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提前说明一件很实际的事,除了每周一之外,每周五我也会去系里的办公室,因为秘书处告诉我,有太多学生想见我,想和我交流,而尽管我们私下已经有过许多次交流,每周只有一个上午的会面时间自然是不够的。所以如果你们想见我的话,我在这里通知大家:我每周一和周五都会从九点半待到中午。无论如何,大家最好提前预约,免得出现扎堆或类似的情况。这让我非常心烦,因为你们人数太多了,而我只有一个人……我希望能单独见你们每一个人,偶尔也可以同时多见几个,形式可以更随意一些,因为你们当中有些人每隔半小时就会来办公室,而这让我觉得——正如我不久前跟一个学生说的——自己就像个牙医,每隔半小时就要接待一个病人,而且学生也觉得自己是病人,这样我们不论是谁都会觉得很不舒服。说实话,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解决办法;总之,我们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再看看吧。
好,你们应该还记得,几天前的那个日子对于很多人来说是非常不幸的,因为我们在这里快被热死了。你们应该还记得,我们当时说好了,今天要直奔短篇小说的主题,谈一谈我的作品,可能还会谈到其他人的相关作品。我们非常有必要讲一讲拉丁美洲的短篇小说,因为这个文体在拉美出现得很早,而且不可思议的是,成熟得也很早,它在拉美所有国家的文学创作中都达到了极高的水准。如果我们做一下对比参照,就会发现在另一些文化中,短篇小说的地位并没有这么高。法国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在法国的学术课堂上,长篇小说被视为万能的,而短篇小说则是次要的、附属的短小章节;尤其是如果长篇小说家同时还写短篇小说,其他的作家和批评家会迫使自己研读他的短篇小说,但他们这么做的时候总是缺少点热情和诚意。我不敢说拉丁美洲的情况完全相反,因为所有人都明白长篇小说的重要性,但是短篇小说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这不仅体现在作家的创作活动中,而且——这一点更加重要——还体现在读者的兴趣中:读者期待阅读短篇小说,他们莫名地需要短篇小说,并以同样的兴趣接纳欢迎短篇小说与长篇小说。
说到我自己的国家,有一则短篇小说是很好的例子,我已经很多年没有重读它了。我记得,在我们国家刚独立的时候,也就是十九世纪初,我们有过一位诗人,埃斯特万·埃切维里亚,他因一首名为《女俘》的诗歌成名,它是我们拉美的经典之作。而且,他还写了一篇出色的短篇小说:在那个时代,能写出《屠场》这样的作品可不是一件寻常的事,作品提到了联邦派和集权派之间的冲突。对于这样一位具有抒情和浪漫气质的作家来说,这篇作品可以说是充满了现实主义色彩。面对一个明显触动了他、甚至激怒了他的话题——一个残忍的话题,一个关于国内两大政治派别之间无情斗争的话题——他写了一篇短篇小说,而这篇短篇小说堪称现实主义的典范,是观察与描绘的最佳模板;我认为,这部作品令人惊叹地遵循了短篇小说的全部规范,而短篇小说偏偏又是难以典律化的文体。
就这样,随着时间的流逝,短篇小说开始在拉美的各个国家出现:委内瑞拉、墨西哥、秘鲁涌现了许多短篇小说和短篇小说家,他们追随着当时主要源自欧洲的美学潮流,因此,当浪漫主义像洪水一般涌入拉丁美洲时,人们写下了许多带有浪漫主义特质的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但是它们的主题已经被拉美化了。进入二十世纪后,短篇小说领域已经积累了一系列作品,这让写作者能够立足于熟悉的领域开始自己的创作,让他们能够超越过去,让短篇小说变得越来越现代、越来越与时俱进。
一些评论家——人数不是很多——曾经试图回答,为什么在拉丁美洲这片大陆上,正在出现,而且已经出现了许多短篇小说家呢?至今没有人能找到说得通的解释。我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听说过一个开玩笑的说法,我们拉美人之所以写短篇小说,是因为我们很懒:写短篇小说比写长篇小说更省时省力,而且读者也和作家一样懒,所以短篇小说很受欢迎,因为它们读起来不太费力,你随时随地想读就能读。当然了,这个解释充满了嘲讽和挖苦的意味,没有任何依据,因为我们或许是有些懒,但我不觉得这种说法适用于文学创作的领域。
还流传着另一种严肃的说法,我们可以作为参考,但是我觉得它有矛盾的地方。这种说法主张,拉丁美洲文学的现代化进程大体上没有任何负担——而这同时也是一种信心的保障——不像欧洲文学那样背负着缓慢演变的历史重荷。与西方文学的恢宏历程相比,我们从西班牙征服时期到殖民时期,再到独立时期,这段历史极其短暂,几乎只是一瞬间的事。这就导致了一旦作家开始写作(尽管每个国家的情况略有不同),由于他们的文化土壤缺乏缓慢的历史演变,他们可能无法有意识地察觉到自己是某种历史长链中的最后一环;突然,他们发现自己在驾驭一种现代的文化,驾驭一种富有表达潜力的语言,同时也意识到自己与更发达、更具凝聚力的文化之间缺乏联系,他们不得不依赖于外来流派的影响,而这些流派与种族或文明自身的文化是截然不同的。
据说,短篇小说之所以在拉美如此盛行,是因为拉美作家与前哥伦布时代的伟大文明——比如秘鲁和厄瓜多尔的印加文明、墨西哥伟大的玛雅文明和阿兹特克文明——依然十分亲近,而他们自己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从文学角度看,这些文明的文学作品基本属于口头文学,即便是书面作品,也都像神话和宇宙起源传说那样,以小故事的形式呈现。比如说,如果你翻开玛雅人的圣书《波波尔·乌》,你就会读到完整的宇宙创造史,里面记载了诸神最初的活动,以及他们与凡人之间的接触,这些内容便构成了一系列故事。在其他文明的宇宙起源传说和神话中,这类故事也很常见:希腊神话和犹太人的《旧约》中的许多情节都可以拆分成许多部分,和波斯古经《阿维斯陀》一样,它们都是名副其实的故事。这种理论认为,拉美作家依然与这类口头文学十分亲近,它是文学的初始,作为个人与文化背景,它并不是在许多个世纪里缓慢演变而来的;于是,墨西哥人、秘鲁人和玻利维亚人自发地写起了短篇小说。
虽然这个理论很有趣,但是我发现它在本质上是矛盾的。不妨设想一下南美洲的南部地区,也就是被叫作南锥体的地方(主要是智利、乌拉圭和阿根廷),这些国家孕育了,而且依然在孕育着一大批短篇小说家,而这些国家没有或几乎没有任何土著文化的根基。与秘鲁和墨西哥的情况不同,我们的土著文化——与另外两个国家相比,可以说是水平有所不足——在西班牙征服时期及之后很短的时间里,很快就被清除毁灭了;因此,我认为,源于土著文化的口头文学在南锥体地区并没有占据主导地位,然而那里的短篇小说总是数量惊人,人们书写它,寻找它,阅读它。如果你们愿意的话,我们可以找个时间再仔细地讨论一下这个话题,因为它极其吸引人。为什么短篇小说在拉丁美洲如此流行?为什么拉美短篇小说能达到世界的最高水准?在我的印象中,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发现任何一篇评论能够给出让我满意的答案。
我们不妨将重心放到与我们、与我密切相关的事上来吧,你们知道,我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长大,在我的成长环境中,短篇小说是我非常熟悉的文体,自上世纪末以来的传统短篇小说,比如爱德华多·怀尔德的作品和罗贝尔托·豪尔赫·帕伊罗的高乔小说,我都谙熟于心。二三十年代期间,我大量阅读,同时也开始发现自己的写作欲望和写作的可能性,我被短篇小说和短篇小说家环绕包围着,他们都在写作,我所有的朋友们都是如此,而他们同时也是读者。我们如饥似渴地阅读国内外的短篇小说:这个文体让我们着迷,我也开始了个人的写作生涯。与此同时,在同一座城市里,有一些短篇小说家已经离世,另一些则处于创作高峰期,比如莱奥波尔多·卢贡内斯、奥拉西奥·基罗加、贝尼托·林奇,以及像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那样的当代作家。那几年,他出版了他最著名的短篇小说:比如《小径分岔的花园》全系列,这些作品被分散地刊登在杂志上,后来被编录为全集。他的朋友阿道夫·比奥伊·卡萨雷斯(他俩曾多次共同创作文学作品)当时也在写短篇小说,出版了好几部短篇小说集,而且——顺便提一下——他的妻子西尔维娜·奥坎波也是一位杰出的短篇小说家。而当时最受欢迎、最贴近布宜诺斯艾利斯人民生活的,是罗贝尔托·阿尔特一类的作家,他在出版长篇小说的同时——甚至更早以前——也开始出版一系列短篇小说,有几篇让人难以忘怀。
我对这一切都很熟悉,我甚至亲眼见证了一些书籍的出版,并在第一时间去搜寻和阅读它们。我那时生活在一个精神性的世界之中,在这个世界里,短篇小说是有趣、迷人,甚至充满诱惑与挑逗的日常要素,一切都合情合理。我周围的人写的所有短篇小说里——要是我梳理一下整个大陆的情况,我可以列举更多的作家——都有不同语言的当代短篇小说的影子,我和我的朋友们都读过这些作品的原文或者译文。当时,英语文学让我们那一代人都感受到了它的分量,这种分量的传递者不再是那些经典作家,而是同时代的短篇小说家:像舍伍德·安德森那样极其重要的短篇小说家,他的作品被翻译后,从这里、从美国传到了阿根廷,年轻人如饥似渴地阅读它们。这意味着——你们可能发现了,我突然偏离了主题——当我们开始创作短篇小说时,我们有着极高的目标和水准;我们从不会即兴创作,因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是源自世界各地的短篇小说,除此之外,我们同胞的作品也给我们设定了极高的基准和要求。
我很早就开始写短篇小说了,写了很多自己永远都不会发表的作品,因为尽管我现在仍然觉得那些点子极富想象力,结构也是合格的短篇小说结构,但创作手法却很松散。我像刚开始文学生涯的新手那样写作:自我批判不足,一句话能说清楚的事写了四句,却忘记了应该写的句子,过度使用形容词(很不幸,当时从西班牙传来了大量的形容词)。上世纪末的写作风格仍然在松散的作品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这类作品辞藻华丽,情感虚浮,拉丁美洲的作家开始渐渐对它们感到抗拒(在西班牙也是如此;我不能有失偏颇,得把情况说出来)。我开始创作短篇小说,然后有一天,当我已经写了六七篇绝不会发表的作品时,我发现,每一篇都是幻想短篇小说。
那时,我开始思考为什么我没有像罗贝尔托·阿尔特那样写现实主义短篇小说呢,毕竟我曾经那么崇拜他,现在也依然崇拜他;或者,为什么我没有像奥拉西奥·基罗加那样写作呢,虽然他写过一些幻想作品,但是他也以自身经历为参照,用真实、恰当的笔触描绘了他在阿根廷北部丛林的生活,创作了许多作品。这让我产生了疑惑:我对幻想的认知与其他人是否一致呢,我对幻想的理解是否与众不同呢。于是,我想起——我应该在《八十世界环游一天》的某个章节里提到过这一点——早在上小学的时候,我对幻想的认识就和我的同学们很不一样。对他们来说,幻想是必须抗拒的东西,因为它与现实无关,与生活无关,与他们正在学习的知识无关。如果他们说“这部电影的幻想色彩太浓了”,那他们的意思就是“这部电影就是垃圾”。在同一个章节里,我还讲述了一次让我感到困惑的经历,我觉得这件事很有意义。我把一本小说借给了一位我很喜欢的同学。我们当时大概十二岁,我刚读完我借给他的那本小说,彻底被它迷住了——那是一部儒勒·凡尔纳的冷门作品,《威廉·斯托里茨的秘密》。在这部作品中,凡尔纳开创了隐形人主题,在之后的二十年代,隐形人出现在了赫伯特·乔治·威尔斯一部广为流传的小说中。(威尔斯忘了提凡尔纳的名字,不过或许他没有读过那部小说,一切纯属巧合。)凡尔纳的那部小说并不是他最好的作品,但它的主题非常迷人,因为他创造了西方文学中的第一个隐形人形象,这个人物经历了一系列化学反应后——我已经彻底忘记书里发生的事了——隐形了。我把书借给了我的同学,而他还书给我的时候说了句:“我读不了这本小说。它的幻想色彩太浓了。”我清楚地记得这句话,此刻它仿佛还在耳畔回响。我那时把书拿在手里,觉得世界仿佛在下沉,因为我不能理解这竟然能成为不读那本小说的理由。于是,我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自小,别人认为虚幻的东西,我却并不觉得;对我来说,幻想是现实的一种形式,在特定情况下,它会向我或是别人显现,可能是通过一本书,可能是通过一件事,但它并不是既定现实中一桩违反常情的事。我发现自己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我对幻想太熟悉了,我完全能够接受它,它完全可能发生,就像晚上八点喝汤这件事一样真实;因此(我曾把这些话讲给一位对明摆着的事实充耳不闻的评论家听),我认为,在那个时期,我就已经是深刻的现实主义者了,甚至比现实主义者还要现实,因为像我同学那样的现实主义者只能接受一定范围之内的现实,而其他的一切便是虚幻。我接受的现实范围更大,更灵活,更广阔,它容纳了一切。
现在该谈论时间了,这个话题会是我们今天这次讨论的主题。时间问题超越了文学的范畴,涵盖了人类的本质。从哲学诞生开始,时间与空间的概念便是最基本的两大问题。没有哲学思维的人、缺少怀疑精神的人自然能够接受时间,但有哲学思辨能力的人则无法如此简单地接受这个概念,因为事实上没人知道时间究竟是什么。我们没法把时间称为物质、元素或者事物(人类的语汇无法抓住时间的本质,时间流过我们,抑或我们流过时间),从前苏格拉底时代的哲学家开始——比如赫拉克利特,他是最早思考这个问题的哲学家之一——时间的本质就是一个古老的形而上学问题,而答案也多种多样。对康德来说,时间本身并不存在,它只是一种理解,是我们设置了时间。康德认为,动物并不生活在时间当中,我们觉得它们生活在时间中,但并非如此,因为它们没有时间意识:对动物来说,没有现在,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它们完全存在于时间之外。人类被赋予了时间感。康德认为,时间存在于我们的思维之中;其他哲学家则认为,时间是一种要素,是存在于我们之外的要素,我们被它包裹着。这些观点促成了浩瀚的哲学性文学,甚至是科学性文学的诞生,它们也许永远不会消亡。
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人懂相对论——当然了,我并不懂——但我很清楚,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发现了相对论以后,时间的概念发生了改变:出现了关于时间的另一种概念,现在数学家可以通过计算来研究时间的流逝。然后是超心理学——我指的是真正的超心理学,一门科学——研究的那些现象,英国人邓恩有一本著名的书,《与时间做实验》,博尔赫斯多次提到这本书,因为他被它迷住了。人们有时会突然预感到五天后将发生的事,基于这个大家很熟悉的现象,邓恩分析了是否可能存在其他的时间(不仅仅是我们默认的时间,即手表和日历的时间),也就是平行存在、同时发生的时间。预兆发生时,对我们来说属于未来的事,对他们来说则是错置、平行、模糊的当下。这并不是我现在要谈论的重点,但它能让我们回到幻想文学的话题,你们看到了,时间是一种通透性强、富有弹性的元素,它被出色地应用在某些情节的设计中,而大部分的幻想文学作品对此都有所涉及。
现在我们来了解一下三篇短篇小说的大致内容。在这三篇短篇小说中,幻想元素以相同的方式打破了原本的时间规律。我只能非常简要地复述这三篇作品的情节,当然了,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必然是复述不好的:我无法用恰当的风格复述他的故事。简要来说,《秘密的奇迹》讲述了一位捷克剧作家的故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爆发时,纳粹占领了捷克斯洛伐克,他沦为阶下囚。由于是犹太人,他立马被判了死刑,将由纳粹执行枪决。小说描绘了这个男人被押送到墙边的场景,士兵举起了武器,剧作家看着那名下令瞄准的军官。那一刻,他想道,真遗憾自己快死了,因为他一生都在创作戏剧,而他刚刚构想了一部作品,可能会是他的人生巅峰之作,他的代表作。他没有时间了,因为他们已经瞄准了他,他闭上眼睛,时间开始流逝,他仍在想着他的作品。渐渐地,他开始想象人物的境况。剧作家明白,他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写完这部作品,他得思考许多东西,还得耗费许多笔墨——他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他思考了一年,在脑海中写下了这部作品,并在最后时刻画上了句号,他深切地感到高兴,因为他完成了自己的心愿:他完成了那部最后的作品。他睁开了眼睛,就在这时,军官示意向他开枪。对士兵而言,时间只持续了两秒,而被博尔赫斯称为“秘密的奇迹”的时间却持续了一年,剧作家拥有了一年的思考时间,完成了他的作品。
第二篇短篇小说是安布鲁斯·布尔斯的《鹰溪桥上》。(布尔斯本人也是个神奇的人物,他的生平与他的死亡都很离奇。大家都知道他在墨西哥神秘地失踪了,没人知道他死在哪里,是怎么死的;他是一个迷人的人物。)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时期,一群士兵押解着一名敌方战俘——我记不清他属于北方军还是南方军了——决定把他绞死在一座桥上。故事场景和博尔赫斯那篇小说如出一辙:他们往他脖子上套了活结,强迫他从桥上跳下去,好让他悬挂在空中。那个男人跳了下去,绳子断了,他掉进了水里。虽然他完全不知所措,但他还是设法游了很长一段距离。虽然他们朝他开火,但是没有射中他。他躲起来休息了一会儿,打算回家看望他的妻子和孩子,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们了。他走了一天一夜,一路躲躲藏藏,因为他还在敌军的区域里,最后他回到了家里(我记不清细节了),透过窗户看到了他的妻子。他终于到家了,为此他感到很高兴,可与此同时,画面却开始变得有些模糊,直至最后彻底消失。布尔斯写的最后一句话是:“被处决者的尸体在绳子的末端来回摆动。”这部作品中幻想元素的作用机制和博尔赫斯那篇小说里的非常类似,因为那个即将被绞死的人在垂死的痛苦中经历了想象的绳索断裂,他得以逃脱,动身回家,最终回到了他爱的人们身边。在这个故事里,原本的时间规律也被打破了,时间被拉长延伸。在我们的时间中,在我们这一边,事情只持续了两秒,而在幻想中,时间却被无限延长了:对于捷克剧作家来说,时间过了一年,对于美国士兵来说则是一天一夜。
第三则短篇小说叫作《正午的海岛》,它讲的是一名担任飞机乘务员的年轻意大利男孩的故事,他飞的是德黑兰和罗马之间的航线,偶尔会向飞机舷窗外望去,欣赏爱琴海中一座希腊岛屿的美景。他看得有些漫不经心,但在他看见的风景中有某种非常美丽的东西,他久久地望着那座岛屿,然后他回到工作中,分发餐盘,端送酒杯。在下一次飞行中,等到飞机即将经过那座小岛上空的时候,他想方设法把工作交给了一位女同事,然后来到舷窗旁边,再次观赏那座海岛。就这样,在一系列的飞行中,他每次都会观赏那座他觉得非常美丽的希腊小岛:它是纯金色的,很小,看上去似乎荒无人烟。有一天,他看见小岛边缘的海滩上有几座房子,有人影,还有渔网。他明白了这座小岛不是游客的目的地,那里只住着一小群渔民。这个男人正过着虚浮无趣的生活,他上着班,像所有航空公司的飞机乘务员一样不断住酒店,在每个转机城市都有不需要他太费心思的露水情缘。这个男人对那座小岛日渐痴迷。小岛对他来说就像是一种救赎,它在诱惑他,召唤他,向他展示着什么。一天(我简化了许多内容),他决定请一次长假。一名同事接替了他在飞机上的工作,而他早已查好所有资料,知道了那座小岛的位置和路线,坐上了渔民的小船,在两三天后的清晨抵达小岛,上了岸。小船开回去了,他和那群渔民有了来往,果真有两三个家庭住在岛上,他们非常热情地接待了他。虽然他是意大利人,而他们讲希腊语,但是他们互相微笑,能听懂对方说话,不知怎的,他们接纳了他,给了他一座小屋让他住下,他突然觉得,自己再也不会离开那座岛了,那里是他真正的天堂,那种虚伪的生活完全没有意义:他将和渔民们做朋友,将像他们一样钓鱼,将在这座游客还未抵达的小小伊甸园里度过贫穷、谦卑却快乐的一生。他热情满满地登上了一座小丘的山顶,甚至摘下了手表,把它扔掉,像是某种舍弃自我的象征;他在阳光下脱光了衣服,躺在芳香的草地上,觉得非常幸福。此时,他听到了飞机引擎的声音,根据太阳的位置,他推测时间快到中午了,那是他的飞机,是他做空乘的那架飞机,现在有人接管了他的位置。他望着那架飞机,心想这将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它,他将在这里住下,将不再与飞机的一切有任何瓜葛。那一刻,他听见飞机的引擎声变了,他看见它偏离了航线,拐了两次弯,沉入了大海。他赤裸着身体全速跑到海边,而他这种出于人性的本能反应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飞机下沉的那边,在距离海岸一百米外的地方,只露着一块机翼的残片。他跳进水里,向那里游去,说不定会有幸存者。乍看似乎没有生还的迹象,但当他快游到那里的时候,他看见水里伸出了一只手。他抓住那只手,把那个挣扎的人捞出了水面。他小心翼翼地带着他,不让那个人抱住他,避免他被淹死,然后他发现那个人在流血:他的脖子上有一道巨大的伤口,他快死了。他把那个人带到岸边,此时,他的思路中断了,他不再能看清正在发生的事,渔民们听到了声响,从小岛的另一边跑了过来,他们找到了一具男人的尸体——躺在沙滩上,脖子上有一道巨大的伤口。只有这一具尸体,渔民们跟往常一样,独自待在小岛上,还有沙滩上那具唯一的尸体。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也可以认为,时间的拉伸促成了幻想事件的发生。有很多评论家分析了这篇短篇小说(其中一位今天还坐在我们的教室里),他们提出了很多种解读方式,一种解读是,他飞过时偶然瞥见的那座岛屿激发了他关乎生死的深沉欲望,这种欲望让他在某天正午极其专注地看着那座岛,迷失在梦中,迷失在变成现实的幻想之中——仿佛一切真的发生了:他回到罗马,离开公司,租用小船,前往小岛,经历所发生的事;所有发生过的事——此时,飞机发生事故,坠落了,而他正迷失在自己的梦中。这是我给你们讲的前两则故事的作用机制:在五秒钟的时间里,飞机坠落,沉入海里,这个男人却愉快地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这也是一种秘密的奇迹,至少在他离世前一天,他仿佛被赋予了获得幸福的终极希望,他抵达了那座岛屿,在那里生活。我觉得这个解读非常合理,但不妨也看看作者的解读吧,与此不尽相同。我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有一种印象(我用了“印象”这个词,是因为这种事情从来都没法解释),一种感觉,在某个时刻,时间分裂了,而这意味着人物也分裂了。熟悉我短篇小说的人应该知道,我摆脱不了分身这个主题,它反复地出现在我的作品中;在我最早的那些短篇小说里,就已经出现了人物的分裂。在这篇小说里,人物也分裂了:原来的人物还在飞机里,他无法改变,被我们的时间束缚着。而那个全新的人物想终结琐碎、愚蠢和虚伪的一切,他放弃了他的所有——他的工作、他能得到的金钱、他的人脉——然后上了船,去了那座小岛,过上了原始的生活,那座小岛变成了他生命的中心,这个人也是他,只不过是他的分身,只能幸福地生活一段时间。他不可能一生都处于分身的状态。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但我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这也是一种秘密的奇迹,是赋予他某方面人格的一种希望,是他最好、最美的一面,最向善的一面,那一面的他向往纯洁,向往与想象中的真正的生活重逢,而最后他也充实地度过了一上午那样的生活。接着,飞机坠落了,这个男人从水里捞出了他自己,他从飞机上坠落下来,快死了,因此,渔民们在岸边只找到了一具尸体。
我认为,通过分析这三篇短篇小说,分析幻想的多种呈现方式,我们已经比之前更熟悉这个领域了。之后,我就能和大家好好地聊一聊幻想的其他呈现方式,在那些小说中,空间等要素也发挥了作用,但今天我还想和大家说清楚,带着现实主义精神和科学精神写作也是非常值得尊敬的。对那些认为我的时间观念就是时间可能会分裂、改变、拉伸、变得平行的人,对那些认为这只是作家的幻想的人,我想告诉你们并不是这样的,我想……我不会说我要证明这一点,因为你们只能选择相信我或不相信我,但是我想和你们分享我的一段个人经历,这段经历在下面这篇小说和其他几篇小说中都有所反映。我这篇小说极富现实主义色彩,叫作《追寻者》,讲述了一位爵士音乐家的故事。小说里面有个片段,有点像是故事中嵌套的小故事,这个片段从另一个角度触及了时间问题。请你们允许我读两页《追寻者》的内容:当时乔尼·卡特正在和名叫布鲁诺的叙述者聊天,布鲁诺是爵士评论家,也是他的朋友,乔尼说了一句关于某种时间观念的话,引起了布鲁诺的兴趣,布鲁诺一直留意着他说的话,观察他做的事,因为正在写一本关于他的传记,也许甚至是出于商业原因,布鲁诺很在意这件事。乔尼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他经受了小说人物的原型——也就是查理·帕克——遭遇过的一切,他饱受毒品和酒精的摧残,对他来说,想象力有时会遁入别处,有些人可能认为那里界限森严,而另一些人则可能认为那是通向其他现实领域的大门。在小说里的这一刻,乔尼说:
“布鲁诺,如果有一天你能写……不是为我写,你知道,我才无所谓呢。但是写出来应该很棒,我觉得会很棒。我刚才正跟你说到,小时候开始吹萨克斯风时,我就发现时间在转变。有一次我跟吉姆说了这事儿,他说大家都一样,只要一灵魂出窍……他是这么说的,只要一灵魂出窍。但是不对,我演奏的时候可没有灵魂出窍。只是地方换了。就像在电梯里一样,你在电梯里跟人说着话,一点没觉得有什么奇怪,一边说话一边升上了一层、十层、二十一层,城市落在你脚下,你进电梯时开始说的话现在说完了,开头和结尾的几个词之间隔了五十二层楼。我开始吹萨克斯风的时候就觉得自己进了一个电梯,不过是时间的电梯,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你别以为我忘了抵押,我老妈和宗教那档子事儿。只不过在这种时候,抵押和宗教就像是一套我没穿在身上的西服;我知道它就挂在衣柜里,但是这时候你不能跟我说那西服存在。只有我穿上那套西服的时候它才存在,只有等我吹完了,老妈披头散发地走过来,抱怨我的鬼-音-乐吵得她耳朵都要聋了的时候,抵押和宗教那档子事儿才存在。”
黛黛……
黛黛是乔尼的朋友……
……又端来一杯雀巢咖啡,但乔尼忧伤地看着他的空杯子。
“时间的事情很复杂,让我无处可逃。我慢慢发现,时间并不是一个可以装东西的袋子。我想说的是,如果是一个袋子,尽管里面装的东西可能会变,但它的容量不会变,就这么回事。你看到我的箱子了吗,布鲁诺?装得下两套西装和两双皮鞋。好,现在你想象把它清空,然后再把那两套西装和两双皮鞋放回去,但你发现只装得下一套西装和一双皮鞋了。但最妙的还不是这个。最妙的是你发现你可以把整个商店,把成百上千套的西装都塞进箱子里,就像有时候我一边吹萨克斯风,一边把音乐装进时间。把音乐,还有我坐地铁的时候想的东西都装进时间里。”
“你坐地铁的时候。”
“嘿哟,对了,说到重点了,”乔尼嘲弄地说,“地铁真是个伟大的发明,布鲁诺。坐地铁的时候你就会发现箱子里可以装得下那么多东西。可能我在地铁里不是弄丢了萨克斯风,可能……”
他笑了起来,咳个不停,黛黛不安地看着他。但他做着手势,笑着,咳着,忙活得不行,像猩猩一样在毛毯下面抖来抖去。他笑得连眼泪都掉了下来。他把眼泪舔掉,仍然笑个不停。
“最好不要把两者混为一谈,”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话,“我把它弄丢了,就这么回事。但地铁让我发现了箱子的把戏。你看,那些有弹性的东西真是奇怪,我觉得它们无处不在。所有的东西都有弹性,朋友。看起来硬邦邦的东西也有弹性,那种弹性……”
他凝神思考着。
“……那种弹性是延迟的。”他突然补充道。我做了一个敬佩的手势表示赞同。太厉害了,乔尼。这人居然说自己无法思考。好一个乔尼。现在我对他接下来要说的话真正产生了兴趣,他也发觉了,愈发嘲弄地看着我。
我跳过一小段,接下来是乔尼的叙述:
“我刚才明明在跟你说地铁的事儿,不知道怎么就换了话题。地铁是个伟大的发明,布鲁诺。有一天我在地铁里开始感觉到了什么,后来就忘了……两三天后又感觉到了。最后我终于发现了。解释起来很简单,你知道,但说它简单是因为那其实不是真正的解释。真正的解释是无法解释的。你必须坐上地铁,然后等着它在你身上发生,尽管我觉得这事儿只会在我身上发生。看,差不多就是这么回事儿。
“那一天我清楚地意识到了发生的事情。我开始想地铁,想我老妈,然后想到了兰,还有孩子们,当然了,那一刻我还觉得自己正走在老家的街上,看得到那时候那些伙伴的面孔。我没有在思考,我好像跟你说过很多次,我从来不思考;我像是站在一个街角,看着我脑海里经过的画面,但我并没有在思考我看到的东西。你懂吗?吉姆说所有人都一样,还说通常情形下(这是他的原话)一个人的想法不能自主。但问题在于,即便是这样,我在圣米歇尔站一上地铁,就想起了兰和孩子们,还看见了老街坊。我刚一坐下就想到了他们,但同时我意识到自己是在地铁里,大概过了一分钟就到了奥德翁站,人们进进出出。然后我接着想兰,还看到我老妈买东西回来,我慢慢看到了所有人,还跟大家待在一块儿,真是太美妙了,我好久都没有这样的感受了。回忆总是让人恶心,但这次我挺乐意想到孩子们、看到他们。如果我把看到的一切都讲给你,你肯定不会相信的,因为我得讲好一会儿,就算这样还有很多细节来不及讲。就给你讲一件事好了,我看到兰穿着一条绿裙子,我和汉普在33号酒吧演出的时候她就是穿那条裙子去那里的。我看到裙子上有缎带,有蝴蝶结,腰上和领子上都有装饰……不是一下子看到的,实际上我正围着兰的裙子转,非常缓慢地观察。然后我看到了兰和孩子们的脸,接着我想起了住在隔壁的迈克,他在农场工作过,还给我讲过科罗拉多的几匹野马的故事,边说边像驯马师一样神气地挺胸抬头……”
“乔尼。”黛黛从角落里叫他。
“你看,在我想到、看到的所有东西里头,这还只是一小部分。我大概讲了多久?”
“不知道,大概两分钟。”
“就算两分钟,”乔尼补充道,“两分钟的工夫我只给你讲了一小部分。如果我给你讲我看到孩子们在做什么,还有汉普是怎么弹《把爱留住,亲爱的妈妈》的——我听到了每一个音符,你想想,每一个音符,而且汉普是那种乐此不疲的人——如果我给你讲我还听到我老妈在做一篇长长的祷告,祷告里好像提到了卷心菜,她为我老爸和我请求宽恕,还说些什么卷心菜……好吧,如果我全都详细讲给你,就不止两分钟了,你说呢,布鲁诺?”
“如果你真的听到、看到了这些,那得要一刻钟呢。”我笑着对他说。
“那得要一刻钟,嗯,布鲁诺。那你说说看,我怎么可能突然感觉到地铁停了,我离开了我老妈,兰,还有所有那些人,看到我们停在圣日耳曼德佩站,离奥德翁站正好一分半钟。”
乔尼说的那些东西我从来都不太放在心上,但现在他那样看着我,让我浑身冰凉。
“你的时间、那个女人的时间才过了一分半钟,”乔尼怨恨地说道,“地铁的时间、我手表的时间也一样,真该死。那么,我怎么可能想了一刻钟,布鲁诺,你说呢?一分半钟的时间里怎么可能想一刻钟?我跟你发誓那天我没吸过,一块都没吸,一张都没吸。”他补充道,像个孩子似的为自己开脱。“没过多久,这种事又发生了,现在已经是不管我走在哪儿都会发生。但是,”他狡猾地补充,“只有在地铁里我才能意识到,因为坐地铁就好像是被塞进了钟表里。每一站就是几分钟,你明白吧,那是你们的时间,眼下的时间;但我知道还有另一种时间,我一直在想,一直在想……”
他捂住脸,浑身颤抖。我恨不得自己已经离开了,但又没办法告辞,因为乔尼会不高兴,他对朋友异常敏感。但如果他继续这样下去,又会把自己弄得一塌糊涂,至少跟黛黛在一起的时候,他不会说这些事的。
“布鲁诺,如果我能够只活在这些瞬间,或者活在我演奏的时间里,这些时候时间也在改变……你就能意识到一分半钟里可以发生那么多事……这样的话,一个人,不仅仅是我,还有她,还有你,还有所有那些家伙,就可以活上成百上千年的时间。如果我们找到办法,不用像现在这样守着时钟,一分一秒地数着时间过日子,就可以比现在多活上成千上万倍的时间……”
我尽最大努力笑了笑,隐约觉得他说得有道理,但只要我一走到街上,回到我的日常生活里,他的猜测,还有他的猜测让我产生的直感,就会一如既往地烟消云散。眼下我敢肯定,乔尼说这番话不仅仅是因为他有些疯疯癫癫,也不是因为他在逃避现实,相反,现实对他来说是场拙劣的模仿,他又把这种模仿变成了一种希望。乔尼在这种时候跟我说的一切,我都没办法指望之后再仔细想一想。只要一走到街上,只要它变作回忆,而不是由乔尼絮絮叨叨地说出来,这一切便成了吸食大麻以后出现的幻象,成了单调、重复的手势。这些话起初让人暗暗叫绝,之后就会让人恼火,至少我自己这么觉得,好像乔尼说这些话是在取笑我。但这种想法总是出现在第二天,而不是乔尼跟我说话的当时,因为那时我会觉得有事情需要让步,有盏灯需要点亮,或者更确切地说,有必要去打破一些东西,彻头彻尾地打碎,像把楔子钉进树干,再一锤敲到底。乔尼已经没有力气敲打任何东西了,而我就更别提了,既不知道要用什么锤子,也想象不出这个楔子的形状。
在这个片段中,乔尼讲述的是我在巴黎地铁中的个人经历。你们可以选择相信我,也可以选择不相信,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走神状态,没人说得清它是怎么回事,因为在我们小的时候,妈妈和老师就教育我们不要走神,甚至因此而惩罚我们,或许(可怜的人呀,他们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自童年时起,他们就在剥夺我们通往其他可能性的权利。至于我自己,我常常走神,而正是因为走神,某种东西出现了,催生了那些让我们相聚在此的幻想短篇小说。通过走神状态,其他元素、不同的空间或时间,某种东西进入了小说之中。我绝不会忘记,因为我借乔尼·帕克……乔尼·卡特的口吻,想尽可能地把这种体验讲好,那种害怕、恐慌和惊奇的感觉——一切都同时出现——向我袭来。那天,我站在许多人中间,坐了两站地铁(我记得很清楚,我恰好花了两分钟时间坐了两站,如果我愿意的话,我第二天就能证明这件事),我当时正在走神,正在回忆一九四二年我和一个朋友在阿根廷北部的一场长途旅行,在那几周、几个月的时间里发生了很多事,我回想着每一个细节,体验到那种在闲暇时分沉浸于回忆和思考的快乐,突然,地铁停了,我发现自己得下车了,时间过去了两分钟。那是我第一次建立起内心时间和现实时间之间的联系。我内心的时间,我脑海中这一切发生的时间,绝对不止两分钟;就算我试图加快叙事的速度,就像有时候会在梦里发生的那样——按照行家的说法,有些梦境会在短暂的几分之一秒内发展出丰富的内容——我也根本无法讲完开头。这意味着,这里也出现了时间的变形:我们醒来时,把做的梦讲给别人听得花十分钟时间,但根据专业人士的说法,我们在闹钟响起的几分之一秒内就能做一个完整的梦,这怎么可能呢?这与短篇小说的作用机制是相同的。
我之所以提到这段个人经历,是因为我在开始的时候说过,我是个非常现实的小孩,原因很简单,我从不觉得幻想是虚幻的,它只不过是现实给予我们的另一种可能性和另一种存在方式,出于某种直接或间接的原因,我们会经历这些无法预知的事。可能幻想文学就是这样产生的吧;反正,我自己的短篇小说就是这样产生的。这不是逃避现实,而是为了让我们更深刻地生活在现实中。说到现实,我们现在该互相道别,说下次课再见了,不过,你们也可以向我提问。
学生:您可以简单地谈一谈《夜,仰面朝天》吗?
好的。我本来打算下节课再讲这篇小说的,但是我们也可以改变时间——既然我们正好在讲这个话题——可以把未来转变为当下;这事很容易,用语言就能做到。
《夜,仰面朝天》部分源于我的个人经历。我应该早点说清楚(现在,我趁机把这事说出来,因为这样可以帮助一些人更深入地解读我的一些短篇小说,而不仅仅止步于粗浅的分析),我的幻想小说很多时候源自梦境,特别是噩梦。我有一篇作品名叫《被占的宅子》,评论界花了极大的功夫研究它,对它做了无数种解读,它是我第一部短篇小说集里的第一个故事,源于我在一个夏天早晨做的一场噩梦。我清楚地记得梦里的场景,后来写成的这篇短篇小说和那场噩梦如出一辙,只不过在噩梦里我独自一人,而在短篇小说里,我分身成了一对兄妹,他们住的宅子里发生了幻想事件。我清楚地记得噩梦的发展与短篇小说的发展是一致的;或者确切地说,正好相反:短篇小说的发展与噩梦的发展是一致的。我从噩梦的最后一分钟痛苦地醒来,我记得我当时的模样,穿着睡衣,从床上跳到打字机前,就在那天早上,我立刻写下了这则短篇小说。短篇小说里依然包含了噩梦,这是这篇小说中最直接的元素;只不过多了人物的分裂,多了些智力元素、文绉绉的文学典故、当时的历史背景,以及对房子的描述。我写作时,这些内容都被融入作品中,可噩梦依然还在那里。由此,梦境一直是我写幻想短篇小说的动力,现在也依旧如此。
《夜,仰面朝天》几乎就是一场梦,而且可能比梦还要复杂。一九五三年,我在巴黎骑摩托车的时候出了车祸,我对这场愚蠢的车祸感到非常骄傲,因为我是为了避免撞上一位老太太(之后,我在警方的调查中得知,那位女士已经非常年迈,她把红灯看成了绿灯,以为能过去,就开始横穿马路,可那时信号灯变了,该轮到我骑摩托通过了),紧急刹车,偏离了车道,被压在了摩托车下面,在医院里住了一个半月。在这一个半月的时间里,我的腿重度骨折(你们看到了,要是我的腿骨折了,断的东西可不少,这可是相当大的面积呢 ),引发了感染,颅骨差点碎裂,高烧不退,我好多天都处于半昏迷状态,周围的一切都沾染上了噩梦中的氛围。有些东西很美丽,比如水瓶,我觉得它是发光的泡泡,我最爱我的水瓶,转动脑袋的时候就能看见它。我觉得很舒服,很平静,可突然间,我又看见了自己躺在床上——此时,车祸发生后最糟糕的事,一切都又明摆在那里,突然间,我看见了随之而来的一切,完美的小说结构,我需要做的只不过是把它写下来。即使你们会觉得我的说法自相矛盾,我还是要告诉你们,我为在自己的短篇小说上署名而感到羞愧,因为我觉得这些故事是被传述给我的,我不是真正的作者。我不会带着三条腿的桌子 来这里,但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有点像一个灵媒,负责传递或接收另外的东西。
学生:谁知道呢?
谁知道呢,没错,这是个开放的问题。事实是,我突然看见了这个故事,我得先讲讲故事的情节,才能解释它的机制:在这篇小说中,幻想场景是绝对的、彻底的,它试图完完全全地倒置现实。有一个男人——也就是“我”——骑摩托车时发生了车祸,被送进了医院,然后发生的所有事情,你们都知道了。他睡着了,进入了墨西哥土著人的世界,他在深夜里逃亡,因为有人在追捕他,由于这件事发生在梦中,而我们知道梦中的一切都不需要解释,所以,“我”,也就是那个做梦的人,知道自己来自摩泰克部落,这是我编的名字,有一位评论家认为,这个名字源于主人公骑摩托车这件事……这证明了当人们试图通过某些方法寻找联系的时候,纯粹的理性思维是非常危险的。这位摩泰克人觉得追捕他的是阿兹特克人,当时,他们的文明进入了众所周知的荣冠战争时期:那时,为了供奉他们的神灵,阿兹特克人会追捕敌人,将他们活捉后给他们裹上鲜花,把他们送到特诺奇提特兰,关进地牢里,等到神灵的献祭日来临,阿兹特克人会把他们抬上金字塔,挖出他们的心脏。你们会在古籍和历史书上读到这些内容:荣冠战争一直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这似乎是一件十分美妙平静的事情,阿兹特克人活捉敌人,给他们鲜花,把他们带回去,就和聚会一样!好一个聚会啊!摩泰克人自然很清楚等待他的会是什么结局,他绝望地逃跑,一边逃,一边觉得追捕者离自己越来越近,然后,他突然醒了过来。当然了,他在同一间医院里醒了过来:他是出了车祸的那个人。他醒了过来,看见绑着石膏的腿和他的水瓶,意识到那只不过是场梦,于是他心满意足地松了口气。他又睡着了,梦境又开始了,他一直都被人追捕,敌人离他越来越近。这一次,他又成功地醒了过来,但醒来已经变得越来越难,他得花费十足的力气才行,他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逃离这场深不见底的追捕,重新回到医院里。于是,他开始与睡意斗争,但他发烧了,病得厉害,很虚弱,接着他又睡着了。他重新沉入睡眠时,敌人刚好用绳子套住了他,他被捉住并带到了地牢里,他们让他待在那里,等待献祭的时刻到来。他最后一次(应该是,我记不太清了)让自己醒来了一会儿;没错,他让自己清醒了一会儿……您朝我点了点头……他醒了过来,绝望地想要触碰些什么,想要抓住现实,因为他觉得自己被那可怕的梦境攫住了;但是一切开始变得模糊起来,他什么也没能抓住,又一次陷入了噩梦之中。此时,几个祭司侍从走了进来,他们沿着阶梯,把他抬上了金字塔;在上面,他看见塔顶的祭司拿着血淋淋的玉刀,或者黑曜石刀,等待着他。他拼尽最后一丝意志力,想要醒过来。就在那一刻,他得到了启示,他意识到,他醒不过来了,这才是现实,他是那个梦见自己住在奇特城市的人,那里的楼房高耸入云,满眼都是红色和绿色的灯光,而他坐在某种金属昆虫上。他思考着这一切,而与此同时,他被抬上了金字塔,等着被献祭。
这就是这篇小说的主要情节,我认为,由于纯幻想元素的出现,现实被彻彻底底地倒置了,当然了,还可以有其他的解读方法。或许我们得再说点其他内容,但我们把它留到下次吧。
行吗?
学生:在《跳房子》里,“蛇社”的成员们说过一句话,内容是关于海森堡的不确定性原理在文学中的重要性。我想知道,它为什么重要呢,您的时间变形观点是否源于这个原理呢。
当然了,我是巴黎《世界报》的忠实读者,它每周四——我记得是——都会刊出科学专版,向我们这些非科学界人士普及科学知识。我总是带着极大的兴趣阅读这些版面,因为我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理解一些东西,在我看来,它们属于幻想世界的范畴,比如说,反物质这个概念。大家都知道,物理学家认为,反物质和物质一样,具有同样的现实性;在物理学家看来,除了物质之外,在原子领域(说到这儿,我就没法再进一步解释了)还存在与物质相反的力量,这些力量也是算数的,它们所拥有的现实就叫作反物质。这些知识我是在读《世界报》的时候学到的,我也是通过同样的途径学到了海森堡的理论,就像您说的那样,它叫作不确定性原理,我记得这个理论与奥本海默和爱因斯坦同属一个时期。一旦人们抵达了研究的最高点,穷尽了数学和物理的所有可能性,一个充满着不确定的领域就会展现出来,在那里,事物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在那里,人们无法像在低水平领域那样应用精准的数学原理。毫无疑问,事情远不止如此,但我对此很感兴趣,因为我发现,在某些文学作品和诗歌中,情况也是一样的:一旦触及了表达的界限,不管是幻想文学的表达方式还是诗歌的抒情表达方式,都会进入新的领域,在那里,一切都是可能的,一切都是不确定的。与此同时,这个新领域拥有某些事物的巨大力量,这些事物还没有现身,但似乎正在向我们召唤、示意,让我们去寻找它们,好让我们在途中相遇,而这是真正的幻想文学一直所提倡的。因此,我觉得不确定性原理(也就是说,物理学家确定,有些事物不完全是这样存在的,它们可以有另一种存在形式,并且从科学的角度说,我们无法计算它们,也无法测量它们,可它们也完全是算数的,是有效力的),我觉得这个原理对文学有激励作用,因为长久以来,我们这些所谓的和文字打交道的人(这个表达很有意思:文字人,文字汤 ……)在面对科学家时,都会产生某种自卑的情绪,因为他们生活在令人满意的规则体系中,一切都可以被证明,只需要沿着一条路往前走,推导出的新规则总能解释旧规则,反之亦然。在文学中,我们掌控着这场奇妙的积木游戏,也就是字母表,一切都从字母表里诞生,从人类念出和写出的第一个词,到今晚我在伯克利大学出版的这本书,都是如此。从字母表的二十八个字母中衍生出了一切,而我们面对科学家有自卑情绪,是因为我们觉得文学是一门混合的艺术,囊括了幻想、想象、真相、谎言、各种假设、各种理论,各种可能的组合方式,我们常常面临着走上邪恶和虚假道路的危险。而科学家却给予我们一种平静、安全和信任的感觉。好吧,就我个人而言,这种感受不存在,也从没存在过,但当我读到海森堡的不确定性原理时,我心想:“真见鬼!他们就和我们一样!他们做研究的时候,他们思考的时候——恰好是最高峰、最艰难的时刻——他们也会突然踩空踏板,感受到地平面的晃动,因为一切变得不确定了,唯一算数的就是不确定性原则!”好了,这就是我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