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迎新致辞
(2004/9/2)
各位同学,欢迎你们来到北大!来到北大法学院!
几年来,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为新生致欢迎词。有时,我会觉得我的话有些多余,有些唠叨:临来北大前,你们的父母已经千百次叮嘱,你自己也一定早已暗下决心;而我从来不怀疑作为整体的你们每届新生的天资和潜能,不怀疑每个青年都有自己的理想;更何况,面对今天社会的激烈竞争,难道还需要我来叮嘱你们勤奋和努力吗?
我还是说几句,不仅仅出于职责;不仅因为这里是你我心中最好的法学院,两年、三年或四年后,会给你盖上一个几乎是“免检产品”的印章,颁发一份“驰名商标”的证书,因此可能为你铺下了一条,总体说来,比其他同代人更为平坦、更为开阔的从业和生活之路。
更因为,这里是北大法学院。
今年5月,北大法学院刚刚举行了隆重、热烈的活动,庆祝她的百年华诞。你们没能赶上这一庄严的时刻;但没关系,50年后,我肯定参加不了白发苍苍的你们的集会。对于有梦的人,生活永远不完美,却大致公平;每个人都有属于他/她的时刻。
只是,你们必须创造和把握自己的时刻;并且,要从现在开始。
前几天,在雅典奥运会上,当刘翔第一个冲到终点时,主持人几乎是嘶哑地呼喊:“刘翔赢了!刘翔改写了历史!”那一刻,我流泪了。这不仅是改写历史,对于我来说,更重要的是改变了一些我曾经接受的关于我们的想象,修改了一些我们曾为自己划定的梦和行动的边界。
而这就是我们这个民族和时代的象征。
近年来,我们常常说起“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的和平崛起”。这并非只是一种政治动员口号,放眼看来,这是正迫近当代中国的一种可能。中国正经历重大的社会转变。由于涉及的人口总量和地域广度,这是人类历史上一个规模空前的变革。“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 但也因此,中国面临着许多重大的国际和国内难题和制约。我们可以,也应当,更多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空前”本身意味着,至少有些问题没有现成的答案,要求你我的创造性工作,要求青年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这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一个我们的前辈一百多年来一直渴望的历史机遇,一个与我们这代人将直面相对的历史机遇,一个无论如何都将同你的青春华年狭路相逢的历史机遇。
如果说此前的25年间,甚至100年间,我们这个民族的努力主要是学习和模仿,那么,很有可能,就从你们这一代人开始,则需要更大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你们当中应当而且必须产生伟大的法律人!
这里是北大法学院。
因此,你们必须大气。
你们必须首先关注、理解并且努力回答好——而不仅仅是回答——中国的问题。因为这才是你的、你的亲朋好友、你的同胞兄弟姊妹的问题;而且,这至少是1/5人类的问题。
你们必须有开阔的国际视野。不仅是法律的,而且需要政治的(包括国际政治的)、经济的和社会的;不仅是学术的,更需要实践的。许多法律人可能试图避开政治,但真正伟大的法律人却必须是伟大的政治家(lawyer/statesman);而法治的事业,说到底是行动者的事业。
你们必须深刻理解生活和人,同时又坚守你从生活获得的,而不只是从书本获得的,一些基本信念。没有信念的理解会随波逐流,而没有理解的信念则必然沦为意识形态。
当然,你们首先必须当好学生,但不能也不应停留于学生;特别是研究生。你们不应仅仅追求考试成绩排名;或通过司法考试,成为一个收入不菲的法律技工;或只是亦步亦趋地跟着中外的先生走。你们当然要尊重老师、尊重传统,但又必须决心、更重要的是有能力尽快超越你们的前辈,包括我们这一代人——不仅在知识的深度上,而且在知识的广度上;不仅在法律技能上,更重要的是在想象力和创造力上;不仅在学术的文字表达上,而且在个人的社会践行上。
我甚至建议,你们不应仅仅关注法学,也不必现在就决定以法律为业——无论是学业还是职业。正如霍姆斯在哈佛法学院250周年之际所言,法学院是教法律,是培养法律人,但它要以一种宏大的方式教法律,它要培养的是伟大的法律人。 而法律上的伟大,如波斯纳所言,意味的就是,超越法律。
这里是北大法学院。
这是一个承载了许多光荣和梦想的地方,一个承载了也许太多社会期待的地方。但转型中的、正在复兴和崛起的中国有理由对你们和我们有更高的期待。
我相信你们。也只能相信你们!我相信你们有能力“迎接挑战”;相信你们会在北大校园中“发现你的热爱”;相信在你一生中不仅在“这一刻,你们是主角”(这些都是我先前的迎新致辞,也许还值得你们看看)。
我不要求,也不指望,作为个体的你们每个人都有机会并且都能承载起这份期待,获得成功。你们一定会有困惑、烦恼,会有挫折,也会有失手。只是,在所有这些之后,你们当中得有人成功。
这是你的一个新的开始;在这里,你将度过的也许不是你最幸福,肯定不是你最灿烂,但必定是你最怀念的一段时光。
这里是北大法学院!
你们是北大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