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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一九〇〇年,也就是十二年前的夏日,约翰尼·诺兰与凯蒂·罗梅利初次邂逅于布鲁克林。那一年,他十九岁,她十七岁。凯蒂在卡斯尔·布雷德工厂上班,她最好的朋友希尔蒂·欧黛也一样。尽管希尔蒂是爱尔兰人,而凯蒂的父母都生于奥地利,两人还是相处得很愉快。凯蒂更漂亮,但希尔蒂更大胆。希尔蒂一头金黄秀发,脖子上围一条深红色雪纺绸围巾,嚼着森森牌清凉糖,知道所有流行歌曲,舞也跳得不错。

希尔蒂有个男朋友。那人是个花花公子,每周六都会带她去跳舞。他的名字叫约翰尼·诺兰。有时,他就在工厂外面等希尔蒂,还总是带几个小伙子陪自己一起等。他们懒懒地站在街角,一边讲笑话,一边哈哈大笑。

一天,希尔蒂叫约翰尼下次去跳舞时,给她的女友凯蒂也找个伴。约翰尼答应了。四人结伴坐电车去卡纳斯。两个小伙头戴草帽,一根帽绳系在帽檐上,另一根拴在外套翻领上。猛烈的海风总把帽子吹翻,他们就拉着绳子将平顶宽边草帽拽回来,引起不少欢笑。

约翰尼跟女友希尔蒂跳舞,凯蒂却拒绝跟那个被找来充当自己舞伴的家伙跳。因为那人愚蠢无知、粗俗不堪。凯蒂上了趟厕所回来,他竟然说出“我还以为你掉下去了”这种话。不过,她还是允许他给自己买了杯啤酒,但之后就坐在桌旁,一边看约翰尼跟希尔蒂跳舞,一边想约翰尼这种男人真是世所罕见。

约翰尼双脚纤长,鞋子闪亮。他和着优美的节奏,脚尖点地,从脚跟抖到脚趾,整个人越跳越热。约翰尼把外套挂在椅子上。屁股上的裤子服服帖帖,白衬衫盖住皮带。他穿了件硬领衫,领子颇高。带圆点花纹的领结跟他的草帽带子正相配。抽褶缝法的婴儿蓝缎面衬衫袖箍 弹性十足,凯蒂嫉妒地怀疑那多半是希尔蒂为他做的。因为实在太嫉妒,凯蒂之后一直讨厌那种颜色。

凯蒂完全没法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这个男人年轻修长,还有一头闪亮的金色鬈发和一双深蓝色的眼睛。他鼻梁直挺、肩膀宽厚。她听到隔壁桌的几个姑娘一直在夸他衣品不凡。就连她们的几个男伴,也说他是个时髦的舞者。尽管此人不属于自己,凯蒂仍以他为傲。

乐队奏响《甜美的罗茜·欧格雷迪》时,约翰尼礼节性地跟她共舞了一曲。感觉到他的胳膊搂上来,凯蒂本能地跟上他的节奏,并且意识到他就是自己想要的男人。她别无所求,只愿余生能每天看到他,每天听到他说话。于是,她当场决定,为了获此殊荣,一辈子做牛做马也愿意。

或许,那个决定是她的一大失误。她应该继续等待,等待某个也对她有此感觉的男人。这样,她的孩子们就不会饿肚子,她也不用迫于生计,给人擦洗地板。而她对他的回忆,也能一直那般温柔闪亮。可她想要约翰尼·诺兰,其他谁都不行。而且,她已经开始行动,要去俘获他。

接下来的周一,她就展开了攻势。下班的哨声一响,她便冲出工厂,先希尔蒂一步赶到街角,大声喊道:“你好呀,约翰尼·诺兰。”

“亲爱的凯蒂,你好。”他回应道。

从那以后,她每天都会设法跟他说几句话。约翰尼也发现自己开始等在街角,期盼那几句话。

有一天,凯蒂用起女人向来屡试不爽的借口,对女工头说自己例假来了,感觉不太舒服。于是,她得以提前十五分钟下班。约翰尼已经跟朋友们等在街角,正吹着《安妮·鲁尼》打发时间。约翰尼的平顶宽边草帽斜扣在一只眼睛上,双手插兜,就在人行道上跳起了华尔兹木屐舞。路过的行人停下来欣赏,一个正在巡逻的警察也大声嚷道:“老兄,你真是在浪费时间啊。你该去舞台上跳。”

瞧见凯蒂走来,约翰尼停止表演,冲她咧嘴一笑。她穿着用厂里黑穗带镶边的紧身灰外套,看起来相当迷人。穗带镶边复杂精细的编织方式,旨在突出她大小适中的乳房。其实,钉在背心 上的两排褶裥饰边,已经起到了烘托胸部的作用。为了搭配灰套装,一顶樱桃红苏格兰式便帽 斜扣在了一只眼睛上方。脚上则是一双维奇基德牌 系扣马蹄跟长筒靴。她的棕色眼眸闪闪发亮,脸颊也因兴奋和羞怯而焕发光彩。她想,自己看上去肯定已经焕然一新——之所以变成这样,全都是因为追这个男人呀。

约翰尼跟她打招呼。其他小伙渐渐散开了。凯蒂和约翰尼在那个特殊的日子对彼此说了什么,两人都已不记得。那场谈话虽漫无目的,却意味深长,偶有美妙的停顿和惊心动魄的情感暗流。不知怎的,之后他们便发现,彼此热烈地爱上了对方。

工厂的哨声响起,姑娘们源源不断地涌出卡斯尔·布雷德工厂。希尔蒂穿着棕黄色套装,一头黄铜色高卷式长发为了制造蓬松效果,用了发垫。一顶黑色水手帽 被一根鬼气森森的饰针 别在发垫上。刚瞧见约翰尼,她就露出一个极具占有欲的微笑。但看到凯蒂也跟他在一起,微笑立刻变成痛苦、恐惧,继而成为憎恨。她冲到两人面前,从水手帽上抽出那根长饰针。

“凯蒂·罗梅利,他是我的男人,”她尖叫道,“你不能把他偷走。”

“希尔蒂,希尔蒂。”约翰尼声音轻柔,从容不迫地唤她。

“我想,这是个自由的国家吧。”凯蒂脑袋一甩,说道。

“对强盗来说可不自由!”希尔蒂嚷道,拿起饰针就朝凯蒂刺去。

约翰尼站到两个女人中间,被饰针划伤了脸。

这时,卡斯尔·布雷德工厂的女工们都聚了过来,咯咯笑着围观。约翰尼一手拽住一个,拉着她们转过街角。然后,他用胳膊将两人圈在一扇门前,才开始说话。

“希尔蒂,”他道,“我没那么好。不能再让你继续投入感情。因为,现在我发现自己不能娶你。”

“都是她的错。”希尔蒂哭着道。

“是我的错,”约翰尼大度地承认道,“遇到凯蒂,我才知道什么叫真爱。”

“可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希尔蒂可怜巴巴地说,仿佛约翰尼犯了乱伦罪一般。

“她现在是我最心爱的姑娘。除此之外,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希尔蒂哭着争论了一通。终于,约翰尼让她平静下来,还把自己跟凯蒂的情况解释了一番。最后,他对希尔蒂说:“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吧。”似乎很喜欢自己说这句话的腔调,他又重复了一遍,并且很享受眼前这富有戏剧性的场面。

“所以,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吧。”

“你是想说‘我过我的独木桥,你要走她的阳关道’吧。”希尔蒂苦涩地说。

希尔蒂终究还是走她的“独木桥”去了,就那么耷拉着双肩,沿着大街走了。约翰尼追上去,将她当众搂进怀里,还温柔地跟她吻别。

“真希望我俩的结局并非如此。”他悲伤地说。

“你才没有,”希尔蒂厉声打断,“你要真有这念头……”她又哭了起来,“就该拒绝她,跟我重归于好。”

凯蒂也在哭。毕竟,希尔蒂·欧黛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也吻了吻希尔蒂。看到希尔蒂被泪水打湿的眼睛因仇恨眯起,她移开了目光。

于是,希尔蒂过她的“独木桥”,约翰尼走上了凯蒂的“阳关道”。

两人谈了一阵恋爱就订婚了。一九〇一年元旦,他们在凯蒂的教堂结婚了。此时,两人相识不过四个月。

托马斯·罗梅利永远无法原谅女儿。事实上,几个女儿的出嫁均让他耿耿于怀。他信奉简单、经济的育儿原则:男人要享受造人的过程,在养育上面尽量少花金钱和精力。等孩子长到十几岁,让他们尽早出去赚钱,养活父亲。凯蒂只工作了四年,十七岁便结婚了。所以,她爸总觉得这个女儿还欠自己钱。

罗梅利恨每个人,他什么都恨。没人知道为什么。他是个魁梧英俊的男人,一头铁灰色鬈发盖在如狮头般的脑袋上。为了逃避被强制征召入伍,他带着自己的新娘逃离了奥地利。他痛恨祖国,顽固地拒绝爱上新的国家。只要愿意,他其实听得懂英语,也能说。但有人用英语跟他交谈,他总是拒绝回答。家中也禁止说英语。女儿们其实只能听懂几句德语。她们的妈妈坚持让女儿在家只说英语。她认为她们懂的德语越少,就越不会发现父亲的残酷。结果,四个女儿在成长过程中,几乎没跟他有过多少交流。除了骂人,他从不跟女儿们说话。他用德语骂“该死的”,完全可以当他在说“你好”或“再见”。非常生气时,他便管惹怒自己的人叫“俄国佬”,并认为这就是他最恶毒的咒骂。他恨奥地利,也恨美国,但最恨俄国。他从未去过俄国,也从未见过一个俄国人。无论是对这个国家,还是对该国的国民,他都知之甚少。没人明白他的仇恨到底从何而来。这就是弗朗茜的外公。跟他的女儿们一样,弗朗茜也恨他。

他的妻子、弗朗茜的外婆——玛丽·罗梅利是个圣人。她没受过教育,甚至不会读、写自己的名字,却记得住一千多个故事和传说。有些是她编出来哄孩子们开心的,有些是她的妈妈和外婆讲的古老民间传说。她知道很多故国的歌曲,也懂得所有至理名言。

她非常虔诚,知道每个天主教圣徒的生平事迹。她相信真的有鬼怪、仙子和各种超自然生物。她认识所有草药,既能为你熬出一服药,也能配出符咒。但前提是,你不会存有拿符咒害人的心。以前在故国时,人们就很敬重她的智慧,还有不少人登门求教。虽然是个无可指摘也无任何罪过的女人,她却很能理解有罪的人。道德规范方面,她严于律己,却很能宽恕别人的过错。她敬畏上帝、热爱基督,却理解人们为何常常将他们拒之门外。

她以处子之身出嫁,婚后也恭顺地容忍丈夫残暴的爱。丈夫的粗暴早早扼杀了她潜藏心底的所有欲望。然而,她也理解人们口中“极端渴求爱”的行为会让姑娘们误入歧途。她认为一个因强奸罪被社区驱逐的男孩,或许仍有颗善良的心。人们为何不得不撒谎、盗窃或互相伤害,她都能理解。她知道人类所有可怜的弱点,也明白不少残酷的力量。

然而,她不会读写。

她有一双温柔的棕眸,清澈而纯真。一头闪亮的棕发总是从中间分开,梳到盖住耳朵。她皮肤白皙,几近透明。嘴唇纤弱柔美,声音低柔、温暖又悦耳,让听者倍觉抚慰。所有女儿和孙女,都遗传了她的这种音质。

玛丽坚信,她一定是不经意间犯了什么罪,才跟魔鬼本人成了夫妻。她对此深信不疑,因为这是丈夫的原话:“我是魔鬼本人。”而且,他还经常跟她说这话。

她常常看着他,仿佛他脑袋两边已经各竖起一绺头发。而瞧着他那灰眸冰冷、外眼角斜斜上挑的样子,她也只能叹着气自言自语:“没错,他就是魔鬼。”

他会很仔细地盯着她那张圣人似的脸,用一种亲切到虚伪的口吻,控诉基督种种难以用言语表达的行径。每当此时,她都会惊恐万分地从门后钉子上取下披巾,裹住脑袋就冲到街上去。她漫无目的地走啊,走啊,最后因为挂念孩子们,才会回家。

她去三个小女儿上学的公立学校,用结结巴巴的英语告诉老师,请务必鼓励孩子们只说英语,一个德语词或词组都别说。她以这样的方式,保护女儿们不受父亲的伤害。孩子们读完六年级就不得不离开学校,外出工作时,她伤心欲绝。她们嫁给没用的男人时,她也伤心。女儿们生下女儿时,她痛哭流涕。因为她知道生而为女,这辈子都得低声下气地艰难度日。

弗朗茜每次开始祈祷“蒙大恩的女子,我问你安,主和你同在了” ,眼前总会浮现出外婆的脸。

茜茜是托马斯和玛丽·罗梅利的长女。父母刚到美国三个月,她便出生了。茜茜从没上过学,因为她到学龄时,玛丽不知道他们这样的人家可以接受免费教育。虽然有法律规定必须送孩子上学,但没人为了强制执行这项法律,找出那些无知的家长。等其他女儿也到了学龄期,玛丽才知道有免费教育。然而,那时候茜茜已经太大,没法跟六岁的小孩们一起上学。于是,她留在家里,帮妈妈做事。

十岁时,茜茜就发育得跟个三十岁的女人一样。所有男人都在追她,她也在追他们。十二岁,茜茜开始跟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谈恋爱。结果,她爸狠狠揍了那小子一顿,就此结束了那段罗曼史。十四岁,茜茜跟一个二十五岁的消防员谈起恋爱。这回,她爸没揍成消防员男友,自己反倒挨了对方的揍,所以这段恋情的结果是消防员娶了茜茜。

两人去了市政厅,茜茜发誓自己已经十八岁,那儿的一个职员便给他们办了手续。邻居们大为震惊,但玛丽知道,女儿如此早熟,嫁人是最好的选择。

消防员吉姆是个好人。他念完了初中,也算受过教育。他挣钱多,但在家的时间不多,可谓理想丈夫。他们很幸福。除了多做爱,茜茜对他没什么要求。这点也让他很开心。虽然有时想到妻子不会读写有点儿丢人,但茜茜风趣机灵、富有同情心,跟她生活趣味无穷,他便渐渐忽略了她未受教育的缺陷。茜茜对妈妈和妹妹们很好。吉姆给她的家用很可观,她精打细算,通常都能有余钱给妈妈。

婚后一个月,她怀孕了。抛开妇女身份,她其实就是个十四岁的顽皮姑娘。邻居们看到她顶着圆鼓鼓的大肚皮当街跟其他小孩跳皮筋,毫不在意未出世的胎儿时,都惊骇不已。

茜茜成日里不是做饭、打扫、做爱、跳绳、试图混进男孩堆里打棒球,就是在为即将出世的孩子做计划。如果生个女孩,就取名“玛丽”——跟外婆一样。如果是男孩,就叫约翰。不知为何,她非常喜欢“约翰”,甚至开始这么叫吉姆,说就是想用孩子的名字叫他。起初,这只是个充满爱意的绰号;但很快,每个人都这么叫吉姆,很多人还以为他真名就叫“约翰”呢。

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孩。生产过程相当顺利。从街区内叫了个助产士,一切顺利,二十五分钟就生下来了,简直不可思议。唯一的问题是——死胎。孩子出生又夭折的这天,碰巧也是茜茜十五岁的生日。

她伤心了一阵,也因悲痛有所改变。她干活更卖力,把家里打扫得纤尘不染。她甚至越来越关心妈妈,不再淘气得像个假小子。因为确信是跳绳害死了自己的孩子,她沉静下来,整个人似乎显得更小、更像孩子了。

到二十岁时,她已经有过四个孩子,全都是死胎。终于,她断定这是丈夫的错,不是自己的。产下第一个孩子后,她不就放弃跳绳了吗?她对吉姆说,既然两人做爱只能做出“死亡”,那她不爱他了,他可以离开了。吉姆只稍做争辩,就真的走了。起初,他还时不时派人送些钱给她。茜茜偶尔孤单寂寞、想男人了,便经过消防站。吉姆总坐在站外,椅子斜靠在砖墙上。茜茜面带微笑,扭着屁股慢慢走。吉姆则上班溜号,匆匆赶回公寓。然后,两人就在那儿欲仙欲死半个小时左右。

终于,茜茜又遇到一个想娶她的男人。然而,家里人始终不知道那人真名是什么,因为茜茜从一开始就管他叫“约翰”。第二次婚结得很简单。离婚既复杂,又昂贵。再说,她是天主教徒,并不相信离婚。她觉得跟吉姆的婚姻不过是市政厅一个小职员主持的,又不在教堂,算不得真正的婚姻,所以干吗让那段关系挡了自己的道?于是,这次她用婚后的名字登记,只字不提前一段婚姻,又在市政厅结了一次婚。只不过,这次换了个职员办手续。

因为茜茜没在教堂结婚,母亲玛丽很悲伤。而茜茜的第二次婚姻,也给托马斯提供了一个折磨妻子的新法子。他经常跟玛丽说要去报警,把犯了重婚罪的茜茜抓起来。但没等他付诸行动,茜茜又断定这个约翰也不适合自己。因为结婚四年,茜茜又生下四个孩子,但依然都是死胎。

她告诉身为新教徒的丈夫:因为天主教不承认她的婚姻,所以她也不承认,就此宣告自由。于是,第二段婚姻便这般草率地结束了。

第二位“约翰”亦欣然同意。他喜欢茜茜,跟她在一起也过得很开心。但她就如水银般多变。虽然坦率得令人惊叹,也极其天真,但他其实对她一无所知,也厌倦了跟谜一样的人共同生活。离开并没有让他太难过。

二十四岁的茜茜生过八个孩子,却一个都没活下来。她觉得,这是上帝在反对她结婚。她在一家橡胶厂找了份工作,对每个人说自己是老小姐,回家后跟母亲同住,没人相信。第二和第三次婚姻间,她有过很多情人。她都管他们叫“约翰”。

每次无效生育,都让她对孩子的爱更添一分。心情阴郁时,她甚至觉得要是没个孩子来爱,自己肯定会疯掉。她把受挫的母爱倾斜到每个与自己上床的男人身上,也给了两个妹妹——艾薇、凯蒂,以及她们的孩子。弗朗茜非常喜欢她。虽然听人私下议论茜茜是坏女人,但弗朗茜还是一如既往地深爱她。艾薇和凯蒂虽然很想对走入歧途的姐姐发火,但对方待自己那般好,这火到底还是发不出来。

弗朗茜十一岁生日后不久,茜茜第三次在市政厅结了婚。第三位“约翰”在杂志社工作。弗朗茜每月那些精美的新杂志,都是通过他拿到的。为了这些杂志,弗朗茜都希望第三次婚姻能一直持续下去。

玛丽和托马斯的二女儿伊丽莎不如其他三姐妹漂亮、热情。她平凡、乏味,对生活很是淡漠。玛丽想送一个女儿去教堂,于是选中了伊丽莎。十六岁时,伊丽莎进入修道院,选择了一种极为严苛的修行方式。除非出现父母死亡之类的大事,否则她绝不会走出修道院大门。她选择“厄休拉”作自己的教名。对弗朗茜来说,这位厄休拉修女便成了一个不真实的传说。

弗朗茜只在托马斯·罗梅利的葬礼上见过伊丽莎一次。伊丽莎走出修道院的那一年,弗朗茜九岁。此时,弗朗茜刚领过第一次圣餐,全心全意地爱着教会,觉得自己长大后或许也想当修女。

弗朗茜兴奋地等待厄休拉修女的到来。想想看,她竟有个当修女的姨妈!多光荣啊!可厄休拉修女俯身亲吻她时,弗朗茜却瞧见她上嘴唇和下巴上旺盛的毛发。她吓坏了,还以为年轻时就加入教会,脸上都会长胡子。于是,弗朗茜放弃了当修女的想法。

艾薇是罗梅利家的三女儿,也早早结了婚。她嫁给了英俊的威利·弗林特曼。威利头发乌黑,有两撇柔软光洁的八字须,还有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就跟意大利人一样。弗朗茜觉得他的名字很滑稽,每次想起都忍不住暗自偷笑。

弗林特曼不怎么优秀。他并不游手好闲,但也只不过是个成天哀叫连连的懦夫。不过,他会弹吉他。任何有创造或演奏才能的男人,罗梅利家的女人都抵挡不住。她们认为,自己有责任滋养和守护任何音乐、绘画或讲故事方面的才能。

艾薇是家里最讲究的一个。她在一个高档社区边缘租了个便宜的地下室公寓,时时向更优秀的邻居们学习。

她想有所成就,想让孩子们拥有自己从未享受过的优势。她有三个孩子,男孩以爸爸的名字命名,女孩叫布洛瑟姆,还有个儿子叫保罗·琼斯。她向高雅阶层迈出的第一步,就是让孩子们从天主教主日学校转入新教圣公会主日学校。她听说,新教徒比天主教徒更高雅。

热爱音乐而自己在这方面才能匮乏的艾薇,便无比热切地在孩子们身上寻找音乐才能。她希望布洛瑟姆爱上唱歌,希望保罗·琼斯爱拉小提琴,希望小威利爱上钢琴。然而,孩子们都没有音乐天赋。艾薇不畏艰险、迎难而上,要他们无论如何都得热爱音乐。哪怕没有天赋,一小时一小时地苦练,强灌一些进去也行。她为保罗·琼斯买了把二手小提琴,又跟一个自称“小快板”教授的男人讨价还价,让他以每小时五十美分的价钱,给保罗上课。这人教了小弗林特曼好些拉锯般难听的片段,直到一年结束时,才总算有了首所谓的“幽默曲 ”。艾薇觉得,能拉出完整的曲子就很棒,总好过一直拉音阶……呃,总归是好了那么一点点吧。然后,艾薇有了更大的野心。

“喂,”她对老公说,“我们既然给保罗·琼斯买了小提琴,不如让小布洛瑟姆也一起上课。两人可以用一把琴练习。”

“把时间错开,但愿能行吧。”她丈夫不抱希望地说。

于是,他们又艰难地凑出五十美分,塞进布洛瑟姆不情愿的手里。于是,布洛瑟姆也被送去上小提琴课了。

“小快板”教授碰巧对女学生有个小怪癖。他会让女孩们脱掉鞋袜,光脚站在他家的绿地毯上“拉锯”。他既不打拍子,也不纠正学生们的指法,反而整整一个小时,都盯着她们的脚出神。

一天,艾薇看布洛瑟姆做上课前的准备工作,注意到这孩子脱掉鞋袜,仔仔细细地洗起了脚。艾薇觉得洗脚固然值得表扬,但还是有点儿奇怪。

“干吗现在洗脚?”

“因为要上小提琴课啊。”

“你是用手拉琴,又不是用脚。”

“脚脏了怎么好意思站在教授面前。”

“他能透过鞋子看到你的脚?”

“不能。但他总叫我脱掉鞋袜。”

这话顿时让艾薇跳了起来。虽然并不知道弗洛伊德,其匮乏的性知识也不包括这种“性变态”行为,她还是依据常识,断定“小快板”教授不应该收一小时五十美分,却不专心干活。于是,布洛瑟姆的音乐教育立即被终止了。

面对询问,保罗·琼斯说自己上课时,老师只要求脱帽,不需要脱掉鞋袜。他获准继续上课。五年后,他的小提琴演奏水平几乎赶上了爸爸弹吉他的水平。然而,他爸这辈子都没上过一堂音乐课。

除了音乐,弗林特曼姨父就是个乏味的人。在家里,他唯一的话题便是那匹拉牛奶车的马——“鼓手”又对他怎样怎样了。弗林特曼和马彼此不和已整整五年,艾薇真希望他们能尽快做个了结。

虽然忍不住模仿丈夫,但艾薇真的很爱他。她会站在诺兰家的厨房里,假装自己就是那匹叫“鼓手”的马,然后惟妙惟肖地模仿弗林特曼姨父努力往马脖子上套饲料袋的样子。

“那匹马就这样站在路缘上,”艾薇倾身向前,脑袋几乎垂到膝盖。“威尔拎着饲料袋走过来,刚准备往上套,马突然仰起头。”说到这儿,艾薇也猛然昂起头,并像马一样嘶叫起来。“威尔只得等着,马终于重新低下头,让人以为它再也不会抬起来,一副浑身没骨头的样子。”艾薇又没精打采地垂下头,低得简直叫人吃惊。“于是,威尔拿着饲料袋走上前。马呢,那脑袋又嗖地一下抬起来啦!”

“然后呢?”弗朗茜问。

“我走过去,把饲料袋挂到马脖子上。就这样。”

“它会让你挂?”

“它会让我挂吗?”艾薇问凯蒂,接着转向弗朗茜。“一看到我,它就沿着人行道跑来啦。甚至我刚提起饲料袋,它已经把脑袋伸进去了。你说它让不让我挂?”她气鼓鼓地嘀咕道,接着又转向凯蒂。“凯特,要知道,有时我都觉得,我男人看到‘鼓手’这么喜欢我,多半会吃醋吧!”

凯蒂目瞪口呆地打量了她一会儿,哈哈大笑起来。艾薇和弗朗茜都笑了。罗梅利家的两个女人和有一半罗梅利血统的弗朗茜就这么站在那儿,为一个秘密哈哈大笑——一个三人共享、关乎某个男人的秘密。

罗梅利家的女人就是这些:母亲玛丽,她的三个女儿艾薇、茜茜、凯蒂,以及弗朗茜。长大后,尽管姓诺兰,弗朗茜还是会成为罗梅利家的女人。她们都纤瘦苗条,有一双满是惊讶的眼睛,嗓音柔和,语调急迫。

仿佛,她们都是由无形的薄钢所制。 q/zCvD2JLxfTlUUl2hLINGRSEMj+7QE5YqSjX2oJ7rBePP7ISym2WumjFDN6qc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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