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是指人们言行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司法鉴定原则,是指司法鉴定人、鉴定机构、当事人、鉴定委托人(含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其他相关主体,进行司法鉴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准则。
司法鉴定基本原则,是司法鉴定应当坚守的基本理念,是鉴定相关主体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行为准则,是制定司法鉴定实施程序、鉴定管理规范、鉴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依据与理论依据,也是司法鉴定管理监督的基本目标。
司法鉴定基本原则是法律对鉴定活动的基本要求,是根据诉讼法律、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精神,并结合司法鉴定的需要确立的。
司法鉴定原则,根据立法要求和规章规定,可以按不同层面进行划分。
在司法鉴定制度层面有:司法鉴定法制原则、司法鉴定服务诉讼原则、司法鉴定意见质证原则、司法鉴定公开原则、司法鉴定回避原则、司法鉴定保密原则、司法鉴定时限原则、司法鉴定尊重科学原则等。
在司法鉴定管理层面有:司法鉴定统一管理原则,司法鉴定机构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司法鉴定行政管理原则,司法鉴定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原则,司法鉴定监督原则,司法鉴定诚信原则,司法鉴定错鉴责任追究原则。
在司法鉴定实施活动层面有,依法鉴定原则、独立鉴定原则、客观鉴定原则、公正鉴定原则。以上是司法鉴定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上述三个层面所确立的原则,对于司法鉴定不同层面的工作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司法鉴定是为诉讼服务的科学证明与司法证明活动,司法鉴定实施活动,是司法鉴定的核心内容。作为司法鉴定的基本原则,应当是为司法鉴定活动的主体确立行为准则,体现司法鉴定活动独有的行为特性,而不是反映司法鉴定制度或管理方面的共同性要求。因此,我们将依法鉴定、独立鉴定、客观鉴定、公正鉴定原则作为司法鉴定的基本原则。因为它们最能反映司法鉴定活动的性质特性和基本要求,最能满足诉讼活动的需要,最能保障公正司法的实现,将其作为司法鉴定活动基本原则有法律、理论、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