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习惯做法,党代表大会正式召开前,都要先召开预备会议,决定党代表大会的有关问题。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和大会秘书长名单;通过党代表大会议程以及其他需要确认的事项。
为了开好预备会议,应先开好以下两个会议:
(1)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主要内容:简要介绍大会筹备工作情况,讨论大会议程,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布置各代表团(组)推选正副团(组)长。
(2)各代表团(组)分别召开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内容,推选正副团(组)长,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
党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是大会主席团。由于召开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时,大会主席团尚未产生,因此,预备会议由党的委员会主持。具体主持人通常是党委领导成员中拟担任大会秘书长的同志。
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一般有以下程序:
(1)清点到会人数。会议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实际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在确认到会代表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开会。
(2)党委主要负责人介绍大会的筹备情况,说明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4)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和秘书长名单。
(5)通过大会议程(通过大会议程后,暂时休会,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
(6)宣布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有关事项。
预备会议在通过规定的议程后可暂时休会。利用暂时休会时间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大会秘书长主持。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通过大会日程。
(2)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3)通过大会副秘书长名单。
(4)通过其他确认事项。
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人选应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提出,在这次会议上经过酝酿讨论,表决产生。
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预备会议复会,宣布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有关事项。
党的基层委员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应设大会主席团,负责主持大会并处理大会有关事务。
党的基层委员会在任期内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如只讨论决定有关问题,或只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可不设大会主席团。会议由党的委员会主持。
党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名额应根据会议的规模确定,一般掌握在代表人数的百分之十左右。
大会主席团,一般由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成员,新一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各代表团(组)负责人及有代表性的党员代表组成。
党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由党的委员会或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出(不是代表,不能提名为主席团成员),在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上表决通过。党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党代表大会主席团是党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有:
(1)按照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主持大会。
(2)组织代表审议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
(3)提出并组织代表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4)提出需提交党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的有关候选人建议人选,并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主持大会选举。
(5)起草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审议通过。
(6)讨论决定代表大会的有关重大问题。
(7)各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党代表大会秘书长由党的委员会在代表中提名,经代表酝酿讨论后,在大会预备会议上表决通过。秘书长一般由负责筹备党代表大会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秘书长是党代表大会期间日常工作的组织者。其职责是:主持召开第一次主席团全体会议;在主席团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大会期间的事务性工作;领导大会秘书处签发会议的各种文件。
代表大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副秘书长1—3名。副秘书长由党的委员会提名,经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副秘书长一般应是代表大会代表。因工作需要,不是代表的正式党员也可以担任。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党代表大会执行主席一般由大会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的,由常务委员轮流担任。执行主席分组应根据大会日程,以及举行全体代表会议的次数来确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由党的委员会提名,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
大会执行主席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大会日程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