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祭的理念从何而来?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人祭宗教属于渺茫的、缺乏文献的远古时代,甚至大部分属于史前时代,后人早已对那个时代失忆,史书更没有保存下什么记录。
但近百年来的考古发现告诉我们,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约6000年前),黄河和长江流域的某些人群已经有疑似的、零星的人祭行为,后来则逐渐常见。它应该是早期人群的集体宗教行为,而且和部落间的战争密切相关。
4000余年前,若干地区的新石器人群开始汇聚成早期国家,山西陶寺和清凉寺以及陕西石峁等聚落遗址的人祭(人殉)规模逐渐变大,一直延续到夏朝——二里头古国。商朝建立后,人祭行为出现爆发式增长,到殷墟阶段(约公元前1300——前1046)登峰造极,不仅留下大量堆满尸骨的人祭坑,还有数千条甲骨卜辞记录。
比如,《合集》32093:“卯三羌二牛。卯五羌三牛。”“卯”是把人或牲畜对半剖开、悬挂的祭祀方式;“羌”是当时的晋陕土著人群,商王祭祀最常使用羌人。“羌”的甲骨文造型是头顶羊角的人,有时还写成脖子被捆绑甚至拴在木桩上,表示他们已经被俘获。
《合集》32093拓片 13
人祭在商人生活中占多大比重?从参与范围来说,已发现的多数人祭遗址属于王室,说明它是商朝一种重要的国家宗教祀典。商代人祭又具有全民性,各级贵族以及有经济承受能力的民众也举行人祭,比如,从事制陶和冶铜的工匠群体尤其热衷。从殷都各聚落到遥远的殖民据点,各地的商人部族留下了众多人祭遗存。
还可以尝试对其量化,估算一下被献祭人牲占殷墟总人口的比例。截至目前,殷墟王陵区发现2000余座历代商王奉献的祭祀坑,已经发掘约1400座。 14 20世纪的发掘工作大都比较粗线条,人骨统计不太完整,根据2013年对旧坑的抽样核对,每座坑内有十名人牲。 15 保守起见,即使按平均每座坑埋有五人计,人牲数量也会超过一万名。 16 而这还只是王陵区批量祭祀坑中的人牲,王陵中的殉葬人、王宫区的各种人牲以及殷都各商人聚落的人牲和殉葬人等,因材料分散暂不列入统计。
先看这一万余名人牲在殷都总人口中的比例。祭祀坑的使用时间跨度约两百年,在这段时间,殷都累计总人口约一百万。 17 这样比较,正常死者和人牲的比例是100 : 1。但需要注意,考古已发现的人祭坑并不等于真实存在过的数量,被后世破坏以及尚未发现的规模无法估量。 18 所以,我们可以换个方式,用它和殷墟已发现的正常死者(墓葬)数量作对比。
在殷墟范围内,已发现的正常墓葬约6500座, 19 代表正常死亡的6500人,那么,正常死者和人牲的比例是65 :100,也就是说,在65名自由人背后,有100名被杀祭的人牲。当然,100 : 1和65 : 100代表的是两个极端,真实数值应当在这两者之间。毕竟,那是个后世人难以想象和复原的时代,但即便这样粗略的估测也已经让人心悸。
我们再把视野放宽一点,看看人祭在其他古代人群中的迹象。
很多古人类都有留下用人献祭的疑似迹象,但大都很零散,难以完全确定, 20 只在一些非常罕见的情况下才会留下比较清晰的现场。比如,希腊考古学家在地中海克里特岛发掘出约3600年前的一座石砌神殿,里面保留了正在进行人祭的一幕:低矮的祭坛上侧卧着一具人骨,是名十八九岁的男性,身高1.68米,呈被捆绑的侧身、屈膝姿势,一把青铜尖刀长约半米,刀尖向上刺入死者胸部。尸骨鉴定显示,死者的喉咙已被割开,旁边放着的是一个接血的陶罐。殿内还有三具人骨,其中一名男子三十七八岁,身高1.83米,手腕戴精致的石雕印章,还有一枚铁镶银戒指,估计是主持这场仪式的祭司。可能是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神殿被毁,祭司和人牲被掩埋在了碎石之中。
另外,克里特岛的一座米诺斯文明晚期建筑出土有300多块人骨,属于一名八岁和一名十一岁的儿童:27块骨头上有着清晰且很深的刀痕;一起出土的还有带刀痕的羊骨,多件陶器,有些陶杯上绘着神像,其中一只陶罐里有贝壳、指骨和带刀痕的椎骨。发掘者推测,这是烹饪献祭后吃剩的骨头。 21
除了考古,有些文献中也有古代人祭的遗踪。比如《圣经·旧约》中就有用长子献祭的记载,虽然这种行为在《旧约》时代已经基本消亡,但它反映了中东地区的古老风习。
唐代的玄奘法师在印度求法期间,曾被乘船的土著俘获,土著每年秋天要捕捉一人杀祭“突伽天神”,而玄奘是这次最合适的人选;不过,玄奘靠他的诵经和传法能力逃脱了这次劫难。他口述的这段遭遇颇为生动,可能是后世妖魔想吃“唐僧肉”故事的母题:
于林中两岸各有十余船贼,鼓棹迎流,一时而出。船中惊扰,投河者数人,贼遂拥船向岸,令诸人解脱衣服,搜求珍宝。然彼群贼素事突伽天神,每于秋中觅一人质状端美,杀取肉血用以祠之,以祈嘉福。见法师仪容伟丽,体骨当之,相顾而喜曰:“我等祭神时欲将过,不能得人,今此沙门形貌淑美,杀用祠之,岂非吉也!”……于是贼帅遣人取水,于华林中治地设坛,和泥涂扫,令两人拔刀牵法师上坛,欲即挥刃。(《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三)
西班牙人殖民美洲时,阿兹特克的人祭宗教正处在繁荣阶段。阿兹特克人主要是捕捉敌人敬献给神,献祭者也常分食人牲的肉,有些西班牙军人被俘之后的下场就是如此——当时的西班牙殖民者给后世留下了诸多第一手记录。 22
殷商的人祭则有甲骨卜辞的记录和考古发掘的祭祀遗迹,这可以帮助学者识别更早的人祭现象,比如,从新石器到夏和早商阶段,人祭遗存星星点点,规模都不太大,倘若没有殷商阶段的参照,很多会被当成特殊形式的墓葬。
同理,借助阿兹特克的人祭记录,可以识别中美洲更古老的玛雅文明中的人祭现象,虽然规模要比阿兹特克小得多。曾有人怀疑玛雅、阿兹特克文化和殷商同源,但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它们的人祭形式大不一样。阿兹特克人祭的仪式感和表演性很强,有高大的石砌金字塔神庙,献祭仪式在金字塔顶端进行,尸体从台阶上扔下,由观众争夺分食。此外,玛雅和阿兹特克还留下了一些关于人祭的雕塑、浮雕和绘画。相比之下,从新石器到殷商,中国境内从未发现用于人祭的景观建筑。殷商人祭只有甲骨卜辞记载,从未有雕像、铸造、绘画等艺术表现。殷商和阿兹特克、玛雅共有的文化基因并不多。
古罗马的角斗士产业存在于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4世纪,它也有一点人祭宗教的渊源,但已经发展成世俗的大众娱乐产业,集表演、展示和景观建筑于一身,是人类文明旁逸斜出的一种现象。
中国古文明的重要特征是实用和低成本,不重视公共参与性。商王向鬼神献祭的宗教活动也是如此。当然,商人各聚落都有自己的人祭活动,可以满足民众的参与需求,但这些基层人祭场也没有发现用于人祭的景观建筑。
历史上,不同文明的刑罚示众活动也有这种区别。欧洲的十字架和绞刑架富有展示和仪式性,受刑者位于高处,便于被围观;古代中国有公开斩首示众的司法传统,但没有用于展示的相关建筑设施。
以上人祭宗教及角斗产业的消亡,都源于外来文化的干预。罗马人后来皈依了基督教,传统的阿兹特克宗教被西班牙殖民者的天主教所取代,殷商则与之不同:周灭商后,人祭被周人消除,但周人并未开创一种新的宗教,而是采用世俗的人文主义立场,与极端宗教行为保持距离,不允许其干预现实生活,所谓“敬鬼神而远之”。这奠定了后世中国的文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