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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4:
如何认识及并购分公司?

问: 什么是分公司?

答: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说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分公司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法律上,都不具有独立性。分公司的非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二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其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遵守总公司的章程;三是分公司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其主要业务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并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或授权进行业务活动;四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基于上述特性,《公司法》第14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即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问: 如何设立分公司?

答: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依法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问: 许多分公司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资产及人员,甚至有的还有自己的品牌,因此,分公司往往具有一定的并购价值。但分公司又不具有法人资格,法律上允许其成为并购对象吗?

答: 并购方通常是通过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从而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问题的关键是分公司由总公司投资设立,不存在股东或股权,换言之,不存在并购转让标的物——股权,因此,并购分公司不能采用通常的股权并购方式进行,但这并不意味着分公司不能成为独立的并购对象。在国外的并购实践中,许多大公司的事业部也不具有法人资格,仅是公司的一个内设部门,也往往成为并购的对象。加之,我国的法律也没有禁止分公司的并购。

问: 不能采用股权并购的方式,那么该如何实现对分公司的并购呢?

答: 并购主要采用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两种方式,既然分公司没有“股权”一说,那么我们可以考虑资产并购这种解决方案。

问: 资产并购具体如何操作呢?

答: 并购分公司的本质是购买资产。可以考虑如下操作步骤:第一,清点分公司资产及人员;第二,锁定并购的范围(如资产、人员、债务、名称等),签订并购协议;第三,将资产及人员移交至受让主体;第四,由总公司清理债权债务后,注销分公司,完成分公司的并购。

问: 如果拟收购的分公司是一家医疗公司设立的两家诊所,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实现收购目标吗?

答: 因为医疗机构涉及行政许可,其转让有一定的特殊性,能否并购以诊所形式存在的分公司,可能涉及行政许可资格证书转移问题,建议进一步咨询医疗监管机构。 bKo2J/Pc0wobQxKyEqOcIWUqT8895ZB+4OgYP3GgoNRsQK25jrdDDOVTnusHuH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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