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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2015年,根据国家版权局的工作部署,山东省版权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版权保护、产业发展和社会服务“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高点定位,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突破版权”开展工作,取得了六大突破。

一、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一)严格执法监管,积极查处侵权盗版大案要案

山东省版权局始终把案件查办作为版权执法重中之重。2015年,全省共打掉地下非法印刷、发行、藏匿窝点65个,查办各类案件466起,其中依据著作权法律法规查处的案件103起,行政处罚案件94起,刑事移交判决的9起,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20多万件。2015年,山东省版权局先后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督办案件11起,其中菏泽“4·13”侵犯著作权案、济南李某涉嫌制售侵权盗版图书案、济南贺某制售侵权盗版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案、青岛“9·23”肖某侵犯著作权案、青岛“8·17”网络侵犯著作权案、潍坊王某某侵犯著作权案等6起重大案件定为国家版权局督办案件;青岛“1·28”侵犯著作权案、青岛“3·27”侵犯著作权案、临沂“5·20”侵犯著作权案、威海新航船务服务中心等制售侵权盗版图书案、德州市德城区“9·17”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案等5起案件由国家版权局给予办案经费补贴。2015年,国家版权局给山东省11起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拨付办案经费补贴共计56万元。

2015年4月,国家版权局在青岛举办首期版权执法培训班,山东省版权局做《山东省版权执法情况介绍》典型发言。6月,国家版权局在厦门举办全国版权执法监管工作座谈会,山东省版权局做《多措并举,促进版权执法工作》经验介绍。12月,在南宁的全国版权执法高级研修班上,山东省介绍版权执法经验。

(二)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在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过程中,始终将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和开展印刷业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开展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市场集中检查整治行动作为重点任务,抓实抓好。同时根据不同阶段的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市场变化的情况,对出现问题比较集中的环节和部位加强执法。组织开展了“清源”、“固边”、“净网”、“秋风”、“护苗”、高速公路服务区出版物经营点集中清查行动,打击盗版教材教辅专项行动,“两节”“两会”期间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打击盗版工具书专项行动,整治非法少儿出版物专项行动,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等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重点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执法手段,使各专项行动能够抓铁有痕,深入开展,取得了较大成果。

一是加大对印刷复制企业的源头治理。山东省和各市版权执法部门会同“扫黄打非”、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打击违规非法印刷集中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对印刷工具书和教材教辅等各类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商标标识标签的企业和复制光盘及计算机软件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2015年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印刷复制企业1.5万多家次,收缴非法印刷品3万余册,行政处罚案件130起,罚款10万余元。

二是开展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市场集中检查整治行动。与“扫黄打非”工作密切配合,以查缴违禁非法出版物为重点,持续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和批发零售单位,城市繁华街区,旅游景点,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及印刷企业进行全方位监控、高密度清查。全省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万余人次,查处案件333起,查缴各类侵权盗版出版物120万余册(盘),清理取缔非法游商摊点326个。

三是着力抓好“剑网行动”。省版权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四部门成立山东省“剑网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涉及全局的主要任务,负责协调解决专项治理行动中的重大问题,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各市开展工作。2015年“剑网行动”期间,全省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30起,已刑事移交的3起,关闭侵权网站18家,有效维护了全省网络版权环境。

(三)加强督导检查,消除问题隐患

山东省将督导检查版权执法工作作为掌控市场动态,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效措施来抓,组织力量,不间断地对出版物市场进行暗访检查,对有关工作落实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2015年,组织10多个暗访督查组,由有关负责同志带队,采取不打招呼、一竿子插到底的办法,直接深入出版物市场和印刷发行单位,特别是存在较多问题和隐患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对暗访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办公、下发通报、约请谈话、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有关市迅速进行核查整改处理。省版权局先后4次下发通报,及时将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全省,3次约谈有关市负责同志督导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核查整改本地存在的问题。有关市按照省里的通报和约谈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迅速进行了解决。各地也都层层组织力量,进一步加强了暗访督查,比较好地控制了出版物市场动态变化,使出版物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一些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为推动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省和各市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广造舆论,努力营造有利于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一是按照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权假冒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打假办发[2014]1号)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下发〈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广出发[2014]56号)要求,制定了《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实施细则》。按照《细则》要求,2015年全省共公开侵权盗版案件信息103件。

二是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省版权局每年都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期,通过省内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意义和重点任务,发布打击侵权盗版案件信息,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发放反盗版宣传单,开展版权法律咨询等系列宣传活动;向社会公布省版权局和17市版权执法部门举报投诉电话、举报邮箱,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对侵权盗版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力,进一步提高全民自觉使用正版、抵制盗版的意识。2015年3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版权保护与发展”新闻发布会,有50多家媒体参加,公开发布了山东省2015年版权重点任务,引起良好反响。4月,组织全省17个市举行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110万件,张贴宣传海报,向群众、学生发放绿书签、反盗版宣传单2万余张。公开曝光了山东省10起侵权盗版典型案件。省版权局负责同志4次参加山东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宣传打击侵权盗版、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及有关法律法规,受理举报、解答咨询。2015年4月和11月,国家版权局组织中央媒体“版权相关热点研修班”两次走进山东,宣传报道山东在版权保护和版权创意产业发展的做法。

二、软件正版化工作

2015年,山东省确立了“以制度建设为中心,完善经费保障和政府采购两项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责任考核和宣传培训三项举措”的工作思路,全力抓好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

(一)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为使党政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成为新常态,在全社会营造版权保护的良好氛围,山东省在推进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中,坚持检查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先后下发了《山东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山东省省级机关软件资产管理办法》《山东省软件正版化工作联席会议议事制度》《软件正版化工作督导检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有效保障了正版化工作的顺利开展。2015年,省版权局、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机关采购使用正版软件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采购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采购、配置、使用、处置等规章制度。威海市由市委办、市府办制定《党政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成为全国首家市级制定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的地市;淄博市建立了全市使用正版软件监管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全市党政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管控力度;全省其他各市、省政府各部门、单位也根据《山东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制定了实施意见,逐步实现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按照国家《关于做好推进地方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山东省认真做好推进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2015年4月,省版权局联合省国资委制定了《关于推进全省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推进全省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出了具体的任务目标和要求部署。遵循“先大后小、依次推进”的原则,将规模较大、效益水平较好、管理能力较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高的省管企业作为2015年度推进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点。市级国有企业由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执法部门与本市国资监管机构积极协调,制定本市推进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了落实措施和时间节点。9月2日,省版权局、省国资委联合在济南召开推进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座谈会,山东黄金集团等19家企业代表及北京金山软件等3家软件厂家参加了会议。11月5日,省版权局联合省国资委在济南召开了全省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培训会议,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执法局、国资监管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各省管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相关软件企业代表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要求各市、各国有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按照国家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检查整改任务,坚决依法查处使用盗版软件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违法企业,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使用正版软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省各市版权部门和国资部门联合下发本市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青岛、济南、威海、临沂、烟台等版权部门和国资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市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会议。

(三)严格督查培训

成立督查组,定期对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督查。2015年,共组织软件正版化检查6次,实地检查党政机关部门20个,检查电脑100多台。组织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培训6次,培训人员700多人。2015年8月,国务院检查组抽查了山东省5家省级机关的84台计算机,对山东省“加强源头管理、规范软件采购”“确立一个标准、建立一份台账、把住四个关口”的经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9月,国家版权局在南昌举办软件正版化培训会议,特邀山东省版权局做《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典型发言。11月,国家版权局在北京召开部分省市推进软件正版化、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座谈会,邀请山东省版权局做《推进软件正版化,促进我省软件产业发展》发言。

三、版权产业工作
(一)积极培育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园区(基地)

2015年,即墨市继昆山市、张家港市等县级市之后,被批准列入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行列。临沂市也积极申请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山东省7家单位企业获得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公布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44家,为版权产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版权交易活动

2015年,通过积极推动,三家国家级版权交易中心(贸易基地)——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东、西区和台儿庄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两家省级版权交易中心形成了“3+2”模式,在版权交易、质押、评估、投融资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初步形成东西两翼带动中间突起的版权交易服务架构。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西区积极开拓版权产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在全国首个提供版权质押、评估、融资一条龙服务。2015年,版权评估总额近2亿元,解决融资2 000万元,仅为新近入驻青岛的“北斗导航”一项评估就1.4亿元,为创新经济和实体科技企业发展带来新模式,为服务青岛创新科技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潍坊云计算与天下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合作主要从事已进行版权登记的艺术品的股权式交易,以此在艺术品市场实现去伪存真、保值增值的目的。俄罗斯画家举办油画展,展出的103幅作品全部进行版权登记并实现交易,交易额为100万元。

山东文交所借鉴股权托管质押的模式,以版权登记和艺术品版权登记备案为依托,结合版权价值评估、版权登记、版权质押、合同备案等手段,探索了版权托管登记和质押模式。山东文交所与民生银行、青岛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了艺术品、影视作品版权质押试点业务。

(三)积极举办版权交易博览会

4月29日—5月1日,山东省版权局与中国版权协会、青岛市政府主办了第二届中国青岛·东北亚版权创意精品展示交易会,这是唯一由地方举办的国际性版权类综合展会。展会期间共接待专业观众和社会观众9万余人次,实现版权项目交易20余项,交易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实现版权项目融资15亿元。

按照“版权贸易、跨界融合、文化创新、行业转型”的理念,推动“第50届全国工艺品交易会”在青岛举办。该交易会是工艺美术行业内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奖项最权威的国家级盛会,被誉为工美行业的“广交会”。来自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千家企业参展。经初步统计,5天展期内参观交易会人数超过10万人次,现场交易额1.2亿元,总计订货销售额达4.2亿。

(四)开展版权产业调研

由于山东省版权创意产业增加值提高快,版权产业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版权在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扩大对外贸易中的作用日益明显。省版权局拟委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对山东全省版权产业的国民经济贡献率进行调研,并发布正式调研报告。

四、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一)版权登记平台建设

山东省开发使用的数字版权保护平台拥有20年山东省版权作品登记资料库,权利人可以24小时网上注册登记,登记、审核、发证等所有手续一律免费。在此基础上,又在全省开通了12个登记端口,建立起了省市联动的版权登记工作机制。

(二)作品登记的数量与质量

从全部实现网上免费登记之后,著作权人作品登记的积极性大大提高。2015年,山东省版权作品登记数量已超过5万件,作品登记量较上年明显提高。同时,作品登记质量也大幅提升,登记领域涵盖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工艺美术、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等。

五、版权宣传培训工作

为了提升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通过积极努力,山东省逐步建立起由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版权宣传普及教育常态化机制。山东省提出的“凡有创意的地方,版权社会服务都要跟上去”的服务理念得到国家版权局和兄弟省市好评。

(一)宣传工作新突破

2015年3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了版权保护与发展新闻发布会,宣传推介山东省版权工作,有70多家媒体参加,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

2015年连续两次邀请中央媒体版权研修班来山东省,集中宣传报道省版权工作及版权产业发展成就。第一次是4月28—30日,“中央媒体版权研修采访团”走进青岛,30余名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新社、人民网、中国网、澎湃新闻等媒体的记者参观采访了第二届中国青岛·东北亚版权创意精品展示交易会。采访团共刊发关于山东省版权工作及“青岛东北亚版交会与书展”相关活动稿件500余件次;百度相关搜索2 500万余条;新华社关于此届“版交会与书展”发通稿两篇,同时兼发对外线路进行多方位展示,被70余家媒体采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版交会与书展”开幕盛况进行了报道。第二次是11月13—15日,中央媒体记者采访团走进济南,对“十二五”期间山东省版权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和采访。为实现出版、广电重点行业部门版权管理工作新突破,山东省版权局特别安排到山东出版集团、山东影视传媒集团实地采访。共刊发稿件20余篇。《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以“专版”形式充分报道山东“十二五”期间版权工作新突破。

结合版权工作特点,进一步抓好宣传工作。据初步统计,上半年山东省版权管理处在国家版权局网站、《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知识产权报》、山东省版权局网站、山东新闻出版广电信息、《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媒介,刊发文章50多篇。配合“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4月24日,联合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山东友谊出版社在济南市胜利大街小学共同举办了“版权进校园”系列活动启动及版权示范单位授牌仪式,向青少年提供版权公共服务宣传,有效提升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以此为契机,推动各市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如潍坊市开展了版权宣传月活动,青岛市邀请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全市党政机关干部会议上做版权辅导报告,威海市邀请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为全市宣传部机关干部、版权行业员工等授课,效果很好。各市还结合各自的特点,举办咨询、论坛、讲座、开放日、报告会、展览等,开展版权进课堂、社区、企业、家庭、园区“五进”活动,提高了整个社会版权保护意识。

(二)培训工作新突破

加强全省版权管理与版权行政执法人员系统培训。4月,承办国家版权局举办的全国执法培训班,17市版权管理人员、版权执法人员共50人参加培训。8月,国家版权局在内蒙古举办软件正版化培训班,山东省组织18人参加培训。9月,举办全省版权工作培训暨版权保护与发展现场会,各市文广新局、文化执法局,部分国家、省级版权示范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共148人参加会议。11月,举办全省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班,150人参加培训。

六、版权对外合作

2015年,山东省版权局成功承办了第二届中国青岛·东北亚版交会暨正版优秀图书展和第十一届中韩著作权研讨会,青岛市文广新局承办了第50届全国工艺品交易会。山东出版集团与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韩国中小出版企业协会共同主办的“2015年中韩图书贸易洽谈会”取得丰硕成果,共签订版权输出合同65项,达成输出意向58项,为版权贸易开展带了好头。

积极协调有关省市,牵头成立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联盟。4月29日,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代表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发出了《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联盟倡议书》。

进一步规范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著作权专有权合同备案及著作权转让合同备案工作。2015年上半年,涉外出版合同备案227份。

2015年6月12日,第四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评选结果揭晓,山东省推荐的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获得“推广运用奖”,明天出版社的《笑猫日记》获得“作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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