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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何理解所谓的“强制技术转让”?

任啸辰 (国家发展研究院) :林老师您好!您在课程中提到了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技术引进创造后发优势,而外界却常有对中国“强制技术转让”的批评的声音。我认为发展中国家的新兴市场正好可以为发达国家现有的技术带来新的生命力,同时也提供了“技术变现”的渠道,双方属于合作共赢。为何这种用市场换技术的方式会为发达国家所诟病呢?

林毅夫: 一个发展中国家哪有可能强制比其发达的国家进行技术转让?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说法!请参考我在“古文观止”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美国什么时候才会心悦诚服?”一文。总的来说,发达国家的企业到中国来投资是自愿的,不管投资的目的是以中国为生产基地、把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还是把产品卖到中国的市场,为了保持竞争力,这些企业都必须用最好、最新的技术在中国的投资厂生产。这都是企业为了保持自己产品的竞争力和自己的利润(如你指出的,为了实现“技术变现”)而做出的自利选择。 IPRKvmiwfAi0MC4wXO3yrHHmTnvj24X4/7EUT2K6Iuu02hmWWcn5XKm0icKKBh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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