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妇女联合会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体现在多个方面。例如:(1)推荐女性人大代表候选人,向国家机关推荐女干部。(2)向有关机关提出关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的意见,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关机关制定或者修改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3)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不予处理或者处理不当的,妇女联合会可以向其提出督促处理意见,必要时可以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开展督查。对于用人单位侵害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行为,妇女联合会可以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对用人单位的联合约谈,依法进行监督并要求用人单位限期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