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数字分大写和小写两种,都是汉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经常要用到这些数字。
1.阿拉伯数码 、 汉字小写数字和大写数字的对照
阿拉伯数码、汉字小写数字与大写数字的对照如表1.1所示。
表1.1
2.进位阿拉伯数码和汉字大 、 小写数字的对照
进位阿拉伯数码与汉字大、小写数字的对照如表1.2所示。
表1.2
表1.1和表1.2中,不管是阿拉伯数字(1、2、3、……),还是汉字小写数字(一、二、三、……),由于笔画简单,容易被涂改伪篡,所以一般在文书和商业财务票据上的数字都要采用汉字数码大写。汉字数码分为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和数位(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两个部分。
这些汉字的产生是很早的。数字的这种繁化写法,始自于秦代,在唐宋时期已经广泛使用,到清代时已规范化为一套“大写数码”。
中文大写数字就是用汉字书写的数字。大写数字庄重、笔画繁多,通常用于文书、发票、支票、汇票、存单等各种票据的书写——这些重要的票据金额或实物不但要用阿拉伯小写数字书写,而且还要用中文大写数字书写,以供互相核对,防止篡改,保证单证上数量或金额的正确无误,避免经济损失。
书写汉字大写数字的基本要求如下。
① 汉字大写数字的书写采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不得连笔写。
② 不得用〇(另)、一、二(俩)、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以防被涂改,更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③ 字体要各自成形,大小均称,排列整齐,字迹工整、清晰。
汉字大写数字的正楷、行书字体如表1.3所示。
表1.3
1.小写金额的标准写法
①阿拉伯数字金额前必须书写货币币种符号(例如,¥、£、$)。人民币符号“¥”是汉语拼音yuan第1个字母Y的缩写变形,既代表了人民币的币制,又表示人民币“元”的单位;为了区别Y和阿拉伯数字之间的误认和误写,在Y字上加上两横而写作“¥”,读音仍为“元”。因此,小写金额前填写人民币符号“¥”后,数字后面可不写“元”字。
② 币种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例如,“人民币20500元”,小写金额应写为“¥ 20500”,不得写为“¥ 20500”。
③ 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以填写00,或者填写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填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④只有分位金额的,在元和角位上各写一个0字,并在元和角之间写一个小数点,如“¥ 0.03”。
2.大写金额的标准写法
① 大写金额要紧靠货币名称(如“人民币”)书写,不得留有空白。如果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则应当加填货币名称。
②正确运用“整”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例如,“¥ 768.00”应写为“人民币柒佰陆拾捌元整”,“¥ 562.30”可写为“人民币伍佰陆拾贰元叁角整”,但“¥ 735.26”应写为“人民币柒佰叁拾伍元贰角陆分”。
③ 正确书写中间的“零”。
1>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例如,“¥ 1709.30”应写为“人民币壹仟柒佰零玖元叁角整”。
2>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的,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例如,“¥ 3980.32”,大写金额应写为“人民币叁仟玖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为“人民币叁仟玖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 97000.53”,汉字大写金额应写为“人民币玖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玖万柒仟元伍角叁分”。
3>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例如,“¥ 6309.04”,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陆仟叁佰零玖元零肆分”。
④ 阿拉伯金额数字1开头的,大写金额应加写“壹”字。
例如,“¥ 16.25”,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壹拾陆元贰角伍分”;又如,“¥ 165700.00”,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柒佰元整”。
⑤在印有大写金额万、仟、佰、拾、元、角、分位置的凭证上书写大写金额时,金额前面如有空位,可画“⊗”注销,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几个0(含分位),汉字大写金额就写几个“零”字。
例如,“¥ 600.60”,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万⊗仟陆佰零拾零元陆角零分”。
⑥ 写错不准涂改。为了防止作弊,银行、单位和个人填写的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的汉字大写金额一律不许涂改,一旦写错,则该凭证作废,需要重新填写。
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银行、单位和个人凭以记载账务的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本票、支票上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汉字大写,金额栏内必须填写正确。
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汇票上的日期、金额是印制的。
1.具体填写要求
①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② 在填写月、日时,月为1、2和10的,日为1至9和10、20和30的,应在其前加写“零”字。例如,“2009年10月20日”,应写成“贰零零玖年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③ 日为11至19的,应在其前加写“壹”字。例如,“2009年1月16日”,应写成“贰零零玖年零壹月壹拾陆日”。
④ 10月要写成壹拾月,11月要写成壹拾壹月,12月要写成壹拾贰月。
⑤ 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2.支票的填制要求
① 支票出票日期的填写必须使用汉字大写。例如,“2月13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叁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② 支票上的收款人、付款行名和签发人栏目及账号应写单位的全称或个人的姓名,不得简写。
③ 签发人签章处应盖上签发人在银行预留的签章(称为印鉴)——一般使用本单位授权的财物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的人名章。
④ 支票上的大、小写金额、日期和收款人若填写错误,不得修改,需作废重填。
支票填制示例如图1.3所示。
图1.3
文字书写中有一部分是摘要的书写,包括记账凭证摘要、各种账簿摘要。会计摘要是用文字等形式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简要内容的一种方法。会计摘要记录的过于简略,则不能完整地反映经济业务内容;摘要过于详细,则会由于账页或凭证格式的限制,不能写太长。
在计算机审计中,很多取证、分析工作首先要通过会计摘要从被审计单位的电子账表中筛选所需数据。如果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摘要简略、笼统、模糊不清,则计算机审计就无从入手。
填写摘要时应用简明扼要、详略得当、含义清楚、抓住重点、书写整洁的文字,以说明问题为主;写物要有品名、数量、单价;写事要有过程;银行结算凭证,要注明支票号码、去向;送存款项,要注明现金、支票、汇票等;遇有冲转业务,不应只写冲转,应写明冲转某年、某月、某日、某项经济业务及凭证号码,也不能只写对方科目,而要将经济业务的内容尽可能全面地表述出来,反映其经济业务概况。
书写摘要的一般要求如下。
① 填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簿时,必须用碳素笔或钢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纯蓝色墨水笔;字体应使用楷书或行书,不能写成草书。
② 以原始凭证为依据真实反映会计凭证中有关经济业务的内容。
③ 日常收支业务摘要的编写要规范统一、简明扼要。
④ 摘要中需要反映必要的数字。
⑤ 账簿上的“摘要栏”应根据记账凭证上的“摘要”填写。
⑥ 填写错误需要更正的文字、数字不能随意涂改、刀刮、贴纸、药水洗等,应按更正错账的要求去更正。
经济业务的发生是编写会计摘要的基础,对经济业务了解得越清楚、越透彻,会计摘要就能编写得越准确、越精练。因此,会计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业务,掌握资金流动状况,还要勤于学习,善于积累,在实践中不断熟悉业务,提高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