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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洛里默街比博加特街更高雅精致。住在这儿的有邮递员、消防员和店铺老板。老板们足够富裕,不用住在店铺后面的房间里。

这套公寓有间浴室。浴缸是个长椭圆形、带锌皮内壁的木箱。注满水时,弗朗茜觉得它简直太神奇了!当时,她还从没见过那么大一缸水。在一个孩子的眼中,这似乎就是一片汪洋。

他们喜欢新家。凯蒂和约翰尼把地下室、走廊、屋顶和房前的人行道打扫得纤尘不染,以此来抵房租。这儿没有风井。每间卧室都有一扇窗,厨房和前屋各有三扇。在这儿度过的第一个秋天非常宜人。整天都有太阳。第一个冬天也很温暖。约翰尼工作相当稳定,酒也喝得不凶,还有钱买煤。

夏天到了,孩子们一天大部分时候都待在屋外门廊上。他们是这座房子里唯一的小孩,所以门廊上总有地方。此时,弗朗茜已经快四岁,得照应快三岁的尼利。她会用细瘦的胳膊抱着细瘦的腿,在门廊上坐很久。微风拂过她棕色的直发,带来咸咸的海水味。大海其实非常近,但她还从未见过。她坐在那儿,一边密切注意在台阶上爬上爬下的尼利,一边前后晃动着身子,琢磨很多事情:风是怎么吹起来的,草是什么,尼利为什么是个男孩而非像她一样的女孩。

有时,弗朗茜和尼利会坐下来,一眼不眨地盯着对方。两人的眼睛形状相同,也一样深邃,但尼利的是清透的蓝色,弗朗茜的是幽暗但清澈的灰色。他们之间的交流从不间断。尼利说得很少,但弗朗茜话很多。有时,弗朗茜说啊,说啊,说得那温柔的小男孩脑袋靠着铁栏杆,就那么直挺挺地坐在台阶上睡着了。

那年夏天,弗朗茜开始“刺绣”。凯蒂花一美分给她买了块方巾(方巾跟女士手帕差不多大小,上面印有图样:一条坐在那儿、伸着舌头的纽芬兰犬),又花一美分买回一小卷红绣花棉线,两美分买下一对小圆绷子。弗朗茜的外婆教她如何穿针走线,她很快便绣得很娴熟了。路过的女人都饶有兴趣地停下脚步,同情又钦佩地看着她。女孩右眉内侧已经皱出一道深沟,手却还推着针,在绷紧的布上穿进穿出。尼利凑过来,看着亮闪闪的钢针仿佛有魔力般,一会儿钻出布面,一会儿又消失不见。茜茜给了弗朗茜一个又小又胖的布草莓,用来擦针。尼利要是不耐烦了,弗朗茜就让他拿针戳会儿布草莓。这样的小方巾得绣一百张,才能拼成一条床罩。弗朗茜听说有的女士真绣成了床罩,于是也立下这一伟大的目标。然而,尽管整个夏天都在断断续续地刺绣,到了秋天,方巾仍只绣了一半。看来,要绣出一条床罩,只能以后再说了。

又到秋天。接着是冬天、春天和夏天。弗朗茜和尼利越来越大,凯蒂工作得越来越辛苦,约翰尼却干得越来越少,酒喝得越来越多。阅读还在继续。有时,凯蒂晚上若累了,会少读一页。但大部分时候,她都坚持读两页。现在,他们已经读到《尤利乌斯·恺撒》,舞台指示 中的“警报声”让凯蒂困惑不解。她以为该词跟消防车有关,每次念到都“当当当”地大叫大嚷。孩子们都觉得妙极了。

锡制储钱罐里的硬币越来越多。储钱罐被打开过一回。有一次,弗朗茜的膝盖扎进一根生锈的钉子,凯蒂不得不从里面取出两美元看医生。此外,罐顶也被撬开十几回,以便用刀子钩出一枚五美分的镍币,做约翰尼上班的路费。但规定是他得从小费里拿出十美分,存回罐子里。因此,存款依旧处于增值状态。

暖和的日子里,弗朗茜独自在街上或门廊上玩。虽然渴望玩伴,但她不知道如何跟其他小女孩交朋友。因为她总说古怪的话,其他小孩都躲着她。凯蒂每天的晚间阅读,确实让弗朗茜说话的方式很奇怪。有一次她被一个小孩嘲笑,弗朗茜的反驳竟然是:“呀,你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你不过是满心喧哗与骚动却微不足道的人罢了。”

还有一次,弗朗茜想跟一个小女孩做朋友,说出口的话却是:“在这儿等着。待我进屋得来绳子,我们一起跳吧。”

“你是说,你要去‘拿’绳子吧?”女孩纠正道。

“不,我要去‘得’绳子。不能说‘拿’东西,要说‘得’东西。”

“‘得’是什么意思?”只有五岁的女孩问道。

“‘得’,就是夏娃得该隐 那样的‘得’呀。”

“你脑子有问题吧。女人才不需要手杖 。只有男人走不稳路时,才需要手杖。”

“夏娃就‘得’了。她还‘得’了亚伯 。”

“她得到也好,没得到也罢——对了,你知道吗?”

“知道什么?”

“你说起话来真像个意大利人 。”

“我才不是意大利人,”弗朗茜嚷道,“我说起话来像……像……上帝。”

“你说这话,也不怕被劈死。”

“才不会。”

“你脑子有问题吧。”小女孩敲了敲自己的脑门。

“什么?!”

“你干吗那样说话?”

“我妈妈给我读的东西,就是那样。”

“那就是你妈脑子有问题。”小女孩纠正道。

“哼,不管怎么说。我妈才不像你妈那么懒散邋遢。”弗朗茜能想到的反驳之语,也就这些了。

这种话女孩听过很多次,早已熟知如何还嘴。“哼,我宁愿要个懒散邋遢的妈,也不想要个疯子妈。我宁愿没爸,也不要一个酒鬼爸。”

“邋遢鬼!邋遢鬼!邋遢鬼!”弗朗茜激动地大叫大嚷。

“疯子,疯子,疯子。”小女孩也连声叫唤。

“邋遢鬼!脏兮兮的邋遢鬼!”弗朗茜无力地边哭边叫。

小女孩蹦蹦跳跳地走了,大鬈发在阳光下晃动不已。同时,她还清亮高亢地唱着:“棍子和石头会打断我的骨头,但言语永远别想伤到我。等我死了,你会为所有谩骂痛哭流涕。”

弗朗茜的确哭了,但不是为出口的谩骂而哭,而是因为孤单而哭。没人愿意跟她玩,野一点儿的孩子觉得她太安静,乖一些的孩子又似乎都躲着她。弗朗茜隐隐觉得这并非都是自己的错,仿佛跟茜茜姨妈常来家里有关,也跟茜茜的穿着打扮以及附近男士见她经过时的反应有关。爸爸有时在路上横着走,一副站都站不稳的模样,估计也有些影响。附近的女士常常问她爸爸、妈妈和茜茜的事,应该也与此事有关。那些看似脱口而出的哄诱问题,并未骗过弗朗茜。毕竟,妈妈已经告诫过她:“别被邻居捉弄了。”

于是,在温暖的夏日里,这个孤单的孩子坐在门廊上,装出一副对那些在人行道上玩耍的孩子不屑一顾的样子。弗朗茜跟想象中的玩伴玩耍,假装他们比真小孩更好。但那些孩子手拉着手,围成一圈,唱起无比悲伤的歌时,她的心也会跟着旋律跳动。

瓦尔特,瓦尔特·怀尔德弗劳尔,

生得多高呀。

我们这些年轻小姐,

当然都有逝去的一天。

除了莉齐·魏纳,

她可是最美的那朵花。

躲起来,躲起来,害羞地躲起来,

但转身欲走前,

情郎是谁先说出来。

歌声戛然而止,直到被选中的那个女孩被哄得低声说出一个男孩的名字。弗朗茜想,如果她们叫自己一起玩,她会说出谁的名字。她要是说约翰尼·诺兰,会被众人嘲笑吗?

莉齐轻声说出一个名字后,小女孩们高声起了会儿哄,便又手拉着手,一边绕圈走,一边欢快地公布男孩的名字。

埃尔米·巴赫迈尔,

可是个好小伙。

他已手拿帽子,

走到门口。

姑娘一身绸衣

下了楼。

明天,明天,

婚礼就在明天。

女孩们停下脚步,快活地拍起手。然后,因为缺乏刺激,大家的情绪有了变化。虽然众人依旧在绕圈走,但速度慢了,一个个的脑袋也低了下来。

妈妈,妈妈,我病了,

派人去请医生吧。

快,快,一定要快!

医生,医生,我要死了吗?

是啊,亲爱的。

不久以后,

会有多少辆马车为我送葬?

足够装下你,

和你的家人。

其他街区会唱不同的歌,但游戏基本一样。没人知道那些词从何而来。游戏规则在女孩们中间流传,这个游戏也成了布鲁克林最流行的游戏。

也有别的游戏。有两个小女孩一起坐在台阶上就能玩的“抛接子游戏”。这个游戏弗朗茜能自己跟自己玩——自己先抛,然后假装对手再抛。她还会跟想象中的对手说话:“我抓到三,你抓到二。”

“跳房子”游戏由男孩发起,却由女孩终结。几个男孩会在电车轨道上放一个锡罐,然后坐在路缘上,眼神专业地看着电车车轮将罐子碾平。然后,他们会捡起锡罐,将其对折,重新放回到电车轨道上。等它再次被压平,便又折,又压。很快,锡罐就成了个扁平沉重的锡块。在人行道上画下编好数字的方格,游戏便轮到女孩们玩了。女孩需要单脚从一个方格跳到另一个方格。用最少步数跳完所有格子的人,胜出!

弗朗茜也玩“跳房子”。她把锡罐放在轨道上,也用专业的眼神,看着电车从上面碾过。听到那“咔嚓咔嚓”的声响,她会欣喜又害怕地浑身战栗。电车司机要是知道她这般利用他的电车,会不会生气?弗朗茜自己画格子,却只会写“一”和“七”。她也会跳完所有格子,并热切地希望有人跟她一起玩。弗朗茜无比笃定,她肯定能以最少步数胜出,其他任何小女孩都比不了。

有时,街上有音乐。这种时候,哪怕没有同伴,弗朗茜也很开心。有个三人乐队每周来一次。他们衣着普通,但戴的帽子滑稽,就像电车司机的帽子,只不过帽顶是塌下去的。每次听到孩子们喊“比特尔巴伯团来啦”,弗朗茜都会跑到街上,有时还会拽着尼利一起。

乐队由一个小提琴手、一个鼓手和一个短号手组成。三个男人演奏维也纳老歌,弹得尽管不好,但声音够大。小女孩们拉着同伴,在温暖的夏日人行道上,一圈又一圈地跳华尔兹。总有两个男孩怪模怪样地共舞,一边模仿女孩,一边粗鲁地撞到女孩们身上。要是有女孩生气,这两个家伙就十分夸张地鞠躬,油嘴滑舌地道歉。而且鞠那一躬时,他们的屁股还铁定会撞到另一对跳舞的女孩。

有些胆大的孩子并不跳舞,而是站在短号手身边,抱着一根大大的、还滴着水的腌黄瓜,吧唧吧唧地大声啜食。这让口水流进短号的号手大为光火。要是气得很了,他会用德语叽里呱啦地大骂一通,最后一句听起来很像“该死的犹太人”。布鲁克林的大多数德国人,都习惯管惹怒他们的人叫“犹太人”。弗朗茜真希望她也能跟那些孩子一样。

乐队的收钱方式让弗朗茜很着迷。奏完两首后,小提琴手和短号手继续演奏,鼓手则端着帽子绕场一周,毫不客气地接受众人丢来的铜币。在街上讨过一圈后,他就站到路缘上,冲一扇扇窗户望去。女人们会用一小片报纸裹两枚铜币扔下来。报纸必不可少。任何散落的铜币,都会被男孩们当作公平竞争的对象。他们一哄而上,捡了就跑,任由愤怒的乐手们沿街追赶。出于某种原因,包好的铜币他们不仅不抢,有时还会帮忙捡起来,递给乐手们。像是有约在先,让他们心照不宣地决定了铜币的归属。

乐手们要是讨够了钱,就会再弹一曲。如果讨得太少,他们就继续走,希望换个能赚得更多的地儿。弗朗茜常常拽上尼利,跟着几个乐手走过一站又一站、一条街又一条街,直到天黑乐手也只得散场为止。除了弗朗茜,还有很多小孩如中了魔笛的魔法般,跟着乐队跑。很多小女孩会拉着躺在自制婴儿车或破童车里的小弟弟、小妹妹一起追。音乐仿佛给他们下了魔咒,让他们忘记回家,忘记吃饭。小宝宝们哇哇大哭,尿湿裤子,然后睡着,醒来后继续哭,又尿湿裤子,又睡着。而《美丽的蓝色多瑙河》则演奏了一遍又一遍。

弗朗茜觉得,乐手们的日子肯定不错。于是,她做了不少计划。等尼利再大些,就能去街上演奏手风琴(他管它叫“霍霍琴”),她则可以拍铃鼓 。然后,人们会冲他们丢铜币。富起来后,妈妈便再也不用干活了。

虽然追随乐队,弗朗茜还是更喜欢街头手风琴师。有个男人偶尔会拖来一架小风琴。风琴顶上坐着一只猴子。猴子穿一件有金色穗带的红上衣,戴一顶红色筒状女帽,帽带系在下巴上。红裤子上刚好有个洞,让它的尾巴能露出来。弗朗茜非常喜欢那只猴子,愿意把自己珍贵的一美分(这钱本是用来买糖的)给它,就为看它轻触帽子,冲她行礼的模样。如果妈妈在,她也会拿个本该放入锡制储钱罐的一分铜币,交给手风琴师,并严厉地嘱咐他不能虐待猴子。要是被她发现他干了坏事,她就会举报他。那意大利人根本听不懂她到底说了什么,但总会给出同样的回答。他脱下帽子,膝盖微弯,谦卑地一边行礼,一边热情嚷嚷:“好的,好的。”

大乐器就是不一样。每次奏响,都如宗教节日来临一般。拉琴的男人一头乌黑鬈发,牙齿洁白。他穿绿棉绒裤和褐色灯芯绒上衣,口袋上挂一条红色扎染印花大手帕,一只耳朵上还有个圆圆的耳环。帮他把手风琴拉出来的那个女人,穿红色半身大摆裙和黄色上装,戴一对大大的圆耳环。

音乐叮叮当当地响起,是《卡门》或《吟游诗人》里的一支曲子。女人摇起一个脏兮兮的、饰有缎带的铃鼓,和着音乐的节拍,不时用胳膊肘懒洋洋地敲一下鼓面。一曲终了,她突然转了个圈,露出壮实的腿。那双腿裹在脏兮兮的白色棉质长筒袜里。那一瞬间,还能瞥见她花里胡哨的衬裙。

弗朗茜从未注意到女人的肮脏和懒散,只听到音乐,看到一闪而过的色彩,感受到一个如画之人的魅力。凯蒂警告过她,绝不能跟着那架大乐器跑。凯蒂说,那些精心打扮、拉手风琴的家伙都是西西里人。全世界都知道,西西里人全是黑手党。而黑手党团伙总是绑架小孩,拿他们换赎金。他们会绑走小孩,然后留张纸条,说带一百美元到墓地。纸条上还会印个黑手印。对于那些拉手风琴的家伙,妈妈就是这么说的。

风琴手走后好多天,弗朗茜还在扮风琴手扮得不亦乐乎。她哼着记得的威尔第的曲子,把一个旧馅饼盘当铃鼓,时不时拿手肘撞一下。游戏最后,她还会把手按到纸上画个轮廓,然后用黑蜡笔涂满色。

有时,弗朗茜犹豫不决,不知长大后是加入乐队好,还是当女风琴师好。她和尼利若能有一架小乐器和一只可爱的猴子,应该也不错。如此一来,他们就能不花一分钱,整天跟猴子玩,还能到处演奏,看着它触帽行礼。人们会给他们很多铜币,猴子跟他们一起吃饭,或许夜里还能睡在她的床上。这工作真不错呀。可弗朗茜跟妈妈说了心中打算后,凯蒂却一盆冷水泼下来,告诉她别傻了。猴子身上有虱子,凯蒂绝不会让猴子跳上家里任何一张干净的床。

弗朗茜漫不经心地想,不然就做铃鼓手吧。但那样的话,她就得当西西里人去绑架小孩。她可不想干那种事。不过,画黑手掌倒是很有趣。

音乐从未停歇。那些远去的夏日时光里,布鲁克林的大街上总有人唱歌跳舞,日子也总是那般快活。然而,那些夏日也并非没有忧伤萦绕。身子瘦瘦小小的孩子们,脸上仍留着婴儿的稚气。他们一边数着数玩“环场游戏”,一边唱忧伤单调的歌。他们才四五岁,却已早熟到要自己照顾自己,真令人忧伤。乐队那首《蓝色多瑙河》演奏得并不好,但也同样忧伤。猴子亮红色的帽子下,也有一双忧伤的眼睛。风琴手欢快高亢的乐音,也透出一股忧伤的旋律。

就连走到后院的吟游诗人,唱的也是忧伤的歌:

要是我有办法,

你就永不会老。

他们是忍饥挨饿的流浪汉,并没有创作歌曲的天赋。他们有的,无非是手拿帽子、站到后院大声歌唱的胆量。遗憾的是,这身胆量并不能让他们有所寸进。跟布鲁克林的所有人一样,长日将尽时,他们也会迷失。哪怕此时的太阳依旧明亮,但稀薄的阳光照在身上,也不会带来任何暖意。 bwDq4aXSye677a+j0Hi+xonnVGzymjcCwg7KnlcaBMQ0hYwpgbJFK5HSUI4wGM5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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