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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返归原始

巴克不会阅读报纸,否则,他 定会感知到厄运即将来临,这厄运不仅仅是他自己的,也是所有从普吉特湾到桑地亚哥城太平洋沿岸生活的、肌肉强壮、带着一身保暖长毛、水性好的狗都会有的厄运。在北极的漫漫长夜里苦苦寻索的人们发现了一种黄色金属,加之汽船和航运公司的勃兴,成千上万人便蜂拥扑向北极荒原。这些人需要狗。那种体格壮实、有着一身可以承担苦役的强健肌肉、厚厚的皮毛又能抵御严寒的狗,正好符合他们的要求。

巴克住在阳光明丽的桑塔·克拉拉山谷中一座很大的别墅里。那是米勒法官的寓所,位于一条公路的后面,半隐在树林里。透过树林,偶然也会瞥见别墅四面环绕着的宽敞的凉廊。两排高大的白杨树,枝叶交错的树冠下,一条沙砾行车道蜿蜒穿过缓缓铺展的草坪,通向别墅。别墅后面,各种各样的设施填满了一片比前院更为宽阔的土地:一排马厩(十二个马夫和男仆持续不断地打理着)、几排葡萄园工人居住的小屋、长长的葡萄藤搭起的一个个凉廊、绿盈盈的牧场、果园以及草莓田。有一个为了自流井而设置的泵站,连着一个水泥砌成的大泳池,米勒法官家的男孩子们早晨喜欢在这里扎猛子,炎热的下午则躲在泳池里避暑。

2

巴克,占据着这片广阔的领地。他在这儿出生,也是在这儿,度过了四年时光。当然,还有其他的狗。在如此宽广的土地上,不可能没有其他的狗,然而,他们不算是占据这片领地。他们来了又走,住在拥挤的狗棚里,或是毫不惹人注意地待在房子的隐蔽处,像日本哈巴狗图茨和墨西哥无毛犬伊莎贝尔一样——这是两只奇怪的动物,甚至很少从门缝里探出过鼻子,很少踩上庭院的土地。另外,还有一些猎狐犬,至少有二十条。他们对那些透过窗户望过来的斗牛犬和萨贝犬发出恫吓似的尖叫,同时被一群用扫帚和拖把武装起来的女仆警戒着。

巴克既不是一只圈在家里的宠物狗,也不住在狗棚里。别墅的整个疆域都归他所有。他会扑进泳池戏水,或是和法官的儿子们出去打猎;无论在迟缓的暮光里,还是在清爽的晨曦中,散步时他总是护卫着法官的两个女儿——莫莉和爱丽丝;冬天的夜晚,在图书室壁炉里熊熊燃烧的火焰旁,他会趴在法官脚边;他把法官的孙子一个个驮在背上,或是将他们掀翻在草地里,也会伴随着他们野外探险时的脚步,下到马厩前院的喷泉边,有时甚至会陪伴到更远,远到牧场、草莓田。身处猎狐犬中间,他总是昂首阔步,而对斗牛犬和萨贝犬,他根本就不屑一顾,因为他是王——凌驾于米勒法官的住宅区所有蠕动、爬行和飞翔的生物之上,甚至人类之上。

巴克的父亲,埃尔默,是一条体型巨大的圣伯纳犬,曾经几乎形影不离地陪伴着法官,而巴克现在正走着它父亲的老路。他的体型并不是那么巨大——只有六十多公斤重——因为他的母亲,赦璞,是一条苏格兰牧羊犬。尽管如此,六十多公斤的体重,再加上养尊处优的生活和自认为来自全世界的尊崇,足以让他展现出一副十足的皇家风范。在孩童期的四年时光里,他全然过着一种贵族般的生活;他踌躇满志,甚至还有一点儿任性,就像乡绅会因保守的环境而养成的那种性格。但是,他没有放任自己只被养成一只备受娇惯的家庭宠物。追猎和密集的户外活动,减少了脂肪却增强了肌肉;就像所有喜欢冷水浴的动物,对他而言,酷爱击水的行为,也就成了一种对身体的滋润和对健康的保护。

这就是狗狗巴克在1897年秋天的生活方式。那时候,克朗代克地区正强烈地吸引着人们纷纷从世界各地赶去冰冻的北极。可是,巴克不会阅读报纸,他也不知道,马努埃尔,一个园丁的帮手,竟然是个心术不正的老家伙。马努埃尔沾染了一种恶习,喜欢玩博彩。在赌博时,他有个致命的弱点——只相信一种下注方式;这让他注定了血本无归。玩博彩总是需要钱,可是,一个园丁帮手,他的薪水连养活老婆孩子都很困难。

在那个值得纪念的马努埃尔背叛之夜,法官去参加葡萄种植者协会的一个会议了,男孩们正在忙着筹备一个健身俱乐部。没有人看见马努埃尔,而巴克觉得只是一次散步而已,于是就随他穿过果园。与马努埃尔一起的,还有一个人,巴克并未在意,仍然跟他走到被称作“大学公园”的那个小旗火车站。那人跟马努埃尔商量好了,赚来的钱二人平分。

3

“交货之前,可别露了馅儿。”陌生人粗声粗气地说。马努埃尔把一根结实的绳子对折起来,挨着巴克的项圈,拴住了他的脖子。

“一拉紧,你会让他完全窒息。”马努埃尔说。陌生人嘟囔了一声,表示他早有所料。

巴克对那根绳子采取了容忍的态度。他仍然有种镇定自若的威严。可以肯定地说,这个举动并不讨他喜欢。可是,他早就学会了相信每一个认识的人,学会了给予这些人一种超出他智慧的信任。然而,当绳子的末端被交到那个陌生人手中时,巴克发出了威胁的低吼。不过,这也只是表达了一种不悦。以他骄傲的性格,一旦表达不悦,其实就是要命令别人服从。让巴克惊讶的是,绳子仍旧紧紧地箍在脖子上。他都快要窒息了。在一阵激愤里,巴克向陌生人扑去。那人眼看着快要被扑上时,突然箍紧了巴克的咽喉,然后从狗的背上,灵巧地丢过来一个绳套。于是,巴克被捆得结结实实。在一阵狂怒中,巴克挣扎着,舌头却逐渐垂出嘴外,宽厚的胸膛内的心也跳得越来越微弱。平生从未受过如此恶劣的待遇,也从未感到这样的愤怒。可是,巴克的力气消失了,眼神也呆滞了。火车沿着铁路慢慢开进站,两人把巴克扔进了行李车厢。此时,他已经失去了知觉。

后来,巴克醒了,模模糊糊地意识到舌头很疼,意识到他正和某种运输工具一起颠簸。火车经过一个交叉路口时,发出嗥叫般的刺耳的汽笛声,从而让他知道自己在哪里。虽然经常跟随法官旅行,他却不明白身处一个行李车厢里乘车的感觉。他睁开眼睛,在那双眼睛深处,冒出一股被劫持的国王般难以抑制的怒火。陌生人扑向巴克的咽喉,巴克却更快……他的嘴紧紧地咬住了扑过来的手,毫不松懈,直到知觉又一次从身上被抽走。

“得,动不动就犯病。”那人一边说着话,一边藏起被咬得鲜血淋漓的手,以免行李搬运工看到——刚才打斗的响动,把他给吸引了过来,“我是替老板把这条狗送到旧金山去。那儿有位一流的兽医,说是能治好他。”

在旧金山码头一间小酒馆后面的棚户里,陌生人对于那天晚上的火车旅行,可是没少吹嘘。

“费了这么大劲儿,我才拿了五十美元,”他抱怨说,“到手的现金,应该超过一千美元才对。”

他的手上缠着一条血渍斑斑的手绢,右腿的裤子从膝盖到脚踝都被撕破了。

“另外那个家伙拿了多少钱呢?”酒馆老板问。

“一百美元,”他说,“不骗你,少一分钱都不行。”

“那就是总共花了一百五十美元哦,”酒馆老板故意说,“他值这个价,要不然,我可就成了个大傻子了。”

“该不会得狂犬病吧——”拐卖者解下手绢,看着被咬伤的手说。

“会的,因为你天生就该被绞死,”酒店老板带着嘲谑的语气说,“来吧,在你离开之前,搭把手帮我一下。”他又跟了这么一句。

有一种生命几乎被抽离的晕眩,遭受着喉咙和舌头上难以忍受的灼痛,巴克试图面对折磨他的人。但是,他被掀倒,被反复勒紧,直到脖颈上那条沉重的黄铜项圈被他们锉断。除去了勒住他的绳子,结果却是被扔进一个笼子一样的板条箱。

巴克蜷在板条箱里,度过困倦的残夜,窝着一肚子愤懑和尊严受伤的憋屈。他不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回事。这些陌生人,到底想要对他做什么?为什么要把他关在这狭小的板条箱里?他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可是他却隐约感到一种灾难临近的压抑。漫漫长夜里,好几次他都兴冲冲地四脚跳起,希望看见的是法官,或是那些男孩。然而,每一次,都是酒馆老板那张浮肿的脸,借着一盏油灯昏黄的灯光,伸过来窥探。每一次,原本颤抖在巴克喉咙里的欢叫,都会变成狂怒的咆哮。

酒馆老板任他孤独自处。到了早晨,四个男人走进来,抬起了板条箱。这些都是来折磨我的人——巴克如此认定,因为他们都是长相邪恶的生物,破衣烂衫,肮脏邋遢;巴克透过板条的缝隙,冲他们又吼又叫。他们只是嘲笑着,拿棍子向他戳来,他便即刻张嘴咬那棍子,直到他意识到,那正是他们想要的。于是,他怀着愠怒趴下来。板条箱被抬进一辆四轮货运马车。接下来,巴克和那个囚禁他的板条箱,开始了一段被无数只手传来送去的旅程。快运事务所的职员们照管着他;他被一辆手推车运进另一辆四轮货运马车;他和各种各样的箱子、包裹一起,被装在敞篷大货车里,搭上了汽轮渡船;他被从渡船上运下来,送进一个很大的火车站。最后,他被保管在一节特快专递车厢里。

4

两天两夜,汽笛尖叫的火车在其尾部拖着这节特快专递车厢;而在这两天两夜里,巴克没有吃也没有喝。怀着怒火,他曾以狂吠应对特快邮递员们的第一次靠近,而他们则以戏弄报复他。他扑向板条,抖动着身体,口吐着白沫,而他们对他又是嘲笑又是戏耍。他们一会儿嘶喊吠叫,就像一群可憎的狗,一会儿喵喵喵扮成猫,一会儿又拍动双臂发出公鸡打鸣的喔喔叫。巴克知道,这一切都很愚蠢;却也因此让他感到尊严备受冒犯,于是怒火越来越盛。他对饥饿并不太在意,但是,水的缺失导致他异常痛苦,也把怒火煽得更旺。这样一来,他才更加容易发火,而且极度敏感,对他恶劣的态度也就把他的疯狂激发了出来,这种疯狂,又因干燥肿胀的喉咙和舌头造成的炎症而变得愈加暴烈。

让巴克高兴的事情也有一件:绳子从脖颈上取下了。那根绳子曾经给了他们一种不公平的优势;可是现在,绳子解下了,该是巴克向他们展示威风的时候了。他们再也不可能拴住他了。脖颈被拴这件事,让他彻底改变。况且,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两天两夜的折磨,让他积攒了一肚子的怒火,时刻准备着向任何一个首先要冒犯他的人发泄。他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像是经过了一次神奇的变形,变成了一个暴怒的恶魔。如此变化一定连法官本人都不可能再认出他来。那几个特快邮递员在西雅图把他搬离火车时,也终于舒了一口气。

四名男子小心翼翼地抬着板条箱,将他从马车搬进一个四面高墙的狭小院落。一个胖子,穿着一件脖领松垮的红色毛线衫,从一间房子里走出来,签了接收单。就是此人,巴克预感到,将是下一个折磨者,于是,他凶悍地扑向板条。那人阴冷地笑了笑,操起一把斧子和一根大棒。

“你不会现在就把他放出来吧?”那名驭夫问。

巴克确实是个红眼恶魔。他蜷起身体,拼命一跃,浑身的毛根根竖起,同时还口吐着白沫,布满血丝的眼睛里迸射出狂怒。怀着两天两夜被幽闭的愤懑,他那六十多公斤重的暴怒之身,向着那人扑去。在空中,就在即将咬住那人时,一棒挥来,打在巴克身上,疼得他只能把牙齿紧紧地咬在一起。他的身体翻转,脊背和侧肋重重地砸在地上。有生以来,巴克从来没有被棍棒打过,他也不懂棍棒的训诫。带着半是嚷嚷求乞而更多是疼痛尖叫的啸嗥,他又一次站起来,扑向空中。然而,又一次,一棒挥来,他被沉沉地打落。这一次,他终于明白,那就是大棒,但是,他的疯狂让他不知谨慎。他一次次冲锋,而那大棒一次次打断,将他击倒。

挨了极其凶狠的一棒,巴克趴下身子,晕得再也不能发动攻击了。他跛着脚,摇摇晃晃地直打转,血从鼻子、嘴巴和耳朵里流出,那一身漂亮的皮毛,溅上了斑斑点点的血污和口水。继而,那人趋前一步,照准他的鼻子,不慌不忙地打了极其狠毒的一棒。所有他之前忍受过的疼,都比不上这一次撕心裂肺的痛。就在这残忍的折磨之下,带着一声犹如狮吼的狂嗥,他又一次猛然扑向那人。但是那人,把棒子从右手换到左手,沉着冷静地一把抓住他的下颚,随即向下一拧,朝后一搡。巴克在空中画了一个圆弧,接着又画了个半圆,以头和胸撞向地面。

巴克最后一次反扑。那人精准地挥出他蓄谋已久的一棒。巴克昏厥了过去,身体委顿着,毫无知觉地砸在了地面上。

“我得说,他驯狗还真有两下子。”墙上有人满心激动地喊了一句。

“要是请他去驯印第安人的卡尤斯野马,两个礼拜天,就能驯好一匹。”驭夫一边回应,一边登上马车,驱马离去。

巴克恢复了意识,但是仍然没有力气。他躺在刚才被打倒的地方,看着那个身穿红色毛线衫的男人。

“都说你的名字叫巴克。”那人看着酒馆老板曾经托运板条箱和货物的单据,喃喃自语,“好了,巴克,我的孩子,”他用和蔼的语气继续说,“咱们已经稍稍地交了一次手,不过,咱们最好把这个过节儿忘掉。你弄清你的位置,我弄清我的位置。做一条好狗呢,凡事都顺,做一条赖狗呢,那我就会把你的屎尿倒腾个干干净净。明白吗?”

5

一边说着话,那人一边毫无畏惧地拍拍刚才还狠狠揍过的那颗脑袋。在那只手的触摸之下,巴克的毛仍然不自觉地竖了起来,但他不再反抗,而是忍了下来。那人为他端来了水。他急切地喝了起来,然后又从那人手里,一块接着一块,风卷残云般吞了一顿丰盛的生肉大餐。

他被打了(巴克知道这一点),但他并没有被打残。他明白,一次毒打就足以让他刻骨铭心,让他再也不愿反抗一个持有大棒的人。他得到了教训。余生里,巴克再也不会忘记这个教训。那根大棒就是一个启示。正是由此,他被引向接受原始法则的主宰。他在生命的中途,受到这种引导,发现生活绽露出尤为凶残的面目;而当他再次遭遇这种凶残的生活时,他就会以一种自然生发却又藏而不露的狡诈,做出回应。

随着时日流逝,来了别的狗,装在板条箱里,系在绳子末梢,有些俯首帖耳,有些狂暴怒号就像他刚来时那样;然后,一条又一条,他看着那些狗全都慑服于红衫男人的权威之下。每当目睹凶残的情景,那个教训就会更深地扎入巴克的心里:一个持有大棒的人,就是法律的颁布者,即使并不一定能从他那里获得抚慰,他也是一个需要服从的主人。正因如此,巴克最后变得再也不敢忤逆。他确实看见,狗们被揍之后,就会变得又是摇头摆尾,又是猛舔那人手掌,竭力向他讨好。他也看见过一条狗,既不乞怜,也不服从,最终在争夺控制权的斗争中被杀害了。

从此以后,经常有人来。都是陌生人,说起话来一个个喜不自胜,满嘴都是甜言蜜语。相对于红衫男人,他们穿着各种各样时髦的衣装。钱在人们手中倒来倒去,然后,那些陌生人会把一条或是更多条狗带走。巴克感到纳闷儿,不知他们去了哪里,因为他们再也没有回来。对于未来的担忧让他愈来愈难受。每一次,当他未被选中时,他都会高兴好一阵子。

然而最后,轮到他了。来者是个精瘦的小个子男人,吐痰一样大声说着一口烂英语。他所表现出的种种怪异的举止和粗俗的感叹,让巴克难以理解。

“我的个神哪!”他的目光偶然落在了巴克身上,随即便禁不住叫嚷起来,“这可真是一条该死的霸王犬啊!哎?咋卖?”

“三百,等于白送,”红衫男子立马回答,“况且,用政府的钱,你干吗还不爽快点儿,哎,佩罗特?”

佩罗特咧嘴一笑。考虑到因为特殊需求而漫天要价的狗市行情,对于这么好的一条狗,这个价码当然公道。买下他,加拿大政府不会损失什么,公文快件的传递也一定不会太慢。佩罗特了解狗。他看着巴克,知道这条狗一定是千里挑一。“说不定是万里挑一呢。”他在心里嘀咕着。

巴克看见钱在人们之间传递。而当可莉——一条拉布拉多山地巡回犬,和他一起被干瘦的小个子男人带走时,他一点儿也不惊讶。那是他最后一次看见红衫男人。及至后来,可莉和他站在“独角鲸号”的甲板上,看着渐渐远去的西雅图,或许他还不知道,那是他最后一次瞭望温暖的南国。

在佩罗特的带领下,可莉和巴克被转给了一个名叫弗朗考伊斯的黑脸大汉。佩罗特是个法国裔加拿大人,皮肤黝黑。弗朗考伊斯是个有着印第安血统的法国裔加拿大混血儿,皮肤更黑。对于巴克而言,他们是一种新型的人类(在他们身上,他注定会学会更多),而在当时,他还没有对他们发展出一种挚爱之情,甚至连一丝真诚的尊敬都没有生发出来。但他很快就体悟到,佩罗特和弗朗考伊斯都是公正之人,性格平和,执行决断时不偏不倚,尤其善于养狗,以至于他俩很难被狗们欺骗。

在“独角鲸号”的甲板上,巴克和可莉与另外两条狗待在一起。那两条狗当中,有个家伙身材高大,浑身雪白,名叫斯匹茨。他曾被一位捕鲸船长带离斯比茨卑尔根,后来,又和一条地质勘测犬一起,被带进荒原。他性格和善,却往往会以一种不诚实的方式,一边冲着你的脸笑嘻嘻,一边寻思着诡诈的把戏,譬如说,他在偷窃巴克早餐的食物时就是这个样子。一旦巴克扑上去准备惩罚他,弗朗考伊斯凭空抽响的皮鞭,一定会首先落在“罪犯”的身上;巴克的食物虽然所剩不多,却总是能抢回骨头。那就是弗朗考伊斯的公正,他以此裁决争端。于是,这个混血男人开始慢慢引起巴克的注意。

另外那条狗既没有什么挑逗,也不会索求过多,更不想从新手那儿偷窃食物。他是个阴郁的家伙,脾气很坏。他向可莉表明了只想独处,如果独处受到打扰,那可就麻烦大了。他的名字叫戴维,整天只是吃了睡,睡了吃,间或打个哈欠,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甚至当“独角鲸号”穿过夏洛特皇后湾突逢激浪,仿佛着魔一般颠簸个不停时,他依旧无动于衷。巴克和可莉惊恐不安,吓得快要抓狂了,戴维只是抬起头,像是受到骚扰似的,露出毫无兴致的一瞥,然后打个长长的哈欠,接着又倒头睡去。

日日夜夜,轮船在螺旋桨的推动下不知疲倦地前行,而其经过的每一天都是那般相似,但是巴克却分明感到天气在逐渐变冷。最后,一天早晨,螺旋桨安静了下来,“独角鲸号”上弥漫起一种令人欢愉的气氛。他感觉到了这一点,其他的狗也感觉到了这一点。他明白,变化就在眼前。弗朗考伊斯解下狗们的皮带,把他们带到甲板上。第一步迈向冰凉的甲板,巴克的脚就陷进了一种泥一样的白色糊糊里。他打了个喷嚏,赶紧向后一跳。更多的白色物质从空中降落。他甩甩身子,可是,更多的白色物质落在身子上。他小心翼翼地嗅了嗅,然后用舌头舔了舔。那白色物质仿如火焰,把他燎了一下,旋即消失了。这让他很迷惑。他又试了一次,结果还是如此。旁观的人们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他感到一阵羞赧,却又不明就里,因为那是他生命里的第一场雪。 qrV8LI1gz9RQ/g7exfULpu38UGzb6HvV2iFuA02gYbF7aivXHXRq8TfPdvzJXq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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