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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爸爸五点就回家了。这时候,马和马车都被锁进了弗拉博家的马厩。弗朗茜看完书、吃完零食,才注意到傍晚照在旧栅栏上的阳光有多苍白稀薄。她抱起枕头贴到脸上闻了一会儿,把它放回小床。枕头被太阳晒得暖暖的,还带着风的清新味道。爸爸唱着他最喜欢的民谣《莫莉·马隆》进来了。每次上楼梯,他都会唱这首歌,好让每个人都知道他回家了。

美丽的都柏林呀,

姑娘们真漂亮,

我一到了那儿呀,

就遇见……

弗朗茜开心地笑着,没等他唱出下一句,便打开了门。

“你妈呢?”他问。每次进门,他都这么问。

“跟茜茜姨妈看日戏去了。”

“噢!”他听起来很失望。

凯蒂不在,他总是失望。“今晚我在克罗姆干活儿。一场盛大的婚礼。”他用外套袖子掸了掸常礼帽,将帽子挂了起来。

“伺候酒水还是唱歌?”弗朗茜问。

“都干。弗朗茜,我这侍者围裙还干净吗?”

“挺干净的,就是需要熨一熨了。我来给你熨。”

她在两张椅子上架起烫衣板,便开始加热熨斗。她拿来一块皱巴巴、带亚麻宽边带的方形鸭绒布,往上面洒了点儿水。等待熨斗升温期间,她热好咖啡,给爸爸倒了一杯。爸爸喝了咖啡,吃了块大家中午特意给他留的甜面包。今晚有活干,这天天气也不错,所以他非常高兴。

“这样的天气,感觉就跟收到礼物一样。”他说。

“是啊,爸爸。”

“热咖啡真棒,不是吗?这东西没被发明出来那会儿,真不知道人们是怎么过的?”

“我喜欢咖啡的气味。”

“这些面包你从哪儿买的?”

“温克勒家呀。怎么了?”

“他们真是越做越好啦。”

“那儿还有片犹太面包。”

“棒极了!”他拿起那片面包,翻过来一看,底下果然有工会标签。“好面包都出自工会面包房。”他撕掉标签,突然灵光一闪,“我的围裙上也有工会标签。”

“就在这儿,缝进接缝处了。我把它熨出来。”

“标签可是能增添光彩的东西,”爸爸解释道,“就像你戴在身上的玫瑰。瞧瞧我的侍者工会徽章。”那是枚绿白相间的圆形小徽章,颜色淡淡的,就扣在他的翻领上。他用袖子擦了擦。“加入工会前,老板们想付多少工钱就付多少,有时甚至一个子儿也不给。他们说,光拿小费,对我来说也够了。有些地方我甚至得倒贴钱,才能有幸去上班。他们说,那儿的小费非常多,所以侍者岗位都能拿出来卖钱。后来,我加入了工会。你妈真不该舍不得入会费。工会会给我安排工作,而不管小费有多少,雇主都得付给我一定数额的工资。所有行业都应该成立工会。”

“是啊,爸爸。”这会儿,弗朗茜已经开始熨烫。她喜欢听爸爸讲话。

弗朗茜想起工会总部。有次,她曾去那儿给爸爸送围裙和上班的车费,看到爸爸跟几个男人坐在一起。爸爸总穿着自己那套无尾礼服。他只有一套礼服。黑色常礼帽很有绅士风度地立在头上。当时,他正在抽雪茄。看到弗朗茜走来,他赶紧取下帽子,丢掉烟。

“我女儿。”他骄傲地说。侍者们瞅了眼穿着破旧裙子、瘦瘦小小的女孩,互相交换了几个眼神。他们跟约翰尼·诺兰不同,平时都有固定的侍者工作,只是在周六晚上打点儿零工赚外快。约翰尼没有固定工作,东奔西跑,每晚都在换地方。

“伙计们,听我说,”他道,“我有一对很棒的儿女,还有个漂亮老婆。要我说啊,我真配不上他们。”

“放轻松。”一个朋友拍了拍他的肩膀。

弗朗茜无意中听到人群外围的两个家伙在谈论爸爸。矮个男人说:“你知道这家伙怎么说他老婆跟孩子的吗?那能聊的可就多了。这家伙工资带回家给老婆,小费自己留着买酒喝,真有意思!他跟麦克加里蒂酒吧做了笔很滑稽的交易——挣来的所有小费都给麦克加里蒂酒吧的老板,老板则给他酒喝。他都不知道到底是麦克加里蒂酒吧欠他多,还是他欠酒吧的多。不过,这法子倒挺适合他。毕竟,那家伙总是醉醺醺的。”说完,两人便走了。

弗朗茜顿时心中一痛。但是,围着爸爸的那些人多喜欢他呀!无论爸爸说什么,他们都或微笑或大笑。他们多爱听爸爸讲话呀!这么想着,她心中的痛楚又减轻了。那两个男人就是意外。她知道,每个人都很喜欢爸爸。

没错,每个人都非常喜欢约翰尼·诺兰,他唱甜蜜的歌可是一把好手。古往今来,每个人(尤其是爱尔兰人)都喜欢并重视身边的歌手。爸爸那些侍者兄弟都真心喜爱他。他为之服务的那些先生也喜欢他。妻子和孩子更是爱她。他依旧热情洋溢、年轻帅气。妻子不会向他发泄不满,孩子们也不知道要以他为耻。

弗朗茜拉回思绪,不再想工会总部的事。她又开始听爸爸说话。爸爸在回忆往事。

“就拿我来说吧,我什么都不是,”他平静地点了根尼克尔雪茄,“有一年土豆歉收,我们就从爱尔兰举家迁到这儿。有个开轮船公司的家伙说能带我爸去美国,并给他份差事。那人还说能垫付船票,日后从他工资里扣。于是,我爸妈就过来了。”

“我爸跟我一样,什么活儿都干不长。”他默默地抽了会儿烟。

弗朗茜静静地熨着围裙。她知道,爸爸只是自言自语,并不指望她真能明白。他只是想有个人听自己说话而已。他每周六说的话,几乎都一样。一周里的其他时候,他都在喝酒,进出几乎什么也不说。但今天是周六。是他说话的日子。

“我们家谁都不会读写,我自己也只读到六年级。老头一死,我就辍学了。你们这些娃娃真幸运。我一定负责让你们把学上完。”

“嗯,爸爸。”

“那年,我十二岁。我在酒馆给醉汉们唱歌,他们就扔些硬币给我。后来,我开始在酒馆和饭店来回忙活……招待客人……”他默默地沉思了一会儿。

“我一直想当个真正的歌手,能盛装打扮,出现在舞台上的那种。但我没上过什么学,不知道要成为一名舞台歌手该从哪儿下手。好好干活吧,我妈说。她还说,有活可干,你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幸运。于是,我就不知不觉地既当歌手,又做侍者。活并不稳定。如果只当个普普通通的侍者,说不定还能更好些。我就是因为要兼任两样,才喝酒的。”他莫名其妙地说完了。

弗朗茜抬头看向他,似乎想问个问题,但终究还是什么都没问。

“我喝酒是因为知道自己没什么机会了。我不能像其他男人那样开卡车,这身材也当不了警察。我只能喝斯林啤酒,想唱歌时就开唱。我喝酒,是因为负不起该负的责任呀。”又是一段长时间的沉默。他继续喃喃道,“我不开心。有老婆孩子,我却恰好不是个努力工作的人。我从来不想成家。”

弗朗茜的心又痛了起来。他不想要她或尼利吗?

“我这种男人,要家庭干吗?可我还是爱上了凯蒂·罗梅利。噢,我不是怪你妈,”他飞快地道,“就算不是她,也会是希尔蒂·欧黛。知道吗,我觉得你妈还在嫉妒她呢?但遇到凯蒂后,我就对希尔蒂说:‘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吧。’于是,我就娶了你妈。后来,我们有了孩子。弗朗茜,你妈是个好女人。永远别忘了这点。”

弗朗茜知道妈妈是个好女人。她知道。爸爸也是这么说的。可是,她为何还是喜欢爸爸多过喜欢妈妈呢?为什么?爸爸并不好,他自己都这么说。可她就是更喜欢爸爸。

“没错,你妈工作努力。我爱我老婆,也爱我的孩子们。”弗朗茜又开心起来。“可男人不该拥有更好的生活吗?或许,终有一天,工会不仅会安排人干活,还会给人留出空闲时间。但我不会有空闲时间了。现在,要么一直努力工作,要么就当个游手好闲的醉鬼……没有其他选择。我死后,估计很快就会被人遗忘。没人会说:‘他是个热爱家庭、笃信工会的男人。’所有人只会说:‘太糟了。无论怎么看,他都是个一事无成的醉鬼。’没错,他们只会那么说。”

房间里非常安静。约翰尼·诺兰以一种痛苦的姿势,把抽了一半的雪茄从没窗帘的窗户扔了出去。他已经预感自己的人生消耗太快。他看向低头望着烫衣板、静静熨烫的小女孩。孩子瘦瘦的小脸上带着淡淡的忧伤。他被这忧伤刺痛了。

“听着!”他走过去,伸出一条胳膊,揽过她单薄的肩膀。“今晚要是能拿到很多小费,周一我就去赌一匹参赛的好马。我要在它身上押几美元,最后赢回十美元。接着,我再拿那十美元去押另一匹熟悉的马,赢他个一百美元。只要动脑筋,再随便来点儿运气,我就能一直赢到五百美元。”

赢钱的美梦甚至还没跟女儿讲完,他自己都觉得这是白日梦。但是,噢,要是说什么都能成真就好了!他继续往下说。

“首席女歌手,你觉得,接下来我要做什么呢?”弗朗茜开心地笑了,很高兴他又用这个绰号喊她。爸爸信誓旦旦地说,她小时候的哭声就跟歌剧歌手一样丰富多彩、悦耳动听,所以才得了这个绰号。

“不知道。你接下来要做什么?”

“我要带你去旅行。首席女歌手,就你和我。我们去南方,去棉花盛开的地方。”他很满意这个句子,又说了一遍。“去棉花盛开的地方。”然后,他想起这是自己知道的一句歌词,于是双手插兜,边吹口哨,边像帕特·鲁尼一样跳华尔兹木屐舞。接着,他唱了起来:

……雪白的田野。

黑人的歌声低沉轻柔。

我也想去那儿,因为有人在等着我呀,

去棉花盛开的地方。

弗朗茜轻轻吻了一下他的脸,喃喃道:“噢,爸爸,我好爱好爱你呀。”

他紧紧搂着女儿,心又痛了起来,一遍又一遍地默念:“噢,天哪!噢,天哪!”那痛苦的感觉,几乎令人承受不住。“我是个多么糟糕的父亲。”但再次开口跟她说话时,他的心情又足够平静了。

“不过,再这么聊下去,我的围裙可就熨不好了。”

“爸爸,都熨完啦。”她小心地将围裙叠成一个方块。

“宝贝,家里还有钱吗?”

她看了眼架子上那个破杯子。“还有个五分镍币和几个一分铜币。”

“你能拿七美分,出门给我买件只有前胸的假衬衫和一个纸领吗?”

于是,弗朗茜去干货店给爸爸买周六晚上的亚麻衬衣。假衬衫是上过浆的硬挺麦斯林纱做的衬衣前胸,可以用领扣扣在马甲上,代替衬衫,只用一次就扔掉。纸领并非是纸做的。之所以叫这个名儿,是为了跟赛璐珞领区别开来。穷人才会用赛璐珞领,因为这种领子要是脏了,拿块湿布擦擦就行。纸领由上过浆的硬挺薄麻纱制成,只能用一次。

弗朗茜回来时,爸爸已经刮完胡子、弄湿头发、擦亮鞋子,穿上了干净的汗衫。汗衫虽然没熨烫,后背还有个洞,却散发着干净又好闻的气味。他站在一张椅子上,从食橱的顶层架子上拿下一个小盒子。盒子里有一对珍珠饰纽,是凯蒂送给他的结婚礼物。这对饰纽花了她整整一个月的工资。约翰尼很为它们自豪。无论诺兰家过得多艰难,也绝不会典当它们。

弗朗茜帮他把饰纽扣在假衬衫上。他拿一颗金领扣扣住了翼领。领扣是他跟凯蒂订婚前,希尔蒂·欧黛送的,也让他无法舍弃。领结由一块深黑色的丝绸制成,被他打得十分漂亮。其他侍者都戴有弹性的现成领结。但约翰尼·诺兰不会这么干。其他侍者穿脏兮兮的白色衬衫或熨烫不仔细的干净衬衫,戴赛璐珞领。但约翰尼不会这么干。哪怕只能用一时,他也要戴完美无瑕的亚麻领。

他终于穿戴整齐。波浪般的金发闪闪发光,浑身上下都是梳洗、修面后清新干净的味道。他穿上外套,喜气洋洋地扣好扣子。无尾礼服的缎面翻领虽然有些破旧,但穿着如此合身的衣服,裤子上的折缝也这般笔挺的情况下,谁还注意得到翻领?弗朗茜看着他那双擦得锃亮的黑鞋,也注意到了裤脚几乎没有翻边的裤子落下来盖住了后跟。脚背被遮住一半,形成一种视觉上的停顿感。真好看!还有谁的爸爸,能把裤子穿出这样的效果。弗朗茜很为爸爸骄傲。她拿一张事先备好的干净包装纸,将熨好的围裙仔细包了起来。

她一路步行,将爸爸送上电车。女人们纷纷冲他微笑,直到瞧见一个小女孩紧紧抓着他的手。约翰尼看起来就像个英俊又自在的爱尔兰小伙,而非一位丈夫。这位丈夫不仅有个清洁工老婆,还有一对总喊肚子饿的儿女。

他们走过加布里埃尔五金店,停下来看了会儿橱窗里的冰鞋。妈妈从来没时间干这种事,爸爸则不然,而且说得好像总有一天能给弗朗茜买一双似的。两人朝街角走去。格雷厄姆大道上驶来一辆电车,趁车减速,爸爸纵身一跃,跳上车尾踏脚台。车重新启动,他站在踏脚台上,抓着扶手,倾身冲弗朗茜挥手。弗朗茜想,还有谁,能像爸爸这般风度翩翩? 7fjsMBTog8ItBnslxPd3rl7/6/9PaPS3v1GW/Mo+u4+bE09JgpNcEmoxKaniZK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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