關於佛書故事,則採諸經論,述其原委。至於翻譯之名稱,則兼注梵音,陳其義訓。其他若文藻典故、名物制度之類,亦隨文釋之,不以其瑣屑而失之也。

七、 北魏 之建都 洛陽 ,即因 洛陽 故城之舊而興建,宫闕坊里或有改變,而城之大小仍舊。據 人書籍所稱,南北長約九里,東西長約六里。 吴若準 集證 所附 洛陽圖 ,南北窄而東西長,與載記及舊城基址不合。今據 閻文儒 先生實測故城城基之大小比例重繪一圖,其城闕、宫殿、坊里、溝渠、橋梁以及伽藍之所在,則以本書所述及 水經注 魏書 所載爲依據,並參照 元河南志 漢魏晉洛陽城圖 汪士鐸 水經注圖 洛陽城圖 定其方位,惟覽者詳其闕焉。


[1] 今爲使 先生校注文字更爲明晰,改正文、子注爲粗體, 先生校注爲細體,不再排以小字。 pq6McmLZFtocjqPCZa9d0Dbjp0dX8f5PLwPYqd3gp1MwVSUNACKlorJqWgxT8N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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