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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道德的实践性与理由和动机的休谟主义观点

几乎所有人都同意,关于正确性和错误性乃至良善性和恶劣性的判断,与行为及行为理由之间存在某种非常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是道德和规范判断所特有的。人们认为,道德判断具有实践性,关于理论物理、农业或者厨具的判断则否。这并不是说,就如何行动进行推理或者激发某人去行动时,其他这些判断不能起任何作用。而是说,它们在大部分人身上不能稳定地发挥这样的作用。与此相对,不管是理论物理学家还是厨师,大部分人都会认为,是否采取某种行为,跟这种行为的道德地位相关。人们似乎常常根据道德考量来行动,而且为了解释人们为什么选择一种行为而非另一种行为,常常援引的是,他们相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或者相应的结果是良善的。这也许表明,道德信念单独或者与其他心理状态一起,可以激发人们去行动。

元伦理内在主义者 metaethical internalists )认为, 对理解伦理的本质来说非常重要的一个思想是,道德判断可以为行动提供理由,并能激发行动。他们相信,这两者之间有极为密切的必然联系或概念联系(或者两种联系兼具):一方面是道德判断和/或它们的内容,另一方面是行动理由和/或行动动机。内在主义者分为许多类型。有的人认为,一种行为的正确性就可以提供行动理由;其他人则认为,只有存在合适种类的理由,一种行为才具有正确性。有的人认为,相信某件事是正确的,必定就会对这件事产生某种积极的激发性态度;其他人则认为,只有理性、融贯或明智的人才会被这般激发,而非所有人都是如此。所以,内在主义者们的观念相去甚远。我们很快会对各种内在主义进行区分,以便可以清晰地了解其差异。而有助于把握元伦理内在主义的一种做法是,从伦理本质上具有实践性的一般观念出发,然后将各种具体的内在主义主张视为以不同方式兑现了这种观念。

当然,兑现这种观念的并不都是真正的内在主义。有些人否认,道德判断与行动理由和动机之间有任何的 必然或概念 联系,并且对于伦理在什么意义上具有实践性,给出了另外的解释。这些人拒斥内在主义,不是内在主义者,而是我们所说的 外在主义者 externalists )。不过,他们仍然可以设法解释,内在主义为什么看起来是可信的,从而给予道德的实践性应有的地位。围绕这两种立场,引发了大量元伦理学争论。既然内在主义者和精致的外在主义者都试图解释道德的实践性,你也许会疑惑,他们究竟在争论什么。如果两个阵营的资深成员都致力于把握道德的实践性,只不过一方认为存在必然或概念联系,而另一方不这么认为,那么双方为什么要笔战不休呢?我认为,要找到答案,我们应该关注的是,必然或概念主张如何与常见的关于理由和动机的 休谟主义 Humean )观点结合起来, 为反实在论的元伦理学论点提供支持。

本章的总体目标就是对此进行解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需要辨析一系列不同的内在主义论题,使得理解起来有章可循。我还要考察支持其中几种立场的一些论证,以便说明为什么许多人觉得这些立场很有说服力,以至可以用来充当关于伦理本质的其他论证的前提。接着我要解释的是,当这些立场和休谟主义观点相结合,为什么会给前面讨论的最小实在论立场所包含的某些主张造成困难。我尤其要表明,它们会给这样两个主张造成困难:其一,道德判断/道德信念是具有表征性内容的认知状态;其二,道德判断可以绝对为真或绝对正确。最后,我将简略地说明,为避免由此导致的理论张力所提出的各种策略,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诸多元伦理学立场。 PhEkOfjVOgvAjm7qW+MtMRj1P9DjRMRttQQdTgQqpxLU/s7SSdaLSQ11yJCIxR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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