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与上一对话、一部分与以下第二卷有关 (1)
§1 依拉斯谟:戴奥费洛,我曾听你说过,上帝是一切东西的原因,并且又说,它不能是一个别样的,只能是一个内存的原因。这样,如果它是一个一切东西的内存的原因,那末如何你又能称它为一个远因呢?因为这在一个内存的原因是不可能的。
§2 戴奥费洛:当我说,上帝是一个远因,这句话不是对于这样一些东西说的,这些东西 (2) 是上帝(没有任何条件,唯一由它的存在)直接产生的;而决不是说,我曾绝对地把它称为一个远因,如你从我的措词也可以清楚看到。因为我曾这样说过:在某一意义下我们可以把它称为一个远因。
§3 依拉斯谟:你要对我说的意思,现在我充分明白了;但是我又注意到,你曾说:一个内在的原因的后果和它们的原因这样继续结合在一起,以致它们和它们的原因合起来成为一个全体。如果这样,那末,在我看来,上帝不能是一个内存的原因。因为如果上帝和那由它而来的东西一起成为一个全体,那你就在一个时刻比另一个时刻赋予上帝以更多的本质。我请求你为我解除这个疑惑。
§4 戴奥费洛:如果你想摆脱这个混乱,依拉斯谟,你且用心注意我现在要和你说的这一点。一个东西的本质并不因为它和另一个东西——这个东西和它合起来成为一个全体——的结合而有所增加;相反,前者继续是不变的。
§5 为了使你更好理解我的意思,我且为你举一例。一个雕刻家用木块雕制了许多模型,相似于人体的各个部分;从中他取出一块胸部的模型,把它加到另一块头部的模型上去,并且由这两者造成一个全体,后者表现一个人体的上部。现在,你是否因此而说,头部的本质增加了,因为它和胸部结合在一起?这将是错误的,因为它现在,和它以前一样,仍是那一个。
§6 为了更清楚起见,我为你再举一例。就是一个我关于三角形的观念,和另一个由三角形一角的一边的延长得出的观念:这个由一边的延长而得出的外角必然等于和它不相邻的两内角之和,等等。由这些观念,我说,产生出第三个观念,即:三角形三内角之和等于两直角,而这一个观念和第一个观念如此结合在一起,以致没有后者它既不能存在也不能被理解。
§7 从每一个人具有的全部观念我们得出一个全体,或者说(同一的东西)一个理性的东西,后者我们称为悟性。 (3) 现在你看到,尽管这新的观念和前一个观念结合在一起,但并不因此就在前一个观念的本质里引起丝毫变化,相反,它仍是丝毫不变的。你可以看到,每一个在它自身之中产生爱恋的观念的情形也是这样,因为这爱恋并不使这个观念的本质有丝毫增加。
§8 但是不必堆积许多例子,因为这一点你自己在刚才所举的这个例子里已经可以看得很清楚。我曾清楚地说过,一切属性,凡是不依靠任何其他原因,并且在它的定义中无需任何类的,这些属性就都属于上帝的本质。既然被创造的东西不能够形成一个属性,因此不论它们与上帝如何密切结合,它们并不增加上帝的本质。
§9 并且,全体只是一个理性的东西,它和普遍的差别只是在于:普遍是由并不结合在一起的、而全体则是由结合在一起的不同的个体形成的;又在于,普遍只包含同类的,而全体则既包含同类的、也包含不同类的部分 (4) 。
§10 依拉斯谟:在有关这一点上,你已使我满意。但是,此外你还说过,一个内在的原因的后果,只要它的原因持续存在,就不可能消亡。这一点我看到当然是真实的。但是如果这样 (5) ,上帝如何还能够是一切东西的内在的原因,因为很多东西是消亡的。但是你,按你上面的区分,也许可以说:上帝只是这种后果的内在的原因,这些后果是上帝仅仅由它的属性,没有别的环境或条件,直接产生的,这些后果,只要它们的原因持续存在,就不可能消亡;相反地,你并不把上帝称为是这种后果的内在的原因,这些后果的存在并不是直接地依靠于上帝,而是来自另一个别的东西,只是这些后果的原因既不、也不可能没有上帝而作用,并且也不是在上帝之外,而这些后果,正因为它们不是直接产生于上帝,因此是能够消亡的。
§11 但是这个说法却不能使我满意。因为我看到,你断定人的悟性是不朽的,因为它是一个上帝在它自身之中产生的后果。但既是这样,为产生这样一个悟性,就不可能在仅仅上帝的属性以外还必须有某种其他的东西;因为,一个东西为要具有这样优越的完善,它就必须,和其他一切直接依靠于上帝的东西一样,是被永恒地创造了的。而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我曾听你这样说过。既是这样,你如何能阐明这一点而不遗留一些困难呢?
§12 戴奥费洛:不错,依拉斯谟,那些东西的存在除了上帝的属性以外无需别的东西 (6) ,都是直接被上帝从无始以来永恒地创造了的。但是需要注意,尽管一个东西的存在需要有某一特殊的式态变化,从而也就是说某种在上帝的属性以外的东西,但并不因此上帝就再也不能直接创造这个东西。因为在那些为了使东西存在而必需的东西里面,有些东西必需,是因为它产生东西,有些东西必需,是为了使东西能够被产生。因此,例如我要使一间屋子有亮光,我点起一个火,这火光自身照亮这间屋子;或者,我打开一扇窗,开窗这件事本身并不产生光,但却准备了条件,使光能够透进屋子。 (7) 同样的情形,要使一个物体运动,需要有另一个物体,这个物体具有从它传导到另一个物体的全部运动。但是要在我们里面产生一个上帝的观念,却不需要任何别的、具体个别的东西,这个东西具有那在我们里面被产生的东西,而只需要在自然里有这样一个物体,这个物体的观念一旦给予,上帝也就直接清楚地显现。 (8) 并且这一点你从我的措词也可以看到;因为我说过,只有上帝是凭着它自身而不是凭着别的东西被认识的。
§13 但是我要向你说:只要我们对于上帝还没有一个这样清楚的观念,这个观念使我们这样紧密地和它结合在一起,以致我们不可能爱恋在它以外的任何东西,我们就不能说我们真实地和它结合在一起并且直接依靠于它。至于其他你可能还要提出的问题,请你留待另一个时刻,因为此刻我要去从事别的工作。再见。
§14 依拉斯谟:不,在目前我不提,而是将思索你所说的,直到下一个时机。愿上帝予你福佑。
(1) “一部分与上一对话、一部分与以下第二卷有关。”C.Gebhardt指出B稿所无。
(2) “这句话我不是对于这样一些东西说的,这些东西……”。我们依Gebhardt译。但由于原文“zo is dat van my niet gezegd,als in opzigt van die dinge……”中“niet,als”一词理解不一,此句及本节第3行“而绝不是说”以前别译殊多。
“niet,als”一般读如“non nisi”(不是别的,只是……)(按抄稿原序,荷译系译拉丁文原稿),以此与下文连读,与Spinoza原意适得其反。为此,Sigwart主取消“als”径作“不是”;据Gebhardt所述,Vloten Land,Freudenthal(a,a.O.S.267)及A.Wolf当同依此读。
Gebhardt理解实质与此相同,但认为“niet,als”此处原非“non nisi”,此句但为“so ist das von mir nicht gesagt als geltend im Hinblick auf die Dinge,welche……”(als作“如”解)。
与此相关,Sigwart既以“niet,als”读作“niet”,乃于下文l.5,“;而绝不是……”前,加“只是就那些被上帝间接地产生的东西而说”一句,以与前句相应,并补足Spinoza原意。Vloten-Land,Freudenthal,A.Wolf并依此议。C.Gebhardt以为毋庸增补原文,前后文义自可连属。
Ch.Appuhn于“niet als”按字读如“non nisi”,而于下文“这些东西”下添“不是”(上帝……直接地产生的)。同时,没有接受Sigwart上述的增句。
可以指出,此节各家殊读虽多,但对于“niet als”一词作适当解释后,原意是清楚的。
(3) “从每一个人……后者我们称为悟性。”Sigwart指出此句与上下文不相连属。Ch.Appuhn依Vloten-Land,以此句为误增。
(4) “普遍是由不结合在一起的……也包含不同类的部分。”据C.Gebhardt,B稿作:“普遍是由同类的不同的、并不结合在一起的个体形成的,而全体则是既由不同类、也由同类的不同的、结合在一起的个体形成的。”
(5) “这一点我看到……。但是如果这样……”。据C.Gebhardt,B稿作:“这一点我看到当然是不真实的,因为如果这样……”。明显有误。
(6) “那些东西的存在除了上帝的属性以外无需别的东西”。据C.Gebhardt,B稿脱“除了上帝的属性以外”。
(7) “因此,例如我要使一间屋子有亮光,……使光能够透进屋子。”
据C.Gebhardt,B稿作:“因此,例如我要使一间屋子有亮光;我点起〔一个火〕,或者我打开一扇窗,于是就照亮了屋子,点〔火〕或者打开这间屋子并不由它自身就产生亮光,而只是准备了条件,使亮光照亮屋子或使它能够透进屋子。”A稿显然作了改进。
(8) “而只需要在自然里有这样一个物体,这个物体的观念一旦给予,上帝也就直接清楚地显现。”我们依Ch.Appuhn稍有字面改动的译文。按Ch.Appuhn注,此句完全按字直译应如C.Gebhardt:“sondern bloss ein derartiger Koerper in der Narur,dessen Idee notwendig ist,um Gott unmittelbar darzutun。”我们同样感到在中文很难完全达意。Ch.Appuhn的译文在意义上是切当、显豁的。它也清楚地表明了这一句和以上所举“打开一扇窗”的例子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