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划分至今没有统一的口径。综合来看,UNCTAD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划分相对具有实用性。
对照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大体对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
关于产业集聚的度量,基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测算方法,但由于数据所限,本章仅采用空间基尼系数( G )这个指标来衡量生产性服务业各细分行业的空间集聚程度,其计算方法如下:
由于中国的服务业被低估,采用总产值指标来衡量地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不太合适,因此本章采用就业人口数指标。在中心城市上海的带动下,长三角已经形成颇具规模的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因此,把长三角16个核心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具有代表性。式(1)中, S i 为 i 城市生产性服务业某细分行业的就业人数占长三角16个核心城市该行业总就业人数的比重, x i 为 i 城市总就业人数占16个城市总就业人数的比重。如非特殊说明,本章所使用的数据均来自各年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和《长江和珠江三角洲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统计年鉴》。
首先,本章计算得出了2006—2011年长三角16个核心城市生产性服务业各细分行业的 G ,并对比2006年中国286个城市在生产性服务业相应细分行业上的 G ,归纳在表5—1中。对表5—1中最左侧的两列数值进行对比,可发现长三角生产性服务业各细分行业的空间集聚程度都比全国整体水平高很多,尤其反映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金融业上,这两个产业在长三角的 G 约是全国的14.83和13.77倍。这就一定程度上验证了本章采用长三角作为研究对象的合理性。从行业角度分析,不论是从全国来看,还是从长三角看,生产性服务业细分行业的集聚程度都有显著差异。较高集聚度的产业主要集中在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而金融业的 G 在两种样本范围中都表现为最低。
表5—1 全国与长三角地区生产性服务业细分行业的空间基尼系数
资料来源:陈建军等:《新经济地理学视角下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来自中国222个城市的经验证据》,《管理世界》2009年第4期;2007—2012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
再看长三角生产性服务业各细分行业的集聚趋势。本章将长三角16个核心城市2006—2011年生产性服务业各细分行业的 G 绘制成图5—1。
图5—1 长三角生产性服务业细分行业空间集聚程度变动趋势图
资料来源:2007—2012年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
由图5—1可以观察到,长三角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 G 值在2006—2011年间整体保持下降的趋势,此外,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也从2010年开始有所下降,而其他四个生产性服务业细分行业的集聚程度在这六年间基本保持平稳或略微上升的动态趋势。
最后来比较长三角城市分等级后的空间集聚程度。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及人口规模,本章将长三角16个核心城市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为作为长三角中心城市的特大城市上海;第二等级为南京、杭州、宁波、苏州、无锡;第三等级为其他中小城市。2011年,长三角地区第一、二、三等级城市的生产性服务业就业人数占该等级城市就业总人数的比重分别为0.312,0.180和0.120。很明显,城市等级越高,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程度越高,这从统计指标上证实了城市等级与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程度的相对匹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