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 实际成本法 计划成本法 可变现净值
【引导案例】
光明集团公司2016年1月22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是240 000元,增值税额为40 800元,另支付运费2100元。发票等结算凭证已经收到,货款已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问题:
(1)这家公司应该以多少价款核算这批原材料的取得成本呢?
(2)若光明公司月初该批原材料尚有500公斤,价值为5 000元,那么在这批材料发出用于生产或者别的用途时,发出成本又是多少?月末时该批材料的价值又是多少? YVZ9dWqJP/NSGUPv2S8mDCp9IRjUNSlT9Ayt8oR3JZY/4IEo9yc1k96tC/oyJ+N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