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司经营范围的核定依据是什么?
答: 公司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规定相一致。
问: 什么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答: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一本40多万字的国家标准,标准号是GB/T 4754-2011,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统计、计划、财政、税收、工商等部门均执行此标准。该标准于2011年11月1日实施。其中规定了社会经济中全部行业门类,并对这些门类作出了具体表述的规定。该分类参照联合国《国际标准行业分类(修订四版)》(ISIC4),同时,依据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状况和趋势编写而成,基本概括了全部行业分类和经营范围,比较完善。
问: 什么是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
答: 一般经营项目,是指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的经营活动项目。比如开一个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就可以写“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取得营业执照后,卖服装、鞋包都不需要再审批。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不仅需要取得营业执照,还需取得相关许可部门审批后,才可以经营的项目。比如,如果想开一家餐馆,经营范围填“餐饮服务”,在取得了营业执照之后,还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餐馆才能正式开张。
问: 选择经营范围有什么常见的误区?
答: 第一,不关注经营范围的前后顺序。有些企业同时经营多个行业的业务,此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所在企业为所属行业,而税务局稽查时抽查指标经常也参考行业归属,因此,应注意排序。
第二,分支机构经营范围随便写。如果设立分公司,由于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因此,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在总公司经营范围以内。但是,如果设立子公司,其经营范围不需要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由于母子公司经常相互提供服务,母公司应增加商业服务业等经营范围,子公司也应增加为总公司提供服务的经营范围。
第三,没有考虑核定征收。打算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因此,打算核定征收的企业,更要注意经营范围的审核,避开国税函〔2009〕377号中规定的不能核定征收的类型。
第四,经营范围越多越好。由于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不能自行开具发票,需到税务局代开发票。财务人员为了节省麻烦,把能想到的经营范围都写进去了,但应注意有些经营业务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
第五,经营范围随便抄。由于不同的行业,纳税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网上列举的经营范围不要随便乱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