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既是生产经营的组织体,也是一个融资工具。它通过权益融资和负债融资两种渠道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经济资源。权益融资使投资者分享了企业所有权(股东权益),负债融资则使公司对投资者负担债务。前面第二章对两种融资方式及其相关利益冲突做了初步分析。本书的第二部分将集中研究投资者向公司投入资源、取得股权,公司从而汇集权益资本也即“资本形成”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这些问题,从股东出资角度看是:股东资产在何种法律框架内,经由何种机制能够被承认为公司资本(即股东资产资本化的法律框架)?从公司角度看则是:公司为筹集资本,可以发行何种形式、类型和金额的股份(即公司所有者权益股份化的法律框架)?
围绕上述问题,我们分五章内容展开探讨:首先,讨论我国资本形成规范的基本框架,即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内容、效果和改进方案(第4章);其次,分析出资类型管制,即投资者可用于权益出资的财产范围(第5章);再次,检讨出资真实性审查标准本身的真实性、可靠性(第6章);第四,讨论股份的形式、面值和类型,尤其是关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一些特有制度和实践(第7章);最后,分析股东出资义务以及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第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