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Receivables)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在资产负债表上属于流动资产项目。
应收账款有特定的范围。首先,应收账款是指因赊销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不包括应收职工欠款、应收债务人的利息等其他应收款;其次,应收账款是指流动资产性质的债权,不包括长期的债权,如购买长期债券等;第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应收客户的款项,不包括本公司付出的各类存出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和租入包装物等保证金等。
一般情况下,应收账款应该按照买卖双方成交时的实际发生额入账。但是企业为了及时回笼货款,在销售时经常采用折扣政策。企业为了确保货物的销售、对客户建立商业信用,对已经销售的商品产品可能实行折让或退回制度等。实际工作中,主要有两种不同形式的折扣,对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影响也不同。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或针对不同的顾客,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商业折扣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方式之一。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对于批发商往往给予商业折扣,采用销量越多、价格越低的促销策略,其特点是折扣在实现销售的同时发生。在会计上,只有业务发生时的成交价才能以应收客户款入账。因此,商业折扣对会计核算不产生任何影响。
现金折扣(Cash Discount),又称销售折扣(Sale Discount),是为敦促顾客尽早付清货款而提供的一种价格优惠。现金折扣的表示方式为2/10、1/20、n/30等。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现金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现金折扣实质上是企业为了尽早收到销售款而采取的一种理财手段,因此具有理财费用的性质。在我国目前的会计实务中,在有现金折扣的条件下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须采用总价法入账,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相关处理如下例所示。
【例2-1】 某企业销售产品一批,售价(不含税)10 000元,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增值税率为16%,产品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按总价法的会计分录为
如果上述货款在10天内收到,其会计分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