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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闻规律的实质

新闻规律是指人类新闻活动的规律,或者说是指人类新闻现象的变化规律。然而,新闻活动、新闻现象都是内涵丰富、外延宽泛的概念对它们做出明确的界定本身就是难题。因而,在既往的研究中,关于新闻规律有多种说法、多种所指,一定意义上还是比较模糊的概念。但要专门研究新闻规律,就得对新闻规律根源的对象做出明确的界定,对新闻规律具体所指是什么,更是需要做出清晰的说明。只有明确了新闻规律的对象物,明确了新闻规律概念的实际所指,才能进一步准确分析新闻规律的特性。

(一)新闻规律的根源对象

规律是规律对象的规律。理解新闻规律是以理解新闻规律所根源的对象为前提的。新闻规律是指新闻现象中蕴藏的规律,或者说是指人类新闻活动的规律。界定了新闻活动也就等于界定了新闻规律的范围。对新闻活动本身的不同理解,意味着对新闻活动规律、新闻规律指称对象的不同理解。因而,如何理解新闻现象、新闻活动,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对新闻规律的根源性理解。

“新闻现象”在普遍意义上就是指“人类新闻活动现象”,因此“新闻活动”与“新闻现象”可以在等同意义上理解和使用。在本部分,我将主要对新闻规律的承载对象“新闻活动”的内涵做出一般性阐释。

新闻活动是人类的固有活动,是人类众多社会活动方式中的一种。新闻活动 是一个含义十分广泛的概念。狭义上,新闻活动主要是指人类以“新闻信息传收”为核心的活动,这样的活动贯穿于人类历史始终,弥散于人类所有的社会活动领域。广义上,人类所有与新闻生产、传播、收受、使用、管理控制相关的活动都可以称为新闻活动。

除了这种狭义、广义的一般理解外,在新闻理论研究中,还有另一种常见的关于广义与狭义的理解。狭义上通常把新闻活动理解为职业新闻生产传播活动,即主要是指新闻事业领域中新闻传播机构、新闻职业工作者的新闻生产、传播活动;广义上的新闻活动则不仅指所有社会主体的新闻生产传播活动,也指其他方面的新闻活动,诸如新闻收受活动、新闻管理控制活动等。

此处,我先抛开这些关于新闻活动狭义、广义的各种理解,将新闻活动当作人类众多活动方式中的一种活动方式,对其基本的内涵、实质加以解释和揭示,以便初步理解新闻规律所依托的对象。在后面相关章节的论述中,我再根据具体论题的设定,对其做出说明。在一般意义上,可以对新闻活动的内涵做出这样的基本解释。

首先,在直接性上新闻活动是人类认识世界诸多方式中的一种,本质上属于认识活动。从新闻现象的原始产生到“后新闻业时代”已经开启的今天 ,新闻活动依然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并且还会继续成为人类认识世界、把握世界的一种有效方式。

对周围环境的及时认知和把握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需要、必然需求,它从根本上决定了人就是天然的信息动物。这使得新闻认识具有了永恒的客观基础和根本动力,同时也使新闻认识成为人类认识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成为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组成部分,使新闻认识具有了特殊的价值和意义。就今天的事实来看,在人类社会生活越来越依赖媒介的背景下,新闻认识的作用和影响只能越来越大。当然,新闻认识与其他认识,比如科学认识、人文学科认识、宗教认识等是不一样的,通过新闻认识向社会大众提供的知识也有自身的特征,更接近日常生活知识的层面,诚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新闻知识的优势就在于易于被公众理解,并增进公众之间的相互理解。在数字时代,尽管新闻知识更为多样,互动性也更强,但我们仍然看重新闻作为一种日常知识的重要性”

其次,新闻活动表现为信息交流活动,是关于事实信息的交流活动。交往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人在本质上属于社会关系、社会交往中的存在。信息交流活动本身不仅是人类最基本的交往方式之一,而且是其他交往方式得以实现的中介桥梁。交往是在交流中实现的,交流也是在交往中达成的。当人类迈进媒介化生存、媒介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社会时,作为信息交流活动之一种的新闻活动,不管以怎样的具体方式展开,都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具有更加重大的意义和价值。

新闻信息交流活动,主要是人们社会生活中最新变动内容的交流,实质上是人们生活交流、生命交流的重要方式,是一种最为鲜活的、生动的人类生活、生命交流方式。从现代文明社会的角度看,特别是在人类步入信息社会后,分享新闻信息是人类每个成员的基本权利。现代新闻业产生以来,尽管它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中有着并不完全相同的功能作用,但在不同的环境中,其最基本的功能首先是为公众提供所需要的信息。“新闻业对于一个文化而言有其独特的作用:为公民提供实现自由所需的独立、可靠、准确、全面的信息。” 在今天这样的信息时代,作为信息交流活动的新闻活动对于整个社会、对于每个社会成员有着更加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再次,新闻活动实际上也是人类之间的一种精神(文化)交往活动。新闻活动是人类认识生存发展环境的手段,新闻活动是人类之间实现信息交流的手段,但更为重要的是,新闻活动也是人类用来建构共同精神家园的手段,是人类用来建立精神关系、实现精神交往、实现文化共享的手段。仅从新闻角度看,我们甚至可以说,精神交往、文化共享是新闻认识、新闻交流的结果,这是对新闻活动更深层次的理解。正是在日日常新的新闻交流中,在日复一日的历史累积中,在新闻成为历史、历史成为新闻的不断转化中,人们形成了共同的符号世界,形成了可想象的共同的经验世界,从而也可能成为一定范围的共同体。

透过新闻信息交流活动,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时代的特点、一个民族的特点、一个人的人性特征,它反映着一定时代、一定主体深层的精神世界,呈现着一定时代、一定主体拥有的文化世界。通过新闻活动,我们确实可以管窥到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整体精神交往、文化生活水平。一个精神错乱的疯狂时代,绝对不会有理智的新闻活动方式。相反,一个思想解放、政治开明、经济繁荣、文化勃发的时代,一定会有繁荣昌盛的新闻传播事业。新闻活动的方式、新闻活动的质量、新闻活动的景象,是一个时代、一个社会以及这个时代主体、这个社会主体精神世界、心灵世界的呈现。新闻活动不仅是人类精神生活的一部分,更是展示人类其他精神活动的媒介;新闻活动不仅是人类文化生活的一部分,更是承载其他文化形式的重要中介。

新闻活动展现的不仅是职业化的新闻活动者的精神面貌,也展现着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精神面貌和文化景象。在当今新闻生态环境中,就更是如此了,所有登上媒介平台、新闻活动舞台的人,都在以信息方式、新闻方式展示着自身的面貌,同时也在以各自的方式呈现着时代的特征。新闻活动有其自身的精神定位与精神追求。求实为本的科学精神、正义至上的人文精神、和谐为美的自由精神,是现代新闻精神的基本内涵。以这样的精神追求,实现通过新闻方式的精神交往、文化共享,是新闻活动的深层目标。新闻活动编织的不只是信息之网,更重要的是在编织人们之间进行相互交流的精神之网、文化之网;新闻活动不只是在履行传递信息的功能,也在建构共同的文化家园,不仅在传播文化,也在传承文化。新闻活动塑造的空间是公共空间,所建构的领域是公共领域;新闻作品呈现的是事实世界,传播的是文化的精神,传承的是文化的历史。

最后,新闻活动是具有多元功能的信息活动,是贯穿在人类各种社会交往活动、实践活动中的一种信息活动。新闻活动本质上是一种传收新闻信息的活动。在信息传收过程中,包含着认识世界的活动、信息交流的活动、精神(文化)交往的活动。

如果我们从新闻活动与其他社会活动的关系中审视新闻活动,或者说从新闻活动的社会功能角度分析新闻活动的性质,就会有新的发现,在现实社会中,新闻活动往往难以成为独立性很强的社会活动,反倒是常常容易成为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中介,成为其他基础性或根本性社会活动的手段或工具,比如成为社会经济力量、政治力量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或手段。因此,新闻活动也是实现政治目的、经济目的或其他目的的活动,是各种意识形态的工具,很可能表现为制造舆论、引导舆论的活动,大张旗鼓或隐晦曲折的宣传活动,明目张胆或遮遮掩掩的公关活动。其实,我们要明白,并不存在纯粹的新闻活动。新闻活动也像任何一种其他社会活动一样,总是与自身之外的环境交融在一起,共同塑造着自身的活动性质和特征。

(二)新闻规律的实际所指

作为新闻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新闻规律”是一个简化的表达,主要是对“新闻活动规律”的简称。同时,新闻规律也是“新闻传播规律”“新闻收受规律”“新闻价值规律”“媒介形态演变规律”“新闻业演进规律”“新兴媒体发展规律”等诸多新闻活动具体规律形式的总称。但这只是新闻规律的名称问题,外延所指的范围问题,并不是新闻规律的实质问题。新闻规律的实质,是要揭示新闻规律到底是什么性质的规律,新闻规律反映的到底是新闻活动中什么样的内在关系。

规律是对象物内在的关系、本质的关系或比较稳定的发展趋势。依照这样的逻辑,新闻规律就是新闻活动的内在关系、本质关系。这是对新闻规律实质最抽象(从而也显得最为空洞)的表达。其实,马克思早就说过这样的话,“要使报刊完成自己的使命,首先必须不从外部为它规定任何使命,必须承认它具有连植物也具有的那种通常为人们所承认的东西,即承认它具有自己的 内在规律 ,这些规律是它所不应该而且也不可能任意摆脱的” 。这里不仅说明新闻规律是存在的,而且表明新闻规律是“内在关系”。

内在关系是相对外在关系而言的,内在规律也应该是相对外在规律而言的 ,但这样的表达总是有点让人费解。其实,内在关系就是稳定的本质关系,就是内在规律,就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内在机制”。“‘内在规律’是个有点奇怪的表达式——‘规律’多多少少是在表观层面上说的;所谓‘内在规律’就是机制,机制隐藏在现象背后,决定着现象的规律性。”

新闻规律的存在,是个本体论或存在论问题,而非认识论、价值论问题,即不管人类是否发现了它、认识到它,喜欢不喜欢它,它都是存在的,都在以客观的方式发挥作用和影响。马克思所说的“内在规律”,就是报刊(现在可以扩展到所有新闻媒介去理解)活动的客观规律,是不可任意改变的。

要想进一步理解新闻规律的实质,就要理解这里所说的新闻活动的内在关系、本质关系到底指的是什么样的关系,或从哪些方面、维度去观察、理解基本的内在关系、本质关系。

前面,我们对新闻活动做出了一般性的分析,认为新闻活动是人类固有的一种活动,是人类诸多社会活动方式中的一种。新闻活动直接表现为关于新闻信息的交流活动,在这样的信息交流中,包含着人类之间的精神交往与交流、文化交往与交流;在社会功能意义上,新闻活动是具有多元功能的信息活动,也是贯穿在人类各种社会交往活动、实践活动中的一种信息活动。因而,新闻活动必然与社会整体以及各个社会领域产生诸多关系。新闻活动内容的丰富性、功能的多元性,决定了新闻活动内在关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因而,要将其本质关系揭示出来,是非常艰难的,这也正是规律研究的难度所在。但有了对新闻规律对象物——新闻活动——的初步认知,就为我们理解新闻活动的本质关系,也即新闻规律,指明了宏观方向。

其一,新闻活动是人类的一种社会活动,因而,新闻规律属于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相对而言);进一步说,新闻规律是人类作为新闻活动主体的活动规律,因而属于主体性规律,这是它的基本性质。因此,我们在揭示、解释新闻规律的过程中,始终要抓住其作为社会规律、主体性规律的基本性质。关于新闻规律作为主体性规律的基本性质,具体讲,主要包含这样几个要点。

第一,新闻规律是人类新闻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并表现的规律。说新闻规律是主体性规律,是指新闻规律是在主体新闻活动过程中生成的,也是在新闻活动中存在的、表现的,并不是新闻活动之外的自然力量造成的。这实质是说,新闻规律是在人类漫长的新闻活动过程中逐步“内生”的,新闻活动者(其实就是整个人类,就是人民大众)是新闻规律的创生者和体现者。实际上,包括新闻规律在内,所有的“历史规律就是我们人类自己的活动所构成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人民是历史活动的主体、历史的创造者;社会历史规律就是人民活动的规律。” 新闻规律,作为主体性规律,自然包含着新闻活动者的主体性或主观性因素,正是在这一点上,它与自然规律有着根本的不同。因而,我们在揭示、解释新闻规律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其包含、蕴藏的主观性因素,诚如有学者所说,“对于历史事物之真正的客观解释来说,它必须(而且首先必须)将人的主观性意图包含在自身之内,因为历史事物一开始就是在与自然事物的区别和对待中确立自身的,而这样的区别和对待又总是以人的主观意图是否介入作为基本根据的” 。事实上,“社会的一切都是由人和人的自觉活动构成的自为存在,社会历史的规律性也是通过人和人的自觉活动表现出来的”,“人通过自己有目的的活动创造了自己的历史,也同时创造了人在其历史活动中所遵从的规律” 。新闻规律,作为人类历史活动的一种规律,同样遵循这样的基本逻辑。

第二,新闻规律是伴随人类新闻活动方式的历史变化而不断产生新的内容、新的表现形式的规律。人类的所有活动都是历史性活动,新闻活动当然不能例外;人类本就是历史性的存在,人类的所有活动规律自然而然也都是历史性的规律。这就意味着,作为主体性规律的新闻规律,必然会随着人类新闻活动历程的展开而变化。那些相对古老的、传统的新闻信息交流方式总会拥有自身的特征与规律,而那些相对新近的、现代的新闻信息交流方式一定会有自己的属性与内在规律,不同新闻信息交流方式之间的相互影响、作用很可能会生成新的新闻规律,造成新的规律表现形式。这就是说,作为主体性规律的新闻规律总是与新闻活动主体的具体历史属性相关,离开特定历史中、社会中的新闻活动主体谈论新闻规律,一定是抽象的、空洞的。这实质是说,作为人类活动规律,新闻规律一定具有人类意义上的普遍性,而作为具体环境中的人类活动规律,新闻规律必然具有不同环境意义上的特殊性。

第三,新闻规律,作为主体性规律,像客体性规律或自然规律一样,是人类可以认识、反思、把握并自觉运用的规律,更是人类可以直接亲身体验感受的规律。任何规律,不管人类是否意识到、认识到,都会以自在自发的客观机制产生作用,以规律的客观力量矫正人类偏离规律的行为。但要使规律产生更大的正面作用,人类就得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准确认识规律,自觉运用规律。 这也正是人们探讨新闻规律的根本目的之所在。每一种新闻活动方式、每一种新闻媒介形态、每一种具体的社会环境等等,都有其自身的特征与规律性的特点,人们只有比较准确地认识把握了它们,才能更好地实现和满足新闻需要,并为其他相关活动提供信息条件。

其二,新闻活动直接和主要表现为信息交流活动,因而,新闻规律是人类之间的一种信息交流规律。人类之间的信息交流,在逻辑区分意义上,可以分为事实信息的交流、意见信息的交流和情感信息的交流;但在现实的信息交流中,这三类交流通常是统一融合的,只是不同的信息交流类型有不同的偏向,而在自觉的信息交流中,由于不同类型的信息交流有着各自的目的诉求,因而,不同信息交流类型有着差异性的原则和要求。作为信息交流规律,新闻规律因新闻信息交流的特征而拥有自身的特征,不能随意与其他类型的信息交流活动相混淆,以免使新闻规律不再成为建立在新闻事实信息交流基础上的规律。

第一,新闻规律是在新闻信息交流中形成的,自然也是在新闻信息交流中体现的。人类新闻活动,是人类众多实践活动类型、活动方式中的一种,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而展开的实践活动,是为了满足客观的新闻需要、实现更好生存发展的信息交流活动。这就意味着,新闻规律主要是一种信息交流规律。因而,我们在探索、研究新闻规律的过程中,要始终抓住信息交往、信息交流这个中心,特别是要始终抓住新闻信息交流的个性特征,这样才不会偏离新闻规律这个核心。对于现代新闻活动来说,是理应以新闻为本位的活动。对现代自觉的新闻活动来说,是以反映报道事实世界最新变动为基本职能的活动。只有建立在如此活动基础上的规律探索,发现的才可能是新闻规律。

第二,新闻规律直接表现为信息交流规律,但如上所说,作为主体性规律的新闻规律实质上反映的是不同新闻活动主体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交往、交流性规律。人类的实践活动大致可以分为劳动与交往两类 ,新闻活动主要属于后者。因而,新闻规律也主要属于交往交流规律。交往交流总是发生在主体之间。在新闻学视野中,如果以新闻活动中的主体结构为参照,新闻信息交流实质上发生在新闻信源主体(包括报道对象主体)、传播主体、收受主体、控制主体、影响主体之间。 也就是说,所谓新闻信息交流活动实质上就是这些不同主体之间关于新闻信息的共享或分享,只是在这样的活动中,不同的主体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中,担当着不同的具体角色。

进一步说,由于传播新闻与收受新闻是新闻活动中的核心活动,传播主体与收受主体是新闻活动主体中的核心主体,它们之间的传收关系也就成了新闻活动中的核心关系。因而,不管是作为主体性规律的新闻规律,还是作为信息交流规律的新闻规律,核心任务是探索新闻传播主体与收受主体之间关于新闻信息的共享、分享关系,探讨和阐释新闻传播主体与收受主体之间的关系规律。抓住了这一核心,也就抓住了新闻规律论的关键。

其三,新闻活动是发生在社会环境中的活动,也是贯穿渗透在其他社会活动中的活动,因而新闻活动不仅必然与社会整体有着内在的关系,也必然与其他社会领域有着紧密的关系。这意味着,新闻规律作为新闻活动内在关系、本质关系的反映,必然包含着新闻活动与其他社会领域的本质关系,也包含着新闻活动与社会整体的本质关系。这两种本质关系,实际反映的就是新闻活动与社会整体、新闻活动与其他社会领域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规律。

如果要做区分,我们可以把新闻活动内部的关系称为内在关系或内部关系,而把新闻活动与社会整体的关系、新闻活动与其他社会领域(如经济领域、政治领域等)的关系称为外在关系或外部关系。由于第二种关系(外在关系)总是要落实、体现在第一种关系(内在关系)中才能对新闻活动产生真实的作用和影响,因而,在总体意义上仍然可以在新闻规律论的视野中将这两类关系统一称为新闻活动的内在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对新闻规律做出这样的初步定性:新闻规律属于社会规律,是主体性规律;新闻规律是主体间的信息交流规律,特别是新闻活动主体关于新闻信息的交流规律;新闻规律是新闻活动与社会整体互动(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规律,也是新闻活动与其他社会领域互动(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规律。本书随后主要章节关于新闻规律的讨论,都将基于这里关于新闻规律范围的设定进行。 EB0gtvfBG948/2OKfWH1VddRZQUMQ+NAeOwp2RZt1oAMZXV87fewpU846sq0w77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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