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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调解“福田模式”的核心内涵

人民调解作为基层群众自我解决民间纠纷的一项制度,受到了我国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在解决纠纷的范围、手段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风格。深圳市福田区推行的人民调解,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新型的纠纷解决模式,主要是其将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公共服务提供,创新了人民调解制度。

(一)首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公共服务模式

所谓人民调解“福田模式”,是对人民调解制度在深圳市福田区试点改革而形成的运行模式的简称。自2007年起,深圳市福田区委、区政府就提出,人民调解是平安、和谐、宜居城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大调解体系建设由此被列入福田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2008年3月,福田区委下发了《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实施方案》,确定了组织架构、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和保障体系,决定成立区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衔接。随后,福田区批准成立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办公室,各街道成立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并落实了专项经费。

(二)在纠纷集散地设立人民调解室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在13个派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室的基础上,驻福田交警大队调解室也挂牌运作。另外,梅林农产品批发市场、华强北商业街等行业调解委员会,梅林成丰电子厂、和记黄埔物业管理公司等企业调解委员会也相继成立,积极化解企业、行业、商业街的矛盾纠纷。驻法院、口岸交警大队调解室也陆续挂牌成立。截至2013年10月,建立进驻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共28个,专职调解员共127人。

2014年以来,福田区继续扩大人民调解“福田模式”工作领域和服务覆盖面。一是作为独立第三方介入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具体而言,成立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调解员队伍。专职队伍由购买服务方式引进的5名具有法律专业的人民调解员组成,兼职队伍由医学专家、物业管理专家、法律专家和爱心调解员组成,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由福田辖区的三甲医院向全部区属医院、街道医院和社区康乐中心延伸,覆盖辖区所有的医疗机构,依法独立受理和调解福田辖区内医院调解室调解不成的医患纠纷,实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全覆盖。二是开展物业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具体而言,成立福田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独立受理和调解福田辖区内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成功的、通过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未能协调解决的重大物业纠纷。三是增设公交、地铁两个派驻人民调解室。组织专业力量化解辖区公交、地铁线路与站点区域发生的矛盾纠纷。

福田区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向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服务,中标律师事务所派遣律师或者法律专业人员,进驻派出所、交警大队等人民调解工作室,从事24小时调解服务。人民调解室设立地点的选择,充分考虑了纠纷集中的现实状况以及当事人需要在第一时间解决的需求。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节约社会资源,成为“福田模式”的目标追求。

(三)提供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网络化、全天候人民调解服务

福田区将人民调解作为公共服务,通过政府采购和专业组织提供,创新了人民调解制度。与此同时,福田区保持了传统的社区调解,并对其予以政府经费的支持。人民调解构建了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网络化组织体系,形成了全天候提供人民调解服务的纠纷化解模式。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引进专业力量开展人民调解服务,促成了人民调解“福田模式”。但是,其局限性在于,专业化的调解服务难以完全延伸到社区,群众受益面不够广泛。因此,福田区政府于2012年提出,创建130个爱心调解站点,并列入2013年度民生实事之一,让专业化调解服务完全延伸到社区,实现专业化调解全覆盖,扩大基层法律服务领域,切实服务群众。

爱心调解站点是在福田区现有的街道、社区调解组织和派驻人民调解室基础上创建的,主要分布在辖区10个街道办事处、94个社区工作站以及28个派驻人民调解室。在创建中,政府组织全区10个街道司法所与38家律师事务所结对开展服务,确保每个社区有一个律师所挂点服务,共有400多名律师加入义工组织,为爱心调解站提供专业服务;服务律师与调解义工队伍(包括但不限于社区热心党员、心理咨询师、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辖区志愿者队伍和福田区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团等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依法成立福田维德法律服务中心(广东省首家民办非企业法律服务公益组织),招募了200余名志愿律师,以爱心调解站为平台,开展基层公益法律服务。2014年,爱心调解站点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033宗,成功调解了13667件,调解成功率为97.4%,排查纠纷354件,预防纠纷1565件。

(四)形成了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调解员队伍和完善的社区调解服务体系

“以专带兼、专兼结合”的调解员队伍网络化建设,完善了社区法律服务体系。为了让专业法律服务完全延伸到社区,让多数群众直接受益,2015年福田区全面铺开以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代理、法律援助和专业调解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五进社区”工作,扩大基层法律服务领域和覆盖面,将法律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营造社区居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目前,已有490名律师加入服务,坚持每周在社区值班半天,常年联动社区群众,提供法律专业服务。福田区的“法律五进社区”工作包括:一是法律宣传进社区。根据社区实际和群众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定期举办法律讲座,组织有关律师结合身边的案例,讲解常用法律知识,通过讲百姓话,说社区事,普及法律知识。二是法律咨询进社区。公开服务信息,律师以电话咨询服务、值班咨询服务、定时咨询服务、会诊式咨询服务、集中咨询服务等形式,让居民不出社区,便可以得到贴心的法律咨询、优惠代理和协助办理公证等服务。三是法律代理进社区。街道统一与挂点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代理合作协议,建立了专门针对辖区单位和居民的法律代理服务渠道。街道负责牵线搭桥,提供案源,律师事务所负责为辖区居民提供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代理服务。四是专业调解进社区。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爱心调解站)为平台,组织专业力量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调解矛盾纠纷,尽量做到大部分纠纷当场受理、当场调解。五是法律援助进社区。重点打造法律援助一公里服务圈,福田区司法局全面向街道下放法律援助审批权限,实行街道审批、社区代办的一站式法律援助,在社区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群众在社区直接受益。

此外,派驻人民调解室与社区人民调解室的有机结合,既形成了形式多样的人民调解网络,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又形成了对社区法律服务的全覆盖,为群众提供便捷、有效的调解法律服务。值得一提的是,福田区的“法律五进社区”活动,律师始终是主导力量,为社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其核心内容。政府购买、无偿向市民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极大地满足了基层群众的需要。 tE0RL4aTpvGlMoLaVVxfDgMZSfBqMMsI0f0xgD4KKgUSQ/9ENlkrZQyjJIR5Cx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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