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版权局根据国家版权局的工作部署和本局年度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方针,以服务贵州省经济、文化建设发展为版权工作出发点,积极开展版权管理与服务工作。
按照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要求,制定了《贵州省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印发到全省9个市、州和93个省直部门,对推进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了部署。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市、州及省直部门上报了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及工作情况。
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的函》(国版办函[2015]20号)要求,开展软件使用情况专项自查,并按时将《软件使用情况表》报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责任人数据库,及时更新和补充省级机关软件正版化责任人相关信息,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了《贵州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细则》(黔版权[2015]4号),并将其印发至93家省直部门及各市(州)人民政府。8月3—5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对贵州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检了省政法委等4个省直部门。此次检查,对推进各级政府机关落实软件正版化政策措施、健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起到积极作用。11月下旬,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关于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国版办发[2015]4号)通报了对24家中央部门和12个省(区、市)的71家省级机关的检查情况,《通报》指出:“贵州省积极探索适合省情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新思路,将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与促进国产软件引用相结合,在四个县(区)开展国产操作系统软件应用试点,有效解决软件采购经费紧张问题。”对威宁县、织金县、黔西县以及百里杜鹃管委会在贵州省率先试点应用国产操作系统软件,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
持续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贵州省版权局和省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推进地方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版发[2015]1号),要求市(州)版权局、国资监管机构、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明确目标,做好整体规划,进一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10月下旬,总局督查组于10月27—28日到贵州日报报业集团、贵州出版集团,对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抽检了贵州日报报业集团、贵州出版集团下属二级企业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情况。检查组向贵州省版权局及被检查单位反馈了检查情况,指出了企业计算机及软件安装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办法,要求两个集团要尽快健全和完善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工作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立最后时限,以实现集团企业总部全部使用正版软件为首要任务,再到二级企业,分步推进,逐级落实,按要求完成新闻出版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积极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根据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版发[2015]2号)精神,省版权局牵头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贵州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通知》,同时,成立了贵州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启动贵州省第十一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全省各地及各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随即开展行动贯彻落实。省版权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建立了快速联动机制,将“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落实到处(室)、落实到人,确保开展查处行动时能实现迅速对接。在“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清理整治阶段,全省各地对辖区涉及著作权的网站和论坛进行排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接国家版权局移转案件两次(权司[2015]97号、权司[2015]151号),涉及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线索11起。接报后迅速启动快速联动机制,和省通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经过认真调查,所涉案件都得到了查明落实。
2015年,贵州省版权局办理作品自愿登记220件,有效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完成作品登记数据库录入上报工作。
加大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的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对“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进行安排,并结合实际,指导地(州)版权局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版权宣传教育活动。
参与制定《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巡视员胡德怀参加《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徐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