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版权局的领导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履行职责,规范版权监管,加强版权保护、运用及转化机制,推进版权产业健康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对侵权盗版行为进行行政查处是版权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和主要责任,省版权局积极发挥主导性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指导全省各级版权执法机关开展版权侵权案件查处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了统一领导和工作指导,及时调度全省各级版权执法机关的工作情况,落实版权行政执法案件月报制度,对重点案件进行指导、重大案件进行督办,形成全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行政监管及执法机制。按照省版权局的统一要求,各地版权机关根据本地情况组织开展各类集中执法行动,针对印刷复制企业开展了阶段性集中检查;针对高校周边复制、销售盗版教材行为开展了集中治理。为有效地指导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各地版权执法机关的办案质量,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省版权局还举办了版权执法专题培训班,全省各市县级执法人员总计140人参加了培训。
二是积极主动查办典型侵权案件。2015年,全省各级版权执法机关,围绕图书、音像、计算机软件、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积极主动开展版权侵权案件的行政查处工作,案件查办质量比上一年度明显提高。省版权局直接立案查处典型侵权案件4起,对黑龙江省某图书公司印制发行盗版教辅图书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积累了对属地外侵权人跨省侵权规避监管行为进行查处的工作经验;对群众举报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商铺批发盗版音像制品行为进行调查,对现场发现的有关侵权制品进行取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交由该辖区文化执法机关办理,并通过个案督办的方式督促该执法机关对辖区内其他音像制品侵权行为进行集中检查,以点带面,全面治理,收到较好效果;对长春百脑汇某电脑公司非法预装未经授权操作系统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做出处罚,有力打击了计算机软件预装环节的盗版行为。2015年,全省共立案查处行政执法案件60件,国家版权局督办案件1件,省版权局督办案件2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全部结案,行政处罚金额总计超过50万元。
三是集中开展“剑网2015”行动。7月末,省版权局与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吉林省2015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工作方案》,启动开展全省第十一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根据吉林省的实际情况,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省版权局将延边朝文音乐网站作为网络音乐侵权的治理重点,指导延吉市文化综合执法机关开展调查工作,梳理存在侵权风险的网站并进行重点监控,利用梳理出的有关线索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在主动监管过程中积累办案经验。此外,还将规范治理新闻信息类网站转载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作为省级版权执法机关专项治理中的重点工作内容,确定了30家重点监控的网站,对可能存在未经授权转载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及使用作品付费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控,发出通知要求相关网站提供转载内容的相关授权文件及版权合作证明材料。对存在转载使用他人作品不规范行为的网站,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其整改,进一步强化对网络空间的监管,规范全省互联网使用作品的经营秩序。
“剑网行动”开展期间,吉林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与公安、网信等部门密切合作,对重点网站、连锁网吧等重点领域和场所及网络运营接入服务商等重点环节进行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线索进行调查,规范网络传播行为,对严重的侵权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辉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辉南县自由港网吧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提供电影播放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公主岭市、榆树市、敦化市、德惠市、江源区、靖宇县、长岭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分别对多家网吧未经许可提供的游戏下载及私服外挂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据统计,吉林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主动监管网站100余个,对有关服务器进行检查70余次,进行立案调查的案件20件,结案14件,约谈有关网站负责人30多人次,罚款金额总计11.4万元。
四是进一步完善了版权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吉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吉林省版权局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全面公开版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针对各级版权执法机关信息公开的渠道资源不平衡、部分地区案件信息公开存在滞后和不规范等情况,结合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版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利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版权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栏(版权工作动态),为全省各级版权执法机关提供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对全省版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进行统一公开。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初,吉林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制定本年度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主要工作任务,落实各相关单位责任。研究制定了《吉林省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至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本年度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出统一部署,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遵照执行,落实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进工作,全面解决各省级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吉林省版权局于7—9月期间集中开展了省级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共现场检查省级机关单位60家,抽查办公电脑360台,检查各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及软件管理台账,对存在问题进行记录,并现场进行反馈,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意见。同时,将检查结果形成工作报告上报省政府。此外,持续对各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调度,及时了解各单位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推进省级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
按照《吉林省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县级政府明确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责任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或抽查,通过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进一步推进了各市县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自查及制度建设,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长春市版权局根据实际,及时制定长春市机关正版软件管理工作制度,明确管理主体和责任,通过《正版软件管理系统》软件等技术手段,加强正版软件安装使用、升级维护管理,将市政府采购的8 000套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及其他正版软件全部录入《正版软件管理系统》软件中;松原市政府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利用一周时间,对市直各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少数未达标单位进行了约谈教育,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公主岭市文广新局协调财政局加强对政府机关单位信息化设备采购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软件采购经费一并纳入设备采购预算中,确保新增电脑预装正版操作系统。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确定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根据吉林省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将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整改确定为本年度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点。依照《吉林省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吉林省版权局与吉林省国资委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并正式下发了《吉林省2015年推进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下发后,吉林省版权局组织指导各相关国有企业开展自查,对本单位(包括集团总部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计算机数量及软件安装、授权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测算所需操作系统、通用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的数量,并制定了软件采购计划。为进一步推进工作,2015年11月,吉林省版权局与吉林省国资委共同举办了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指导、推进整改工作,督促各相关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为重点,结合吉林省实际,制定《关于集中开展2015年版权宣传周的通知》,下发至全省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对重要节点的版权宣传做出明确、统一的部署,组织、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中心城市开展街头主题宣传,版权宣传进校园、进社区。“4·26”宣传周期间,全省共张贴宣传海报超过3 000张,发放宣传材料40 000多册(张),制作展板及宣传条幅200余幅,接待市民咨询超过1 000余人次。
二是到相关企业开展版权登记上门服务。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前夕,吉林省版权局派出工作人员到吉林动漫游戏原创产业园开展上门主动服务,活动当日,共为相关动漫企业受理作品登记200余件。
三是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宣传著作权法。协调省内主要报纸媒体,对宣传周期间的主要活动进行报道,刊发相关版权知识,就当前吉林省的版权工作向省版权局负责人进行了专访。宣传周期间,吉林电视台、长春电视台、四平电视台及省内32个数字影院等媒体连续播放版权宣传公益广告。
2015年,吉林省版权局继续完善版权作品自愿登记工作机制,优化登记工作程序,为省内著作权人提供便利。10月份,举办了全省版权作品自愿登记代办员培训班,全省共21名代办员通过培训考核,获得作品自愿登记代办员资格证书;在各市州级版权管理机关建立版权作品自愿登记咨询代办服务站,陆续开展登记服务工作,增加作品登记数量,提高登记效率,版权登记服务的质量不断提升。同时,继续在吉林省版权重点企业和全省文化产业园区开展版权集中登记,不断扩大版权登记的社会影响。
此外,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咨询服务渠道;通过在版权产业园区(基地)建立版权咨询服务站、与重点版权企业建立直接沟通机制等方式,积极探索主动服务的工作模式。
(田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