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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对象及概念设定

(一)研究对象选取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前四史人物列传编纂。

纪传体史书中人物列传所占篇幅最大 。无论是要了解史书的演化过程,还是探索历史和史学的关系,都无法避开人物列传。

人物列传大体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人物的专传、合传,另一部分是汇合诸多人物,叙述一代风气的汇传(亦称类传) 。学界的研究多集中于汇传,对前一部分列传的研究相对较少,且呈现出如下特点:第一,一般探讨史料剪裁、文字描写和人物形象问题,较少推及列传之间的关系;第二,多选取某部史书的部分列传做分析,较少将列传书写的演化过程作为整体考察;第三,往往关注列传形式的直观变化,较少分析这些变化的背景因素。

王锦贵《中国纪传体文献研究》一书认为,《汉书》统一了列传体例,具体反映在四个方面:其一,改革了《史记》中的世家体例,归于列传;其二,纠正了《史记》中各类列传的混杂编排;其三,调整了《史记》中列传篇名的杂乱不一;其四,树立了合传的典范。他又将范晔《后汉书》在体例上的贡献总结为两点,首先是改《外戚传》为《皇后纪》,其次是特意增设了《党锢列传》《宦者列传》等七个类传 。王书叙述列传体例的形式变化,给人启发。不过体例变化背后的史学意图亦值得探讨,并有助于揭示史家创作的思想渊源

鉴于此,本书选取前四史人物列传编纂为研究对象,将研究视角限定在汇传之外的人物列传部分

《史记》《汉书》《三国志》和《后汉书》作为研究秦汉史的基本史料,记载内容相对独立完整。从这四部史书之于秦汉史的史料价值,以及其本身的史学成就来看,今人更愿意将它们作为一个整体,统称为“前四史” 。前四史全部采用纪传体。《史记》开创纪传体后,经由《汉书》《三国志》和《后汉书》的反复锤炼使用,逐渐纯熟。此后诸多正史,基本上沿着这条道路创作,却罕有超越前四史之作,这一点不能不引起思考。

钱穆《中国史学名著》以为,“无论读哪一代的史,总该先懂正史那一个大体例,这就定要先通了《史记》《汉书》,才能来读下面的。而读《史》《汉》的定会继续陈范两史,这已如上所说,因此从来学历史的人,基本都是先读《史》《汉》,或先读四史” 。此书中,钱穆只详细讲解了二十四史中这前四史和欧阳脩《新五代史》与《新唐书》,足见他将前四史划归一体的倾向。唐长孺也直言:“陈寿这部书(《三国志》),在史籍中评价一直很高,和《史记》《汉书》《后汉书》并列为四史,通常认为是所谓‘正史’的典范之一。” 白寿彝《中国史学史教本初稿》第二篇题为《汉魏南北朝唐初的史学》,共分六章,分别题为《司马迁》《刘向和班固》《陈寿和袁宏》《范晔》《唐初所修八史》和《刘知幾》 。这种写作模式虽是适应“教本”的规模而设计,但是从白寿彝将汉唐间的史学相联系,并以司马迁至范晔诸史家沿革为线索,总括汉魏间史学发展的情形来看,已经表明他将前四史作为史学史上的一个独立体。王子今《20世纪中国历史文献研究》亦将前四史视作“早期史学文献”的典型进行研究 。凡此均可见学者们对前四史的看重。

将这四部史书的列传部分作为一个整体研究,考察列传兴起至成熟的全过程,并将此过程置于西汉至刘宋史学演变的大背景下加以思考,势必会加深对中古史学全貌的理解和认识,并能进一步推动探索这一时间段史学与社会政治之间互动关系的工作。

(二)概念设定与问题意识

本书要讨论的列传编纂,关乎列传如何合并、编次以及列传内部的叙述顺序,即列传文献结构和文本写作的原则。传统学术体系中并无直接的概念与之对应。古人讨论列传多用“义法”一词。此概念本诸经传,主要用于表现列传的“微言大义”。

方苞《书〈五代史·安重诲传〉后》称:“记事之文,惟《左传》《史记》各有义法,一篇之中,脉相灌输,而不可增损。”“义法”为何?则依《又书〈货殖传〉后》:“《春秋》之制义法,自太史公发之,而后之深于文者亦具焉。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义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又如《书〈汉书·霍光传〉后》称:“《春秋》之义,常事不书,而后之良史取法焉。昌黎韩氏目《春秋》为谨严,故撰《顺宗实录》削去常事,独著其有关于治乱者。《班史》义法,视子长少漫矣,然尚能识其体要。其传霍光也,事武帝二十余年,蔽以‘出入禁闼,小心谨慎’;相昭帝十三年,蔽以‘百姓充实,四夷宾服’,而其事无传焉。盖不可胜书,故一裁以常事不书之义,而非略也。其详焉者,则光之本末,霍氏祸败之所由也。” “义法”既是行文的笔法,又是采撰史料的尺度。在方苞看来,利用此种笔法尺度,既可言之有物,又可褒贬是非。

选择材料,整理串联,使一人之事详略得当,是单一列传采撰与行文的工作。方苞所论,尚只就单一列传而发。列传编纂不仅限于行文和采撰,更要合并人物,编次有序,使时代之大势清晰连贯。古代学者对灵活运用史学体裁表达意图有着清晰的认识。正如章学诚批评“后史失班史之意,而以纪表志传,同于科举之程式,官府之簿书,则于记注撰述,两无所似,而古人著书之宗旨,不可复言矣” ,已关涉列传编纂之要。

研究列传编纂注目于寻找史书列传书写的“共性”,讨论其大体恒定的、延续的基本形式。然而前人多利用“义法”比较不同史书的优劣,关注的是不同史书的特色。“义法”不能包括列传编纂的全部内涵。以今日的学术而论,需要设定新的概念作为分析列传编纂的工具。

美国科学史家托马斯·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出“范式”的概念 ,非但在自然科学界,而且在社会科学界都引起广泛的争鸣与呼应。库恩“范式”意指科学团体共同遵守的研究方式。本书借用“范式”的概念并作修订,以此讨论前四史人物列传编纂。

为列传文献结构和文本写作提供限定的书写模式都可以称为“列传范式”。

列传的编纂最需要一套范式予以限定。史家撰述时,头脑中大致会形成一个蓝图,范式便是蓝图遵循的规则。在文献层面,范式要求史家运用接近的内在逻辑,近似的编纂方法,将不同人物列传合并、编次、区别,形成相对稳定的体例。这是广义的列传范式;在文本层面,列传内往往按顺序罗列传主姓字贯望、登用事由、迁转经历、生平大事、逸事个性,最后用论赞结尾。这是狭义的列传范式。上述内容的呈现方式需因应传记所处的位置。史家可以通过传记内部各个要件的调整和增删,完成对材料的剪裁和重组,进而展示人物的简约与丰腴,由是表明历史运动的前进或滞后。

历史人物的形象于依赖他在史书中的地位。他的经历与选择是实然的完成,而收录于传记中的人物形象不能摆脱史家的必然修正。本书关注的并非历史人物的历史活动,而是史家收录人物的理由以及人物以何种面貌出现在史书中,并反思列传范式如何限定文献结构,又如何影响文本层面的撰述。

投石击水,波纹自生。风振松岗,蝉鸣愈胜。列传范式在史书文献层面的作用引发了文本上的因应。在文献层面,列传范式呈现为列传编纂方面的四个要素,即列传的基本单位、列传的合传秩序、列传的编次秩序以及列传的区隔标志。在文本层面,列传范式的深刻影响,施加在对关键人物的位置安排和剪裁上。本书将以列传范式作为分析工具,着力研究文献层面的列传编纂,并在关节要害之处关照文本层面的列传书写。 YUi02eV2lgmCNJqFTVTMC47IZanUGUMYq4u6I+LS484JU+p38uApQwa4s6OGMMW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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