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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这事发生在九月的第五天,新月之夜的次日。从离开布洛克莱昂森林算起,这也是我们远征的第三十天。“大桥之战”后的第六日。

亲爱的未来的看官们,现在我要稍微回溯一点时间,讲述一下那场光荣而重要的“大桥之战”落幕后发生的事。但首先,我还是先讲讲“大桥之战”好了,毕竟还有些看官对此一无所知呢——不知道他们是对别的事情更感兴趣呢,还是单纯地对时事漠不关心。这场战斗发生在大战期间,时间是八月的最后一日,地点是在安格林一条连接雅鲁加河两岸、位于“红码头”要塞附近的大桥上。这场武装冲突涉及到如下势力:尼弗迦德军、米薇女王率领的莱里亚军团,以及我们这奇妙的一行人——本文的作者,也就是鄙人;猎魔人杰洛特;吸血鬼爱米尔·雷吉斯·洛霍雷克·塔吉夫-哥德弗洛伊;弓箭手玛利亚·巴林,又名米尔瓦;卡西尔·莫瓦·迪弗林·爱普·契拉克,一个紧张兮兮的尼弗迦德人,爱在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上斤斤计较,比如他总说自己不是尼弗迦德人。

诸位看官,或许你们还不清楚,那位莱里亚女王是怎么起死回生,还跑到安格林来的呢?你们知道,尼弗迦德人于七月攻入莱里亚、利维亚和亚甸,使得这些王国向尼弗迦德帝国彻底臣服,国土也被帝国军队占领。大家都以为,在此期间,米薇女王陛下与手下的士兵一起战死沙场了。但事实上,米薇女王并未遇害,也没被尼弗迦德人俘虏。她重整旗鼓,召集了莱里亚军中的残兵败将,并尽可能地继续招兵买马,甚至将佣兵和强盗也都纳入麾下。随后,勇敢的女王陛下对尼弗迦德帝国发起了游击战,而蛮荒的安格林正是打游击的理想战场——安格林树木繁茂,无论设伏杀敌还是隐身遁藏,无所不在的丛林都能为你提供保障。当然了,除了丛林,安格林本身也没什么优点了。

米薇被部下们称为“白女王”,她的兵力迅速扩张。英勇无畏的士兵们渡过雅鲁加河左岸,深入敌后,安营扎寨,肆无忌惮地骚扰敌军。

好吧,现在让我们说回正题,也就是精彩的“大桥之战”。最初的战略形势是这样:米薇女王的部队在雅鲁加河左岸驻扎了一段时间,准备逃到右岸。但他们却在桥上与一支尼弗迦德军狭路相逢,后者恰好打算从雅鲁加河右岸逃回左岸去。我们在上述情况下出现在双方人马之间,也就是说,我们位于雅鲁加河正中央,被两支武装部队左右夹击。虽然我们无路可退,但也因此成了荣耀加身的英雄。这场战斗的胜利者是莱里亚人,因为他们达成了战略目标,成功地撤回到右岸。尼弗迦德人则被打散,不知所踪,因此是绝对的输家。我知道这些描述会让有些人摸不着头脑,但我保证在本书出版之前,会找位军事理论家咨询一番。至于眼下,我只能采纳一行人中唯一的军人,卡西尔·爱普·契拉克的意见。他说了:依据普遍的军事准则,迅速撤离战场的一方便可以声称赢得了战斗。

毫无疑问,我们在战斗中的表现极其出色,但也带来了几桩负面影响。怀孕的米尔瓦运气不佳,其他人则受到幸运之神的垂青,没受多少严重的伤。然而喜悦很快便褪了色,因为我们只收到了感谢,却没得到任何嘉奖,除了猎魔人杰洛特。尽管杰洛特经常把冷漠与中立挂在嘴边——如你们所见,这种态度相当虚伪——但他在战场上却大展拳脚,显示出强烈、甚至可谓壮烈的激情。换言之,他的表现如此抢眼,令所有人瞩目。所有人都注意到了他,莱里亚女王米薇陛下更是亲自册封他为骑士。但我们很快发现,这份荣誉带来的麻烦,远比好处多得多。

亲爱的看官们,你们要知道,猎魔人杰洛特向来是个谦逊、简单、冷静而又自律的人,他总是把感情藏在心里,但又直率得好像一根长戟。米薇女王出人意料的赏赐与显而易见的青睐改变了他——要不是我对他如此熟悉,肯定会以为他被荣誉冲昏了头。他本该不声不响地在众人眼前消失,但他没有。他反而骑着马在营地里四处招摇,品尝荣耀,享受荣誉,沐浴荣光。

而我们目前最不需要的就是名声与关注。也许有些看官已经忘了,所以我要提醒你们:先前提到的当上了骑士的猎魔人杰洛特,因为参与了仙尼德岛的暴乱,正受到四个王国的情报部门的通缉。就连我这样身家清白之人,也差点被他们安上间谍的罪名。除此之外,米尔瓦是树精和松鼠党的盟友,与布洛克莱昂森林边界那些臭名昭著的大屠杀脱不了干系。最麻烦的还属卡西尔·爱普·契拉克,他是个尼弗迦德人,归根结底是敌国的属民,而他出现在另一方前线的事实只能让人百口莫辩。我们当中只有一人与政治和犯罪事件全无关系,但他却不是人类,而是个吸血鬼。因此,只要我们中任何一人暴露身份,等待我们全体的便是削尖的白杨木桩。我们在莱里亚旗帜下每度过一天,风险便会增加一分——顺便一提,最开始那几天过得还算惬意,毕竟我们有吃有喝还很安全。

当我义正词严地提醒杰洛特时,他的脸色微微一沉,随即向我解释了他的两点动机。首先,意外流产的米尔瓦需要照顾和护理,而这支军队里恰好有军医。其次,米薇女王的军队正朝东边的凯德·杜进发。在我们的队伍被迫改变方向、又被卷入“大桥之战”之前,我们原本的目标也是东方的凯德·杜——我们希望住在那儿的德鲁伊教徒能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好帮我们找到希瑞。在安格林肆虐的尼弗迦德骑兵、四处抢掠的佣兵与盗匪迫使我们改变了原来的路线。而现在,有了莱里亚军队的保护,再加上米薇女王的青睐,我们就可以安全而轻松地前往凯德·杜了。

但我还是提醒猎魔人:伴君如伴虎,女王陛下的恩宠缥缈不定,根本靠不住。可惜猎魔人不愿意听。好在事实很快证明了谁对谁错,等有消息传来,说尼弗迦德的复仇远征军正从克拉玛特隘口向安格林袭来,莱里亚军立刻转向北方,前往玛哈坎。可想而知,杰洛特对改道一万个不乐意。他想尽快赶到凯德·杜,而不是去玛哈坎!他像个幼稚的孩子,直接跑到米薇面前,恳求女王陛下准许他离开部队去处理自己的私事。在那一刻,王家的风度与垂青不复存在,对“大桥之战”英雄的敬意与钦佩也消散如烟。她用冰冷而坚定的语气提醒利维亚的杰洛特骑士,他有责任和义务为王室效命。于是,尚未痊愈的米尔瓦、吸血鬼雷吉斯,还有鄙人——本文的作者——被送进了跟随部队的难民与平民队伍。完全不像平民的魁梧年轻人卡西尔·爱普·契拉克则戴上蓝白相间的饰带,被分配到所谓的“自由连”,也就是由莱里亚军团一路收罗来的各色人渣组成的骑兵部队。就这样,我们的队伍分散了,这场远征似乎也不可挽回地迎来了失败的结局。

亲爱的看官,其实你们应该想象得到,这绝不可能真是结局。没错,这甚至连开始都算不上!了解事态发展之后,米尔瓦立刻宣称自己恢复了健康,足以上路旅行了,并跟我们约好一有机会就逃跑。卡西尔把王家军服丢进树丛,悄无声息地脱离了自由连,还建议杰洛特也离开他那顶奢华的骑士帐篷。

至于笔者的功绩,鄙人就不一一赘述了。出于谦逊的考虑,我不会允许自己大肆标榜,尽管鄙人的贡献当真不小。我在此只会陈述事实:在九月五日和六日之间的那个晚上,我们一行人悄然离开了米薇女王的军团。与莱里亚军队告别之前,我们没放过补充给养的机会,当然了,我们也没征得军需官的同意。米尔瓦用了“抢”这个词,但我觉得她未免有些夸张。毕竟,在之前那场意义重大的“大桥之战”中,我们的表现理应得到嘉奖。就算没有额外的奖赏,至少也该赔偿损失吧。除了米尔瓦遭遇的不幸、杰洛特和卡西尔受到的刀伤,我们的马匹也在战斗中或死或残——除了我忠心可靠的珀迦索斯,还有猎魔人任性的母马洛奇。总之,作为补偿,我们带走了三匹良种马和一匹驮马。

我们还尽可能地拿了不少装备——但我必须公正地补充一句,有一半被我们随后就扔掉了。正如在我们动手之前,米尔瓦评论的那样:在黑灯瞎火里偷东西,你没法搞清自己摸到了啥。最有用的装备几乎都是吸血鬼偷的,毕竟他在晚上的视力胜过白天。雷吉斯还进一步削减了莱里亚军的战斗力,因为他额外牵走了一头肥胖的鼠灰色骡子。牵着它离开营地的过程中,那头牲畜一次也没乱跺脚,更没有乱叫。由此可见,所谓“牲畜能感应到吸血鬼的存在,闻到其气味时还会恐慌失措”纯属无稽之谈——除非某个吸血鬼和某头牲畜是个例外。我再补充一句,这头鼠灰色的骡子后来一直陪伴着我们。自从那匹驮马在河谷地区的森林被狼群吓得不见踪影,我们的全部行李——确切地说,是剩下的行李——就都由那头骡子来驮了。雷吉斯给它起名叫“德拉库尔”。他显然很喜欢这个名字,因为在吸血鬼的语言文化中,这个词有种滑稽的意味,但我们要他解释清楚时,他却说这只是个没法翻译过来的文字游戏。

于是我们再度上路。本来喜欢我们的人就不多,到了现在,敌人的名单拉得更长了。利维亚的杰洛特,这位无所畏惧、无可指摘的骑士,在爵位得到世人认可、纹章被设计出来之前便脱离了骑士阶层。卡西尔·爱普·契拉克,在大战期间先后为尼弗迦德帝国和北方诸国效过力,又以逃兵的身份被交战双方分别判处了死刑。其他人的处境也没好到哪儿去。绞索就是绞索,没有太大不同,唯一的区别在于被绞死的理由:侮辱骑士精神、擅离职守,或给军队的骡子取名叫什么“德拉库尔”。

所以,亲爱的看官,为什么我们拼了命也要与米薇女王的军团拉开距离,你们总该明白了吧?

我们骑着偷来的马赶往南边的雅鲁加河,打算渡河去左岸。这不仅是要让大河挡在我们与女王的游击队之间,也因为河谷地区远比战火肆虐的安格林安全得多。要去凯德·杜找到德鲁伊,绕路左岸是更明智的选择。但问题在于,雅鲁加河左岸是尼弗迦德帝国的领土。前往左岸的想法是猎魔人杰洛特提出的,脱离了只会夸夸其谈的骑士阶层,他那理性、谨慎又富有逻辑的思考方式终于回来了。接下来的日子证明,猎魔人的计划造成了深远的影响,甚至改变了整支队伍的命运。这些暂且不谈。

等我们到了雅鲁加河,河岸边已满是尼弗迦德士兵。他们在红码头要塞旁修好了大桥,正准备继续朝安格林进军,随后则要去泰莫利亚、玛哈坎,还有尼弗迦德参谋部才知道的目的地。在军队过桥期间,我们根本没有渡河的可能,只能躲起来等他们全数通过。整整两天时间,我们蹲在河边的柳树林里饱受风寒,养肥了无数蚊子。雪上加霜的是,连老天也跟我们过不去,下起连绵的细雨,刮起肆虐的狂风,把我们冻得牙齿打颤。我活了这么久,就没见过这么冷的九月。亲爱的看官们啊,也就在这时,我在从莱里亚军营借来的装备里找到一支笔和一堆纸,然后,为了消磨时间,也为了忘却不适,我开始记下这次伟大而艰难的冒险经历。

沉闷的阴雨天和整日的无所事事影响了我们的心情,各种阴暗的想法也随之出现,尤其是猎魔人。杰洛特早先就会习惯性地计算与希瑞分别了多少天——按他的说法,每耽搁一天,他们之间就会离得越远。如今,在潮湿的柳树林里,在寒风和冷雨中,猎魔人越来越阴沉,也越来越吓人。我注意到他走起路来一瘸一拐,还在自以为没人看到或听到时大声骂人,或因痛楚而大口吸气。亲爱的看官,你们肯定知道,在仙尼德岛的巫师大会期间,杰洛特的腿骨被人打碎了。多亏布洛克莱昂的树精用魔法接合了他的断骨,但他毕竟还没有彻底痊愈。猎魔人承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痛苦,心情糟糕得要命,这时千万不要招惹他。

另外,他又开始做噩梦。九月十日早上,他把我们所有人都吓坏了。之前他放了一整夜的哨,直到天快亮才躺下,但没过多久,他大叫着跳了起来,还猛地拔出了长剑,一副就要发疯的样子。幸好,他马上控制住了自己。

他迈步走开,不久后摆着一张臭脸回来。他没对我们解释太多,只说队伍立刻解散,他又要独自上路了,因为某地发生了可怕的事,他必须尽快赶去。他说情况很危险,他不能叫其他人跟着去冒险,也不想为任何人负责。他语气阴沉,却没有一点说服力。由于他闹别扭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所以我们懒得跟他争论,就连平素能言善辩的吸血鬼也只是耸耸肩。米尔瓦吐了口唾沫以示不屑。卡西尔则冷冷地提醒杰洛特,说会为自己负责,还说自己身为一名士兵,身上佩剑的同时,就已经把脑袋系到了腰带上。然后大家沉默下来,意有所指地盯着笔者,显然以为我会趁机打退堂鼓。但不用我说,各位看官也能明白,鄙人叫他们大失所望了。

不过,这起事件还是打破了僵局,促使我们下定决心强渡雅鲁加河。我必须承认,行动的方式让我隐隐有些担忧,因为按计划,我们要趁夜游到河对岸去,引用米尔瓦和卡西尔的说法,就是“被马的老二拖着走”。虽然他们是在打比方——笔者怀疑他们懂不懂什么叫打比方——但我依然怀疑珀迦索斯的胆量,更何况它还是匹阉马。保守地说,游泳从来不是我的强项。如果自然之母希望我游泳,她就该让我一出娘胎,手脚间就长出蹼来。这情况同样适用于珀迦索斯。

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至少不用担心被马的老二拖着走。最终我们用完全不同的方式过了河,而且这主意显然比前一种更疯狂、更大胆:就在尼弗迦德守卫和巡逻队的眼皮子底下穿过重建的大桥。到头来,这个举动只是看起来很鲁莽,好像是在赌命,事实上却像钟表运转一样精密。跟在步兵队列后面过桥的,有运输车队、有牲畜群,还有各色各样的平民,我们便混在人群里,没有引起丝毫的注意。就这样,在九月的第十天,我们的队伍跨过了雅鲁加河,中途只被守卫盘问了一次。当时卡西尔盛气凌人地皱起眉头,以帝国军官的身份吼了回去,又用军队中间最具传统、但也最有效的“滚你妈逼”作为强调。不等其他人过来调查,我们便踏上了雅鲁加河左岸,迅速消失在河谷地区的森林深处。因为这里只有一条通往南方的大道,不论这条路的方向,还是路上人山人海的尼弗迦德人,都让我们不得不敬而远之。

在河谷森林扎营的第一个晚上,我也做了个怪梦。但跟杰洛特不同,我没梦到希瑞,却梦到了女术士叶妮芙。这个梦十分古怪,且令人不安。在梦里,叶妮芙一如既往穿着黑白相间的衣服,飞过一座位于山顶的黑暗小城堡,其他女术士站在下面,朝她挥舞着拳头,高声叫骂。叶妮芙舞动长长的袖子,就像一只黑色的信天翁,飘到无边无际的海面上,朝初升的太阳飞去。从这一刻起,怪梦转成了噩梦。等我醒来,细节已被我忘得一干二净,只剩下令人费解的模糊画面。但这些画面非常可怕——其间有拷打、尖叫、痛苦、恐惧和死亡……一言蔽之,实在太可怕了。

我没向杰洛特提起这个梦。一个字也没提。日后看来,这一决定相当明智。

“她的名字是叶妮芙!温格堡的叶妮芙。一位强大又知名的女术士!如果我有半句假话,情愿横死当场!”

特莉丝·梅利葛德吃惊地转过身,努力让目光穿过旅店大厅里的人群和蓝色烟雾。最后她从桌边站起身,略有些遗憾地丢下那盘涂了凤尾鱼糊的比目鱼片——这可是本地特色,也是货真价实的美味珍馐。但她来布利姆巫德的旅店和酒馆不是为了品尝美食,而是要收集信息,何况她还得保持身材。

她拼命挤过密密麻麻的人群。布利姆巫德的居民爱听故事,从不放过任何听到新故事的机会。造访此地的水手也从没让他们失望过,因为水手总有新鲜的趣闻和轶事可讲。当然了,其中绝大多数纯属虚构。但这不重要。故事就是故事,可以自由发挥。

正在讲故事、且刚刚提到叶妮芙的女人是个来自史凯利格群岛的渔妇。她身材敦实,肩膀宽阔,头发剪得特别短。跟她的四位同伴一样,渔妇的外套也用鲸鱼皮制成,破损严重,磨得有些反光。

“时间是八月的第十九天,满月后的第三个早上。”渔妇端起杯子喝了一口,继续讲她的故事。特莉丝注意到,她手掌的颜色好像旧砖块,那条赤裸、粗糙、肌肉发达的手臂或许有二十寸粗。而特莉丝的腰围只有二十二寸。

“天刚蒙蒙亮,”渔妇巡视听众们的脸,“我们就把船开进了阿德·史凯利格岛与史派克鲁格岛之间的海峡,好去我们平时设网捕鲑鱼的牡蛎栖息地。我们想抓紧时间,因为西边的天空一片昏暗,像在酝酿暴风雨。我们必须尽快把网里的鲑鱼捞出来,不然——你们晓得的,等到风暴结束,网里就只剩一堆烂鱼头了,连一条整鱼都不会留下。”

听众大多是布利姆巫德和希达里斯的居民,基本都住在海边,生计与大海息息相关。他们纷纷点头,赞同地窃窃私语。特莉丝对鲑鱼的了解仅限于生鱼片,但也跟着连连点头,以免引起旁人的注意。她有秘密任务在身,所以要尽量保持低调。

“我们赶到那里……”渔妇喝光了杯里的酒,又用手势示意某个听众再请她喝一杯,“我们赶到那里,正准备收网,斯图里的女儿姑德伦突然大叫起来!她用手指着右舷!我们回头一看,有个黑黑的东西正从空中飞过。可那不是鸟啊!我的心脏停跳了一刻,因为我突然想到,那可能是条双足飞龙,或者小型的龙蜥。据说它们有时会飞去史派克鲁格岛,尤其是在猛刮西风的冬天。可那黑黑的东西马上就掉水里了!‘扑通’一声,掀起四尺高的浪花,然后径直撞进我们的网子。它在水里被网缠住,像只海豹似的拼命挣扎。我们一起用力,好不容易才把它拉上来——要知道,船上可有整整八个女人呢!光是把它拖到甲板上,就花光了我们所有人的力气!等拉上来,我们的嘴巴全都合不上了!因为那是个女人!穿着黑裙子,头发像渡鸦一样黑的女人。她被网子缠住,夹在两条鲑鱼中间,其中一条,我敢打包票,足有二十四磅半重!”

来自史凯利格群岛的渔妇吹了吹酒上的浮沫,愉快地猛灌一大口。虽然说,哪怕最年长的听众也不记得有人捕到过这么大的鲑鱼,但没一个人插嘴,更没人表示怀疑。

“网里的黑发女人咳出几口海水,”渔妇续道,“扯着渔网扭来扭去。姑德伦尖叫起来:‘是凯尔比!凯尔比!是美人鱼啊!’——她怀着孕,所以容易紧张——但连傻子也看得出,这才不是什么凯尔比。如果真是,它早把渔网扯破了,哪能被我们拉到船上?她也不是美人鱼,因为没有尾巴呀。美人鱼都有鱼尾巴的!更何况她还是从天上掉进海里的,谁见过会飞的凯尔比和美人鱼?这个时候,乌娜的女儿、一向没什么脑子的史卡蒂也跟着嚷了起来:‘是凯尔比啊!’她抄起拖钩,朝渔网砸了过去!你们猜怎么着?网里突然射出一道蓝色的闪电,史卡蒂嗷的一声就飞了出去!拖钩往左,史卡蒂往右——如果我有半句假话,愿我不得好死——她在空中翻了三圈,一屁股坐到甲板上!哈,原来网里是个女术士,简直比水母、蝎子和电鳗还毒呢!那个女巫一副戒备十足的架势,还大喊大叫地骂我们!紧接着,渔网开始嘶嘶作响,冒出黑烟和焦臭味。她在施展魔法!我们看得出,毫无疑问……”

渔妇喝光一杯酒,马上又拿起一杯。

“毫无疑问……”她打了个响嗝儿,用手背抹了抹鼻子和嘴巴,“把女巫套到网里可不是个好主意!我得补充一句,她这时已经在用魔法摇晃我们的船了。所以我们不再犹豫!卡伦的女儿布丽塔用拖钩钉住渔网,我抄起一支船桨,开始揍她!揍她!狠狠地揍她!”

啤酒溅得老高,泡沫洒了一桌子,几只翻倒的酒杯掉到地上。听众们擦擦脸和额头,但没人抱怨,更没人出声指责。故事就是故事,可以自由发挥。

“那个女巫终于明白,”渔妇拍了拍高耸的胸脯,轻蔑地扫视四周,“史凯利格的女人可不是好惹的!她说她认输了,还答应解除咒语和法术。她告诉我们,她的名字是‘温格堡的叶妮芙’。”

听众们开始窃窃私语。仙尼德岛事件过去还不到两个月,人们依然记得被尼弗迦德收买的叛徒都有谁。其中就有著名的叶妮芙。

“我们带上她,”来自群岛的女人续道,“把她送到阿德·史凯利格岛的凯尔·卓城堡,交到克拉茨·安·奎特伯爵手上。从那以后,我就再没见过她。当时伯爵出了远门,听说等他回来,一开始就没给那个女巫好果子吃,但慢慢地对她客客气气、非常友好了。呃……我本以为那个女巫会回来报复我,毕竟我用船桨狠揍了她一顿。我以为她会在伯爵面前说我的坏话,可她没有。据我所知,她连一个字都没提。她是个正派人。后来听说她自杀了,我还觉得挺伤心的呢……”

“叶妮芙死了?”特莉丝惊叫起来,甚至忘记了隐藏身份,“温格堡的叶妮芙死了?”

“是啊,她死了。”渔妇喝了口啤酒,“像条鲭鱼一样死透了。她施展法术的时候,被自己的咒语害死了。这是不久之前的事——八月的最后一天,就在新月之前。不过这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丹德里恩!别在马背上睡着了!”

“我没睡!我正在脑子里搞创作呢!”

亲爱的看官们,我们正骑马穿越河谷地区的森林,朝东边的凯德·杜前进,去寻找能帮我们找到希瑞的德鲁伊教徒。至于我们的表现为何如此糟糕,我以后会做出说明。不过首先,出于记载史实的目的,我会先描述一下我们队伍中的每位成员。

吸血鬼雷吉斯大概有四百岁——只要他没撒谎的话——也就是说,他是我们当中最年长的一位。当然了,他也可能是在撒谎,反正我们也没法证实。但我倾向于相信他说的是真话,因为他告诉过我们,他早就彻底摒弃了吸食人血的行为。多亏他作出这番声明,才让我们每晚入睡都能放心些。最开始那段时间,我发现米尔瓦和卡西尔醒来后总会先提心吊胆地揉揉脖子,但他们很快就不这么干了。至少从表面上看,雷吉斯是个崇尚荣誉的吸血鬼,既然立了誓,他就一定不会再吸任何人的血。

当然了,他也有缺点。但我觉得,他的缺点跟他是不是个吸血鬼没什么关系。雷吉斯是个聪明人,也经常流露出智慧的一面,只是他有个令人恼火的坏习惯,就是爱用先知一样的语气大声发表意见。对于他的发言,我们很快就懒得回应了,因为他的主张,要么的确是事实——至少听起来挺可信的;要么根本就无从验证——这跟事实又有什么分别呢?而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雷吉斯的另一个习惯:他总喜欢在提问者把问题说完之前——甚至不等提问者发问——便抢先给出答案。我一直认为,这种表现看似智慧过人,实则却是傲慢无礼和狂妄自大。这样的人也许很适合在大学教书或在宫廷社交圈出入,但作为朝夕相处的同伴,却总叫人忍不住想打他。多亏队伍里还有个米尔瓦,不然我的头都要大了。杰洛特和卡西尔似乎都挺理解吸血鬼的,时不时还会戏仿一下他的说话方式,唯独米尔瓦从来不买雷吉斯的账。她选择了简单又不矫情的对应方式。当吸血鬼第三次不等她说完就抢答时,他被米尔瓦狠狠地臭骂了一顿,那些字眼和形容,连老兵油子听了也会满脸通红。真别说,这个办法还挺管用,雷吉斯以后再没犯过类似的臭毛病。这事也给我上了一课:对付那些想凭“才智”掌控全局的“智者”,骂脏话才是最有效的对策。

我有种感觉:面对那场不幸的意外和随之而来的……损失,米尔瓦一定付出了很多。但这只是我的感觉罢了,因为我知道,身为男人,恐怕我永远也没法真正理解这一切对一个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尽管我既是诗人又是作家,但这一次,就连我老练又丰富的想象力都辜负了我,我本人对此也无能为力。

米尔瓦的身体恢复得很快,精神状态却每况愈下。有时一连几天,她从早到晚一声不吭。有时她会突然消失,一个人不知去了哪儿,让我们提心吊胆。终于有一天,她的状况开始好转。米尔瓦像个真正的树精或精灵一样,做出了粗鲁、冲动而又令人费解的举动。某天早上,她当着我们的面拔出刀子,二话不说便割掉了辫子,剩下的断发堪堪只到颈背。“我不适合再留辫子,反正我也不是处女了。”她对目瞪口呆的我们说。“但我也不是寡妇。”她又补充道,“我的哀悼到此为止。”从这一刻起,她恢复了从前的样子——粗鲁、严厉、刻薄、惯用各种难登大雅之堂的词汇。由此我们得出结论:她总算渡过难关了。

队伍里第三位成员同样是个怪人。他是个尼弗迦德人,却总想证明自己不是尼弗迦德人。他自称叫作卡西尔·莫瓦·迪弗林·爱普·契拉克……

“契拉克之子卡西尔·莫瓦·迪弗林,”丹德里恩用小铅笔指了指尼弗迦德人,同时用强调的语气说道,“在这支人人可敬的队伍里,我被迫忍受了许多让人无法忍受的事,但唯独这一件,绝对不行!在我写作时,不允许别人站在背后偷看!这种行为,是可忍孰不可忍!”

尼弗迦德人走开几步。他思索片刻,拿起自己的马鞍和毛毯,挪到米尔瓦旁边。后者似乎正在打瞌睡。

“抱歉打扰你了。”他说,“请你原谅,丹德里恩。出于好奇,我不自觉看了一会儿。我还以为你在画地图或者做算数。”

“我又不是会计!”诗人跳了起来。看得出,他可不是装腔作势,他是由衷地感到愤怒。“我也不是绘图师!就算真是,你也无权偷窥我的记录!”

“我已经道过歉了。”卡西尔干巴巴地提醒他,开始整理自己的铺盖,“在这支人人可敬的队伍里,有些事我可以妥协,有些事我也习惯了,但我依然坚持只道歉一次的原则。”

“没错。”猎魔人接口道。他竟然会赞同卡西尔,叫所有人都吃了一惊,包括年轻的尼弗迦德人本人。“你越来越暴躁了,丹德里恩。这明显跟你用笔在纸上乱涂乱画有关。”

“的确。”吸血鬼雷吉斯往营火里添了几根桦树枝,“我们的吟游诗人近来变得敏感易怒,还经常偷偷摸摸、遮遮掩掩的。哦,按他的性格,别人围观他创作,他应该很高兴才对嘛。但看目前的情形,他却一点也不喜欢别人的关注。他的自我封闭与反感他人目光的行为肯定与那张纸和那支笔有关,所以我很好奇他到底在写什么。诗歌?叙事诗?史诗?传奇诗?还是韵文?”

“都不是。”杰洛特凑近营火,把一条毛毯披在肩上,“我了解他。他不可能是在写诗,因为他既没有说脏话冒犯神明,也没有喃喃自语,更没掰着指头数算音节。他写得这么安静,所以只能是散文。”

“散文!”吸血鬼一反常态地亮出尖锐的犬齿,“是小说吗?还是随笔?道德短剧?见鬼,丹德里恩!别再折磨我了!告诉我,你在写什么?”

“回忆录。”

“那是什么?”

“在这些纸上……”丹德里恩拿出一只装满纸张的筒状容器,“记载了我毕生的杰作。这是我的回忆录,我要命名它为《诗歌的五十年》。”

“这书名真蠢。”卡西尔干巴巴地说,“诗歌又没有年纪。”

“就算它有,”吸血鬼补充道,“也肯定不止五十年。”

“你们懂啥?这书名的意思是:本书作者奉献给诗歌女神的时间不多不少,正好是五十年。”

“那就更没道理了。”猎魔人说,“你,丹德里恩,连四十岁都不到。你写诗的才华,是八岁那年在神殿学校被人用藤条抽屁股时显露出来的。就算你打那之后就开始写诗,你奉献给诗歌女神的时间也不超过三十年。我甚至都没必要做假设,因为你自己不止一次提起,你是在十九岁那年,受到德·斯塔尔女伯爵 爱意的启发,才开始认真创作并谱写诗歌的。这么算来,丹德里恩,你的奉献时间连二十年都不到。所以你是从哪只袖子里变出整整五十年的?还是说,这只是个比喻?”

“在眼界方面,”诗人神气活现地说,“我跟你们有本质上的不同。我描述现在,但也顾及未来。我正在创作的手稿,计划将在二三十年后出版,那时就没人质疑这个书名了。”

“哈,这下我懂了。您的深谋远虑真叫我五体投地。平时的你明明连第二天都不关心。”

“我确实不大关心第二天的事。”诗人的语气充满优越感,“我考虑的是将来,还有永恒!”

“从将来的角度看,”雷吉斯说,“你从现在就开始写这本书,有些不道德。就冲这个书名,以后的人就会觉得该书的作者应该是个老人,他至少拥有五十年的学识和经历,还有纵观半个世纪的视角……”

“经历过半个世纪的家伙,”丹德里恩打断他的话,“至少也是个七十岁的糟老头,脑袋都被痴呆症搞糊涂了。等我到了七十岁,我宁可坐到门廊上放屁,也不想去口述什么回忆录,因为这样只会惹来别人的嘲笑。我才不会犯这种错误。我会趁自己创作力充沛,事先写下自己的回忆。日后付梓之前,我只要做些润色就够了。”

“也许他说得有道理。”杰洛特揉了揉隐隐作痛的膝盖,小心翼翼地曲起腿,“对我们来说,这也不算坏事。我们肯定会出现在他的作品里,他也肯定不会说我们的好话,不过至少,我们在半个世纪内用不着替他的书烦心。”

“半个世纪算什么?”吸血鬼笑道,“不过弹指一挥间……哦对了,丹德里恩,我有个小小的建议:在我看来,《诗歌的半世纪》比《诗歌的五十年》更合适。”

“尽管我不能苟同,”吟游诗人低下头,继续奋笔疾书,“但还是多谢你,雷吉斯。终于听到建设性意见了。还有人有什么补充?”

“我有。”米尔瓦出人意料地从毛毯下探出头,开口道,“你们干吗这么看着我?就因为我不识字?但我又不蠢!为了拯救希瑞,我们跋山涉水,拿着武器踏入敌人的领地,而丹德里恩的笔记很有可能落到敌人手里。咱们都知道,这位大嘴巴诗人笔下根本没有秘密可言。他的破手稿没准儿会害我们上绞架。”

“你太夸张了,米尔瓦。”吸血鬼温和地说。

“夸张得何止过分。”丹德里恩说。

“我也觉得她说得有些夸张。”卡西尔漫不经心地补充道,“不知道你们北方人怎么看,但在帝国,持有书稿不算犯罪,从事文学写作也不会受罚。”

杰洛特瞥了他一眼,用力折断手里把玩的树枝。“但在被你文明的祖国征服的城市里,图书馆却遭到焚烧。”他声音平和,语调却带着毫不掩饰的责备,“这种事先不提。玛利亚,我也觉得你太夸张了。丹德里恩写的东西向来毫无意义,更不会影响我们的安全。”

“好吧,我只是凭经验做出判断而已!”女弓手坐了起来,反驳道,“财政大臣做人口普查的时候,我继父逃进了森林,躲了整整两星期,连面都不敢露。‘有文书的地方就有法官。’他总这么说,‘今天写下你的名字,明天就能吊死你。’他没说错,虽然他是个无可救药的人渣。那个狗娘养的,希望他依然在地狱里被火焚烧!”

米尔瓦掀开毛毯,坐到营火旁,彻底放弃了睡觉的打算。杰洛特知道,今晚他们又要聊一整夜了。

“看得出,你很不喜欢你继父。”短暂的沉默后,丹德里恩说道。

“不喜欢。”米尔瓦咬牙切齿地说,“因为他是个杂种。每次我妈不在跟前,他就对我毛手毛脚,然后声称自己什么都没干。我警告他不许再犯,可他不听。终于有一天,我受够了,就用草耙打了他。等他倒地,我又补了几脚——两脚在肋骨,一脚在小腹。他在床上躺了两天,吐血不止……不等他养好伤,我就离家出走了。后来我听说他死了,不久我妈也过世了……喂,丹德里恩!这你也写?你好大的狗胆!当心我让你好看,听到没有?”

米尔瓦能加入我们,是件挺奇怪的事;吸血鬼与我们同行,更是令人吃惊;但最奇怪也最让人无法理解的,还是卡西尔的动机。突然之间,他就由敌人变成了朋友,至少也是盟友。关于这一点,年轻人已在“大桥之战”中证明了自己:他毫不犹豫地举起长剑,站在猎魔人身边,对抗自己的同胞。这个举动为他赢得了我们的认可,也打消了我们最后一丝疑虑。我说的“我们”是指我、吸血鬼,还有女弓手。因为杰洛特虽与卡西尔并肩作战,一起拼死搏杀,可他仍用怀疑的眼光看待尼弗迦德人,也始终对其没什么好感。杰洛特努力隐藏自己的怨恨,但正如我先前指出的那样,他的个性直率得像柄长矛,所以他的敌意总会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来,就像从破渔网里钻出的鳗鱼。

他的理由很明显:希瑞。

仿佛命运的安排一样,七月的新月之夜,巫师们发生流血冲突时,我也身在仙尼德岛。巫师们分成两派,一派忠于北方诸王,另一派则是被尼弗迦德人煽动的叛徒,并得到了精灵叛军“松鼠党”,以及契拉克之子卡西尔的支持。卡西尔身负特殊使命来到仙尼德岛,意图俘虏并绑架希瑞,但希瑞在自卫时砍伤了他——每次看到卡西尔左手上的伤疤,我的嘴巴都会一阵阵发干。他当时肯定疼得要命,直到现在,他还有两根手指没法弯曲。

在这之后,他被自己的同胞绑到马车里,准备送回去接受残酷的死刑,是我们救下了他。我想知道他到底犯了什么罪,竟会受到如此对待?就因为在仙尼德岛失手了?卡西尔并不健谈,但我很擅长分析言外之意。他还不到三十岁,便已当上尼弗迦德军的高级军官。他的通用语也说得很好,这在尼弗迦德人中并不常见。有鉴于此,我想我已经猜到卡西尔是在哪个部门服役,也猜到他为何会晋升得如此迅速了。至于他肩负的特殊使命——在国外执行的使命——我也能猜出个大概。

卡西尔早就试图绑架过希瑞。这事发生在三年前的辛特拉大屠杀期间。那也是他第一次感受到命运的力量——一直在主宰希瑞的命运之力。

我能与杰洛特谈到此事,纯粹出于巧合。那是跨过雅鲁加河后的第三天,也是秋分日的十天前,当时我们正在河谷森林中穿行。虽然为时甚短,但我们的交谈却充斥着不快与恼火,就连猎魔人的表情和眼神都显得十分狰狞。随后,秋分日当晚,金发女人安古蓝加入之后,猎魔人终于爆发了。

猎魔人没看丹德里恩,也没目视前方。他看的是洛奇的鬃毛。

“卡兰瑟在自杀之前,”他接上刚才的话题,“逼着几位骑士立下誓言,叫他们拼死保护希瑞,免得她落到尼弗迦德人手里。那些骑士在脱逃期间力战身亡,把希瑞独自留在尸体和烈火中间,留在燃烧的城市和窄街上。她原本是逃不出来的,这点毫无疑问。但他找到了她。他,卡西尔,骑着战马,掐住她的脖子,把她拖出火海。他拯救了她。多么英勇!多么高贵啊!”

丹德里恩让珀迦索斯放慢脚步。他们正骑马走在队伍末尾——雷吉斯、米尔瓦和卡西尔领先他们足有五十步,但诗人连半个字也不想叫几位同伴听到。

“问题在于,”猎魔人续道,“我们这位卡西尔的高贵之举,完全是在执行命令。高贵的他就像脖子上系了皮带的鸬鹚。鸬鹚叼着鱼,却没法吞进肚里,因为它必须把鱼献给主人。由于它失败了,所以主人很生气!鸬鹚就此失宠了!也许这就是它开始向鱼寻求友谊和陪伴的原因。你觉得呢,丹德里恩?”

吟游诗人趴到马鞍上,躲开一根椴树枝。树枝上的叶片已彻底转黄。

“即便如此,正如你所说,是他救了希瑞的命。多亏他,希瑞才能毫发无伤地逃离辛特拉。”

“也让她在噩梦里常常见到他,常常哭号不止。”

“可他还是救了希瑞。别再记恨他了,杰洛特。有好多事已经改变了——我是说,每一天都在改变。怨恨和恼火对你没好处。他救了希瑞。不管过去、现在还是将来,这个事实永远不会改变。”

杰洛特终于收回盯着洛奇鬃毛的目光,抬起头。丹德里恩瞥了一眼他的脸,立刻转过头去。

“事实不会改变?”猎魔人用充满怒意、仿佛金属般冷硬的嗓音重复道,“没错!在仙尼德岛上,他当着我的面也是这么喊的。但等我亮出长剑,他就吓得连话都说不利索了。就是这个事实,再加上他喊出的话,让我没法痛下杀手。到了现在,我更下不去手杀他了。真是太糟糕了。当时在仙尼德岛上,我就该以他为开端,串起一道死亡与复仇的链条,让人们直到一百年后依然津津乐道,让他们天黑之后就不敢再提及这个故事。我这么说,丹德里恩,你能明白吗?”

“不太明白。”

“那你干吗不去死?”

这场对话令人反感,猎魔人的表情也自始至终写满了厌恶。老天啊,我真不希望他陷入这种情绪,更不喜欢他说这话时的样子。

但我必须承认,在他说出关于鸬鹚的形象比喻之后,我的心里也不安起来。鸬鹚把鱼叼给主人,主人再把鱼开膛破肚,下锅煮熟!这类比真让人愉快,这前景真叫人欣喜……

然而,我的理性却否定了这份担忧。如果拿鱼作类比,我们会是什么鱼呢?不过是几条杂鱼。小小的、滑不溜秋的杂鱼。卡西尔身为鸬鹚,单靠这点收获可没法赢得皇帝的青睐。话说回来,他自己也没法假扮成狗鱼。跟我们一样,他也不过是条小杂鱼。在战火重铸世界和世人命运的时刻,真有人会在意区区几条杂鱼吗?

我敢用脑袋打赌,在尼弗迦德帝国,已经没人记得还有卡西尔这号人物了。

瓦提尔·德·李道克斯,尼弗迦德军事情报部门的负责人,正在低头聆听皇帝的训斥。

“看来就是这样喽?”恩希尔·瓦·恩瑞斯尖刻地说,“你的部门预算是教育、艺术和文化部门三者之和的三倍,到头来却连一个罪犯都找不到。那人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真棒啊,你们部门烧钱的目的,不就是让人无所遁形吗?那人犯了叛国重罪,还让你的部门沦为笑柄。我给了你们足够的资源,给了你们骚扰无辜民众的权限,结果呢?屁用都没有。相信我,瓦提尔,下次议会再提议削减情报部门的预算,我会很乐意听取他们的意见。这点你尽管放心!”

“我相信,”瓦提尔·德·李道克斯清了清嗓子,“在仔细听取正反双方的意见之后,尊贵的皇帝陛下一定会权衡利弊,做出正确的决定。也请陛下尽管放心,卡西尔·爱普·契拉克绝对不会逃脱惩罚。我正在努力……”

“我给你拨款,要的不是努力,而是成果。现在的成果实在差强人意!瓦提尔,差强人意你懂吗?威戈佛特兹的事怎么样了?希瑞菈又在哪儿?你在嘟囔什么?大点声!”

“我在想,被我们扣留在达恩·罗万的女孩,陛下您应该娶她为妻。我们需要这桩婚姻,好赢得辛特拉的合法统治权,这样还能安抚史凯利格群岛,平息阿特里、斯特瑞普及马格·图加北部的动乱。我们需要一次特赦,以维护内陆的和平,确保补给线路的安全……我们还得让柯维尔国王伊斯特拉德·蒂森保持中立。”

“我知道。可达恩·罗万的女孩是个冒牌货。我不能娶她。”

“恕我无礼,陛下,但是不是冒牌货重要吗?目前的政治局势亟须一场盛大的正式婚礼。而且要快。那位年轻女士会戴上面纱,等我们找到真正的希瑞菈,只要把新娘……调换一下……”

“瓦提尔,你疯了吗?”

“冒牌货上次只露了一下脸。辛特拉王国的人已经整整三年没见过真正的希瑞菈。根据传闻,她在史凯利格群岛待的时间比在辛特拉更长。我敢保证,不会穿帮。”

“不行!”

“陛下!”

“不行,瓦提尔!我要真正的希瑞!现在,赶紧干活儿去。给我找到希瑞,找到卡西尔,还有威戈佛特兹。因为我也敢保证,不管威戈佛特兹在哪儿,希瑞都会在他手上。”

“皇帝陛下……”

“说啊,瓦提尔!我一直在听你说呢!”

“过去我曾怀疑,威戈佛特兹的事是个局。那个巫师早就被杀或被抓了。迪杰斯特拉大张旗鼓追捕他,其实是为了诋毁我们,并以此掩盖他血腥的镇压活动。”

“我也有过这种猜测。”

“然而……有件事在瑞达尼亚还没公开:据我的探子报告,迪杰斯特拉找到了威戈佛特兹的一个藏身处,里面的种种迹象表明,巫师在那儿做过残忍的人体试验。更准确地说,是关于人类胚胎……以及怀孕女性的试验。所以,要是希瑞菈已经落到威戈佛特兹手里,继续搜寻她只怕也是……”

“该死的,闭嘴!”

“但换个角度看,”瓦提尔·德·李道克斯看看皇帝愤怒的目光,匆忙改口,“这也可能是个假情报。目的就是抹黑那个巫师。这也很像迪杰斯特拉的风格。”

“你的任务是找到威戈佛特兹,把希瑞从他手里抢过来!再提些不着边际的推测和假设,就叫魔鬼把你抓走算了!灰林鸮在哪儿?还在吉索吗?他是不是已经翻过每一块石头,搜遍每一个地洞了?‘女孩显然不在这儿,也从没来过’‘占星师不是弄错了就是在撒谎’这不都是他报告里的原话吗?所以他还留在那儿干吗?”

“容我斗胆多嘴,验尸官史凯伦的举动确实让人摸不着头脑……他的部门——奉您旨意组建的部门——把梅契特的罗凯尼要塞当成了据点。再容我补充一句,他的部门里全是可疑的家伙。更奇怪的是,史凯伦大人在八月下旬雇了一个著名的杀手……”

“什么?”

“他雇了一个赏金猎人,要他除掉在吉索相当猖獗的某个匪帮。这事本身值得称赞,但这真是帝国验尸官该干的事吗?”

“瓦提尔,你确定自己不是出于嫉妒?你的报告是否因此存有偏见?”

“我只是叙述事实罢了,陛下。”

“我更想亲眼见到事实。”皇帝突然说,“光是听你们说,我已经受够了。”

今天确实不太好过。瓦提尔·德·李道克斯很疲倦。根据日程安排,他还要再批阅一到两个钟头的文书,以免明天被待办的文件淹没。光是想到这一点,他就浑身发抖。 不行了, 他心想, 看在诸神的分上,我不行了。工作又不会长腿跑掉。我得回家……不,不回家。叫那女人等着。我要去找坎塔蕾拉。在可爱的坎塔蕾拉身边,我才能真正放松一下……

他没再犹豫,径直站起身,拿起外套,走出门去。秘书递过一只染色山羊皮公文包——里面塞满了等着他签字的紧急文件——他却厌恶地挥手拒绝。 明天!明天再说!

他穿过花园后门,离开皇宫,走在一条林荫道上,道路两旁种了柏树。他在途中经过一眼人工池塘,里面养着一条足足活了一百三十二年的金鲤鱼。先帝托雷斯以之为傲,还赏了它一枚金制纪念章,后者眼下正贴在这条大鱼的鳃盖上。

“晚上好,子爵大人。”

瓦提尔一抖手臂,滑出藏在袖子里的匕首,将刀柄握在手中。

“你不要命了吗,里恩斯?”他冷冷地说,“不对,在尼弗迦德露出你这张烧焦的烂脸风险太大。啊,这一定是魔法投影……”

“您注意到了?威戈佛特兹向我保证过,只要不被碰到,没人猜得出这是幻象。”

瓦提尔收起匕首。其实他只是猜测,但现在可以确定了。

“里恩斯,”他说,“你还没那么狗胆包天,不可能以身涉险。不然你知道会是什么下场。”

“皇帝对我和我主人威戈佛特兹的偏见还是那么深?”

“你的傲慢真让人难以置信。”

“见鬼,瓦提尔,我向你保证,我们——我和威戈佛特兹——依然站在你们这边。好吧,我承认背叛过你们,送了你们一个假希瑞菈,但那是出于好意。如果我说谎,愿我掉到水里淹死。真希瑞菈失踪了,威戈佛特兹相信,找个冒牌货总好过没有。我们以为这对你们没什么分别……”

“你的傲慢已经构成侮辱了。我可不想再对着一个无礼的幻影浪费时间。等抓到你的真身,我们再瞧瞧你能给我提供什么乐子。我保证,我们会聊很久的。在那之前……滚蛋吧,里恩斯。”

“这可真不像你,瓦提尔。换作我认识的那个瓦提尔,就算是魔鬼出现在他面前,他也会想方设法先让自己得到些好处,而不是马上把它赶走。”

瓦提尔不再看向幻影,而是盯着那条鲤鱼。它的鳞片爬满水藻,正懒洋洋地搅起池底的淤泥。

“好处?”他终于开口,轻蔑地撇撇嘴唇,“就凭你?你能给我什么?真正的希瑞菈?你的主人威戈佛特兹?还是卡西尔·爱普·契拉克?”

“停!”里恩斯的幻象抬起一只虚朦的手,“你猜对了。”

“猜对了什么?”

“卡西尔。我们会把卡西尔的脑袋带给你。我和我的主人威戈佛特兹……”

“拜托,里恩斯,”瓦提尔不屑地说,“你们的顺序还是修正一下比较好。不过……”

“如您所愿。在我微不足道的协助之下,威戈佛特兹将给您送来契拉克之子卡西尔的人头。我们知道他身在何处。只要你们愿意,我们随时都能把他揪出来。”

“你们有这本事?拜托,你该不会是想告诉我,你们在米薇女王的军队里有个特别优秀的探子?”

“您在试探我?”里恩斯的表情有些扭曲,“还是说您真不知道?恐怕是后者吧。我亲爱的子爵大人,卡西尔他……我们知道他在哪儿,我们知道他想去哪儿,也知道跟他在一起的都有谁。您要他的脑袋?我们能办到。”

“他的脑袋,”瓦提尔微笑着说,“恐怕没法讲述仙尼德岛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样不是更好吗?”里恩斯讽刺地回答,“干吗要给卡西尔讲话的机会呢?我的任务是化解威戈佛特兹与皇帝之间的敌意,而不是火上浇油。我会弄到卡西尔·爱普·契拉克的脑袋——再也说不出话的脑袋。我们会做好安排,让你——只有你——得到好处。三周之内,货物就会送到。”

百余岁的老鲤鱼用胸鳍拨动池水。 这条鲤鱼, 瓦提尔心想, 一定很有智慧。可那是关于什么的智慧呢?不外乎淤泥与睡莲吧。

“里恩斯,你要什么回报?”

“只要些微不足道的情报。比如史提芬·史凯伦在哪儿?他的计划是什么?”

“他想知道的事,我都告诉他了。”瓦提尔·德·李道克斯靠着枕头,伸了个懒腰,继续把玩卡席雅·凡·坎亭的头发,“你瞧啊,我的小甜心,有时候做事就得精明点儿。所谓‘精明’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然一招走错便会满盘皆输,变作一摊发臭的淤泥和池水。在离宫殿只有几步之遥的大理石池塘边,你还能指望些什么?小甜心,我说得对吗?”

卡席雅·凡·坎亭,昵称“坎塔蕾拉”的女孩并未作答。瓦提尔也没指望她回答。女孩芳龄十八,怎么看都不像很聪明的样子。她的兴趣仅限于做爱,跟瓦提尔做爱——至少目前如此。在性爱方面,坎塔蕾拉绝对是个天才,她的技巧与手段堪与她的热情与专注比肩。但对瓦提尔来说,这些并不是最重要的。

坎塔蕾拉寡语少言,而她乐于且擅长聆听。在她耳边,他可以畅所欲言,放松自己,让心灵和头脑都焕然一新。

“干我们这一行,受到责难是难免的,”瓦提尔语气苦涩,“一切就因为我没找到那个希瑞菈。军队能屡战屡胜,还不多亏我的手下拼死拼活,难道这还不够?总参谋部对敌方的行动一清二楚,不也要靠我们打探消息,难道这也不够?我的探子曾打开几座要塞的大门,省去了他们数周的围城时间,难道这都不够?不,不够,他对我没有半句嘉奖。重要的就只有那个希瑞菈!”

瓦提尔·德·李道克斯愤怒地哼了一声,接过坎塔蕾拉双手奉上的酒杯——杯中斟满了陶森特的东之东红酒。这酒的年份让他想起了久远的过去:那时的恩希尔·瓦·恩瑞斯皇帝还只是个被剥夺了继承权、饱受侮辱的小男孩,而瓦提尔·德·李道克斯则是个年轻的情报员,在部门里的地位无足轻重。

那是个好年头——对酒来说。

瓦提尔喝了口酒,把玩着坎塔蕾拉匀称的双乳,再次开口。女孩专注地聆听。

“史提芬·史凯伦,我的甜心,”帝国情报部门的首脑喃喃道,“是个骗子加阴谋家。在里恩斯出现之前,我就知道他有什么打算了……我已经在那边安插了一个人……一个跟史凯伦非常、非常亲近的人……”

坎塔蕾拉解开睡袍的系带,俯下身子。瓦提尔感受到她的呼吸,在愉悦的期待中呼出一口气。 真是与生俱来的天赋啊, 他心想。紧接着,柔软、炽热又光滑的嘴唇触碰到他的身体,将他的所有念头都赶出了脑海。

卡席雅·凡·坎亭缓慢又富有技巧地展示出自己的天赋,将欢愉带给帝国情报部门的首脑瓦提尔·德·李道克斯。这并非卡席雅唯一的天赋,但瓦提尔对此并不知情。

他当然不知道,虽然外表看上去不够聪明,但卡席雅·凡·坎亭却拥有过人的记忆力,以及敏锐的思维能力。

瓦提尔告诉她的一切,每一条细枝末节的信息,温存中说过的每一个字眼,卡席雅都会在次日清晨,半点不差地复述给女术士艾希蕾·瓦·阿纳兴。

没错,我敢用脑袋打赌,整个尼弗迦德一定没人记得卡西尔,更不会有人记得他的未婚妻——假如他有的话。

但这个话题先放到一边,首先把时间和地点转回到我们跨过雅鲁加河之后。我们正略显匆忙地骑马赶往东边的黑森林,在上古语里,那个地方又名“凯德·杜”。我们要去那里寻找德鲁伊教徒,他们能占卜到希瑞身在何处,或许还能化解困扰杰洛特的噩梦。我们穿过了上河谷地区的森林——“上河谷地区”又叫“左岸”,是片荒无人烟之地,位于雅鲁加河与阿梅尔山麓之间。这个区域还被称为“北方坡地”,其东部与多尔·安哥拉峡谷接壤,西部则有一片湖沼,可惜我忘记它的名字了。

从古至今,没人真正占有过这块土地,因此也就没人知道它的拥有者和管辖者究竟是谁。在这一点上,泰莫利亚、索登、辛特拉和利维亚的统治者各有主张,他们将左岸的不同区域视为自己的王族采邑,并不时用烈火和刀剑强调自己的说法。但随着尼弗迦德军越过阿梅尔山脉,他们的争执也都画上了句点,从此再没人质疑该地的归属权——因为整个雅鲁加河以南都归帝国所有了。在我写下这段话的同时,就连雅鲁加河以北,也有好些土地落到了帝国手中。由于缺乏详实的情报,我并不清楚那些土地有多广,又朝北方延伸到了何处。

再说回河谷地区,亲爱的看官们,请允许我插几句关于历史的题外话:一个地区是如何起源并形成的,其过程往往出于杜撰,是外力冲突的副产品。王国的历史通常由外来者书写。外来者虽是起因,但承担后果的却是当地居民。这个道理亘古不变。

该法则对河谷地区同样适用。

河谷地区本来也有原住民,他们称自己的家园为“河国”。经历了终年不断的兵燹与战乱之后,他们的生活陷入贫困,被迫远走他乡。村庄遭到焚毁,农田化作废墟,耕地被荒野吞没,贸易凋零,商队也渐渐远离无人修缮的道路。能在河国留下来的,就只剩下野蛮的无赖,他们与狼人和野熊最大的不同,在于还穿着裤子。至少还有一部分人是这样。我这话的意思是:有一些人穿着裤子,有一些人则不穿。他们大多是些自私、粗鄙又愚蠢的野人。

而且毫无幽默感。

养蜂人的黑发女儿把碍事的辫子甩到身后,再次热火朝天地摇起手磨。丹德里恩的努力付诸东流——黑发女人似乎把诗人的话当成了耳边风。丹德里恩朝队伍其他成员眨眨眼,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又抬头看向天花板。但他并没有放弃。

“交给我吧。”他重复道,然后露齿而笑,“我来帮你摇磨,你可以到地窖里拿些啤酒。你这儿肯定有地窖,地窖里也肯定藏着酒桶。我没说错吧,小美人儿?”

“先生,别再打扰她好吗?”养蜂人的老婆气呼呼地说。她是个高挑苗条的女人,脸蛋漂亮得出人意料,眼下正在厨房里干活。“我已经说了,这儿没有啤酒!”

“都跟你说十几遍了,先生。”养蜂人帮腔支持自己的老婆,同时也打断了猎魔人与吸血鬼的交谈,“我们会用蜂蜜做薄烤饼,然后你们就有得吃了。所以别再打扰她了,她得把谷子磨成面粉。要是没有面粉,连巫师也变不出烤饼啊!让她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干活吧。”

“听见没,丹德里恩?”猎魔人喊道,“别缠着人家姑娘不放了。你还是干点正经事吧,比如写你的回忆录!”

“我口渴。吃饭之前,我想先喝点东西。我有几株草药,正好可以泡一下。老奶奶,屋里有没有开水?我是说——有没有开水?”

坐在长凳上的老女人,也就是养蜂人的母亲,从正在织的长袜上抬起目光。“有,亲爱的,有。”她喃喃道,“不过已经凉了。”

丹德里恩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坐到桌旁。其他人正跟养蜂人聊天——今天一大早,他们在大树参天、野兽出没的森林里遇见了他。这位养蜂人五短身材,但十分健壮,留着一头茂盛的黑发。他突然钻出树丛时,一行人都吓了一跳:他们还以为对方是个狼人呢。最有意思的是,头一个尖叫“狼人!狼人!”的竟是吸血鬼雷吉斯。虽然搞出了一阵混乱,好在误会很快得到了澄清。养蜂人外貌狂野,实际上却很有礼貌,他热情地邀请众人到家里做客。杰洛特等人也不客套,直接接受了邀请。养蜂人的家——按他们的行话又叫“地产”——坐落于一片开阔的林间空地,里面住着养蜂人及其母亲、老婆和女儿。后两位女性的美貌异于常人,说明她们肯定是树精或木精 的后裔。

在随后的交谈中,养蜂人给了他们一种印象,好像他只懂得蜜蜂、人造蜂房、天然蜂巢、采蜜板、烟熏蜜蜂、蜂蜡和如何采蜜。但第一印象往往是靠不住的。

“世道?还能咋样?老样子呗。要交的税越来越多,得两罐蜂蜜加一整块蜂蜡呢。我只能从早到晚拼命干活,吊着绳子,坐着采蜜板,上上下下掏空蜂房……你问把税交给谁?咳,谁收就给谁呗。我哪知道现在谁在当权?最近是交给尼弗迦德人,因为咱们正待在‘帝国的行省’。只要我拿蜂蜜换钱,皇帝就得抽一份税。这皇帝看起来比其他人好点儿,可世道还不是一样艰难?那个……”

一黑一红两条狗在吸血鬼对面坐下,抬起脑袋,大声吠叫。养蜂人的木精老婆从炉边转过身,一扫帚拍了过去,可惜只打中一条。

“狗在大中午乱叫,”养蜂人说,“不是好兆头。那个……你们问啥来着?”

“凯德·杜的德鲁伊教徒。”

“啥?各位大人,你们不是说笑吧?你们真要去找德鲁伊?你们是活腻了还是咋地?那可是送死啊!那群槲寄生疯子,谁敢踏进他们的地盘,都会被抓走。他们会把你们绑到柳树上,用小火慢慢烤熟。”

杰洛特瞥了雷吉斯一眼,雷吉斯冲他眨眨眼。他们两个清楚,关于德鲁伊的谣言没一句是真的。米尔瓦和丹德里恩却带着明显的兴趣竖起耳朵,脸上露出担忧的表情。

“我听说,”养蜂人续道,“那些槲寄生疯子正在报复尼弗迦德人。据说是尼弗迦德人先动的手,他们穿过多尔·安哥拉,闯进神圣的橡木林,不由分说就袭击了德鲁伊。也有人说是德鲁伊挑的头,因为他们抓了几个帝国的人,折磨致死,于是尼弗迦德人开始以牙还牙。具体情况就不知道了。不过有件事可以肯定:如果德鲁伊抓住你们,也会把你们绑到柳树上活烤。找他们等于找死。”

“我们不怕。”杰洛特平静地说。

“当然了。”养蜂人看看猎魔人、米尔瓦和卡西尔,后者喂完马,刚刚走进小屋,“看得出来,你们不是胆小怕事的人。你们好战又耐揍。哈,跟你们一起出门就没什么好怕的了……呃……不过,你们来这儿只怕要白费力气了——那群槲寄生疯子早就离开了黑森林。尼弗迦德人镇压了他们,把他们赶出了凯德·杜。他们已经不在那儿了……”

“他们跑了?”

“对,跑了。那些槲寄生疯子离开了。”

“他们去哪儿了?”

养蜂人瞥了他的木精老婆一眼,沉默片刻。

“去哪儿了?”猎魔人重复道。

养蜂人的斑纹猫在吸血鬼面前趴下,喵呜喵呜地大叫起来。木精老婆也赏了它一扫帚。

“公猫在大中午鬼叫,同样不是好兆头。”养蜂人倒吸一口冷气,露出困惑的表情,“那些德鲁伊……他们……逃去了北方坡地。没错。是这样。去了北方坡地。”

“从这儿往南大概六十里。”丹德里恩满不在乎地说。他好像很轻松,甚至有些欢快。但看到猎魔人的眼神,他赶紧闭上了嘴巴。

寂静突然降临,只有被赶出屋子的猫发出不祥的哀叫声。

“好吧,”最后,吸血鬼总结道,“这对我们又有什么分别呢?”

伴着次日清晨到来的,是更多的意外与谜团。不过答案也很快浮出了水面。

“我说过什么来着……”被讲话声吵醒、第一个爬出干草垛的米尔瓦说,“我从一开始就说对了。快瞧啊,杰洛特。”

空地上挤满了人。乍一看,其中就有五六个养蜂人。眼力老到的猎魔人还发现了几个捕兽人,以及起码一个烧炭工。这伙人里有大概二十个男人、十个女人、十几个少男少女,还有多到数不清的孩子。他们带来了六辆货车、十二头公牛、十头母牛、四只山羊、许多绵羊,以及各类品种的猫和狗。按养蜂人的标准,周围的犬吠和猫叫绝对算不上好兆头。

“我想知道,”卡西尔揉揉眼睛,“这代表了什么?”

“麻烦。”丹德里恩扒拉掉头发里的稻草,评论道。雷吉斯沉默不语,但表情很是古怪。

“我们想邀请各位大人共进早餐。”注意到他们已经醒了,养蜂人说道,一个肩膀宽阔的男人陪着他走到干草堆旁边。“早餐已经准备好了。加了牛奶的燕麦粥,还有蜂蜜……另外,请允许我介绍詹·克罗宁,养蜂人中的长者……”

“幸会。”猎魔人口不对心地说。他没回应对方的鞠躬,因为他的膝盖痛得厉害。“这些都是什么人?”

“这个嘛……”养蜂人挠挠头,“你们瞧,冬天就要来了……蜂蜜已经收完,新蜂房也造好了……我们也该搬去北方坡地的莱德布鲁尼镇了……有了存下的蜂蜜,我们可以在那儿过冬……可是,独自穿过林子……很危险……”

老养蜂人清了清嗓子。养蜂人稍稍鼓起勇气,看着脸色阴沉的猎魔人。

“你们骑着马,又都全副武装。”他吞吞吐吐地说,“你们看起来很勇敢,身手也好。有你们陪同,我们去哪儿都不用害怕……当然了,这对你们也有好处……我们熟悉每一条小路、每一片林子、每一块漫滩,甚至每一丛灌木……我们还能为你们提供食物……”

“而德鲁伊恰好从凯德·杜搬走了,”卡西尔冷冷地说,“去了北方坡地。简直太巧了。”

杰洛特缓缓走向养蜂人,用两手抓住他的外套前襟,片刻后却又改了主意,松开手,替他抚平衣服。猎魔人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问。但养蜂人还是赶忙开口解释。

“我说的都是实话!我发誓!如果我撒谎,就叫大地裂个口子把我吞下去!那些槲寄生疯子离开了凯德·杜!他们不在那儿了!”

“然后去了北方坡地,是吗?”杰洛特咆哮道,“正好跟你们要去的地方一样?正好你们也想找些保镖?说话呀,伙计。但别忘记你刚刚发的誓,因为你脚下的大地真有可能裂个口子!”

养蜂人垂下目光,紧张地看着脚下的地面。杰洛特故意沉默不语。米尔瓦终于明白了猎魔人的暗示,立刻破口大骂起来。卡西尔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

“所以?”猎魔人出声催促,“那些德鲁伊到底去哪儿了?”

“哦,大人啊,天知道他们去哪儿了。”过了好一会儿,养蜂人才支支吾吾地说,“但他们没准就在北方坡地……在那儿的可能性不比别处小。北方坡地有很多高大的橡树,德鲁伊又喜欢橡木林……”

养蜂人的木精妻子和女儿走到他身后,跟克罗宁站在一起。 真幸运,他女儿继承了母亲而非父亲的相貌, 猎魔人不由心想, 养蜂人跟他老婆的差别,就像野猪之于漂亮的母马。 他还发现,两个木精身后还站着好几个女人。她们没那么漂亮,但都用恳求的眼神看着他。

他瞥了眼雷吉斯,不清楚自己该大笑还是该大骂。

吸血鬼耸耸肩。“归根结底,”他说,“杰洛特,养蜂人说得有些道理。德鲁伊确实有可能去了北方坡地。那地方相当适合他们。”

“你觉得,”猎魔人的眼神异常冰冷,“可能性大到足以令我们改变方向,跟这群乌合之众一起跑去碰运气?”

雷吉斯又耸耸肩。“有什么分别?这么想吧:德鲁伊不在凯德·杜,所以那个方向可以排除。我相信,走回雅鲁加河也不在选择范围内。所以,其他任何方向都可以考虑。”

“是吗?”猎魔人语气跟他的眼神一样冷,“那在其他任何方向里,你觉得哪个方向最有可能?这些养蜂人要去的方向,还是恰好相反?你能用你无边的智慧做出正确的选择吗?”

吸血鬼转身看向两个养蜂人、两个木精,以及另外几个女人。“那么,”他用诚恳的语气问道,“好乡亲们,你们为什么需要保护?你们到底害怕什么?请如实讲来。”

“哦,亲爱的大人们,”詹·克罗宁叹了口气,双眼浮现出再真实不过的惊恐,“这问题还需要回答吗?……我们必须穿过西边的荒地!亲爱的大人啊,那边可怕极了!有水鬼、锯足怪、安德莱格、狮鹫等等可怕的怪物!我们上次去那儿是在两周前,有只林妖抓了我女婿,他哼都不哼一声就不见了。现在你们知道我们为啥不敢带女人和孩子走那边了吧?啊?”

吸血鬼看向猎魔人,神情严肃。“以我无边的智慧判断,”他说,“我认为最适合猎魔人的方向就是最正确的选择。”

于是我们转向南,朝阿梅尔山脚下的“北方坡地”前进。我们的队伍浩浩荡荡,什么都有:年轻女孩、养蜂人、捕兽人、农妇、孩子、宠物以及少女。我们的蜂蜜也多到数不清。所有东西都沾着黏糊糊的蜂蜜,包括少女身上。

人和牛能走多快,我们的队伍就有多快。我们的行进速度比之前有了显著的提高,因为我们不会迷路,应该说,每天的行程都像钟表一样精准——养蜂人果然熟悉路线,他们对每条林间小径,还有湖与湖之间的沟渠都了如指掌。没错,他们的知识派上了用场。这段时间,天上下起毛毛细雨,整个该死的河国都陷入到麦片粥般浓稠的雾气当中。要没有养蜂人带路,我们肯定会迷失方向,或在沼泽深处陷进泥潭。我们不用浪费时间和精力寻找食物,每天都能吃到不算奢侈但分量充足的三餐。用餐过后,我们还能仰天躺下,休息片刻。

简而言之,一切都很美好,就连牢骚满腹、抱怨不停的猎魔人也露出了笑容,开始享受生活。因为按他的计算,我们每天能走十五里,这可是自打离开布洛克莱昂森林便从未达成的壮举。只是这其中没有一丝猎魔人的功劳,虽然潮湿的荒野几乎没有干燥的地面,但我们连一头怪物也没撞见。哦,晚上的确能听到食尸鬼的咆哮和报丧女妖的哭号,沼泽间也能看到苍白的鬼火,但从始至终没发生过什么大事。

虽然我们有些不安——因为我们又像从前一样,随便找个方向往前走,还没有明确的目的地——但吸血鬼雷吉斯说得好:“没有目标地前进,总胜过有目标却停留在原地,更远胜没有目标又裹足不前。”

“丹德里恩!把你的笔记筒绑牢点儿!要是《诗歌的半世纪》掉进蕨丛,那就太可惜了。”

“慌什么!放宽心,我不会弄丢的。我也不会让人把它抢走!想抢走这只笔记筒,必须先从我冰冷的尸体上跨过去。容我问一句,杰洛特,你笑得这么灿烂干吗?等等,让我猜猜……你有先天性智障?”

一队来自古劳皮安堡大学的考古学家在鲍克兰进行了发掘。他们挖穿了年代久远的木炭层——说明此处曾发生过大火灾——然后继续深入,直到一片更为古老、可追溯至十三世纪的地层。在这一层里,残留的土墙构成了一间洞窟,并以灰浆和胶泥密封。学者们凭借莫大的热情,最终找到两具保存完好的人类骸骨:一男一女。在骸骨旁边,除了武器和相当数量的小型文物,他们还找到一只长三十寸的筒形硬皮革容器,上面用浮雕的方式印刻着盾形纹章。纹章已然褪色,但菱形和狮子图案清晰可辨。考古队的领队——同时也是黑暗时代纹章领域赫赫有名的专家——施里曼教授认为,这是尚未确定位置的古代王国“利里亚”的标志。

考古队的热情达到了顶点,因为在黑暗时代,这种皮筒就是用来存放手稿的。容器的重量让他们相信,里面一定存有大量纸张或羊皮纸。皮筒极其良好的保存状态也让他们心存期待:也许这些文献上的字迹可以阅读,能让他们窥见消失在黑暗深处的遥远过去。那段历史将从此开口说话!这可是难以置信的惊喜啊,更代表了科学的胜利!为了应对不可预知的状况,他们从古劳皮安堡叫来一位语言学家、一位灭绝语研究员,外加几位专家——据说后者能打开任何容器,但绝不会弄坏里面的东西。

与此同时,关于“财宝”的传闻开始在施里曼教授的雇员间流传。谣言恰巧传进三个人的耳朵,他们是格拉博斯克、扎普和卡米尔·隆斯提特,都当过盗墓贼,现在则受雇于施里曼教授。他们真以为皮筒里装满了金银珠宝,于是趁夜偷走了这件无价的文物。他们逃进森林,点起一堆小小的营火,围坐下来。

“还等什么?”扎普操着浓重的口音,对格拉博斯克说,“快打开啊!”

“我也想啊,可这玩意儿太紧了。”格拉博斯克抱怨道,“跟没开苞的娘儿们似的!”

“用脚踩,你这没用的耗子屎!”卡米尔·隆斯提特建议。

在格拉博斯克脚下,无价的皮筒打开了,容器里的东西散落到地上。

“耗子屎啊!”扎普吃惊地大喊,“这他妈都是啥?”

这问题很蠢,因为一眼就能看出,里面都是纸。格拉博斯克没有回答他拿起一张纸,举到鼻子跟前,盯着那些意义不明的文字看了很久。

“上面写满了……”最后,他用专家的口吻解释道,“字!”

“字?”卡米尔·隆斯提特惊呼一声,吓得脸色惨白,“写满了字?哦,耗子屎啊!”

“上面写着咒语!”扎普牙齿打颤,倒吸一口凉气,“这写的都是巫术啊!别碰这些耗子屎!会传染的!”

格拉博斯克不需要别人重复提醒,立刻把皮筒丢进火堆,又用抽筋似的动作在裤子上擦了擦手。卡米尔·隆斯提特把剩余的纸张也踢进火里,免得这些脏东西被小孩子无意中捡到。他们三人匆匆逃离这危险之地,留下黑暗时代的无价文物在炽烈的营火中熊熊焚烧。有那么一刻,历史透过噼啪作响的火苗和焦黑的纸张低声诉说着什么。最后,火焰熄灭,漆黑如耗子屎般的夜幕笼罩了大地。

多米尼克·邦巴斯图斯·霍温纳赫,1239年生人,1301年去世。此人在艾宾行省经营大宗生意发家致富,并在尼弗迦德定居。前几任皇帝对他敬重有加,詹·卡尔维特皇帝更是授予他子爵爵位和维能达盐矿总管之职,作为对其诸多贡献的奖赏,他被后来提拔为纽伍根市长。

身为一名忠实的顾问,霍温纳赫深受皇帝信任,并参与了诸多公共事务。在艾宾,他投身于慈善事业,花费数目可观的金钱救助穷人,建造了孤儿院、医院和看护所。他还是艺术和运动的狂热爱好者,为首都修建了一座剧院和一座体育场,两者都以他命名。他在礼貌和诚实方面堪称楷模,在商界广受尊敬。

——《世界最大百科全书》第七卷
艾芬伯格与塔尔伯特著 NXGfFpGmX7fDAFOPY55zsIPCm8sNKmcU8CBTOANqyCSVe29RtiRXpXVo5fRFO8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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