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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氯仿(CHCl 3
一九一五

当然,故事要从一九一五年那个该死的冬天说起。当时,暴风雪冻住了整个城市, [1] “伤寒玛丽” 悄悄溜了回来, [2] 曼哈顿的验尸官被发现在犯罪现场烂醉如泥,而那个发疯的小门房承认自己是八个下毒案的凶手。

起初,这一招认似乎更多只是全城一片疯狂的表现。那个冬天的纽约陷入了泥潭,马车歪歪扭扭经过大雪覆盖的百老汇,有轨电车因为铁轨被沉重的冰雪压垮而卡在了从布朗克斯到科尼岛的沿线。街道专员雇用了一万五千名被他称为“冰雪战士”的工人去清扫道路。然而,就在这些战士又铲又切时,新雪仍在不断落下,给积雪又添上了危险的一层。

在天空阴沉街道冰冻的这些日子里,市政府还在极力阻止一场突如其来的伤寒爆发。该市最臭名昭著的病菌携带者“伤寒玛丽”,违反从疗养院保释的条件,在当地一家医院做了厨师。在他们设法追查她的行踪并将她抓回去——当时她大喊大叫,咒骂他们是在迫害她——之前,已有二十五人生病,两人死亡。

该市的验尸官在相关调查中已不再有任何助益,如果说他曾经帮上过忙的话。

相反,帕特里克·赖尔登试图用花言巧语来摆脱关于自己醉醺醺地去工作的指控, [3] 一位愤怒的目击者指出,他跌跌撞撞地来到一个死亡现场,用他“呆滞的眼神和傻笑的脸”嘲笑尸体。提起这次指控的时间是在第九大道高架上的一次车祸之后,这条拥挤的通勤线由私营的区间快线公司运营。

撞车事件发生在几周前,也就是十二月的最后几天。报纸上描述的事故现场就像去地狱里走了一遭——车身撞上等在第八大道和一一六街车站的一辆快车时,火焰迸发,碎片四溅。强大的冲击力将木制汽车推向空中,瞬间变成了一座耀眼的金字塔。飞溅的火花点燃了站台,乘客们目瞪口呆,赶紧鲜血淋漓地逃向大街,踉踉跄跄地从七十五英尺高的轨道上踩着摇摇晃晃的楼梯下来,在火光照亮的黑暗中,围观的人们挤在一起,一有人掉下来就冲上前接住。两名火车工人在这一撞中身亡,还有十几名工人及乘客因烧伤、挫伤和受惊去医院寻求治疗。

报纸也对当晚验尸官的形象提供了令人难忘的描写。事故发生八小时后,时针即将滑过凌晨两点时,赖尔登终于缓缓走进了停放着尸体的警局。警官说,一位助手搀扶着他,他块头很大,一个人的重量把两个人都压歪了。赖尔登低头看了看两名死者,当警察告诉他一个人叫约瑟夫·柯林斯、五十二岁,一个人叫戈特利·布明尼克、二十七岁时,他突然打断警察的话,口齿不清但足够让人听明白地说:“两个这样的名字就把我们在这样一个夜晚拖出来,真丢人。”上述一切都以报道该事故的记者的笔记为依据,这位记者为引发正式调查赖尔登工作出了力。

接下来,自然就是一九一五年一月,在验尸官烂醉、街上有“冰雪战士”、病房里有霍乱的那几个月里,一个自命为连环杀手的家伙走进了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全盘托出了自己下毒及谋杀的离奇故事。

弗雷德里克·莫斯是个小身板儿,不仅矮小而且瘦削,紧张兮兮的。 他有一双细长的蓝眼睛,黑发略显蓬乱,胡子上落满烟灰。他不停地抽烟,抽那种香喷喷的埃及烟,一边讲着自己的故事,一边踱来踱去。他刚从维也纳移民过来,英语说得很慢,磕磕巴巴,警察只好找来一位翻译。“哦,但愿我英语说得再好一些。”和警察初次会面时他这样叫喊道。尽管如此,警察还是可以把这个故事拼凑完整的。

他于一九一四年初由奥地利来美,想从事医学工作。他在扬克斯(Yonkers)的德国共济会之家找到了一份护工工作。 这家收容所收留了二百五十个弃儿和一百个领养老金的老人,薪酬只有一点点——每月十八美元外加食宿——但允许莫斯实践他的医学兴趣。而他很快“就把自己锻炼成了一名护士,因为上面那些人发现我对护理有些了解,比大多数护工受的教育都好”。他说,不久以后,主管就请他去承担另一份工作,帮助“送”一些病得极重且花费最多的住客“上路”。

在接待室里,莫斯耸耸肩,又点燃一支烟继续说了下去。莫斯很清楚,那主管是个恶霸,顺他者昌,逆他者亡。可是这份工作,他详细解释说,对他来说并不特别伤脑筋。“那其实是好心做好事。那些人都承受着难以置信的巨大痛苦,他们没有任何活下去的机会。无论在身体上还是精神上,无论对他们自己还是对别人,都没有快乐可言。” 他认为,唯一的挑战在于如何完成这个任务。考虑过各种可能性之后,他认定下毒是再明显不过的答案了。在一个都是老弱病残的地方,让死者看上去只是大限已至将是很容易的事。

共济会之家的护理药房存放着一个女巫的毒药箱,负责保管的是个年轻的孤儿,她靠这个挣自己的生活费。箱子里有装满乙酸铅的瓶子,那些银色的晶体曾被用来治疗皮疹;有可待因、吗啡、鸦片粉之类的止痛药;有阿托品,提取自茄科植物,为减慢的心跳提速;有用于麻醉的香气扑鼻的氯仿;白色的砒霜粉末,是用来治疗从梅毒到牛皮癣的各种疾病的;还有用作能量补充药剂的马钱子碱,以及治传染病用的水银。唯一的问题是,哪一种最适合他的目的。

莫斯首先试了砒霜,但那个被选出来做实验的老人并未如他预期的那样死去。老人极其痛苦,接着发展为一种进行性麻痹,又悲惨地活了几天。莫斯发现,自己还得负责没完没了、精疲力竭的护理工作。那对受害者和他本人都太可怕了,他说。后来,他们埋葬了那个人——管他叫什么呢,他不记得了——大家都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他回到了配药室。也许,是气味,是空气中那种甜甜的化学品味道的刺激,是那种含糖的诱人的保证,让他下了决心。他对着警察笑,告诉他们为何他对自己的第二个选择如此高兴,他说:“你给一个老人氯仿的时候,就像哄一个孩子睡觉一样。”

房间里没有一个警察把氯仿当成摇篮曲。 [4]

他们的经验正好相反。他们知道这东西纯粹就是毒药,是罪犯尤其是小偷常用的一种,小偷们早就发现,去打家劫舍时对于有人在的人家它很管用。自从二十世纪初以来,这种做法日益流行起来。抢劫者会敲响一间公寓的门,把浸了氯仿的破布捂到开门人的脸上,在受害者尚无知觉时拿走想要的一切。“盗贼使用氯仿:袭击某公寓一女子,抢劫她之余还剪掉了她的头发。”这是《纽约时报》一九〇〇年三月的一个标题。制作假发的漂亮头发与某些珠宝一样昂贵,报纸指出。一九〇七年,还有窃贼在搬空一家之前“把整个一家人都麻翻了”;火车抢劫犯麻醉了满满一车厢的乘客,将所有口袋和钱包洗劫一空;举办派对的人将氯仿放进客人们的酒水,然后扫荡他们的钱包,带着三千块钱消失不见了;一九一〇年,抢劫者在繁忙的曼哈顿街头用氯仿麻醉了一位检察官,扯掉了他沉甸甸的镶钻金戒指,并消失在人群之中。氯仿偶尔也在真正的悲剧中发挥作用:一九一一年,长岛的一位父亲用氯仿杀死了儿子和两个女儿,然后留下一封绝命书,跳进了灰暗的大西洋。

莫斯喜欢氯仿的高效。他不费吹灰之力地用它又杀掉七位住客。它真是个绝妙的毒药啊,他说,也许那过分甜腻的味道有点倒胃口——但其致命性却是完美的、可靠的。

倡导将氯仿用作麻醉剂的医生在被氯仿搞得不省人事之后,也终于意识到了它的潜力。詹姆斯·扬·辛普森,爱丁堡的一位医生,一直在寻找某种用于外科手术和分娩的优于乙醚的镇痛剂。乙醚的生效慢得令人崩溃,而且闻起来很糟糕,刺激肺部,还容易起火,在外科医生常常在烛光下工作的时代,这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辛普森和他的两个实验助手决定在自己身上做试验,直到找出管用的物质为止。他们已经尝试并排除了包括丙酮及苯在内的几种化合物,在一八四七年十一月四日的晚上,他们倒出了几杯氯仿,然后把脸埋进了杯子上升起的蒸汽当中。不到两分钟,三个人就全部不省人事地躺倒在桌子下面,就像辛普森后来所写的那样,“一转眼就到了桃花心木桌下面”。他们或许在半小时后清醒了过来,头晕眼花,但可喜的是毫发无损。“这将改变世界。”他认为。

接下来的五十年里,氯仿越来越受欢迎。每个药店都储备着它,除了个别谨慎的反对者外,绝大多数医生都在处方中大量使用它。它被混合在止咳糖浆及擦剂当中;它被用作镇静剂、助眠药、止痛药,用来治疗酒精依赖症、打嗝、晕船、腹部绞痛、呕吐和腹泻。没有一个人特别清楚它是如何起作用的,它似乎就是会让人体放松下来,会镇静大脑,让病人滑入非常渴望的昏迷状态。

然而,医生们使用氯仿越多就越是认识到,它是种变化无常的麻醉剂。有报告说,病人甚至没等外科医生拿起手术刀,就莫名其妙、出人意料地死在了手术台上。病患会渐渐陷入氯仿导致的无意识,而且就那么一直昏迷下去。呼吸会减弱为单纯的喘气;心跳会以不断变慢的节奏减弱。警觉的医生开始记录死亡病例。平均下来,氯仿麻醉似乎在每三千个病人中至少杀死一个。

没有人知道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因为没有人知道它是如何发生的。

氯仿是种相当简单的化合物,是并不复杂的碳、氧和氯的组合。然而不知何故,这简洁的混合物却形成了一种不受控制的化学危险品,没有预兆或明显的原因就会置人于死地。医生们甚至不确定到底多少才是安全的剂量。一个病人吸了三分之一盎司后死亡,另一个人,众所周知的氯仿上瘾者,在吸入此药一夸脱之后才屈服。氯仿对儿童、老年人和酗酒者最危险,这不足为奇,但它也会出人预料地杀死健康的人。

在二十世纪初,英国医学会称氯仿为已知最危险的麻醉剂,美国医学学会强烈要求各医院彻底停止使用。但是,要氯仿从药房货架上完全消失还得再等上几十年。当弗雷德里克·莫斯从配药室的架子上拿起氯仿瓶子的时候,氯仿仍然在广泛使用,仍然广为人知,不过是因着其效果神奇而非会让人丧命。

穿着黑羊毛套装的警探们开始成为共济会之家的一道熟悉的风景,他们嗵嗵嗵地穿过那里的木结构大厅,打开衣柜,查看床下,提出问题,查证莫斯的故事。调查者看到得越多,疑问就越多,也就越是怀疑这个疯狂的小男人可能在说真话。

例如,他们发现一本德文的毒药小册子藏在他的衣柜深处。他们召集了相关人等来确认他故事的真伪,打头的是那个在灵堂工作为共济会之家提供丧葬服务的入殓师。莫斯曾告诉警察,他从前杀一个老人时往抹布上倒了太多的氯仿。这种腐蚀性的液体在那人嘴巴周围留下了红色的印记。当时入殓师问起了这片伤痕,借此警告他。按照莫斯的供认,从那以后,他在用氯仿之前都会在病人嘴巴周围涂抹凡士林。

入殓师当即证实了莫斯的陈述。他记得自己当时被皮肤上那种不规则的红色伤痕吓了一跳。他见过在外科手术期间死去的病人脸上的氯仿灼伤。莫斯告诉他,这是自己在那人死后用一块布为他合上嘴巴时擦伤了他的脸。这说法迷惑了入殓师。共济会之家以前从未那么做过。那块伤痕也并不真像是一块布擦伤的。但毕竟只是又一个老人死掉了,而且下一具尸体上也没有再出现类似的损伤,因此他也就随它去了。

由此引出了另一位证人——在病人被发现死去之前两小时,曾看到莫斯往老人脸上抹凡士林的护理员。莫斯曾向他解释说,抹凡士林可以让殡仪员给尸体刮胡子时更容易一些。那位护理员十分惊讶——毕竟,那个老人还在呼吸呢。莫斯告诉警察,这次尴尬的遭遇之后,他换了另外一种方式,就是把浸了氯仿的药棉塞进被选中的受害者鼻子里。当警察搜查莫斯的房间时,在他的一件大衣口袋里发现了棉花和镊子。

入殓师很不喜欢莫斯。他发现此人虽然能干却很冷漠,“对共济会之家里的那些人的苦难和死亡漠不关心”。老年住客们也不喜欢他。他出了名地喜欢威胁那些牢骚太多、坚持要额外照顾的住客。掌管护理药房的那个十四岁女孩告诉警察,莫斯曾跟她谈及住客们的无用,还说处理掉其中几个“将是一件好事”。“如果你再不停止惹出这么多麻烦,我就把你送到比你想去的热得多的地方去。”他曾如此厉声呵斥一个九十一岁的老人。

这间收容所的老年住客告诉警察,他们相信莫斯一直在有条不紊地处决那些惹恼他的人。他们记得他曾警告过一个不停按铃求助的女人,说她要是再按铃的话一定会很后悔。她还是继续召唤他,结果第二天她就死了。

但是另一个护理员告诉警察,他相信莫斯是在奉命行事。有一次这位护理员被叫去帮忙搬运一个死去的病人。等他到了那人的房间时,发现莫斯和主管亚当·本厄正站在床前,而且在交谈。床上有具尸体,房间里有股刺鼻的化学品甜味挥之不去。“这是什么味儿啊?”他记得自己有点窒息地问道,莫斯一边回答一边走到窗边推开了窗子,主管则点燃了一根雪茄,让烟草燃烧的辛辣味儿弥漫在空气中,抹掉了其他一切痕迹。

地区检察官认为这些询问很有启发。但从他的立场来看,它们并不是证据。现在莫斯进了监狱,主管作为一个散发着恶意且不合作的证人被关了起来,共济会之家的情绪已发展到了意料之中的歇斯底里状态。上述叙述有些毫无疑问是真实的,但其他的可能存在着夸大其词。为了证明这些老年住客被下了毒,他们需要一些过硬的证据。

没有一个人,甚至包括那些不喜欢他的人,宣称说亲眼见到了莫斯用氯仿杀死病人。谣言,怀疑,奇闻,一个可能只是疯了的嫌疑犯所供认的话,都不足以指控一个人谋杀。

“为什么你从砒霜换成了氯仿?”治安官问莫斯。

“我这么做是因为给病人用了砒霜后他们变得比以前更麻烦了,”莫斯在听证会上回答,“没有一个人是被杀死的,除非他本来就快要死了。我这么做是为了结束他们的痛苦。”

调查者起初认为他们可以用砒霜谋杀来立案,砒霜是一种稳定持久的金属元素,其痕迹可在死后多年的尸体里发现。他们的第一个计划是,从布朗克斯的公墓里挖出莫斯用砒霜毒死的受害者,然后运用现有的所有手段进行化验。但令人失望的是,他们发现共济会之家习惯于给病人服用砒霜,这意味着就算他们在人体组织中找到了这种毒药,也不一定能提供谋杀的证据。

至于氯仿,验尸官难过地向他们确认说,没有办法,完全没有办法在尸体里面找到证据。他说,尸体解剖完全是浪费时间,“我们可以找几个人这么做,可是莫斯说过,他在威彻斯特用氯仿杀了人,事实上,人中了氯仿的毒是不可能被尸体解剖所证实的”。

“所以,我们靠掘尸检验什么都证实不了,莫斯也许给每个受害者用了一夸脱的氯仿,但我们没法用尸检证明它。”

关于氯仿致死后尸检失败的最糟糕案例,已被载入纽约市的刑事司法史,是得克萨斯州千万富翁威廉·赖斯的案子,赖斯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在曼哈顿公寓里躺着睡觉时被人用氯仿杀死的。 [5]

赖斯死在一九〇〇年的秋天。疑似谋杀者的动机源于几年前他决定在休斯敦建立一个教育机构。他的财富最终将捐赠给这座赖斯大学。但是,他的家庭成员认为,这一计划意味着剥夺了他们的继承权。实际上,几年前先他去世的妻子秘密地立下了遗嘱,把自己的那份财产留给了自己的亲属。因为得克萨斯州承认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她的亲属要求得到赖斯本人的财富的一半。

赖斯八十四岁了,是位身体有病脾气古怪的隐士,过着深居简出而又奢侈的退休生活。但是,他想被人记住,他想把自己的几百万捐出去用于实现他的教育梦想,他无意再资助妻子的那些贪婪的亲戚了。他通过律师声明自己多年来已经不再是得克萨斯的居民——他住在纽约,这里不承认共同财产。他那些贪心的亲戚怎么办呢?好吧,他们对他的钱是痴心妄想。

他妻子的家人,同样下定了决心,雇用了一位纽约律师跟他对着干,此人名叫阿尔伯特·帕特里克,因手段卑劣而闻名。由于他的客户遍布这个国家一半的地方,帕特里克决心自己也要在赖斯的财富中分一杯羹。他和赖斯的贴身男仆查尔斯·琼斯勾结在一起,合谋伪造了一份遗嘱,背着急切的继承人瓜分了老人的财产,当然,琼斯本人就是遗嘱执行人。接着,阴谋家们又联手除掉了赖斯。

至少,当他被控用氯仿杀死老人而进了监狱时,琼斯是这么说的,他宣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遵照帕特里克的命令行事。这个男仆说他先尝试了用水银药丸来下毒,可赖斯似乎在服下之后整个人反而更精神抖擞。因此,听说氯仿会迅速挥发且事后不留把柄,他就从自己的兄弟那儿“借来”了一些,他兄弟的医生在处方上说它是助眠药。按照他的供认,后来琼斯把浸了氯仿的海绵放在他睡着的雇主脸上,用一条厚毛巾固定住,然后等着。他说,赖斯一点没挣扎就死了,然后他烧掉了海绵和其他用品。帕特里克安排人让尸体火速进了火葬场。

很显然,打这儿开始,对这两个合谋者来说一切都乱了套。殡仪员对尸体做了防腐处理而不是一烧了之。银行拒绝接受帕特里克提供的伪造遗嘱并且叫了警察。疑心重重的验尸官要求做尸体解剖。纽约的地区检察官决定起诉。警察手上有那些伪造的文件,还有死去多时的百万富翁,后来他们又得到了琼斯的供述,通往最终定罪的似乎是条简单快捷之路。他们指控帕特里克和琼斯谋杀,至于赖斯的遗体,地区检察官将其交给了医学专家去做他们希望进行的简单分析。

但事实证明,赖斯案对所有与之相关的人都是个诅咒。谣言说那个男仆把责任推给帕特里克是为了自救,说他精神不稳定,好好地非要无中生有。遗嘱明摆着是伪造的,可是许多人开始怀疑,是不是琼斯围绕着赖斯的自然死亡编造了一个夺人眼球的幻想故事。一被质疑,这个男仆就变得歇斯底里起来,在他的牢房里进行绝食抗议,这对于所有关于他精神不稳定的传言无异于火上浇油。

与此同时,验尸结果也是自相矛盾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腐烂会如何影响尸体中的氯仿化学反应,医生们无法达成一致。到追查结束时,专家们已经花掉了超过三万美元,仍未达成任何一致意见。

例如,尸检发现赖斯的肺里有液体。辩护人召来了已故总统麦金莱的一位医生向陪审团保证,氯仿不是一种有毒的刺激性物质,不会导致肺里形成液体。这位医生当时在证人席上从口袋里掏出一小瓶氯仿,举在自己舌头和眼睛下面,宣称一点感觉都没有。他说,那个老人是死于肺炎——因而肺里有积液一点也不令人惊讶。这位医生的话遭到了来自康奈尔大学的一位病理学家的反驳,病理学家坚持认为氯仿的刺激性极强,可以迅速导致肺部肿胀并堵塞。他将赖斯的肺堵塞归咎于这种毒药,而且只归咎于这种毒药。

下一位证人又反驳了康奈尔大学病理学家的话,争论就如此继续下去,直到陪审团干脆不再考虑医学证据,基于男仆的证词和伪造的文件就定罪进行了投票。琼斯被判处终身监禁,帕特里克被判死刑,在一九〇二年被送往辛辛监狱。然而,这些定罪仍然因不确定性而存在污点。纽约的死刑执行通常与瑞士钟表一样准时准点,但帕特里克与电椅的约会却一拖再拖。四年后,法官引用那些混乱到可怕的医学争论将死刑改判为无期。

一九一二年,帕特里克被特赦,主要是基于医学专家的新声明,说尸检证据中关于所讨论的毒药是不确定的。“医生说赖斯并非死于氯仿。”纽约的报纸写道。这么多年以后,没有人能肯定纽约是错判了一个无辜的人,还是放走了一个杀人犯。

这就是警察面对弗雷德里克·莫斯时的处境。他们没有办法证明他是个杀人犯,也没有办法确定他不是。布朗克斯区的检察官认为,他只有采取另外一个办法了。如果这个自首的杀人犯真的疯了,如果他们能找到一个优秀的精神医生替他诊断,他们可能就不需要氯仿的证据了,他们可以放心地把他关起来。地区检察官决定将这个古怪的小嫌疑犯送到贝尔维尤医院,那是本市而且很可能是全国最好的精神科病区。

与纽约所有其他建筑一样,贝尔维尤医院在那个二月披上了一件光滑的冰外套,所有的砖石都闪闪发光,铸铁大门和弧形的楼梯上平添了滑溜溜的抛光,维多利亚风格的大楼泛着冬天的寒光。 [6]

贝尔维尤的楼群沿东河绵延了四个街区,建在一片曾滋养了一个叫做美丽风景的农场的土地上。最早的医院大楼建于一八一一年,仅仅八年后,贝尔维尤就成为首家正式要求由有资质的医生来宣告死亡的医院,此事发生在从堆满了停尸房车上的尸体当中发现了一个病得极重但还活着的人之后。医院的急救系统始于一八六九年,其儿科门诊始于一八七四年且为全国首家;它那能进行抗结核治疗的胸科门诊,始于一九〇三年。从成为公立医院的那天——一九一五年冬天——开始,每天都有将近一千人在贝尔维尤接受治疗。“这儿集中了来自河边和大街上的死者及将死之人,都是一天到晚忙于应付生活的不幸的。”《纽约时报》的一篇报道这样写道,试图捕捉弥漫在这里的那种不祥的神秘感。

有人发誓说,透过那些石头建筑的黑色栏杆、拱形窗子和科林斯式圆柱往里看,会发现整个地方都在闹鬼。还有人会讲起十九世纪末“贝尔维尤的黑瓶子”的故事,说里面装着的神秘药水很可能是要用来筛选出最可怜的病人。还有一个停尸房,灾难过后,那里的尸体满得几乎都要溢出来了。一九一一年,华盛顿广场上的三角内衣厂大楼起火,一百多个年轻的裁缝死亡,她们发黑的尸体像柴火一样垒在医院后面的码头上。紧邻医院南边那个犯罪横行、又脏又乱的煤气厂区的妈妈们,用医院的名字吓唬自己捣蛋的孩子:“我要把你送到贝尔维尤去。”这简直跟“我要向格里法 社团举报你”同样可怕。格里法社团是纽约市防止儿童虐待协会的俗称,因其无情的警察手段而令人愤恨。

这家医院著名的精神病区, 一个疯子、精神病人、自杀者和杀人狂之家,只会让谣言有增无减。这里的窗户都钉着木条,墙上爬满了藤蔓——冬天里,它们的触须缠绕在一起,活像一堆枯骨。路过的人发誓说在晚上能听到尖叫声穿透玻璃,能看到阴影像脱缰的野马一样飘过窗前。

病区当时的主任、精神病专家米纳斯·格雷戈里,多年来一直试图摆脱这种闹鬼的名声。他气愤地为自己治疗的人辩护,他们当中许多都是违背自己的意愿被宣称他们疯了的家人送来的。格雷戈里认为,困在他病区里的住客们需要的是帮助而不是嘲讽或无根无据的恐惧。他担心人们接受这一点的速度会非常慢,即便是在他自己的医院里。“目前,没有什么地方能让这些病人得到适当的治疗。”

莫斯的表现倒不像许多深夜来到精神病区的人,他在这儿似乎很高兴,格雷戈里把此事告诉了警察。他们让格雷戈里带了一堆书来——莫斯正在自学英语,他大部分时间都躺在他的小床上读书,喃喃自语地练习发音。十天之后,格雷戈里认定莫斯“精神不大正常”。这个人极端警惕,可能有点偏执狂。他通常显得很克制,安静而又有礼貌。莫斯冷漠、审慎,反应有点不正常、不像人。但是,精神病学家并未发现证据证明这个自首的杀人犯是在妄想,说他编造了那些谋杀也极不可能,医生不会称他为杀人狂、疯子。这是否使得他有能力策划多起谋杀呢?贝尔维尤的专家给出了确切的肯定回答。这是否给了地区检察官想要的证明呢?显然没有。

是,不是,也许,所有答案都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结果,任何他们在涉及八宗可疑死亡的犯罪调查中想要的结果。调查莫斯的人并非唯一在下毒谋杀案中跌跌撞撞的人,但认清这一点并不特别令人宽慰。如果有什么滞碍的话,那就是一项新公布的调查让他们的情况看起来更糟了。

就在一月份,市政府公开的一份报告宣称,拜那位孤陋寡闻、贪污腐败且不时烂醉的验尸官所赐,纽约的谋杀犯正以创纪录的数量逃脱法律制裁。例如杀婴,几乎从未受到惩罚。“心思巧妙的投毒几乎可以堂而皇之地进行下去。” [7]

报告由该市的财务专员,一位名叫列奥纳多·华伦斯坦的改革狂热分子主导。这位专员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研究了建立多年的政治意义上的验尸官制度,结论是:这是一个玩笑,一个嘲弄,一个耻辱,一桩公共丑闻,纯粹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财。这些对于它那一长串的骂名来说还只是个开头。他还可以补充一些对现任验尸官的具体抱怨,帕特里克·赖尔登近来在刑事审判期间,常常被人看到从裤子口袋里拿出小酒壶偷喝几口。两个曼哈顿公民俱乐部正在要求免去赖尔登的公职。

但是,华伦斯坦在一九一五年一月公开的这份报告关注更多的不是一个城市验尸官的坏习惯,而是整个系统的失败。他认为,所有问题都源于一个事实,即验尸官是个被选中的官员。在纽约市,政党大佬们定期安排选举,以各种肥缺来回报忠诚的支持者。该州最强大的政治机器属于民主党,其总部设在一栋相当低调的三层砖楼里,名叫坦慕尼协会,位于第十四大道东边。政党领袖占领这块地方是如此长久——此楼建于一八三〇年——以至于许多纽约人直接用“坦慕尼协会”来指称这个政党。

第十四大道东边的那些政治谋士并未让清廉的鼓吹政府改革的列奥纳多·华伦斯坦掌权。坦慕尼协会也不希望他在那儿。在一次罕见的唱反调的行动中,该市选民于一九一四年选出了一位承诺要进行政府改革的市长。华伦斯坦对验尸官的调查——部分由帕特里克·赖尔登的行为引起——履行了市长约翰·珀罗伊·米谢尔的行政部门做出的承诺。此前,米谢尔的一个朋友卷入了一个涉及在殡葬业和验尸官之间拿回扣的阴谋。

华伦斯坦说,验尸官制度只是该党的政党机器影响恶劣的一个例子,只不过是特别臭名昭著的一个。完全通过坦慕尼协会的影响而保住位子的赖尔登,只是整个系统的痼疾最显眼的症状罢了。这位专员估计,该市每年要在“不合格的验尸官、平庸的内科医生和绝大部分时间用在个人事务上的人事部门职员身上”或者中饱私囊上花费十七万二千美元。

除了领取薪水外,验尸官还接受佣金。他们可以——且通常一定——让政府为他们检查的每具尸体付费,一位助理验尸官曾对同一具溺水而亡的尸体“检查”了超过十二次,每一次都声称它是在哈得孙河的不同地点浮出水面的。众所周知,只有死者家属同意让某个付过回扣的殡仪馆处理,验尸官才允许他们认领尸体。验尸官还有其他收入来源。他们出售伪造的死亡证书,从而掩盖谋杀犯罪、非法堕胎和自杀。华伦斯坦最喜欢引用的例子就是一名男子被发现死在床上,嘴里有枪伤,右手有把左轮手枪。枪里装着三颗子弹,还有一颗已射出。结果验尸官给出的死亡原因是:“胸腔积液破裂”。

该市并不要求验尸官有医学背景或受过医学训练,即便他们是负责确定死亡原因的人。从一八九八年到一九一五年,纽约市的验尸官名单上包括八个殡仪员、七个政客、六个房地产经纪人、两个酒馆老板、两个水管工、一个律师、一个印刷工、一个拍卖师、一个木雕工、一个木匠、一个油漆匠、一个理发师、一个采石工、一个送奶工、一个保险经纪、一个工头和一个乐师。名单中还包括十七个内科医生,但华伦斯坦指出,这些人都像帕特里克·赖尔登一样,早已没有了执业经验,而是以个人的政治立场用事。就任之前,他们当中没有一个被要求通过考试或者展示任何专业知识。

结果,华伦斯坦发现,死亡证书都是未经努力确定死因之前就填好了的。有一个例子是这样的,在“可能是自杀还是他杀”及“被袭击还是糖尿病”这些条目中,一位验尸官将死亡归因于“糖尿病,肺结核,或者神经性消化不良”。有几份死亡证书上干脆写着“不可抗力”。当然,这并非纽约特有的问题。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的一项调查发现,美国任何一个地方验尸官的平均水平就是“一个未经训练和没有技能的人被选派了一个短期的无名岗位,工作人员能力一般,设备不足”。该委员会建议说,所有的验尸官制度都应该废除,“这是一个过时的制度,已彻底证明了它没有能力履行按理要求它履行的职能”。

华伦斯坦在自己的权限内要求卫生部分析八百个案例,从成堆的验尸官报告中随机选择。卫生部的医生发现,几乎有一半的死亡证书结论是如此随意或错得离谱,以致“完全没有证据去证明那些死亡原因”。有些验尸官根本不耐烦填写死亡证书,只是签个字便交上去了事。即便如此,卫生部报告说,有些死亡证书归档也要等待三年之久。

华伦斯坦毫不吃惊地发现,该市的地区检察官往往尽量避免与验尸官共事,因为这些“错误百出”的所谓专家会轻而易举地搞砸起诉。他写道,难怪,下毒和其他犯罪行为在一九一五年会那么容易。有人会以为,在小村庄才会看到可怜的装备与没怎么受过教育的刑事犯罪调查人员,他补充道,可是“纽约市的相关工作却被迫在没有法医科学的参与下进行,这种局面在全世界其他任何大城市都是不存在的”。

回顾一下,莫斯案几乎完美地说明了他的观点。

嫌疑犯宣称他能够在短短几分钟内杀死选中的几个受害者。但是,验尸官告诉检察官这不可能是真的,氯仿杀死一个人至少要十分钟。基于这一信息,检察官不敢相信他的坦白。

然而,科学期刊却支持莫斯的供述。 [8] 几年前所做的一项针对五十二起氯仿致死案的研究发现,四个人在不到一分钟内死亡,而二十二个不到五分钟就死了。

验尸官还肯定地对检察官表示,没有办法在尸体当中找到氯仿,特别是埋葬之后。基于这一信息,地区检察官拒绝掘出尸体来检验。非但如此,他还断言在一具尸体里就连一夸脱氯仿都不可能找到,既然无法产生证据,尸体解剖就是浪费时间。

现有的科学几乎再次与之针锋相对。“氯仿不但经得住腐烂,还可以阻止腐烂。”一本在业内领先的毒理学书如是说。在被氯仿杀死的动物中,至少死后四周仍能在它们的肌肉组织中找到这种化合物。大脑是它容易集中的地方,可以在死后数月被找到。此外,埋葬尸体会阻止这种挥发性化合物的蒸发。

与赖斯审讯制造出的困惑相反,毒物学家很清楚,氯仿肯定是有刺激性的。吞咽过氯仿——而且活着讲述自己经历——的人都被自己嘴里的灼伤而震惊过。尸体解剖表明,氯仿在口腔、胃部和肠道黏膜上都留下了红肿和炎症。这种毒物的腐蚀性足够强烈,使得喉咙和咽部的皮肤出现了明显的软化,病理学家用戴着手套的手指轻轻一碰,就会脱皮。

不管氯仿是被吸入还是被吞咽的,它都会留下蛛丝马迹:它会使血液发黑,使其聚集于大脑、肺、肝、肾,导致血管过满,形成球茎状。氯仿受害者的皮肤会微微发黄,会因这种毒物对肝脏的严重破坏而呈现出黄疸的症状。酗酒者,由于他们的肝脏往往已受到损伤,是最容易被氯仿杀死的人;酗酒者也是手术麻醉下最常见的死亡病例。

即使是在赖斯死亡时,对人体组织中氯仿的合理检测就已经存在了,到一九一五年,检测方法已经更加完备。下面的方法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就已实现:化学家应当切碎部分组织,用蒸汽蒸馏后,将所得“糖浆”与碱和苯的混合物煮沸。如果这热腾腾的化学汤水里面含有氯仿,将其暴露在紫外线之下,这液体就会从发着荧光的淡黄色——据手册所说——变成“美丽的”黄绿色。

另外一些化学检测可以将这种毒物分离为其基本成分。一个氯仿分子由五个原子组成,即一个碳、一个氢、三个氯,它们整齐地聚合在一起。如果化学家加热部分切碎的组织,再加入一种破坏性元素,比如强酸,便可以慢慢将这种毒物分解,将氯从溶液中分离出来,整个过程将确认氯的存在。

布朗克斯的验尸官显然不知道这一技术,如果他向纽约市其他地方的同行征求意见,他们也同样毫不知情。但是,在那个冰天雪地的二月,当弗雷德里克·莫斯走进警察局张口就说自己杀人时,化学检测的可能性是确实存在的,只要有人肯耐心寻找。

警方认为验尸官这些科学借口令人恼火。他们相信,莫斯就是他所宣称的杀人犯。

治安官公开地这么说,激怒了地区检察官。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检察官承认莫斯“加速了”八个甚至更多人的死亡这件事是“很有可能的”,因为警察发现共济会之家另有九个人的死也很可疑。然而,可能性并不是证明,由于他们没有目击证人,只有一个诊断有偏执倾向的嫌疑犯,尸体里又完全没有留下任何下毒的证据,检察官认定自己没有正当理由将此案提交法院。

布朗克斯的地区检察官声明:“莫斯的同事和其他人已经提供了详尽的证据,他们讲到了可疑环境下的死亡,甚至还讲到了与莫斯有关的人身上的氯仿气味,但是他们所说的一切里面没有任何一点被法官或陪审团承认,因而无法证明莫斯叙述的那种犯罪事实。”

检察官办公室释放了此前拘留的共济会之家主管,因为缺乏证据来指控他合谋除掉所照管的住客。但官员们并未下定决心放走莫斯。地区检察官打了几个电话,托了一些关系,还无视贝尔维尤医院说莫斯并不疯傻的报告而让这个杀人嫌犯进了收容所,希望用他已被收容这一事实,作为将其遣返回奥地利的理由。

莫斯被送到了设在波基普西的哈得孙河州立精神病医院。当他得知遣返计划时,已经在那儿待了三个月。在预定遣返的一周前,即一九一五年五月,莫斯从收容所一走了之,就那么在一个温暖的春日里销声匿迹了。为了回应公众的愤怒和抱怨,医院领导指出,收容所并不是有罪的精神病人的家,他在接收莫斯的时候并没有接到过相关警告。员工也并不认为他很危险,他的行为就是在贝尔维尤医院的那个样子——彬彬有礼,安安静静,也许还有点“偏执倾向”,正如格雷戈里所说的那样。但是,收容所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会是需要锁起来的那种人。

莫斯消失得那么彻底,警察甚至怀疑他又一次更名改姓了。他在奥地利出生时的名字是米尔纳瑞克。第一次自首时,当他透过香烟的薄雾注视侦探们的时候,他曾认真解释过这一变更。他挑选这个新名字是为了它的拉丁文含义,那意思就是死亡。

等到弗雷德里克·莫斯随着春风消失的时候,市政府和州政府终于达成了糟糕的一致。“很显然,”列奥纳多·华伦斯坦告诉纽约的新闻界,“这个城市的公共福利事业绝对需要立即废除那种验尸官选拔制度。”

州长因公众对本州主要城市的腐败给予的关注而尴尬不已,他要求赖尔登去职。州立法机构通过了一项在早前会议中一直被驳回的法案,为纽约市建立了一个新的法医制度。法案要求验尸官一职必须由资深医生担任,有病理学经验,得到这一工作前需要通过严格的职业测试,而且会任命训练有素的员工,那种至少有能力对一个自首的凶手立案的人。

然而,这项法案里有个陷阱。坦慕尼协会那些聪明的政客拖了三年才完成它——法医制度直到一九一八年才正式建成。法律条款的制定者们期望等到那个时候,改革者已经离职而去,而新的市长——呃,他一定会按照他们说的去做。


[1] “Blanket of Ice Covers the City,” New York Times ,February 3,1915,p.5.

[2] “Caught at Last,” New York Sun ,March 31,1915,p.6;“Typhoid Mary Reappears,” New York Tribune ,March 29,1915,p.8.

[3] “Wallstein Attacks Coroner Riordan,” New York Times ,January 10,1915,p.20;“Shonts asks for Coroner's Removal,” New York Times ,January 28,1915,p.8;“Riordan Drunk,Murphy Declares:Assistant District Attorney Tells of His Conduct at Accident Inquest,” New York Times ,April 7,1915,p.6.

[4] 氯仿的历史,是Linda Stratmann, Chloroform: The Quest for Oblivion (Phoenix Mill,Gloustershire:Sutton,2003)一书中的主题,这本书非常引人入胜。另外,亦可参见:Witthaus and Becker, Medical Jurisprudence ,pp.850-54;Peterson,Haines,and Webster, Legal Medicine ,pp.639-49;Gonzales,Vance,and Helpern, Legal Medicine and Toxicology ,pp.742-45;Gonzaleset al., Pathology and Toxicology ,pp.795-96。

[5] 位于休斯敦的赖斯大学的网站指出:“威廉·赖斯于一九〇〇年九月二十三日被谋杀”,阿尔伯特·帕特里克在次年锒铛入狱。网站没有提到他后来获释。关于赖斯之死的神秘性以及相互矛盾的医学证词,参见真实犯罪网站:“The Malfactor's Register,” http://markgribben.com/?page_id=61;Marguerite Johnston, Houston: The Unknown City (College Station:Texas A&M University Press,1991),pp.117-23;以及法律百科全书的在线版, Law Library: American Law and Legal Information: Great American Trials ,vol.1,http://law.jrank.org/pages/2737/Albert-Patrick-Trial-1902.html。我也去查阅了当年《纽约时报》的如下报道:“Cause of Death:Patrick's Counsel Try to Prove It Was Due to Heart Disease,” February 4,1902,p.16;“Jones Tells How He Murdered Rice,” February 21,1902,p.2;“Patrick Defense Opens:Counsel Will Try to Show That Rice Was Not Murdered,” March 7,1902,p.7;“Dr.Lee at Patrick Trial,” March 11,1902,p.7;“Tests in Patrick Trial,” March 13,1902,p.2;“Grover Cleveland Asks Clemency for Patrick,” December 30,1905,p.4;“New Patrick Evidence for Last Appeal,” January 14,1906,p.14;“Patrick Tells Why He Expects Pardon,” December 19,1910,p.1;and“Dr.Flint Believes Patrick Innocent,” December 20,1910。

[6] 参见:“Bellevue Hospital's Story,” New York Times ,April 18,1926,p.XX18;“How the Bellevue Capitals Were Saved,” NYU Physician (Fall 1990),pp.47-48;Page Cooper, The Bellevue Story (New York:Thomas Y.Crowell Co.,1948),pp.113-225;Sandra Opdyke, No One Was Turned Away: The Role of Public Hospitals in New York City Since 1900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Bellevue Hospital Milestones,unpublished list,courtesy Bellevue Public Relations Office。

[7] 至于华伦斯坦这份报告中有关验尸官制度的部分,参见:“Oust Coroners,Says Wallstein,” New York Times ,January 4,1915,p.1;以及“Coroners' System Sheer Waste of Public Money,” New York Times ,January 10,1915,p.44。关于查尔斯·诺里斯到任之前纽约以及其他地方的验尸官工作的惨淡状况,参见:“The Coroner and the Medical Examiner,” Bulletin of the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July 1928,no.64;Luke May, Crime's Nemesis (New York:Macmillan:1916),pp.107-108;Julie Johnson,“Coroners,Corruption and the Politics of Death:Forensic Pathology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Michael Clark and Catherine Crawford,eds., Legal Medicine in History (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4),pp.268-89。

[8] 关于莫斯案发生时人们对氯仿知识的了解,参见:Witthaus and Becker, Medical Jurisprudence ,pp.850-54;Peterson,Haines,and Webster, Legal Medicine ;Lucas, Forensic Chemistry fyTW47TMO4w0jpox1PUO9vqAk3mdptMZBMgbuj8QrdMIzTRwiXiro1w499OkSu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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