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起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无人机分为国家无人机和民用无人机。国家无人机,指用于民用航空活动之外的无人机,包括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等飞行任务的无人机;民用无人机,指用于民用航空活动的无人机。
根据运行风险大小,民用无人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
微型无人机,是指空机重量小于0.25kg,设计性能同时满足飞行真高不超过50m、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40km/h、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的遥控驾驶航空器。
轻型无人机,是指同时满足空机重量不超过4kg,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kg,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100km/h,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的遥控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无人机。
小型无人机,是指空机重量不超过15kg,或者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25kg的无人机,但不包括微型、轻型无人机。
中型无人机,是指最大起飞重量超过25kg但不超过150kg,且空机重量超过15kg的无人机。
大型无人机,是指最大起飞重量超过150kg的无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