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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问中国式家庭的韧性(代序)

王欣女士的博士论文要出版,嘱我作序。博士论文是一个人对于自己青年时代学术思考的最高总结,我不敢说作序,却是想要借此机会发表自己关于家庭问题的看法,也是在阅读之后引发的一个思考。

王欣在这本书中很有创意地提出一个“权变型家庭”的概念来理解当代农村家庭形态,一种个体已经崛起但整体依然存在的状态。在长距离大范围的流动和谋生的过程中,中国人的家庭尤其农民的家庭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一个个纤微的“家”驮负着巨大的社会整体缓慢地前行。如果要来比喻这种重压下的家庭,大概要这样说:打断了骨头连着筋,打断了筋还连着肉。过年的时候坐在一桌的8个人平时可以是生活在7 个地方的,类似的情况绝不鲜见。但毕竟也还有一种力量,让他们还是要坐在一起吃顿饭。从8 个人住在1个地方到8个人住在7 个地方,其中的组合模式非常之多,加上利益和情感的因素,组合就更多。关键是,这些组合是会变化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作出调整,所以王欣称之为“权变”。

如果说是权变,其实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假设了一个能够权变的家庭实体。为什么家庭关系能够经得起如此的拉扯而不容易彻底断掉?显然,不能认为这是人类家庭的普遍和永恒的必然,家庭制度本身也难说会永恒存在。这种能够权变的家庭一定是特殊的,在特殊中有普遍的条件,所以,还必须说明这种权变型家庭背后的普遍条件。

一、家庭韧性的两种模式

家庭貌似实体,其实也是一个关系中的存在。它是个人、私人生活圈子、公共生活、宗教、国家等非常多的因素的复合体,这里列出的是我想要用到的因素。按照人们的交往模式,从这些因素中可以组合出两种基本的活法:以私人生活为中心与以公共生活为中心。在很大程度上,家庭的韧性其实出自活法的韧性。在这两种活法中的家庭的韧性是不同的,前者的韧性会更加强大,一般中国人的活法属于前一种。

这个区分并不是全新的。在弗朗西斯科·福山那里区分了低信任的社会和高信任的社会,其中低信任的社会就是家庭和国家都很强大,但是中层结社稀少的社会形态,高信任社会则几乎与此相反。福山认为像华人社会、拉丁天主教国家都类似于这样的低信任社会,而日本、德国和美国则属于高信任的社会。这种差异也解释了为什么在华人社会中,大企业稀少,如果有的话通常也就是国有企业,而在日本这样的国家中能够建立起理性化的大企业。我们不能不赞叹西方主流思想家的理论建构能力,这是我们相当欠缺的。不过,他的这种理解也让人诟病,因为,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中,固然我们对于陌生人的防范心在刚开始接触时是很强的,但是,我们对于熟人的信任恐怕也是日本人学不来的。正如梁漱溟所说,中国人固然是有自私的时候,但无私的时候也真的很无私。福山急于作出价值评价,断定是非好坏。如果撇开这种倾向,我们得承认中国人的活法确实是更加依靠私人交往的,似乎公共生活处于自己的生活之外。

学术界一直都将中层结社的发育看作现代社会的标配,汉语称为“社会发育”,并将社会发育写进社会现代化的时间表中。福山这么一说倒是启发我们提出一个问题来:我们能将自己的活法“发育成”高度依靠公共生活的模式吗?笔者是不太相信这一点的。如果真能如此,王欣女士的权变家庭观也要受到挑战。

这就要问以私人生活为中心的活法之韧性出自哪里。在很大程度上就出自家庭中。爱德华·班费尔德在《落后社会的道德基础》(The Moral Basis of a Backward Society)一书中,毫不客气地提出一个说法:“无道德的家庭主义”,用于描述意大利南部乡村社会中公德缺失的情况。可见他也是将问题的焦点归结到家庭中。笔者很纯粹地同意他将这种以私人生活为中心的活法归因到家庭上来,但很不同意这种对别人的活法“恨铁不成钢”的文明评判员心态。

从一种整体的活法进入到家庭中,还可以再往前走一步,就是从伦理走到心理中来。笔者有一个大胆的想法,称为“人心的父母之门”。人的恋父恋母情结是天生的,或者如弗洛伊德所说是在幼儿时期形成的,总之是人的社会化的起点状态。这种心理无疑也是一种动力,运用得好是好事,否则就是坏事。但这种心理本身看上去并不是一种纯粹的好东西,因为它涉及贪欲与性欲。

一种做法就是阻止这种恋父恋母情结的发展,从幼儿期开始,尤其在青春期拉开与父母的心理距离,所谓父母就是与自己有特殊关系的男人和女人。这就是没有通过“父母之门”,折向了自我的人格独立性。另一种做法是顺应这种恋父恋母情结的发展,但是限制它的发力方向,使之具有建设性。比如增加感恩心,将天然的恋父恋母情结转化为对父母的孝敬。我们说中国人的文化是顺乎人情,首先就是从这里开始的,我们保护了人对于父母的天生的依恋。顺乎人情使得人情通过了“父母之门”,理想人格的设定就不是人格的独立性,而是人格的完整性。我们获得了建立各种紧密私人关系的通行证。对父母的关系就是对一切权威关系的原型。父母获得了权威后,又会要求子女和睦相处,和兄弟姐妹的关系就是一切同事关系的原型,以此类推,将所有的熟人关系都抹上了一层亲厚之谊。由于这种关系网的功能很强大,在传统社会甚至可以说是包罗万象,那么和陌生人的公共交往确实也就不那么重要。

完美的人格可能是既独立又完整的,中国人的出发点是人格的完整性,欧洲人的出发点是人格的独立性。只强调某一方面都是不合理的,我们都必须寻找一种独立和完整之间的平衡,对不同的文化和不同的具体的人,这个平衡的方案是有差异的。人类活法的核心就是这个人格平衡的方案,一定要说什么方案更加优秀,或者代表了未来,是很难站得住脚的。我们只能说,在每一个文化中,这个平衡方案的格局都是有很多级别的,普通人只能在一个较小的格局里做到独立和完整的平衡,而非凡的人可以在非凡的格局中实现它。

为什么有些文化会鼓励人心通过“父母之门”,而另一些文化却不鼓励呢?如果按照梁漱溟的解释,估计他会说是因为宗教。中国文化以伦理替代了宗教,结果就形成一个路径依赖。但是意大利南部、中部和北部的差异却部分地挑战了这个说法。意大利南部、中部是以私人生活为中心的活法,而北部却是以公共生活为中心的。福山认为意大利中部与中国更加类似,私人生活更加发达,家族活动更加有活力,而意大利的南部私人生活也不是很发达,人们更加局限于狭隘的小家庭生活中。原因是南部曾经有更加悠久的王权绝对主义,文艺复兴的风气对南部影响很小。而中部和北部有更早的去中央集权化,尤其是意大利中部,既享有了北部的相对自治,受到了文艺复兴的反神学熏陶,同时,也受到来自南部的家庭主义传统的影响,相对而言,其宗教信仰和王权都不是很强大,才能造就这种以家庭为中心的私人生活的发达状态。有这两点还不够,让子女孝敬父母,不仅因为父母的权威,还有外在的权威的支持,比如国家或者教会鼓励孝敬父母。在中国,是国家提倡的儒家伦理在鼓励孝敬,在意大利则是天主教会在鼓励孝敬。

在笔者看来,存在鼓励孝敬的外部权威是形成中国式活法的主要因素,宗教信仰与王权的影响力属于次要的因素。穿越“父母之门”要经过两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文化模式中对于人格的设定,使得孩子从小就生活在一个注重伦理和关系的氛围里,他们总是被当作一个“小孩”或“晚辈”看待,而不是一个人格独立的作为儿童的“人”。在第二个阶段,这种人格设定必须面对青春期的叛逆,乃至于在成年期中,也会存在种种背离人伦的情况,比如不孝敬父母。必须存在一种机制阻止这种叛逆,这就需要一些社会强制措施。尤其是,伦理不是宗教,它强调的是人心的发挥,它缺少一种宗教的神秘约束,结果对于外来的约束就更加依赖。所以,五四运动以来的中国人会说中国的伦理压抑人性。吴飞的作品《人伦的“解体”:形质论传统中的家国焦虑》也是延续了这个说法,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了中国人的伦理是顺应人情而来的。

二、更换活法需要的条件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已经能够理解,要保持这种中国的传统家庭伦理,其实非常艰难。今天的社会不容易再形成一种强制性机制来保护这种家庭伦理。当父母从传统的人格出发,对子女倾尽全力之后,却无力处理子女的心理叛逆,期盼的孝敬到处落空。子女从传统社会中的“资产”变成现代社会中的“债务”。转过来又改变了新一代父母的心理预期。他们会减少生育,会减少对子女的心理期待,早早地通过社会化的方式准备好自己的养老,这同时也意味着不能继续毫无保留地对待子女。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家庭的个体化,尤其是夫妻之间的财产共同体的瓦解,他和她不仅各自谋生,而且各自存钱,各自照顾各自的老人。在手机时代,交往活动延伸到业余时间中,夫妻两人坐在一起,也是心不在焉地各自划拉手机。中国的家庭看上去确实走向了个体主义。虽然这不是普遍的现象,但确实已经形成了一种趋势。在阎云翔看来,中国人的家庭正在从“无道德的家庭主义”走向“无公德的个人主义”,看上去真是非常糟糕。

但是,有很多的研究不同意阎云翔的悲观看法。我们团队的陈辉在《过日子:农民的生活伦理》这本书中观察了中国中部地区乡村依然存在的“过日子”的伦理。在王欣的研究中,看到的是主干家庭的苦苦支撑。尤其是作为长辈的父母或爷爷奶奶们对于家庭的坚守。他们承受了家庭个体化带来的各种风险,比如子女的家务、留守的孩子,还有结婚不成家的种种牵扯等。这里面有一种看问题的角度的差异:如果我们从小家庭的父母一方来看,就会看到更多的家庭主义的实践;如果从小家庭的一方来看,就会看到更多的个体主义的实践。但中国的家庭确实是双层的,是大小搭配的。会不会随着时代的推演,这些小家庭将来再也不会复制今天的大家庭的行为模式呢?

首先,我们要看中国家庭发挥的宗教功能如何替代。以伦理代宗教,伦理就有宗教功能,尤其是父权制的家庭更是具有宗教功能,人们通过父亲和自己的祖先联结,建立程度不等的祖先崇拜。我们团队的莫艳清的一项研究发现,在人情更加理性化的江南地区,夫妻双方各自在自己的原生家庭做主要继承人,如果下一代是两个孩子,那么,两个孩子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形成所谓“两边开门”的婚姻制度。尽管小家庭看似高度个体化了,但原生家庭的完整性得到了强化,同时也强化了基于宗祧继承的家门意识。这种解决方案不会遍及全国,它更多地适合人口流入型地区。在王欣研究的人口流出型地区,小家庭和大家庭在空间上会有很大的距离,而且原来的大家庭也没有多少财产,无所谓“开门”与否,关键是小孩子给谁带。伦理衰落,宗教应该会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在十年前,我们看到很多农村老人在子女离开后选择加入宗教组织,从中获得心理的慰藉。但是,近几年的变化很大,世俗生活迅速地变得非常丰富多彩,各种消费活动占据了原来用于思考玄妙问题的时间和心情,这种生活模式通过移动互联网深入到中国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中国,宗教不会获得广泛传播的机会。家庭的宗教功能尽管是衰落了,但是,这个衰落不是无限制的。在这方面,中国很不同于基督教发达的韩国。我们可以思考,手机的发展对于家庭伦理和宗教发展的负面影响到底哪一方更加严重?对此,我们暂时还没有答案。

其次,另有一个事实是很值得注意的:以往我们会关注中国人对于长辈的孝敬,但实际上,中国人对于自己子女的责任心也非常突出。比较典型的就是世界各地的华人社会对于孩子教育的普遍重视。各种调查都证明:华人社会是更愿意在孩子身上投资的群体。笔者曾经做过一项研究,考察经过集体化的生活实践之后家庭伦理的韧性,得出集体化构成了对于中国家庭伦理的严峻考验的结论,并记录了检验数据。统计发现,最能解释人民公社晚期家庭经营大发展的因素不是通常所说的人地关系的紧张,而是家长的人生任务的大大增加,这是通过婚龄子女的数量来体现的。也就是说,自上而下的责任感远比自下而上的孝道顽强。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一种生存焦虑感?或是对于人格的完整性的过于关注转移到了下一代?或是因为体力上的相对弱势使得对于智力上的强势更加执着?显然,这个现象的背后也设定了对于去家庭主义的一个限制。

最后,我们还要在家国关系中看待家庭主义的前途。中国人注重人情关系的人际交往模式出于中国人的家庭伦理,源于中国人通过了人心的“父母之门”。我党的群众路线就建立在这种注重人情关系的文化上。否则,一个共产党的扶贫干部甚至走不进普通群众的家门。即使走进了家门,帮扶也未必能得到感恩。我们难以想象,一个人如果对于父母之恩都不肯去报答,又怎么会去感恩一个组织?这种恩报关系如果瓦解了,绩效合法性也就失去了它的文化基础。在这里,我们会看到家庭主义衰落的一个社会底线。实际上,国家已经在采取一些措施阻止家庭的瓦解。如果说乡村都应该振兴,那么,家庭伦理的维护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因为家庭和乡村都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根基和后方。

如果中国人还是注重人情关系的话,那么,中国的治理体系就可以延伸到每一个人的身边,对每个人进行差异化的对待。中国的社会原型是一个“具象的社会”,国家直接面对每一个有差别的个人。相比较而言,西方社会是“抽象的社会”,人们通过中层结社来面对国家,结社的过程就是一个将人抽象化的过程。比如,一个渔业协会中的每一个会员就不是一个具体的真实的人,而是一个“从事渔业的人”。我们不能认为一个具象的社会就一定是低级的,而抽象的社会就一定是高级的。偏重家庭主义和具象的社会一起构成了我们的活法的主干,在这种活法里,我们建立人格独立和完整之间的平衡。

三、要重建亲子关系中的施受平衡

家庭的韧性已经到了一个崩断的边缘,有些家庭的韧性已经崩断,无论是夫妻之间还是代与代之间。有人说,根本就没有什么爱情,也没有什么婚姻。有的父母看上去很愿意为孩子花钱,但是他们不肯在孩子身上花时间。把孩子交给市场化的教学与娱乐机构,这到底算不算是对孩子负责?这是可以讨论的。总的来说,从中西部乡村的留守老人到大城市用补习取代亲子互动的白领,我们都看到了一种单方面的付出,这是贺雪峰领衔的“华中乡土派”所总结的“恩往下流”现象。贺雪峰的看法是,中国人的代际关系将要从厚来厚往,转到厚往薄来,再到薄来薄往。笔者对此看法有所保留。因为,我们看到海外华人也和我们大城市的白领一样,在孩子身上寄托了宗教般的热情。所谓华人社会重视教育,其实也就是这种单方面付出的一个效果。所以,中国人的家庭伦理是衰落了,但不能说它就会转型成西方家庭关系一样的平等和平淡。

如果我们还是要在中国人的活法中寻找进一步自我完善的空间,当前要解决的问题的症结,可能就不是如何让家长放下责任感,去和孩子发展平等的亲子关系,而是如何重建亲子关系中的施受平衡。施受平衡是人际关系中的基本准则,长期处于施受不平衡的关系中,对于人的心理健康是一个考验。所以,“恩往下流”不仅仅不符合伦理,实际上也危害心理健康。强调施受平衡不是说要重建孝道,而是说要培养孩子对于家庭的责任感。这是一个复杂的专业的问题,教育专家会有很丰富的想法。这里笔者认为最应该做的事情是让孩子参与家务劳动。

有的家长为了让孩子搞好学习,通常就会包办所有家务,对孩子说:“你只要把学习搞好,其他什么都不要你做”。这看上去是在爱孩子,但它的后果,真是很糟糕。而且,以后即使有心让孩子做家务,孩子不愿意的话,家长也没有办法。最近国家出台规定,说是要在学校里开劳动课,可见劳动在教育中很重要。但是,这个做法很容易沦为形式主义,劳动课必定会比体育课和音乐课更加容易被主课占用。孩子的劳动可以分为三种:家务劳动、社区劳动和学校劳动。在上海,学校一直有让孩子参与社区公益的要求,这是一个不错的探索,但也容易流于形式,比如孩子到社区盖章,却没有劳动。如果提倡家务劳动,不仅仅是劳动,也是在提倡感恩和报恩。如果能够解决考核环节的问题,这种做法对于扶正亲子关系将会非常有帮助,这会成为国家体制帮助建设家庭伦理的一个极佳抓手。

以上从抽象的理论问题到具体的实施建议,谈了不少。但也不可能把中国式家庭的韧性问题谈清楚。不过,我和王欣一样,都对于中国家庭的未来抱有谨慎的有条件的乐观心态。家是中国人活法的核心,家庭好了,人生幸福就不远了,社会和谐也不远了。讨论这样的话题不能当作单纯的学术问题来谈,一定要有温情。笔者在此诚恳地希望王欣在家庭问题上继续探索,在这个巨变的时代帮助中国人理顺活法,让更多的家庭能够和睦、幸福!

熊万胜
2020年11月13日 aA5M9w2aZo92ERkY2xTlOWQctsXlwkmYquPJST2VkoToIPSaKBjGwWFlT5nFrt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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