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承秦制” 刘邦的权宜政策 汉武帝改革政治制度 推行职业常备军 整顿财政
秦始皇在位仅十一年即死去,他一手创建的秦王朝历二世而亡。可是他所制定、推行的新的制度和政策并未因此而消失,而是为续建的西汉王朝所继承,史称“汉承秦制” (图1-3)。
图1-3 “汉并天下”瓦当,陕西临潼栎阳出土
刘邦建立西汉之初,面临许多棘手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有三个:一、社会秩序混乱;二、社会经济凋敝;三、政治形势动荡。《史记》卷三〇《平准书》曰:“汉兴,接秦之弊,丈夫从军旅,老弱转粮饷,作业剧而财匮,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应是实录。《汉书·诸侯王表》讲到秦始皇不分封子弟为侯王,以为藩辅,致使陈胜振臂一呼,天下大乱,称之为“孤立之败”。面临以上三个问题,刘邦虽基本上继承了秦朝的制度,但他同时也采取了一些权宜政策,这些权宜政策在他和吕后统治时期,勉强起些作用;但到文帝和景帝时期,日益不合时宜,甚至起到消极作用。
刘邦权宜政策的指导思想是摒弃“法家有为”的思想,改尚“黄老无为”,这是接受了陆贾的意见 。主张凡事力求简约,以稳定社会秩序为主。他和吕后所任用的丞相(时称相国),如萧何、曹参等,都恪遵“无为”思想,简化政事。在政治制度方面,大大削弱郡县制,实行分封制,即所谓“郡国并行制”。所封子弟为王者称“诸侯王”,高于列侯,共有九国,自北而南,为燕、代、赵、齐、梁、楚、淮阳、淮南、吴,几乎占去了战国时燕、赵、齐、魏、楚等国的全部疆土。朝廷只占有十五个郡,在旧秦国境内和魏、韩、楚的西部。诸侯王在封国内是国君,拥有一定的军权、政权和财权,处于半独立状态。多数诸侯王蔑视国法,为非作歹,鱼肉人民,有的还觊觎皇位。景帝时,就发生了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之乱” ,企图推翻景帝,建立自己的王朝。景帝命太尉周亚夫与大将军窦婴率三十六将军,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平定了叛乱。七国国王均被杀或自杀,七国都被废除。
刘邦对边疆地区也不积极经营,对匈奴采用“和亲”政策。自刘邦至景帝时,常以宗室女为公主嫁给匈奴单于,每年要赠送匈奴大量的絮、缯、米、酒等物,以求边境平安。可是匈奴贵族几乎年年驱马南下,越过长城,掳掠焚杀,有时“烽火通于甘泉、长安” ,形势严重。
东越在今浙江南部和福建,秦时建闽中郡以统治。刘邦封东越之闽越部首领无诸为闽越王,惠帝封东越之东瓯部首领摇为东瓯王(亦称东越王),允许他们半独立。岭南地区在秦时,设有南海、桂林、象郡。秦末,原南海郡尉赵佗占领三郡,自称南越王,刘邦登皇位后,予以承认,南越几乎是完全独立。此外,刘邦还放弃了秦时已开拓的西南夷地区,不再设置行政机构。
秦在商鞅变法时,实行过“重农抑商”政策,秦朝建立后,仍有“上农除末” 之说。但由于秦朝存在的时间太短,执行的结果如何不得而知。刘邦沿袭这一政策的主要原因,是他在初即位时,农民尚到处流亡,国家财政困难,“而不轨逐利之民,蓄积余业以稽市物,物踊腾粜,米至石万钱,马一匹则百金” 。刘邦在“重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招徕流亡,“复故爵、田宅” ;减轻田租(税),从什税一减为什五税一;还下令解放因生活困难而卖为奴婢的人。“抑商”方面,主要是“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 。这种政策在实行之初,对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发展社会生产,起过一定的作用。但对于商人的约束力并不很大。后来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商业日渐活跃。至文帝时,晁错即指出:商人们坐列贩卖,囤积居奇,操纵物价,放高利贷;而许多农民则“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他说:“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可见“重农抑商”政策已行不通。他在此时,提出了一项“贵粟政策”,就是“募天下入粟县官(国家),得以拜爵,得以除罪” 。国家卖爵可以多得粮食,可以减轻租税;商人为买爵得以提高社会地位,要向农民买粮,粮价得以提高。这样,国家有粮,商人有爵,农民有钱。或说是“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 。文帝接受并实行了这一政策,果然立即见效。商人们竞买爵位,国家粮储大增,长城沿边的军粮充足,又储于内地,农民的生活亦有改善。文帝于行此政策的当年,即减田租为三十税一,次年又全免天下田租,其他赋税徭役都有所减轻。至此抑商政策亦基本废除。商人由于买得高爵而社会、政治地位日高,再加上他们的经济力量,开始勾结官府,为非作歹,投资于土地,成为豪强。汉文帝和儿子景帝相继实行“贵粟政策”和“轻徭薄赋”政策,在几十年中,给国家、社会都带来了繁荣,给农民、商人和地主也都带来了好处。这成为历史上称颂的“文景之治”的基本内容。当然这只是当时政治和社会的一个方面,上述刘邦实行权宜政策而积累下来的主要问题亦日益严重。
汉武帝即位时,国家已很富庶,综合国力很强;而上述的主要问题已形成严重政治矛盾,一触即发。政治与社会已到了必须大力变革的时候。汉武帝是一位有雄才大略的君主,他一即位,就曾用策问的方式向当时一批很有学问的人征询治国之道。所得的结论正如董仲舒所说,“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应当“更化” ,就是“改革”。
汉武帝改革很全面,而且相当坚决有力。可称得上是全面地“汉承秦制”,而且有所发展、完善。其政治改革的主要目标就是加强中央集权。主要措施有五:
一、改革中枢体制,削弱相权,集大权于皇帝。具体做法是:以皇帝身边的尚书令为主,结合亲信侍从,如侍中、给侍中、常侍等,组成“内朝”(亦称“中朝”),为决策机构。以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的朝廷为“外朝”,为执行机构。亲信大臣和将军得由皇帝给以“领尚书事”之名,始可参与中枢。
二、实行“推恩令”。即诸侯王死后,除嫡长子继王位者得承袭封国的部分土地外,其余土地由皇帝以“推恩”之名,赐给庶子以为侯国。王国由是一再缩小,亦无政治特权,王国、侯国的主要官吏由皇帝任免,同于郡县。
三、恢复监察制度,而且有所发展。分全国为十三个州部,每部为一个监察区,管几个郡。部设刺史一人,规定“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 。一条察“强宗豪右”,五条察郡守、尉和王国相,凡违法乱纪、仗势欺人、贪污腐化、结党营私等,都在监察之列。后又设司隶校尉,驻京师,专掌对京师百官(三公除外)和三辅(京兆、冯翊、扶风)、三河(河东、河内、河南)、弘农七郡的监察。这些监察官直接听命于皇帝,对皇帝负责,官阶都不高 ,权力却很大。史称这是汉武帝“以内制外,以小制大”的治术。
四、改革军事制度,集军权于皇帝。削弱征兵制,推行募兵制。以募兵为职业兵,常驻京师,以保卫京师和皇帝。侍从军有三支,为期门军、羽林骑和羽林孤儿。前两支主要由侍中、常侍、武骑和陇西、北地等六郡良家子 善骑射者组成,约有两千人左右。羽林孤儿由为国战死者的子弟组成,因养于羽林官,教习战射,故称羽林孤儿。此外,还有八支禁卫军,每支约有士卒七百人,由招募的职业兵组成,分属于八个校尉,此禁卫军亦称“八校尉”,驻京师,亦用于出外作战。
五、整顿财政,改革币制。西汉前期,币制很不稳定,经常改变。除中央铸币外,还准许地方官府和私人仿铸。因之货币的大小、轻重、规格、质量都很混乱,严重影响民间的商业交换和国家的赋税征收。元狩五年(公元前118),汉武帝下令由上林三官(在上林苑,有钟官、技巧、辨铜)铸造五铢钱,作为法定货币通用于全国(图1-4)。同时宣布废除一切旧币,又严禁地方官府和私人仿铸。五铢钱有周郭,上有“五铢”二字,重量相同,式样规整,盗铸不易,流通方便。此货币使用后,情况稳定,一直沿用了三百多年,直到三国时期。
图1-4 汉五铢钱
汉武帝在对匈奴作战期间,为了财政的需要,还曾实行过盐铁国营,还有均输、平准等政策。均输是由国家在各地统征物资,运到指定地点出卖。平准是由国家平抑物价的政策。盐铁国营和均输、平准政策都是由商贾出身的人充任执行官吏,因为他们有经商经验。
汉武帝的财政改革不仅改善了国家的财政需要,亦加强了中央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