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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 询问包括哪些内容?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执法办案中,进行询问调查以获得相关证据,其调查询问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1.初次询问内容

初次询问,即第一次询问,一般不直接触及案件的核心问题,而是围绕该问题,由远而近,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尽量营造缓和气氛,逐步消除当事人的对立和戒备心理,让当事人自由陈述和辩解,执法办案人员最终确认违法事实及证据。初次询问一般出现在下列两种情况下:一是经过执法检查或者有关人员举报,需要向当事人了解、核实相关情况;二是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一些违法情况,需要向现场相关人员证实这些情况,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更多的、更深的案件事实。

初次询问非常重要,有些调查取证机会稍纵即逝,因此,执法人员一定要抓住初次询问机会,尽可能地把需要获得的、能够获得的证据收集完整。一般来说,在初次询问中,以下这些情况要调查清楚:

(1)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当事人名称(姓名)、住所地、联系方式,被询问人的行为能力及身份证明。

(2)违法行为的经过。对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都要问清楚。对于参与人员如何分工实施、在各个时间阶段的投资获得利益情况要问明白。

(3)现场的违法事实。对于现场检查的违法事实,要及时以询问的方式,通过询问笔录记录下来。首先,通过询问,让当事人或者现场人员描述现场的情况。其次,通过询问,了解现场发现的证据的目的或者用途,看能否与被询问人描述的情况相印证,如果出现矛盾,要及时向被询问人询问原因。

(4)涉案财物的去向。必须调查清楚违法财物的存放地、保管人以及销售货款、违法所得的去向。调查清楚涉案财物的去向,可以使办案机构及时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发生新的违法行为,同时也可以给结案工作带来便利,方便随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顺利执行。

(5)其他的违法人员。通过询问被询问人,了解清楚参加违法行为的其他人员的一些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以便查找相关违法人员进一步调查案件事实,同时也便于与本次询问的情况相印证。

(6)其他的违法情况。初次询问,往往会令被询问人措手不及,要抓住这样的机会,尽量多了解一些违法情况,而且,这时了解的情况往往比较可靠。要紧紧围绕已经掌握的违法行为人、违法事实、违法证据去追寻更多的与此相关的违法行为人、违法事实、违法证据。

初次询问,违法事实基本清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指出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要求其立即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此,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具体规定。

2.重点询问内容

重点询问,是指执法办案人员掌握了新的案件线索,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对当事人或者相关人员再次进行具体的询问调查。重点询问时,因为此前已经询问过当事人,当事人的心态已经有所变化,可能显得沉稳了许多,甚至可能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准备,就办案人员可能询问的问题想好了应对措施。因此,为了使重点询问取得成果,应当注意:

(1)询问的角度。对需要突破的问题,就询问对象的不同,注意分析被询问人的心理活动,选择不同的询问角度。执法办案实践中,抓住已经掌握的证据,稳扎稳打是非常有效的方法。同时,注意分析判断,避开当事人已经有针对性准备的地方,避实就虚,也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事实的全面性。要注意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在重点询问中,对违法行为的行为人、行为时间、行为地点、行为种类、行为经过、情节、手段、涉及案件财物的情况、非法所得的数额、违法经营的数额、参与违法行为的其他行为人的情况等各种情况都应当调查了解,尽量避免疏漏。同时,在重点询问的过程中,执法办案人员还可以让被询问人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据。

(3)证据的相互印证。重点询问中,要注意各种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使之成为证据链条。发现存在矛盾的证据,要下功夫询问,调查清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尽量找出虚假证据并予以排除。 0Bew2uXxgsJlk05BRbFRAUxAH/U7MMs622Sr9PQ03VowxPTO6hU2owL2z4q3Mk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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