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从九龙驾车回马料水,正是下班时分,大埔路上,高低长短形形色色的车辆,首尾相衔,时速二十五英里 。一只鹰看下来,会以为那是相对爬行的两队单角蜗牛,单角,因为每辆车只有一根收音机天线。不料快到沙田时,莫名其妙地塞起车来,一时单角的蜗牛都变成了独须的病猫,废气暧暧,马达喃喃,像集体在腹诽狭窄的公路。熄火又不能,因为每隔一会儿,整条车队又得蠢蠢蠕动。前面究竟在搞什么鬼,方向盘的舵手谁也不知道。载道的怨声和咒语中,只有我沾沾自喜,欣然独笑。俯瞥仪表板上,从左数过来第七个蓝色钮键,轻轻一按,我的翠绿色小车忽然离地升起,升起,像一片逍遥的绿云牵动多少愕然仰羡的眼光,悠悠扬扬向东北飞逝。
那当然是真的:在拥挤的大埔路上,我常发那样的狂想。我爱开车。我爱操纵一架马力强劲、反应灵敏、野蛮又柔驯的机器,我爱方向盘在掌中微微颤动、四轮在身体下面平稳飞旋的那种感觉,我爱用背肌承受的压力去体会起伏的曲折的地形山势,一句话,我崇拜速度。阿拉伯的劳伦斯曾说:“速度是人性中第二种古老的兽欲。”以运动的速度而言,自诩万物之灵的人类是十分可怜的。褐雨燕的最高时速,是二百一十九英里。狩猎的鹰在俯冲下扑时,能快到每小时一百八十英里。比赛的鸽子,有九十六点二九英里的时速。兽中最速的选手是豹和羚羊:长腿黑斑的亚洲豹,绰号“猎豹”者,在短程冲刺时,时速可达七十英里,可惜五百码 后,就降成四十多英里了;叉角羚羊奋蹄疾奔,可以维持五十英里的时速。和这些相比,“动若脱兔”只能算“中驷之才”:英国野兔的时速不过四十五英里。“白驹过隙”就更慢了,骑师胯下的赛马每小时只驰四十三点二六英里。人的速度最是可怜,一百码之外只能达到二十六点二二英里的时速。
可怜的凡人,奔腾不如虎豹,跳跃不如跳蚤,游泳不如旗鱼,负重不如蚂蚁,但是人会创造并驾驭高速的机器,以逸待劳,不但突破自己体能的极限,甚至超迈飞禽走兽,意气风发、逸兴遄飞之余,几疑可以追神迹,蹑仙踪。高速,为什么令人兴奋呢?生理学家一定有他的解释,例如,循环加速,心跳变剧等。但在心理上,至少在潜意识里,追求高速,其实是人与神争的一大欲望:地心引力是自然的法则,也就是人的命运,高速的运动就是要反抗这法则,虽不能把它推翻,至少可以把它的限制压到最低。赛跑或赛车的选手打破世界纪录的那一刹那,是一闪宗教的启示,因为凡人体能的边疆,又向前推进了一步,而人进一步,便是神退一步,从此,人更自由了。
滑雪、赛跑、游泳、赛车、飞行等的选手,都称得上是英雄。他们的自由和光荣是从神手里,不是从别人的手里,夺过来的。他们之所以成为英雄,不是因为牺牲了别人,而是因为克服了自然,包括他们自己。
若论紧张刺激的动感,高速运动似乎有这么一个原则:凭借的机械愈多,和自然的接触就愈少,动感也就减小。赛跑,该是最直接的运动。赛马,就间接些,但凭借的不是机械,而是一匹汗油生光、肌腱勃怒、奋鬣扬蹄的神驹。最间接的,该是赛车了,人和自然之间,隔了一只铁盒、四只轮胎。不过,愈是间接的运动,就愈高速,这对于生就低速之躯的人类说来,实在是一件难以两全的事情。其他动物面对自己天生的体速,该都是心安理得、受之怡然的吧?我常想,一只时速零点零零三英里的蜗牛,放在跑车的挡风玻璃里去看剧动的世界,会有怎样的感受?
许多人爱驾敞篷的跑车,就是想在高速之中,承受、享受更多的自然:时速超过七十五英里,八十英里,九十英里,全世界轰然向你扑来,发交给风,肺交给激湍洪波的气流,这时,该有点飞的感觉了吧。阿拉伯的劳伦斯有耐性骑骆驼,却不耐烦驾驶汽车:他认为汽车是没有灵性的东西,只合在风雨中乘坐。从沙漠回到文明世界,才下了驼背,他便跨上电单车,去拜访哈代和萧伯纳。他在电单车上,每月至少驰骋二千四百英里,快的时候,时速高达一百英里,终因车祸丧生。
我骑过五年单车,也驾过四年汽车,却从未驾过电单车,但劳伦斯驰骤生风的豪情,我仿佛可以想象。电单车的骁腾彪悍,远在单车之上,而冲风抢路、身随车转的那种投入感,更远胜靠在桶形椅背踏在厚地毯上的方向舵手。电影《逍遥游》( Easy Rider )里,三骑士在美国西南部的沙漠里直线疾驰的那一景,在摇滚乐亢奋的节奏下,是现代电影的高潮之一。我想,在潜意识里,现代少年是把桀骜难驯的电单车当马骑的:现代骑士仍然是戴盔着靴,而两脚踏镫、双肘向外、分掌龙头两角的骑姿,却富于浪漫的夸张,只有马达的厉啸逆人神经而过,比不上古典的马嘶。现代车辆引擎,用马力来标示电力,依稀有怀古之风。准此,则敞篷车可以比拟远古的战车,而四门的“轿车”(sedan)更是复古了。六十年代中期,福特车厂驱出的“野马”(Mustang)号拟跑车,颈长尾短,彪悍异常,一时纵横于超级公路,逼得克莱斯勒车厂只好放出一群修矫灵猛的“战马”(Charger)来竞逐。
我学开车,是在一九六四年的秋天。当时我从皮奥瑞亚去艾奥瓦访叶珊与黄用,一路上,火车误点,灰狗的长途车转车费时,这才省悟,要过州历郡亲身去纵览惠特曼和桑德堡诗中体魄雄伟的美国,手里必须有一个方向盘。父亲闻言大惊,一封航空信从松山飞来,力阻我学驾车。但无穷无尽更无红灯的高速公路在敻阔自由的原野上张臂迎我,我的逻辑是:与其把生命交托给他人,不如握在自己的手里。学了七个小时后,考到驾驶执照。发那张硬卡给我的美国警察说:“公路是你的了,别忘了,命也是你的。”
奇妙的方向盘,转动时世界便绕着你转动,静止时,公路便平直如一条分发线。前面的风景为你剖开,后面的背景呢,便在反光镜中缩成微小、更微小的幻影。时速上了七十英里,反光镜中分巷的白虚线便疾射而去,如空战时机枪连闪的子弹,万水千山,记忆里,漫漫的长途远征全被魔幻的反光镜收了进去,再也不放出来。“欢迎进入内布拉斯加”“欢迎来加利福尼亚”“欢迎来内华达”,闯州穿郡,记不清越过多少条边界,多少道税关。高速令人兴奋,因为那纯是一个动的世界,挡风玻璃是一望无垠的窗子,光景不息,视域无限,油门大开时,直线的超级大道变成一条巨长的拉链,拉开前面的远景蜃楼,摩天绝壁拔地,倏忽都削面而逝,成为车尾的背景,被拉开又拉拢。高速,使整座雪山簇簇的白峰尽为你回头,千顷平畴旋成车轮滚滚的辐辏。春去秋来,多变的气象在挡风窗上展示着神的容颜:风沙雨露和冰雪,烈日和冷月,沙漠的飞蓬,草原夏夜密密麻麻的虫尸,扑面踹来大卡车轮隙踢起的卵石,这一切,都由那一方弧形大玻璃共同承受。
从海岸到海岸,从极东的森林洞(Woods Hole)浸在大西洋的寒碧到太平洋暖潮里浴着的长堤,不断的是我的轮印横贯新大陆。坦荡荡四巷并驱的大道自天边伸来又没向天边,美利坚,卷不尽展不绝一幅横轴的山水,只为方向盘后面的远眺之目而舒放。现代的徐霞客坐游异域的烟景,为我配音的不是古典的马蹄嘚嘚、风帆飘飘,是八汽缸引擎轻快的低吟。
二十轮轰轰地翻滚,体格修长而魁梧的铝壳大卡车,身长数倍于一辆小轿车,超它时全身的神经紧缩如猛收一张网,胃部隐隐地痉挛,两车并驰,就像在狭长的悬崖上和一匹犀牛赛跑,真是疯狂。一时小车惊窜于左,重吨的货柜车奔腾而咆哮于右,右耳太浅,怎盛得下那样一旋涡的骚音?一九六五年初,一个苦寒凛冽的早晨,灰白迷蒙的天色像一块毛玻璃,道奇小车载我自芝加哥出发,碾着满地的残雪碎冰,一日七百英里的长征,要赶回葛底斯堡去。出城的州际公路上,遇上了重载的大货车队,首尾相衔,长可半英里,像一道绝壁蔽天、水声震耳的大峡谷,不由分说,将我夹在缝里,挟持而去。就这样一直对峙到印第安纳州境,车行渐稀,才放我出峡。
后来驶车日久,这样的超车也不知经历过多少次了,浑不觉二十轮卡车有多威武,直到前几天,在香港的电视上看到了斯皮尔伯格导演的惊悚片《决斗》( Duel )。一位急于回家的归客,在公路上超越一辆庞然巨物般的油车,激怒了高居驾驶座上的隐身司机,油车变成了金属的恐龙怪兽,挟其邪恶的暴力、盲目的冲刺,一路上天崩地裂、火杂杂衔尾追来。反光镜里,惊瞥赫现那油车的车头已经是一头狂兽,而一进隧道,车灯亮起,可骇目光灼灼、黑凛凛一尊妖牛。看过斯皮尔伯格后期作品《大白鲨》,就知道在《决斗》里,他是把那辆大油车当作一匹猛兽来处理的,但它比大白鲨更凶顽、更神秘,更令人分泌肾上腺素。
香港是一个弯曲如爪的半岛,旁边错落着许多小岛,地形分割而公路狭险,最高的时速不过五十英里,一般时速都在四十英里以下,再好的车、再强大的马力也不能放足驰骤。低速的大埔路上,蜗步在一串慢车的背影之后,常想念在美国中西部大平原和西南部沙漠里,天高路邈,一车绝尘,那样无阻的开阔空旷。虽说能源的荒年,美国把超级公路的速限降为每小时五十五英里,去年八月我驶车在南加州,时速七十英里,也未闻警笛长啸来追逐。
更念烟波相接,一座多雨的岛上,多少现代的愚公,亚热带小阳春艳阳下在移山开道,开路机的履带轧轧,铲土机的巨螯孔武地举起,起重机碌碌地滚着轱辘,为了铺一条巨毡从基隆到高雄,迎接一个新时代的驶来。那样壮阔的气象,四衢无阻,千车齐毂并驰的路景,郑成功、吴凤没有梦过,阿美族、泰雅族的民谣从不曾唱。我要拣一个秋晴的日子,左窗亮着金艳艳的晨曦,从台北出发,穿过牧神最绿最翠的辖区,腾跃在世界最美丽的岛上;而当晚从高雄驰回台北,我要速驰甚至纵一点超速,在亢奋的脉搏中,写一首现代诗歌,咏带一点汽油味的牧神,像陶潜和王维从未梦过的那样。
更大的愿望,是在更古老、更多回声的土地上驰骋。中国最浪漫的一条古驿道,应该在西北。最好是细雨霏霏的黎明,从渭城出发,收音机天线上系着依依的柳枝。挡风窗上犹浥着轻尘,而渭城已渐远,波声渐渺。在《甘州曲》《凉州词》《阳关三叠》的节拍里车向西北,琴音诗韵的河西孔道,右边是古长城的雉堞隐隐,左边是青海的雪峰簇簇,白耀天际,我以七十英里高速驰入张骞的梦、高适和岑参的世界,轮印下重重叠叠多少古英雄长征的蹄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