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的“中国农村基层司法及其运作”研究项目的成果;同时也得到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研究基金的资助。
参加这一调查的人员先后有强世功博士、赵晓力博士、贺欣、朱晖、任煜南、杨柳、陈绪刚等;文中的许多观点都曾经和他/她们交谈过,讨论过,他/她们也曾看过其中某些篇章的初稿,提过珍贵的意见。中南政法学院齐文远、李汉昌、刘茂林等教授以及该院院长吴汉东教授对我们的调查曾给予很多帮助和照顾。湖北省基层法院培训班的法官们对我们的调查给予了很多支持和协助;此外,在我们田野调查中,许多基层法院的院长、法官都曾提供方便和支持。没有这些法官的支持和合作,这项研究是不可能的。除合作支持外,从他/她们那里,我不仅获得了研究资料,更有一种智识上的挑战,一种历史责任感。
我还应当感谢,但如今只能追思的,是我的最好的朋友,大学同学,湖北省委政法委政策研究室原主任邹斌同志。这是一个有罕见才华、眼光独到且非常注重中国实际的人。同学多年,他曾对我的学术思路的形成和发展有重大影响。是他最早向我推荐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本一块钱的油印本);自我回国任教以来,每年他到北京开会,或者我去湖北讲课,往往会畅谈通宵;他讲的许多故事,许多精湛的分析,都融入了这本书和我的其他文章。但如今故人已逝,我再也不能看到他那自信的神态和纯真的笑容;令人潸然泪下。我将此书献给他和我们的友谊。
多年来,贺卫方教授一直和我有很好的合作,我有许多观点,包括与他的分歧,我们都曾私下交流过,同样的朋友还有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张志铭教授。北京大学老师葛云松、龚文东和韩流,研究生王晴以及其他学生也曾给我的写作提供了资料和许多细致的帮助。来美国以后,我同冯象博士、沈远远博士、於兴中博士等朋友谈论过本书的一些内容,得到了他/她们的鼓励和肯定;冯象博士阅读了全书初稿,并提出了非常有见地的、细致的修改建议,对我很有启发。必须感谢的还有北大法学院院长吴志攀教授,特别是他同意我来美国访问一年,集中精力和时间写作;而本当由我承担的许多工作都由他以及法学院的其他领导分担了。
我要特别感谢哈佛燕京学社及其社长杜维明教授,访问学者的身份使我可以从容写作。哈佛法学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安守廉教授为了我访美曾给予很多切实的帮助,令人感激。美国福特基金会项目官员张乐伦女士对本研究自始至终给予了支持和关注,并提出了不少建议。
本书中的许多篇章都曾作为论文先后发表于《北大法律评论》《社会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比较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现代法学》,还有一些论文曾在各种研讨班发表过,听取过与会者的批评和评议。还需致谢的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编辑丁小宣和宋军夫妇;由于他/她们的“催逼”才使得此书得以在二十世纪完稿。
最后,我还感谢我的妻子周云博士和女儿乐乐,因为她们,我这才有了家;还感谢北大法学院学生们,因为他/她们,我这才有了业。
感谢了这么多的人,这足以表明现代社会的任何产品几乎都是集体合作的产物;但一如既往,所有的责任都是我个人的。
苏力
1999年12月31日于坎布里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