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易氏之君绵臣杀死王亥的消息传回商族,无异于投下一颗震撼弹,立即产生了剧烈而深远的连锁反应。
王亥之死,换来了殷商民族历史性的大跃进。
当时商族除了农牧业,与周邻各部落之间的贸易往来也是赖以生存的活动之一。《山海经·大荒东经》中记载:“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商族很有可能进行了贸易分工,王亥、王恒等父辈专营与有易氏等远方部落的贸易活动。王亥的儿子上甲微等子辈则留守商族大后方——邺(今河北临漳县西南邺镇东),强悍的河部落就在邺一带。上甲微致力于与河、豕韦等附近部落的贸易活动。
商族试图通过婚姻、贸易,在易水与漳河之间形成一个以商族为中心的经济圈或政治联盟。有易氏之君绵臣拒绝融入这个经济圈,在贸易时与王亥发生利益冲突,这是王亥之死的根源。
王亥之死,意味着商族利用柔性手段扩充势力受挫。上甲微继位之后,决定发动武力讨伐。为此他向河伯借师,诛杀绵臣,并吞有易氏。这个河伯的都邑,就在邺城附近。也有一种说法,认为当时黄河流经今河北,在天津附近入黄海。有易氏境内的古易水注入黄河,在附近另有一个河伯,可称之为北河伯。
上甲微借师河伯见于《古本竹书纪年》,但在清华简《保训》中还有另一个版本。
《保训》是周文王临终前对太子姬发(即周武王)所说的遗训。周文王讲述了两个上古历史典故,向太子发传授了“中”或中道的思想观念。其中一个典故是虞舜未发迹之前,“求中”“得中”,由一个卑微的“小人”成长为圣人。另一个典故就是上甲微诛灭有易氏。《保训》说:“昔微假中于河,以复有易,有易服厥罪,微无害,乃归中于河。微志弗忘,传贻子孙,至于成汤。”其语言晦涩难懂。
对上甲微“假中于河”的“中”释读产生分歧。“中”有可能是实指,通“众”,“假中于河”就是向河伯借用军队。诛灭绵臣之后,上甲微“乃归中于河”,把军队归还给河伯。但是“中”也有可能是虚指。屈原《天问》中并未提到上甲微向河伯借师一事。所以,这个“中”不是指军队,而是中道,即后世儒家所说的中庸之道,圣人之道,无过、不及,公平、公正。
如何理解“中”的内涵?
孔子在赞扬虞舜时,说了一句话:“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孔子的话被精简为“执两用中”,这是中庸之道的精髓。
中庸之道并不是折中主义,而是处事要讲原则,实事求是,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反对走极端主义。不冒进也不保守,恰如其分才是最好的。
上甲微在黄河“求中”,就像虞舜那样亲耕于历丘,让利于民,“执两用中”,团结族人,一举灭了有易氏。其后,上甲微“归中于河”,在黄河一带向殷商子孙传授治国齐民之道。
上甲微的中道一直传承了下去。商汤时,上甲微的中道确立为殷商的执政理念。所以,《孟子·离娄下》中说:“汤执中,立贤无方。”——商汤恪守中道,任用贤才,不拘一格。
不管怎么说,有易氏之君绵臣的暴行引得人神共愤,让上甲微占据了道德制高点。上甲微师出有名,商族众志成城,周边部落同声共讨,为上甲微扫荡易水流域创造了一个难得的契机。
屈原《天问》中说:“昏微循迹,有狄不宁。”昏微,或说就是上甲微,或说是王亥的两个儿子昏、上甲微。有狄,就是有易氏。上甲微展开了疯狂的报复,让有易氏举族不得安宁。上甲微的野蛮行径丝毫不亚于绵臣。《天问》中说:“何繁鸟萃棘,负子肆情?”“繁鸟萃棘”是以众多的鸟儿集中在荆棘上,用来比喻上甲微淫于有狄氏之女,即所谓的“负子肆情”,结果导致“有狄不宁”,完成了其父王亥未竟的事业。
侥幸脱身的有易氏孑遗,就是《山海经·大荒东经》中的困民国,勾姓,以捕鸟为食。
屈原在《天问》中如此评价王亥之死:“眩弟并淫,危害厥兄。何变化以作诈,而后嗣逢长?”意思是说,王亥、王恒兄弟俩贪图淫乐,结果王亥搭进了一条性命。然而世情多反复,与有易氏之女淫乱,为什么王亥的子孙反而绵绵不绝?
答案就在王亥的儿子上甲微身上。
经过上甲微的讨伐之后,商族的势力拓展到燕山南麓的易水流域,由此成为华北地区的一方大国,逐渐具备了与夏王朝对抗的实力。而这些,都是用王亥的一条命换来的。
王亥、上甲微时代,商族的王权不断加强,在军事民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跨入复杂酋邦阶段。后人将上甲微与夏朝的有为之君——帝杼相提并论,所以《国语·鲁语上》中说:“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
上甲微的时代,是殷商民族脱胎换骨的时代,首先开启了商族的信史时代。信史,是指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周公旦芟(shān)平武庚之乱后,向殷商遗民训话时说道:“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典有册,殷革夏命。” 意思是说,你们都知道,只有你们殷商的先人才有典章史册,记载成汤伐夏的历史。
上甲微时期“有典有册”吗?
甲骨卜辞中,有“册”字,写法与西周金文相近,字形作竹简编连成册之形。甲骨卜辞中也有“典”字,字形作双手捧着竹简册书放在台基之上。这是因为典册最先运用于宗庙祭祀,册书上记载祖先的世系庙号与历史,极为神圣尊严。
殷商后人在祭祀某先公时,供奉于神灵前的典册内容必与某先公的庙号、世系及生前功绩相联系。周祭祀谱中已经完整记录下上甲微、三报(报乙、报丙、报丁)、二示(示壬、示癸)的庙号,说明殷商民族对自上甲微以来的世系及其相关事迹已经有了明确的记载,并传承下来。郭沫若据此推断出,殷商先世,自上甲微就进入了有史时代。
另外,卜辞中记载了上甲微时期专职负责记录典册的史臣,如“贞:上甲,史五牢” “上甲史其祝父丁必” 。
由此可见,虽尚未发现当时的甲骨卜辞或文字材料,但从殷商后人祭祀先公先祖的情况来看,上甲微时期是“有典有册”的。
殷商甲骨文起源于何时?尚未有定论。目前发现的最早的甲骨文是刻在郑州商城遗址出土的两片字骨上,年代约公元前1500年。其中一片牛肱骨骨臼,刻一“㞢(有)”字;一片牛肋骨,刻有十个字:“……又土羊,乙丑贞,从,受……七月。”
人的名字都是用文字记录下来的,通过卜辞中的殷商人名可追溯甲骨文产生的大致年代。比如《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1506号卜骨收录的一份殷商贵族儿氏的家谱,共记载了儿氏十一代的13个人名。其中第一代“儿先祖曰吹”,最后一代生活在武丁时期(约公元前1250年至约公元前1192年)。
一代有多少年?
一代就是一世,唐朝为了避李世民的讳改世为代。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卅部》中说:“三十年为一世。”《字汇·一部》解释说:“世,父子相代为一世。”实际上的统计数字在20年至30年之间。
如果只考察女性的世代间隔,约20年左右。 男性平均世代间隔则较之女性要增加2至4年。
按照平均世代间隔20年至30年来估算,则吹生活于约公元前1550年至公元前1450年之间,也就是说“吹”这个字在商朝初年就出现了。
王亥、上甲微父子是卜辞中能确认的最早的两位殷商先公,王亥的父亲冥极有可能就是卜辞中的“河”,但这是今人推测的,那时甲骨文还不是很成熟,所以冥的名字没有被文字记录下。王亥至商汤共八代,每代二三十年计,王亥约生活于公元前1800年至公元前1700年之间。所以,甲骨文起源年代不迟于公元前1800年。
上甲六示的祀典,尤其是示壬、示癸及其配偶出现在殷商王室的典册上,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商族人至少从上甲六示开始,就已经进入了成文历史记录的时代。 一种文字从起源发展到初步成熟,被用来记录典册,至少要经历一两百年,甚至更长。以此推算,甲骨文大约出现于公元前2000年,也就是夏朝初年。
史传文献中,有的引述《夏书》《夏训》的佚文,如《尚书》中的《甘誓》《胤征》,还有的保存了夏朝时期的《五子之歌》《候人歌》《予及汝偕亡》等韵文歌谣。夏朝有完整的君主世系,若无文字记录,单凭口传,恐非易事,因而说夏朝已产生文字绝非妄言。至于甲骨文与夏朝文字,是否有关联,不得而知。
殷商甲骨文中,“册”字很像韦编的竹木简,“典”字作双手捧册,给人一种庄严、肃穆之感。可见,当时除了龟甲、兽骨以及青铜器,竹木简是第四种文字载体。战国时代的竹木简,保存下来的都残烂不堪,殷商典册发现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
上甲微之时不但有典册,而且设置了负责记录事件、载入典册的专业官员——史,如卜辞中的“贞:上甲,史五牢”。史,就是史官,有作册、作册内史、卿史等。
除了史官,还有负责祭祀、占卜的专业集团——贞人,意味着上甲微时期初步确立了官制。经过两三百年的发展,上甲微统治下的商族已非契时代半农半牧的游走族了,而是拥有文字典册、政权结构、军队的复杂酋邦或者早期国家。可以说,上甲微是殷商文明的早期奠基者之一。
上甲微的重要性还在于他塑造了殷商民族的精神世界。上古时期,宗教祭祀是一个民族精神世界的核心。殷商民族祭祀的第一个近祖就是上甲微。所谓近祖,是指上甲微至成汤之父示癸六位先公,包括上甲、报乙、报丙、报丁、示壬、示癸,统称为“上甲六示”。
上甲微不但与他之前先公诸如王亥、高祖河(冥)合祭,而且也经常与“上甲六示”合祭,说明了上甲微是殷商民族一位承前启后的关键性人物。
商人在合祭殷商先祖时,都是从上甲微开始的,如有条卜辞:“□未卜,求自上甲、大乙、大丁、大甲、大庚、大戊、中丁、祖乙、祖辛、祖丁十示,率 (fén,公羊)。” 上甲微字上甲,因他出生于干支甲某日而得名。此后,殷商王室成员形成了以出生日期的十个天干称名的传统,如商汤生于乙日,所以卜辞称之为大乙。
上甲微也是殷商第一个以天干为庙号的先公。上甲微之后的报乙、报丙、报丁、示壬、示癸等,都是遵照这个规则而得名。殷商民族祭祀先祖的日期,与受祭者的日干相同。如祭祀上甲微,要在甲日祭祀。
《国语·鲁语上》中说:“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报,卜辞中写作“匚”,是盛藏祖先灵牌的神龛。从上甲微开始,殷商祖先的灵牌都置放于匚中,然后按日干依序祭祀,这就是《国语·鲁语上》所说的“商人报焉”。在卜辞中,上甲微的“甲”字置于形似神龛的“□”之中,报乙、报丙、报丁的“乙、丙、丁”则置于形似神龛的“匚”之中。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天地神灵、祖宗,成了殷商王朝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祖甲之后,商朝形成了一个严密、有规律的祭祀制度——周祭或周祀。所谓的周祭,是指商王及王室贵族按照翌、祭、祼(guàn)、协、肜(róng)五种祀礼的顺序,对其祖先轮番和周而复始地进行祭祀。其中,翌为祀首,是舞羽(手执翟雉的尾羽而舞蹈)之祀,祭为肉祀,祼为食(黍稷等祭品)祀 ,协为合祀,肜为鼓乐之祀。在周祭时,翌、肜分别是单独进行的,祭、祼、协则是相互交叉举行的。
周祭的祭祀周期有三十六旬、三十七旬两个类型。殷商周祭的受祀者包括三十一位先王、二十位先妣,祭祀一轮需要十个旬序的时间。
周祭对象有一个严格的规定。殷商先王及旁系先王都列入周祭对象,按即位次序受祀。上甲微是周祭的第一位殷商先王;但是周祭的先妣(女性先祖)仅限于直系先王的配偶,按所配先王即位的次序受祀。示壬的配偶妣庚是周祭的第一位先妣。上甲微作为殷商政治制度的奠基人,以及精神世界的引领者,无疑是殷商最重要的先王之一。殷商后人对上甲微的祭祀,有燎祭、侑祭、御祭、肜祭、报祭等,种类多,规格高。在全部的甲骨卜辞中,能够确认是祭祀祖先的超过15000条,其中以祭祀上甲微的卜辞最多,有1100多条,祭祀祖乙的有900多条,祭祀商汤的有800多条,祭祀武丁的有600多条。上甲微在殷商民族心目中地位之崇高,由此可见一斑。
上甲微之后,商族历史又进入了近百年的空白期。史书及卜辞上除了留下殷商先公的名号外,鲜有记载他事。
有一版龟甲记录了一份完整的殷商诸王祀谱:“甲戌翌上甲,乙亥翌匚乙,丙子翌匚丙,丁丑翌匚丁,壬午翌示壬,癸未翌示癸,乙酉翌大乙,丁亥翌大丁,甲午翌大甲,丙申翌外丙,庚子翌大庚。” 这份祀谱便利了今人订正司马迁对殷商世系的误记。
上甲微相当于夏王帝泄、帝不降之时。上甲微卒后,报乙(匚乙)、报丙(匚丙)、报丁(匚丁)、示壬(主壬)、示癸(主癸)等依序即位。这五位殷商先王的年代,大致可与夏王朝的帝扃(jiōng)、帝廑(jǐn)、孔甲、帝皋、帝发相对应。(参见下表)
殷商先公简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