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这一生会有许许多多个“不提倡”,就我而言,在工作中,最起码有“十三个不提倡”。
1.不提倡加班加点式工作模式。每个人都应在有效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有效的工作,不应把工作拖延到工作时间以外。非因特殊事由和组织安排,凡加班加点者,皆属个人行为。虽然不肯加班加点是态度问题,但总是加班加点,要么是管理有问题,要么是能力有问题,要么是灵魂有问题。
2.不提倡工作上的“株连”。工作有职责范围,也有岗位分工,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有秩有序,有边有界,该休息休息,该放假放假,不因某一个人或某一方面的因素而使大部分人或全体人员都在那里耗时间。
3.不提倡把简单的工作复杂化。能自己解决的问题一定要自己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寻求本单位其他人帮助解决,除非万不得已,尽量不要仰仗本单位以外的人或职能部门,否则会节外生枝,越办越复杂。
4.不提倡大事小情都开会。会议多说明问题多,工作效率不高。工作是干出来的,不是会议议出来的。所以,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非开不可的会议才一定要开。
5.不提倡“扰民式”工作或以工作来“扰民”。任何工作,除非无法预测或紧急的事情,只要是让别人去完成或者要下级部门去完成,都要考虑程序是否正当,时间是否恰当,场合是否妥当,尽量不要因为个人的喜好或习性,给他人或下级部门带来本可以规避的麻烦与负担。
6.不提倡把工作拖到最后。工作可以上午干也可以下午干,或者可以现在干也可以将来干,那么一定上午就干或者现在就干,一个原则是:工作能早干别晚干。因为早干早主动,早干早清闲,早干早放松,早干早享受惬意的时光,早干早思考工作的得失。
7.不提倡模棱两可的工作安排。工作指向或者指令一定要明确,要么这样,要么那样,不能含糊,更不能让人费心去揣摩并做“选择题”。工作缺乏指向性或者含糊不清,会使下属不知所措,影响工作效率。
8.不提倡多头、越级、越位请示汇报或部署落实工作。工作有分管领导,也有层级管理,每一个人都要找准工作方位,定好工作坐标。该向谁请示汇报的就向谁请示汇报,该由谁部署落实的就由谁部署落实,不能多头或越级或越位请示汇报,也不能多头或越级或越位部署落实。
9.不提倡隔岸观火、袖手旁观的工作作派。工作虽有职责范围,有岗位分工,但同处一个团队,利益均沾,荣辱与共,玩不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游戏,必须相互提醒、相互拾遗补阙。
10.不提倡把工作的压力留给别人。每一个人都要在其位谋其政,在其岗谋其事,在其职谋其责,休假也好,外出也好,乃至对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上上下下、前前后后、左左右右仔细思量:我的行为会不会给工作、给同事带来额外的麻烦或负担?
11.不提倡工作的简单重复。要把所从事的工作当成学问来做、来研究,能在复杂的工作中归纳本质,能在简单的工作中总结经验,要在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工作中,让你的同事感到与你在一起工作能得到思想升华、能力增强、水平提高。
12.不提倡工作中掺杂个人情感。工作是工作,私务是私务,两者的边界一定要搞分明。由家庭、婚姻、亲属、朋友、同学、战友、同事等社会关系引发的喜怒哀乐等情感,属正常现象,但不可带到工作中去。否则,会影响工作进程和团队氛围。
13.不提倡工作的遮遮掩掩。除非事先酝酿和个别沟通,除非工作安排尚未形成正式的方案,除非按照纪律要求需要保密的事项,能明着来的决不暗着来,能让所有人知道的决不只让少部分人知道,能集体决策的决不个别人决策。总之,任何工作都要光明正大,任何工作都要摆在明处并能经得起阳光的暴晒。
以上“十三个不提倡”仅仅是“不提倡”,实际工作中谁也不敢保证都做到了。所以,路漫漫其修远兮,仍须上下去求索!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