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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澳门历史文献辑译》第五辑为“晚清澳门专营制度”文献专辑,收录译者在研究晚清澳门专营制度时所收集的有关历史文献。

鸦片战争后澳门治权的改变是澳门历史的最大变化所在。澳葡当局在对澳门实施殖民管治过程中,逐步建立起了对整个澳门地区进行殖民管治的澳门省政府;与此同时,在内政方面则采取了合法化和专营制的管理制度。合法化,就是把鸦片战争之前澳门社会出现的非法经营活动纳入法律的轨道,给经营者颁发政府许可证,向他们征收营业税;政府则让领证者合法经营,同时对他们的权益予以保护。专营制,就是对主要生活必需品的销售经营权,以公开竞标的方式加以出投,招人承充;政府收取承充费用,同时对承充人的经营权加以保护。1847年,澳葡当局开始向中式赌博番摊和白鸽票的经营发放许可证(准照),澳门的赌博业开始在合法的轨道上获得发展。1848年,澳葡当局开始在猪肉和牛肉的销售方面实行公开投标的专营承充制度。1850年,颁发许可证的制度扩展到娼寮(妓寨)的开办;同年,公开竞标的承充制度推广到番摊和白鸽票,随后扩至鸦片烟膏、食盐、鱼栏等,甚至推进到了政府采购和工程承包。 所以,曾担任澳门总督的马沙多在其《澳门杂事》中,将澳门称为“专营之乡”。

研究合法化和专营制,重要的依据就是相关的政策法规、公告合约、收入统计等各种文献。收入本书的文献主要分为四类:一是政策法规,收录澳葡当局和葡萄牙政府关于澳门合法化和专营制的政策法规;二是公告章程与合约,收录澳葡当局发布的出投公告和投标成交后签署的章程合约;三是财政收入,收录刊布在《澳门宪报》上且进入澳葡当局财政决算的收入统计资料;四是其他文献,收录个人对于澳门专营制度有关情况的描述等文献。

就晚清时期相关文献的刊布情况而言,1873年之前,法规和合约主要以葡语文本刊布在《澳门宪报》上。自1873年起,澳门财政局收藏了投标后签署的承充合约的中译本,自1880年起,《澳门宪报》刊布了一些中文的出投公告与出投章程,而有关的收入统计,则一直以葡语刊布于《澳门宪报》。本书首先收录了澳葡当局和葡萄牙政府关于澳门合法化和专营制的政府训令和王室令,如《葡萄牙海外省财政管理总章程》中关于专营承充的规定、澳葡当局1876年制定的专营竞投总则等。至于有关的章程合约,较为困难的是早期,因为相关文件多以葡语的形式刊布于《澳门宪报》,而且很不全面。本书尽量收集了译者所能过目的早期葡语文本的公告和章程,如《1858年澳门番摊承充章程》,即是目前所见最早的博彩业章程,对相关研究意义重大。至于相关财政收入的文献,主要以葡语的形式刊布于《澳门宪报》,本书收录了进入澳葡当局财政决算的收入统计,对有关领域的研究具有不可替代性。除了上述几类文献,还有一些个人对澳门专营制度留下的记载,如《澳门宪报》编辑卡尔德拉对于澳门番摊的记述,前澳门总督马沙多对澳门专营制度的记述,以及其他报刊上刊登的有关报道。这些文献对于澳门专营制度的研究,构成了不可或缺的核心史料,值得研究者加以重视。

本辑收录的统计表格,偶尔会出现分项与总和不一致的情况。由于不清楚错误之所在,所以在翻译过程中未做修改。不过译者已经严格核对原文,保证译文忠实于原刊文献。

为了资料的完整性,并方便研究者的查考,译者还在本书中加入了一个附录“澳门专营制出投章程与承充合约中译本目录”,收录了收藏在澳门财政局档案中和刊布在《澳门宪报》上的章程与合约的中文索引,而且以汉葡对照的形式刊布,相信会对相关的研究有所帮助。

张廷茂
2021年1月 2cTFeAFzVg7IVjGEAfjkD5A47t5hbSU5P+W/1OLMldOFRaDgD7CxxEUN0R0Zpp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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