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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在美国传道

我在上一章简要地解释了美国的全部灵性表现形式(我把有关它们的深度研究委托给将来研究西方新精神的历史学家),它们将会显明这一点:如此这般地发酵并运作了半个世纪的美国思想,比西方任何思想都更加乐意接受辨喜。

他几乎尚未开始传道,那些渴望他的福音的男男女女便蜂拥而来。他们来自美国各地,从沙龙和大学赶来,有真诚的纯基督徒、真诚的自由思想家、不可知论者。打动了辨喜,并且直到今天仍然打动我们的是:这个古老而年轻的地方无处不在的谜,对未来的希望和恐惧,最高尚的力量和最邪恶的力量,对真理的巨大渴望和对谬误的巨大渴望,完全的淡漠和对金钱的肮脏崇拜,孩子般的纯真和集市上的江湖骗术……除了他的急性子容易带来的突发激情,辨喜的伟大足以在赞同和反感之间保持平衡;他始终承认盎格鲁—撒克逊的美国所具有的美德和真正能量。

事实上,在这片热土上,尽管他创建的事业比在欧洲其他地方更加持久,但他从未像后来在英格兰那般,觉得脚下的土地是如此地坚实。不过,在新美国,没有什么伟大的东西是他不予尊重、不试图理解、不作为榜样向他的同胞称赞的,比如经济政策、工业组织、公共教育、博物馆和画廊、科学的进步、卫生机构,以及社会福利工作。比起美国为了照顾弱者而做出的高尚努力,以及为了公共福利而进行的慷慨的公共支出,自己祖国的社会冷漠令他怒发冲冠。虽然他始终乐意鞭笞西方的傲慢,但他更乐意把西方的社会工作当成碾压式的榜样,来羞辱印度的傲慢。

“啊!屠夫!”当他参观完一座人性化地对待罪犯的模范女监时,他如此叫道,因为他想起了印度人对无法自助的穷人和弱者那残忍的冷漠……“这世间没有宗教像印度教那样如此高调地宣扬人的尊严,这世间也没有宗教像印度教那样如此低贱地践踏穷人和卑微者……宗教本身没有毛病,有毛病的是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那些伪善者们!”

所以,他从未停止恳求、激励、叮嘱印度的年轻人:

“男孩们,束好你们的腰!主呼召我告诉你们……希望在于你们——在于柔顺、谦卑而忠诚的人……同情受苦之人,并寻求帮助,那么帮助自会到来。游历十二载,我始终心怀这一念头和重担。我挨家挨户拜访所谓的富人和伟人。我以滴血之心横跨半个世界,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寻求帮助……主……将会帮助我。纵然我死于寒冷和饥饿,但是年轻人,我留给你们这同情,这为了穷人、无知者、受压迫者而进行的斗争……去吧……敬拜他,做出伟大的献祭,为了他们而献出整个生命……这三千万人,没有一天不在沉沦……荣耀归于主,我们将会成功。许许多多的人会在斗争中倒下,许许多多的人会准备好迎面顶上……爱和信仰。生不足恋,死不足惧……荣耀归于主——前进吧,主乃是我们的头。不要回望有谁倒下——向前进——向前进……”

这封动人的信受到美国高尚的社会慈善事业之景象的鼓舞,以希望的调子结束,这表明,他虽然鞭笞基督教信仰的伪君子,但他比任何人都要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赋予该信仰以活力的博爱气息:

“我在此,身在马利亚之子的孩子们中间,主耶稣会帮助我。”

他从来不为宗教障碍而烦恼。后来,他道明了这个重要的真理

“生在教会很好,可死在教会很糟。”

针对那些偏执的基督徒或印度教徒(他们感到自己被呼召去守卫他们的排他性信仰的那扇关闭之门,不让离经叛道者进入)的震惊呼喊,他回答道:

“他们是印度教徒、穆斯林还是基督徒,这有什么关系?爱主之人总能依靠我的帮助。跳进火中吧,孩子们……一切都会到来,只要你们拥有信仰……让我们每一个人为了印度的两亿被践踏之人日夜祈祷,那些人深陷贫穷、神权和暴政,为他们日夜祈祷吧……我不是形而上学家,不是哲学家,也不是圣人。我是穷人,我爱穷人……(在印度)有谁同情那两亿深陷贫穷与无知的人?出路在哪里?……有谁为他们带去光明?让那些人成为你们的神吧……为穷人而哀痛者,我称之为圣人……只要那两亿人活在饥饿和无知中,我就把你们每一个人当作叛徒,你们以牺牲他们为代价接受教育,却对他们不闻不问!……”

所以,他从来没有一天忘记自己传道的初衷,当他从北到南,再从南到北地穿越印度,往返于喜马拉雅山和科摩林角之间时,这个初衷的利爪就紧紧地抓住了他:去拯救他民族的身体和灵魂(身体在先,面包第一),去广泛地呼吁和动员全世界帮助他执行这一任务,直至该任务成为各民族的事业,成为全世界的穷人和受压迫者的目标。要给予、要给予!不要再说,慈悲之手唯独出自上帝。要平等!接受者要同样是给予者,且给予的和接受的要同样多,除非更多。接受生命者要给予生命、给予上帝,因为印度的所有衣衫褴褛、濒临死亡的悲惨之人就是上帝。在折磨这个民族的苦难与暴行的累世压迫下,永恒精神(Eternal Spirit)的美酒发酵着、浓缩着、流淌着。拿起它,喝下吧!他们也可借用圣餐的话说:“因为这是我的血。”他们是各民族的基督。

所以,在辨喜眼里,这个任务是双重任务:把西方文明的金钱和商品带到印度,把印度的灵性财富带到西方。一种忠诚的交换,一种兄弟般的互助。

他看中的不仅是西方的物质商品,而且是西方的社会和道德商品。我们刚刚谈到他发出的人道主义精神的呼喊,这种精神是一个富有自尊心的伟大民族感到一定要向她甚至不得不谴责的人所展示的。他心怀赞美和感动地盯着如下景象:世上百万人享有显而易见的民主平等,他们的妻子争相挤着电车。然而,这自欺者赋予了这幅景象过多的意义,因为他没有意识到,机器毫无恻隐之心,碾碎一切跌倒之人。 [1] 他对印度有种姓者和无种姓者之间残忍的不平等感触更深:“印度的厄运已经注定,”他写道,“就在他们发明‘贱民’一词,并且不再与他人共享的那一天。”

他追随西方的民主制度模式,宣扬“一个教导印度互助与理解的组织”的根本必要性。

另外,他赞美如此之多的美国女性所具有的高度理智才能,以及她们对自由的高尚利用。他把美国女性的解放和印度女性的隔绝相比,这使他想起一个已逝妹妹的隐痛,进而使他为了她们的解放付出爱的努力。

种族傲慢无法阻止他历数西方社会的优越性 ,因为他希望自己的民族能够受益于此。

然而,他的骄傲使他只在平等回报的基础上接受什么。他敏锐地意识到,他带给西方世界[陷入了自身活动和实践理性(practical reason,他会说是物质理性)的魔鬼之网]精神自由,这种精神自由是上帝给人的钥匙,甚至连最贫穷的印度人也拥有它。他发现,对人的信念在年轻的美国得到了高度发展,而这在他看来仅仅是第一步,并且需要抨击。他远远不像一些欧洲基督徒那样,希望贬低对人的信念,而是把它当成年幼的妹妹:出身良好,却在全新的太阳下如此目盲,以致莽撞地游走于深渊的边缘。他相信自己被呼召赋予她视力,指引她走向彼岸——生活的露台,在那里,她能够看见上帝。

***

因此,在美国,他进行了一系列使徒活动,目标是在这块巨大的灵性休耕地上播撒吠檀多的种子,并用罗摩克里希纳的爱之雨露唤醒它。正是罗摩克里希纳选中了他来承担这个角色。他避免谈及自己的导师,尽管他讲的是导师的道。这种省略归因于热爱带来的审慎,甚至在决定向若干非常亲密的弟子直接谈论罗摩克里希纳时 ,他也禁止他们将这种恩典的触碰公之于世。

他很快甩掉了美国人的演讲组织,及其固定的巡回表演,那些表演由经理们操纵,他们敲锣打鼓——仿佛他是马戏团节目似的,这让他尴尬。 正是在底特律,他待了六周,甩掉了这种捆绑性合约令人难以忍受的枷锁。他恳求朋友们取消合同,尽管有相当大的金钱损失。 也是在底特律,他遇见了她(Miss Greenstidel,格林斯蒂德尔)——后来改名为克里斯汀修女[跟随纳薇迪塔修女(玛格丽特·诺波)],她在众位西方弟子中最亲近他的思想。

从底特律,他返回纽约,时值1894年初冬。起初,他被一群富人朋友操控了,他们更感兴趣的是作为今日之星的他,而非他的福音。但他无法忍受太多的控制,他想要独处,想要成为自己的主人。他厌倦了这种障碍赛,其中没有什么持久的东西,于是,他决定招收一群弟子,开设免费课程。富人朋友们提出为他“筹措资金”,这让情况变得难以忍受:他们会强迫他仅仅接触一个由“对的人”组成的排他性圈子。他被激怒了,叫喊道:

“湿婆!湿婆!有哪项伟大事业是富人促成的!进行创造的是头脑和心灵,而非钱包……”

若干相对较穷的忠诚弟子承担了这项工作的经济责任。他们在一个“令人不快”的地方租了几个可怜的房间,没有家具,只能席地而坐,他坐在地板上,十几个学生站着。此外,有必要打开通往楼梯的门,因为人们挤在楼梯和平台上。不久,他就不得不考虑搬到更大的地方。他的第一期课程从1895年2月持续到6月 ,讲课过程中,他解释了《奥义书》。每天,他都指导几名选定的弟子修习胜王瑜伽和智慧瑜伽的双重方法:胜王瑜伽偏重心理—生理方面,旨在通过控制生命能量而达到强烈的专注,方法是让有机体服从心意,把寂静加诸内在倾向的骚动,从而唯闻清晰的存在之音 ;智慧瑜伽是纯智性的,类似于科学推论,它寻求精神和宇宙正法(绝对实在)的合一,是科学宗教。

1895年6月之前,他完成了有关胜王瑜伽的名著,并将它献给瓦尔都(S. E. Waldo)小姐(后来的海瑞达斯修女),这本书随后吸引了比如威廉·詹姆斯等美国生理学家的注意,后来激起了托尔斯泰的热情。 在本书第二篇,我将再次谈到这种神秘的方法,以及其他重要的瑜伽。需要担心的是,这本书及其偏重生理学的特征对美国所具有的吸引力,因为美国是在最实用的意义上接受它的——它许诺物质力量。如同一个长着儿童头脑的巨人,美利坚民族只对能够转化为利益的观念感兴趣,这是她的规则。形而上学与宗教被变形为错误地应用的科学,目标是获取力量、财富和健康——此世的王国。没有什么能够比这更深地伤害辨喜了。对于所有具备真灵性的印度大师而言,灵性本身就是目的,他们的唯一目标就是实现灵性;他们无法原谅这样的人:把通过物质手段获取各种力量摆在第一位,把灵性追求摆在第二位。这种排序,在辨喜看来乃是不可饶恕之罪,对此,他的谴责特别激烈。然而,也许更好的做法是所谓的“不要引诱魔鬼”,而是先要引导美国人的理解力走上别的道路。他自己很有可能意识到了这一点,因为在接下来的冬天里,他的课程关注的是别的瑜伽。当时,他仍在实验阶段。这位年轻的大师正在测试自己对另一民族的人所具有的力量,而尚未确定该以何种方式行使这种力量。

正是在紧接下来的阶段(1895年6月至7月),在千岛公园与一群选定的虔诚之士共度盛夏的几周里,辨喜根据克里斯汀修女的证词确定了他的行动计划。 在圣劳伦斯河畔森林附近的一座山丘上,一个慷慨地供奉大师解说吠檀多的庄园里,十二名选定的弟子齐集一堂。他以阅读《约翰福音》开始冥想。几周以来,他不仅解说了印度的圣典,而且(在他看来是更为重要的教育)试图唤醒手下这群人的英雄能量:“自由”“勇气”“正直”“自我贬低之罪”等等,乃是他的一些论题。

“个体是我的座右铭,”他写信告诉阿巴雅南达(Abhayananda),“除了训练‘个体’,我没有其他抱负。” 他还说:

“如果我一生中成功地帮助哪怕一个人得到自由,我的劳动就没有白费。”

遵循罗摩克里希纳的直觉方法(intuitive method),他从未出离听众,对着大多数演说家和传教士称之为“公众”的模糊整体说话;他似乎在对每一个人单独说话,因为诚如他所言,“单个的人在其内部包含了整个宇宙” 。宇宙的核心在每一个体那里。尽管他是一个教团的伟大创立者,但他直到最后实质上依然是个桑耶辛, 他希望催生桑耶辛——上帝的自由人。所以,他在美国有意识的、明确的目标是解放某些选定之人,让他们成为自由的播种者。

1895年夏天,若干西方弟子响应了他的呼召,他招收其中几人入门。 [2] 然而,后来证明,他们拥有的是完全不同的才干。辨喜似乎并不具备罗摩克里希纳的鹰眼,后者一眼便准确无误地看进路经之人的灵魂深处,看穿他们的过去与未来,他们在他眼里是赤裸的;而这个斯瓦米·辨喜则在守夜时收集谷壳和小麦,并乐于在晨间选出小麦,将谷壳撒到风中。他在众多弟子中精选出一些虔诚的弟子,除了克里斯汀修女,最宝贵的弟子是年轻的英国人古德温(J. J. Goodwin),后者把毕生献给了他:从1895年年末开始,他自告奋勇担任辨喜的秘书,被导师称为“我的右手”,我们尤其感谢他保存了播撒在美国的种子。

1895年8月至12月,辨喜暂时离开美国,去往英国,这件事我们稍后再谈。那年冬天,他返回美国,一直待到1896年4月中旬。他在纽约通过两个系列的演讲和私人授课继续吠檀多教学,第一个系列的演讲在1895年12月进行,内容是行动瑜伽(经由工作彰显神之道),这应该是他的杰作;第二个系列的演讲在1896年2月进行,内容是虔信瑜伽(爱之道)。

他在纽约、波士顿和底特律到处演说,听众包括普通人、哈特福德形而上学协会、布鲁克林伦理学会、哈佛大学哲学系师生。 在哈佛大学,他受邀担任东方哲学教授,在哥伦比亚大学,他受邀担任梵文教授。在纽约,在弗朗西斯·莱格特爵士的领导下,他组建吠檀多学会,后来成为美国吠檀多运动的中心。

宽容与宗教普世性是他的格言。新世界的三年之旅,与西方思想和信仰的不断接触,让他怀有的普世宗教理想成熟。然而反过来,他的印度智性受到了震荡。他感到有必要彻底重组印度伟大的宗教和哲学思想,如果印度思想要恢复它的征服力量,去渗透、提升和滋养西方——这一观点他早在1893年就于马德拉斯陈述过。 印度的观念丛林和交错形式需要理顺,诸伟大体系需要围绕宇宙精神的若干稳定枢轴进行分类。印度形而上学中明显矛盾的概念(不二论的绝对合一,“制限”合一,以及二元论;它们甚至在《奥义书》中也相互抵触)需要调和;需要架设桥梁去连接它们和西方的形而上学观念,方法是建立一个比较的平台,用来提出最古老的喜马拉雅哲学的深刻观念和现代科学所承认的原则之间的所有关联点。他本人希望撰写这“最高遗嘱”、普世福音,他敦促印度弟子们帮助他选择需要的资料来进行这一重建。他主张,这关系到把印度思想转译为欧洲语言,“从哲学、错综复杂的神话和古怪惊人的心理学中产生一种宗教,它应是简单、纯粹、通俗的,同时满足最高尚的心灵之需要”

这样一项事业并非没有风险——这会改变这块古老挂毯的真实图案,正统的印度人和欧洲的印度通很可能会这样说(也确实说了)。然而,辨喜不相信他们,相反,他宣称,那些刺绣歪曲了他们的真理,即原初的深刻本质,而经由他的事业,被那些刺绣遮蔽的伟大线条将会显明,他在许多场合表达了这一观点。

另外,对于像他这样的心灵而言,宗教绝不能被固定在某些文本当中,无论文本以何种形式呈现。宗教要发展;哪怕有一瞬间的停滞,宗教也就死了。他的普世理想始终处于运作当中,该理想需要东方和西方的不断结合来滋养,没有一方固守某个信条或时间点,而是双方都在活动中,都在前进。吠檀多学会的目标之一,是让人与观念不断地交互,以便思想的血液富有规律地循环,浸润整个人类。


[1] 后来,他的眼界得到了开阔。第二次美国之行时,他撕掉了这个面具,于是,社会的邪恶和种族、信仰、肤色的傲慢全都赤裸裸地呈现,让他窒息。他曾于1893年9月19日在世界宗教议会上说过这样美妙的话语,“为美国——自由之国喝彩!
它已被给予你,你从未把手伸进邻人的鲜血里……”,如今,他发现了美国那贪婪的帝国主义,并为自己被欺骗而愤怒。他对麦克里尔德小姐说(后者对我复述如下):
“所以美国也一样!所以完成这项事业的工具不会是她,而是中国或俄国。”(指东西方双向联合使命的完成)

[2] 克里斯汀修女给我们留下了有关第一批美国弟子之个性的幽默描述,然而其中有些弟子后来证明令人失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激烈的玛丽—露易丝(Marie-Louise),一位入籍的法国女性,在社会主义者圈子里很红;纠结的莱昂·兰姆斯伯格(Leon Lamsberg),一个出生在俄国的犹太人,非常聪明的纽约记者;史黛拉(Stella),一个老年演员,在胜王瑜伽里寻求青春的源泉;出色的小个子老人怀特(Wight)博士,及其甜美端庄的安提戈涅——露丝·艾丽斯(Ruth Ellis)小姐,两者都渴望灵性。还有他相对亲密的弟子和朋友:布鲁克林的瓦尔都小姐(后来的海瑞达斯修女),她写下了辨喜的第一期演说,从而为我们保存了资料,辨喜给予她讲授胜王瑜伽的理论与修习的殊荣(1896年春);奥尔·布尔(Ole Bull)夫人,一个著名挪威艺术家的妻子,安德森的朋友,安德森是辨喜的工作最慷慨的捐赠者之一;约瑟芬·麦克里尔德(Josephine MacLeod)小姐,我非常感谢她的回忆;纽约的弗朗西斯·莱格特(Francis Leggatt)夫妇;哈佛大学的莱特(Wright)教授,辨喜在美国的神赐之友。
最后是他最贴心的格林斯蒂德尔(Greenstidel,即克里斯汀修女),弥赛亚身边安静的马利亚,她收集并珍藏师父的精神,仿佛它以清晰可闻的独白倾泻而出。
在曼恩河边的格莱纳克,他在克里斯汀面前独白了几日,似乎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他寻找道路,从不同的角度逐个检查他生活中的所有问题。最后,当她轻声表达自己对他做出的矛盾评判之疑惑时,他说:“你难道不懂吗?我正在大声思考。”因为辨喜为了让自己满意而需要将他的内在争论诉诸话语。 Uxv53xqiFkZf7bL9k/AM2Havo4e0UfoHEkWaUd10Z+i1FgPZgNwNavaKAVnBeF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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