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给我们讲一个故事呢?
图18
沃尔特·司各特
Walter Scott
1771—1832
英国著名的历史小说家、诗人。代表作有《艾凡赫》(
Ivanhoe
)、《惊婚记》(
Quentin Durward
)等。
当然是沃尔特·司各特(图18)爵士了。
对于司各特这样一位小说家,我们可能会因为他而产生激烈的分歧。我个人并不喜欢他,而且很难理解他何以能持续享有盛名。他生前得享盛誉——这不难理解。那当中有些重要的历史原因,我们的讲座若是按年代学进行,这可是个该讨论的课题。但我们把他从时间的河流中打捞上来,并将他安置在那个圆形房间里与其他小说家一起写作,他看起来就不那么优秀了。相比之下,他心思琐碎,文风沉重。他不懂得构思。他既无艺术的超脱也没有激情,而一个缺乏了这两种禀赋的作家,凭什么创造出能深深打动我们的人物?
艺术的超脱——这么要求也许有点太煞有介事。但是激情呢——这肯定是一道很低的门槛了,可你们想想司各特辛辛苦苦堆起来的群山,他一点一点挖掘出来的峡谷,还有被他小心翼翼地毁坏荒废的修道院,它们是怎样地呼唤着激情,而激情永远欠奉!他若怀有激情,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那么无论他写得多么笨拙或矫揉造作都不成问题了。可是他只有一颗波澜不惊的心、一种绅士般不冷不热的情感,并且对乡村有一种深思熟虑的钟爱。这可不足以创造出伟大的小说来。至于他的操守——还不如没有的好,因为那纯粹只是一种道德和商业上的操守。它大大地满足他,让他再无所求,而他连做梦也不曾想过世上有另一种忠诚的存在。
他得享盛名的原因有二。
图19
《瑞士的鲁滨逊一家》
The Swiss Family Robinson
瑞士小说家约翰·达维德·维斯(Johann David Wyss,1743—1818)的小说,1812年出版,两年后译为英语及其他语言,风靡一时。
首先,老一辈中有许多人在年轻时听着人们大声朗读其作品,于是他就和幸福而感伤的回忆以及居住的苏格兰,或是在那里度假时的往事纠缠在一起了。他们爱他,确实与我曾经热爱并且迄今犹然爱着《瑞士的鲁滨逊一家》(图19)出于同一个缘由。我现在就能以《瑞士的鲁滨逊一家》给你们讲一堂课,还能讲得热情洋溢,就因为小时候对它用情至深。等有一天我的脑子完全衰朽了,我不再为伟大的文学操心,我会回到那个浪漫的海岸——“我们的船遭惊涛骇浪所击”之处,那里冒出四个神人般的孩子,弗里茨、恩斯特、杰克与小弗兰兹,以及他们的父亲母亲,还有一个坐垫,里头装了在热带居住十年所需的一切用具。那是我永恒的夏天,也是《瑞士的鲁滨逊一家》之于我的意义。
而对于你们当中某些人而言,这不也是沃尔特·司各特爵士所带来的全部意义吗?除了唤起早年的快乐记忆,难道他真的还具有别的意义?除非我们的脑子真的衰朽了,否则在我们试图理解书本时,岂不应该将所有的这种意义都撂在一旁?
图20
《古董商》
The Antiquary
司各特出版于1816年的长篇小说。
司各特得享盛名的第二个原因,建立在一个真材实料的基础上。他会讲故事。他能吊足读者的胃口,并让他们好奇心大作。我们且将《古董商》(图20)改述一下——是改述而不是分析,分析是个错误的方法。这样我们将得以看见这故事如何逐步地展开,也就能仔细看清楚它那些简单的装置了。
18世纪快要终了的一个天气晴朗的夏日早晨,一位举止温文尔雅的年轻人,正往苏格兰东北部去,他买了一张往来于爱丁堡和女王渡口的公共驿车票,正如女王渡口这名字所暗示的,我所有的北部读者也都知晓,在那里有渡船可以横越福斯湾。
这是《古董商》开篇第一句——虽不是个令人振奋的句子,但它交代了时间、地点和一位年轻人——这就把说故事者的场景给设置好了。我们对于那位年轻人接下来要做的事略微感到好奇。他的名字叫洛弗尔,身上有个谜。他就是男主角了,不然司各特不会说他举止温文尔雅,而且他肯定会令女主角幸福。他碰上书中的古董商,乔纳森·欧德巴克。他们上了一辆马车,费了点时间相互结识,洛弗尔到欧德巴克府上去拜访。快要到那里时,他们遇上一个新人物,艾迪·奥基尔特里。司各特擅于介绍新鲜人物登场。他非常自然地引进他们,并且让他们看来都像会有一番作为。艾迪·奥基尔特里更似前程远大。他是个乞丐——这乞丐非同一般,是个既浪漫又值得信赖的流氓,而他是否会帮忙解开我们在洛弗尔身上看出一点苗头来的那个谜团?
接下来有更多的人物引介:亚瑟·沃德尔爵士(古老的家族,差劲的当家者);他的女儿伊莎贝拉(傲慢骄矜),男主角不求回报地单恋她;还有欧德巴克的姐姐格丽泽尔小姐。格丽泽尔小姐的登场同样地看似大有作为,实际上她只是个走过场的喜剧性人物——她丝毫没有带路的作用,而我们的说故事者一肚子都是这种过场戏。他不必每时每刻都为前因后果煞费苦心。即便他信口扯出一些与故事发展毫不相干的东西,仍然不会超出他那简单的艺术边界。听众们以为这些东西会有进一步发展,可听众们都乱发蓬松,既疲惫又健忘。说故事者可与情节的编织者不同,这些零零碎碎的边角料于他有利。
图21
《拉默莫尔的新娘》
The Bride of Lammermoor
司各特出版于1819年的长篇历史小说。
格丽泽尔小姐就是这么一小块边角料的例子。若要找一块大的,我建议参考那一部自称简洁而悲怆的《拉默莫尔的新娘》(图21)。在这本书里,司各特让掌玺大臣隆重登场,并且不断暗示这人的性格缺陷会导致悲剧发生,然而事实上,即便这号人物从未存在,这场悲剧也几乎能不偏不倚地发生——它的必要成分唯埃德加、露西、阿什顿夫人和巴克洛而已。
好吧,我们回到《古董商》,那之后有一场晚宴,欧德巴克和亚瑟爵士发生口角,亚瑟爵士被触怒了,带着女儿拂袖而去,他们要穿过沙滩步行回家。潮汐漫上沙滩,越涨越高。亚瑟爵士和伊莎贝拉孤立无援,又在险境中碰上了艾迪·奥基尔特里。这是故事里的第一个危急时刻,且看我们的说故事者,一位说故事的能手如何处理:
在讲这些话的时候,他们在岩壁上爬到了力所能及的最高处,在那里裹足不前。看来哪怕是再往前移动一点点,下场已是可以预料的。尽管如此,虽然过程很慢,他们也只是在那里等着被狂暴的命运吞噬,这有点像早期基督教会殉道者的处境,他们被信奉异教的暴君扔给野兽屠噬,还得眼睁睁看着格栅后面的野兽被搅动得狂怒难耐,只等着一声令下栅门打开,便朝它们的牺牲品猛扑过去。
即使在如斯可怕的停滞时刻,天生坚强勇敢的伊莎贝拉仍能积聚心中的力量,在千钧一发之际振作起来。“难道我们只能这样,”她说,“不经奋斗就向命运屈服吗?难道真的无路可走了?不管这路有多凶险,只要让我们爬上悬崖,或至少到达超出潮水的高度,我们可以在那里坚持到早晨,或直至救援来到吧?他们一定已经察觉到我们的险境了,也会召集所有人来解救我们。”
女主角就这么发了一番高论,用的腔调绝对能让读者起一身鸡皮疙瘩。可我们还是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那些岩石像是纸板做的,就跟我亲爱的《瑞士的鲁滨逊一家》里的石头一样。司各特一只手呼风唤雨,另一只手忙不迭地胡乱写着什么早期基督教徒。整个事件里头没有一点诚意,也没有一丁点危险的感觉。它毫无激情,又草率马虎,但我们确实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还能发生什么呢——洛弗尔救了他们。也真是的,我们早该想到如此。那,然后又怎样呢?
这儿又出现一块边角料。洛弗尔被古董商带到一个闹鬼的房间里过夜,他在那里梦到又或者是看见了这家人的祖先,而且还对他说“Kunst macht Gunst”。由于他不懂德语,当时并不明白这话的意思,后来才晓得那是指“功夫不负有心人”,也即是他必须锲而不舍地设法赢得伊莎贝拉的芳心。这就是说,这神神道道的超自然现象其实对故事没有半点贡献。如此浓墨重彩,并借着狂风暴雨大做文章,其结果却不过是一句陈腐的格言。可读者并不知情。当读者听到“Kunst macht Gunst”时,精神为之一振……然后又被别的东西转移了注意力,而时间的序列继续前进。
接下来是圣鲁斯废墟的野餐。杜斯特斯维菲尔被引介登场。这是一个邪恶的外国人,他把亚瑟爵士卷入挖掘宝藏的计划里,而他因为一些迷信行为受到嘲笑,因为不属于纯正的苏格兰地区类型。紧接着登场的是赫克托·麦克印泰尔,古董商的外甥,他怀疑洛弗尔是个冒牌货。两人来了场决斗,洛弗尔以为自己把对手杀了,就跟艾迪·奥基尔特里这位总是在关键时候出现的人物一起远走高飞。两人躲到了圣鲁斯废墟,目睹杜斯特斯维菲尔诱骗亚瑟爵士参与寻宝。洛弗尔登上一条船扬长而去——所谓眼不见为净,他一天不出现,我们也就一天不为他担心了。第二次在圣鲁斯废墟寻宝。亚瑟爵士找到了一窖白银。第三次寻宝。杜斯特斯维菲尔被人棍棒齐下,结结实实地招呼了一顿,而待他苏醒过来,竟撞见了老格伦纳兰伯爵夫人的葬礼,这葬礼选在午夜时分在那里举行,原来那是个罗马教派的家族。
这时候,格伦纳兰家族在故事里可谓举足轻重了,但他们的登场却多么草率!他们与杜斯特斯维菲尔扯上瓜葛的方式简直拙劣之至。只因为杜斯特斯维菲尔的一双眼睛十分趁手,司各特就随手拿来作偷窥之用。读者可是温顺得很,经过了这一串事件的连番轰炸,此刻才忍不住像个穴居的原始人那样打起哈欠来。
现在,格伦纳兰的重要性开始起作用,圣鲁斯废墟马上退场,我们随即进入或可称为“前故事”的部分,两个新人物横加介入,他们既鲁莽随意又神秘兮兮地说起一桩罪孽深重的往事。这两人一位是埃尔斯佩斯·马克尔班科特,一位渔妇中的女先知;另一位是格伦纳兰勋爵,即那位死去的伯爵夫人的公子。他俩的谈话被接踵而至的其他事情一再打断——艾迪·奥基尔特里被捕、受审和开释,另一个新登场人物遇溺身亡,还有赫克托·麦克印泰尔在他舅父家中疗养康复时的种种趣事。但其中的梗概乃是格伦纳兰勋爵于多年前违背母亲的意思,娶了一位名叫伊芙里娜·内维尔的小姐,之后却被告知,伊芙里娜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他惊恐得发了狂,在妻子诞下孩子以前便离开了她。埃尔斯佩斯呢,原是他母亲的女仆,这时候对他解释,说伊芙里娜跟他没有半点血缘关系,而且后来她还因难产死去——埃尔斯佩斯与另一个女仆都在场——生下来的孩子又无故失踪。格伦纳兰勋爵便去请教古董商,身为一名太平绅士,他对当年的事情颇为知晓,而且他本人也曾爱着伊芙里娜。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呢?亚瑟·沃德尔倾家荡产,因为杜斯特斯维菲尔把他给毁了。然后呢?法国军队据说将要登陆。再然后?洛弗尔领着英军策骑而来。这下他自称“内维尔少校”了。可“内维尔少校”实在也并非他的正确名字,因为他可不是别人,而是格伦纳兰勋爵那失踪的儿子,不折不扣的法定爵位继承人。经由埃尔斯佩斯·马克尔班科特,以及他在海外遇上的一位修女,也即当年在场的另一位女仆,还有一位刚过世的叔父辈,再加上艾迪·奥基尔特里的揭秘,终于真相大白。这么个收场确实有许多缘由,但司各特对缘由不感兴趣,他不加阐明,把它们“砰”的一声放下,他唯一严肃的目标是确保事情一桩接一桩地连续发生。
接下来呢?伊莎贝拉·沃德尔再也硬不起心肠,嫁给了男主角。再然后?这就是故事的结局了。我们不能过于频繁地追问:“然后呢?”时间的序列要是被追赶过头,即便只超过一秒,也会把我们带进一个天差地别的国度。
《古董商》这本书里,时间生活被小说家无意识地展现,这势必使得情感趋向松弛懈怠而判断也流于粗浅,尤其是以婚事作为大团圆结局,这一招特别愚蠢。时间的呈现其实也可以充满自觉,我们可以在一本迥然不同、也叫人十分难忘的小说里找到这样的例子,那就是阿诺德·贝内特的《老妇常谈》(图22)。
图22
《老妇常谈》
The Old Wives’ Tale
英国小说家、评论家贝内特(Enoch Arnold Bennett,1867—1931)的代表作之一。
时间是《老妇常谈》真正的主人公。它在书里俨然造物之主——只有克里奇娄先生除外,而这么异乎寻常地被免除在外,只让他更添力量。索菲亚与康斯坦丝,自我们看见她俩穿着母亲的衣裙戏耍玩闹的那一刻起,便晓得她们是时间的孩子,她们注定会在文学中一个非常罕见的完满形式里逐渐衰朽。她们原是两个女孩,索菲亚离家出走并嫁作人妇,母亲逝世,康斯坦丝结了婚,她的丈夫死了,索菲亚的丈夫也死了,索菲亚去世,康斯坦丝也去世了,她们养的那只患风湿症的老狗摇摇晃晃地爬起来,要看碟子里有没有剩余。我们在时间中过的日常生活无非如此,就这么逐渐老去,直至堵塞住了索菲亚和康斯坦丝的血管,而这个故事既作为一个故事,还听起来那么健康,又不含半句废话,于是除了诚实地以坟墓作为结局便再无选择。理所当然,我们都会老去。但是一本伟大的书不能仅仅以“理所当然”为依据,而必须超越它。《老妇长谈》十分有力、真诚和令人伤怀,可是它差了那么一点,与“伟大”隔了一步之遥。
那么,《战争与和平》又怎么样呢?它无疑是伟大的,它同样地强调时间的作用,以及一整代人犹如月之盈亏般的兴衰。托尔斯泰和贝内特一样,无惧于向我们展示人的老去——尼古拉和娜塔莎不完全的凋零,实在比康斯坦丝和索菲亚的完全衰朽更加瘆人:似乎更多是我们自己的青春已随之消逝。
那为什么《战争与和平》并不令人感到压抑呢?也许是因为它不仅在时间中延伸,也在空间中扩展,而只要不至于威胁到我们,空间感总是振奋人心的,并且会留下像音乐一般绕梁不去的效果。只需读上一小段《战争与和平》,宏伟的和弦声便开始奏响,而我们却不能确切说明是什么在拨动琴弦。尽管托尔斯泰对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关注并不亚于司各特,又和贝内特一样真诚,这些和弦声却不是从故事中袅袅升起的。它们也不是来自他笔下的事件和人物。它们来自俄罗斯广袤无垠的大地,事件及人物被撒于其上;来自那所有桥梁和冰封的河流、森林、道路、花园及田野的合奏,每每有人走过以后它们便愈加宏伟庄严,愈加响亮震耳。
图23
五镇
源自贝内特的著名小说《五镇的安娜》(
Anna of the Five Towns
),小说背景设在英格兰特伦特河畔斯托克。现实中那里有六个镇,贝内特在小说里省去了芬顿(Fenton)。
许多小说家对地方都一往情深——“五镇”(图23)“老烟城” 以及其他。具有空间感的小说家却寥寥无几,而在托尔斯泰所具备的非凡资质中,这种空间感数一数二。主宰《战争与和平》的是空间,而不是时间。
一言以蔽之,故事是声音的贮藏所。 正是它的这一特点,要求小说家的作品被大声朗读出来,它不像大多数的散文那样吸引眼球,它吸引的是耳朵。这确实与演讲有许多共同之处。它不提供旋律或节拍。虽然这似乎有点奇怪,但是对于旋律和节拍,只要有眼睛就够了。有负责转化的头脑在背后支援,眼睛能在具有美学价值的段落或对话中,轻而易举地把声音收集起来,并归入我们的享受——是的,甚至能够将它们压缩,让我们比聆听朗读更快地接收它们,一如有些人看乐谱要比将它在钢琴上敲打出来更快捷。但是要抓住一种语音声调,眼睛就不能同样迅速了。《古董商》那开篇第一句并无音调之美,可若不将它大声念出来,我们便有所错失。我们的心智会与沃尔特·司各特的心智无声地交流,结果却事倍功半。所谓故事, 除了将事情桩桩件件地说下去以外,还因为它与声音之间的联结而增加了别的什么。
那增加的东西并不多。它不会给我们类似作者的个性这般重要的认知。作者的个性——他若真有——是经由更高贵的中介去传达的,譬如小说的人物或情节,又或者是作者对生活的诠释。凭这项特定的功能,故事确实能做,也是唯一能做的,就是将我们由读者转变为听者,即“那”声音所转述的对象,这是原始部落中那位叙述者的声音,他蹲坐在洞穴中央,一件事接一件事地述说,直至听众在狼藉的残骨剩肉间沉睡过去。故事最为原始,你可以追溯它远至文学的起源,在阅读尚未被发明的时候,而故事吸引的也正是我们身上最原始的本能。
正是因为这样,对于自己喜爱的故事我们会毫不讲理,而且随时准备好威迫欺凌那些另有所好的人。比方说,谁要嘲笑我对《瑞士的鲁滨逊一家》如此热爱,我就要跟谁急,而我希望我给司各特的评语也同样让你们当中某些人大为恼火!你们懂我的意思。故事招来的是互不相容的气氛。故事既无关道德,也不能促进我们对小说其他层面的理解。我们若要理解小说的其他层面,就必须先从洞穴里出来。
但我们且不忙出来,先观察另外一种生活——以价值衡量的生活——已经如何从四面八方挤压着小说,又怎样准备好要去填充小说并使之变形,给小说提供人物、情节、想象、宇宙观,也就是除了一个劲地追问“然后呢……然后呢”这以外的任何东西。这连连追问的问题,是我们眼下这项调研所做的唯一贡献。显而易见,时间中的生活如此低级和下等,我们自然会生出疑问:难道小说不能将它从作品中剔除,正如神秘主义者宣称已经将它从他们的经验中去除那样,而只是单独采用另一个耀眼的选项?
图24
格特鲁德·斯泰因
Gertrude Stein
1874—1946
美国女作家、诗人,1903年起移居巴黎,提倡先锋派艺术,并成为现代主义文学与现代艺术发展的触媒。
且说,有一位小说家已经尝试过把时间废除,而她的失败甚具启发性,这位作家是格特鲁德·斯泰因(图24)。她做的尝试远比艾米莉·勃朗特、斯特恩或是普鲁斯特超前,她捣毁并砸碎了她的时钟,把碎屑像欧西里斯 的碎尸残肢那样四散于世界,而她此举并非出于淘气,却是有着崇高的动机:她一直希望将小说从时间的专制中解放出来,只在其中表现由价值衡量的生活。她失败了,因为小说一旦完全从时间中解放出来,它根本无法表达任何东西,而在她后来的写作中,我们可以清楚看见她在走下坡。她想要将故事中的这一整个面向,这种编年史的顺序完全撤掉,而我的心可是向着她的。她要做到这点就不得不废除句子之间的顺序。然而若不把句子中字词的顺序也废除掉,这么做依然没有效果,可这又意味着必须把字母或字音也废除掉。这下她的路就到头了。如此这般的实验并无可笑之处,像这样尝试一回可比把一整套威弗利小说 重写一遍要紧多了。可是这个实验注定了会失败。 时间的序列一旦被破坏,则必定连带着把原该取代它之物也统统毁掉。仅仅旨在表现价值的小说会变得无法理解,也就落得毫无价值。
为此,我必须要求你们跟我一起,丝毫不差地用正确的语调来重复这堂课开头的那些话。别像公共汽车司机那样说得平和而含糊:你们没这权利。也不要像高尔夫球手那样,说得气势汹汹:你们比他懂得更多。
要说得略微语带伤感,那就准没错了。
是呢——噢天哪,是的——小说是在讲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