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来看柏拉图的终极实在观。巴门尼德的“唯一不二”说,用存在定住了世界,获得了确定性,但是丧失了解释绝大部分世界的可能。对这个千变万化、多姿多彩的世界,他只会说:存在者存在,非存在者不存在。他下棋就走一步,你说这棋怎么玩儿? 一步棋太单调了。柏拉图觉得不安。他深受毕达哥拉斯和巴门尼德的影响,把这两个人的学说结合了起来,同时还反着接受了赫拉克利特的思想。赫拉克利特讲万物皆流。柏拉图讲,万物皆流没错,但那是在现象世界,终极真实的世界却不变。只是这不变者不止是一,里面也有多。是的,根儿上是一,但它在现象界中就要表现为多。这主要体现在柏拉图思想的核心即理式论中。
“理式”这个词,拉丁化的希腊文是eidos或者idea,在英文里的翻译就是一个大写的Form。对这个词的最常见的翻译是“理念”,但是有些专家认为不够好。“理念”意味着理想的观念,但柏拉图那里还没有多少观念论的影子。而且,这个词的意思含有很强的视觉感,是你用灵魂之眼看到的那个模型,根本的原型,所以有人建议翻译成“相”,也有人认为可以翻译成“理式”“理型”等。我个人倾向于“理式”,即“理想的形式”。
理式几乎有无穷多个。因为世界上的每一类事物都依据一个理式而存在,使得这类事物乃至我们对它们的称呼得以可能。它就是这类事物及其名称的原因。比如,为什么我们管一个东西叫“桌子”呢? 因为存在着一个桌子的理式,这张桌子只是因为分有了这个桌子的理式才成为了桌子,我们叫它桌子是比照着理式而如是称呼。这就像我们之所以说这个东西长5米,那个东西的体积有27立方米,是因为有一条理想的“巴黎米尺” (指巴黎米原器,其长度作为国际标准的1米,或“光米”,即同位素氪86气体放电时产生的一种橙色光谱波长的1650763.73倍),使得我们说某物有几米长的可能。用柏拉图的话说就是,每一个具体的“米”都是因“分有”了那个理想的“米本身”才可能。只不过巴黎米尺是人为设立的,而理式不是或不只是人为设立的,而是完全理想化或形式化的。现实中的桌子可以不再是桌子,比如把它拆了或把它烧了。但是桌子的理式不可能变,你拆不了也烧不了它。它存在于一个理想世界中,也就是一个思想的、完满的但是客观的世界,不止是我们脑子中的东西,比如想到的观念。
亚里士多德这样记述老师的观点:“柏拉图也接受了这种说法[即要寻求普遍有效的定义],但他主张定义的对象不是感性事物,而是另外一类东西,任何感官对象都不能有一个普遍的定义,因为它们都是变化无常的。他把这另外一类的东西称为理念[即理式],认为感性事物都是按理念来命名的,因理念而得名的,因为众多的事物之所以存在,是靠‘分有’与它们同名的理念。”(《选读上》,第72页)现象事物分有了理式的真实性,这张桌子才有了桌子性,理式是这一类事物“是其所是”的内在原因。比如美,你说这个东西美,那个东西不美,这棵树美,那只鸟美,柏拉图说:如果你心里不知道一个美本身或美的理式,你怎么知道去说这个美那个丑呢? 你说这个长,那个短,你要是不知道长本身是什么,你怎么敢说这个长呢? 这个不只是哲学史的问题啊,这是一个直观的问题。他的一个很重要的论证就是断定:你一定已经有了一个确定无疑的标准,然后按着这个标准去言说去思考,你才能有相应的名称分类和理性思维。
“如果有人向我说,一件东西之所以美,是因为它有美丽的颜色、形状之类,我是根本不听的,因为这一切把我闹糊涂了。我只是简单、干脆、甚至愚笨地认定一点:一件东西之所以美,是由于美本身出现在它上面,或者为它所分有……美的东西是美使它美的。”(《选读上》,第73页)最后这句话中,第二个“美”是美的理式、美的相、美的理念,我们按照它才能说什么东西美。“是大[的理式]使大的东西大”(同上),一个人比另一个人高一头、大一块,不是因为那一块,而是因为大本身。因为多出来的一块不一定大,如果它相比于两人各自的身体是小的,而你说一个人大是因为这一块小东西,在古希腊人看来,这不就荒谬了吗? 他之所以大是因为大本身。“绝对存在的东西[之所以]是绝对可以认识的”(同上书,第85页),就是凭借理式。这就是巴门尼德的存在论思想在柏拉图这里的延伸。万物最后总有一个不变的实底、标准、理想形式,一切都按照它来走,它给了万物以存在或相对的稳定性和秩序,使得我们对实在的多种认识成为可能。
我们对现象的理解是意见。为了说明这个意思,柏拉图让对话这样进行:“既然知识相应于存在,无知相应于不存在,我们就该找出一种处于知识与无知之间的东西,如果有这种东西的话。”用这种东西就可以说明我们平常的认识。于是对话者就回应道:“当然应该。”苏格拉底就接着问:“不是有一种东西叫意见吗?”(同上书,第85页)对方马上承认。这是唯理论的经典之说。“意见”就是我们平常对现象的认识,表达为一些人云亦云的观点。意见不一定是从别人那里来的,你感官认识的东西也是意见,都可能出错。比如一个东西你这么看是圆的,那么看可能就是方的,或者是三角的,这都算意见。柏拉图在此同意毕达哥拉斯的观点,认为意见的本性是不定的二,不是唯一的那个一,因此是介乎知识和无知之间的东西。所以爱意见者就是普通人,爱智慧者就是哲学家,而爱智慧就是寻求那唯一不变的东西,也就是对理式的知识。
对这样一个存在和认知的格局,柏拉图用著名的四线段喻或四线段论(《选读上》,第91页第3段)来阐明。在我们《选读上》第91页注释3中,编者根据柏拉图所讲的这个四线段论画出了一张图,但是它有一定的问题或缺陷,需要改进一下。
书上的图把每个线段画成同等长度,这不符合柏拉图的原意,因为他希望线段的长度代表认识的真实性。 而且,将此图以水平的方式来画,也不如画成是直立的好,因为后者才能表现柏拉图心目中认知的高低。好,我们现在就依柏拉图所说,用一根竖立的直线来表示我们的认知和相应的存在者,此直线上的线段长度表示认知和存在的纯粹性或真实度。
让我们在全线段距底端的三分之一处,画下第一条线(最长的水平线)。此线的上部代表知识或可知的理性世界,下部代表意见或可见的感性世界,最下面的线外处则象征无知或不存在。知识代表真理和存在本身,意见里面可说是有一半真理,一半虚假,或既存在又不存在,所以它的真实程度要比上面少一半,而相应的线段长度就是二比一。然后,按照这种二比一的比例将两部分的线段再行分割,就形成了四个线段:从下往上,依次是肖像(比如画家画的桌子的图像)、事物(现实的桌子)、数学对象(对桌子形状的几何表达和数字计算)和理式(桌子的理式)。数学对象——无论是几何的还是算术的——也是不变的,但是它的真实性比不上纯粹理式,因为数学是有感性前提的。比如几何要借助可见的图形来进行讲解,虽然数学家们心目中真正指向的是纯数学的对象。而且数学要利用假设或直观明见的公理,由此向下推衍,得出定理,所以它不能上升到最根本的“第一原则” (《选读上》,第90页)。而在线段的第一段,也就是理式的部分,情况就不同了。那里假设只是跳板,要被理式的辩证法超过,由此形成理式向上的运动,达到越来越纯粹的理式,最后朝向那作为一切理式之源的至善(同上书,第93页)。
图1 柏拉图关于存在-认知的四线段喻
这里的思路大致是:知识的世界是存在;意见的世界是现象,相当于存在与不存在的混合;最高处有一个至善的太阳,是纯存在,或者说是一切存在和知识(光明)的来源;最低处是完全无任何认知可能的黑暗、混沌和不存在。这是柏拉图对整个世界和认知的看法,与基督教的天堂、地狱和人间的三重世界观大致相应。关于认知能力,相应于肖像的是猜测或想象,相应于事物的是相信,相应于数学对象的是了解,相应于理念的是理解。数学让我们了解认知对象,让我们能够解决问题,但是它没有让我们真正理解。比如,毕达哥拉斯之数(“四”)真的能让你理解什么是正义吗? 柏拉图认为只有纯理式才让人理解。这就是著名的四线段论,非常清晰地表达出柏拉图和正宗的西方唯理论对世界和人生的看法。
我来总结一下柏拉图的终极实在观。第一,一类事物凭借一个唯一的实在者而存在,它就是这类事物的理式。理式依靠自身而存在,而具体事物则依靠理式而存在。第二,理式是超感觉的、超意见的,它永恒不变,只能通过思想(语法、逻辑、纯形式推理)来达到,不能通过感官来感知。比如,感官看到的只是经验的三角形,而它是可变的;只有用灵魂的思想之眼才能把握纯粹的三角形,这时候对于三角形性质的论证才是严格的、可理喻的。第三,理式是一类事物及其名称的第一原因。桌子的理式是所有的桌子的第一原因,勇敢的理式是所有勇敢行为的第一原因。换句话说,人的某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勇敢的,是因为它们分享了勇敢的理式,就像所有的米数分享了巴黎米尺指向的“米理式”。概言之,事物之所以存在或是其所是,乃是因为分有了相应的理式。后来亚里士多德把理式看作形式因和目的因,但是他说世界不能只有形式因和目的因,还要有质料因和动力因。
总之,理式是唯一的、超越的,是事物存在的源头。它是多中之一,但是这个多中之一和毕达哥拉斯讲的那个多中之一已经不太一样了。它是按一类类事物给出的,而且这个理式可以用自然语言表达,是表类语言的脊梁。“桌子”就归为桌子的理式或理念就行了,不需要把桌子再换算成数了,不用再做数的思辨,而只需做概念或范畴语言的思辨。这样柏拉图就结合了毕达哥拉斯和巴门尼德,还有赫拉克利特,形成了他的影响两千多年的一个学说—— 理式论 。它虽遭到了当代哲学的严厉反驳和反复批判,但是我不认为这个东西已经死亡,它在西方文明中的根子太深了。
最后总结一下西方广义唯理论的终极实在观。我们上面曾说到,唯理论(rationalism)这个词的源头是ratio,就是成比例、有比例,唯理论讲的“理”或“合理”跟数学里的“有理数”——能够被表示为整数和成比例数(分数)的数——息息相关。毕达哥拉斯认为一切都能够用数(就是有理数)来表示,后来发现不行,根号二( )即正方形的对角线与边长(设其值为1)没有可比性,找不到那个ratio,当时就傻了,觉得受到了重大挫折,据说还将发现者或泄露者沉海处死。西方人按着形式走,形式上出了毛病,他就觉得不行了,天要塌下来了。因此,毕达哥拉斯学派后来就更加重视几何,因为碰到无理数,虽然数字上没法表达,但还可以用几何结构来处理。在这里,合理就意味着能找到一种量度、量法,在所有的参与者中间找到某种公约数或公约比例,能够把大家都量尽,由此产生一个和谐关系。毕达哥拉斯定理就是一个典型的成就。后来西方数学、学术、科学的发展,就是找到更深密的乃至非线性的数或形式,使得原来无量度的地方出现量度。比如无理数被以尽量合理的方式纳入实数,就在更深密的层次上被合理化了。无穷小、非欧几何乃至现今的人工智能新算法(如“深度学习”的算法),都是这种新的毕达哥拉斯之数。但如果这种新突破充分实现它们的哲理意义,则可能导致对传统唯理论的反叛,不过这是后话了。具体说来,唯理论(特别是古典的唯理论)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唯理论认为终极实在,不管叫它数、是或存在,还是理式(理念)或不动的推动者(纯形式),其本身及其关系是完全确定的、可度量的、充实的、自身同一的、超出了一切变化或时间过程的。比如,巴门尼德讲的存在只是现在,和过去未来没有关系,所以它没有变化。
第二,终极实在与现象有根本的不同,后者就是处于时间和变化之中的那种存在者,相应的认识只能是意见。终极实在是纯存在,现象是存在和非存在的混合体,既存在又不存在,当然也不是完全的非存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现象世界总让你牵挂着,但它又在流变着,所以不完全真实,你抓不住它本身。纯存在是使具体事物得其存在的原因。如果用“是”来表达,则“是本身”是使所有的“是者”们是其所是的原因,因而先于且高于具体的是者或芸芸万物。这种纯存在在宗教中就是神或上帝,他或他/她们才有纯存在,不可能不存在。可怜的人却既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而且其身体一定将会不存在,只有灵魂有神性,可以永远存在。按基督教的说法,人要通过不朽的灵魂跟神发生关系。这种思想局面或格局,可以名之曰“存在与现象的二元分叉”(dichotomy)。按照这一思路,整个世界和我们的人生分成一高一低的两个世界,即纯存在的世界和半存在半不存在的世界,前者从本质上就高于后者。这是一种根本上的二元论。我们这个现象世界是低一等的世界,还有一个更高的世界,你把它叫做理式世界、纯形式的世界、神的世界、上帝的世界、科学的世界、理想的世界都行。而非存在或不存在则是完全不可度量的、反理性的,不仅没有任何价值,而且是负价值,带给人生以虚无和混乱。
第三,唯理论的终极实在观是西方语言的形式突出特征的哲理体现。因此,这个传统和文化既偏执、分裂,充满了争斗,又非常犀利,有形式上的深刻和创新。这种思想方式造就了畸形的天才。尤其是当这种似乎独立的形式或纯存在通过现代科技得以体现(比如被实现为电脑和人工智能,具有了我们大脑的部分功能,并在不少领域里用来替代我们的智能),就具有了更致命的、重新塑造人类和世界的力量。工业革命让某种形式(如能量)获得了存在力量;而现在,原来脑子里的认知一旦变成了可用物质模拟和生成的东西,它就要深度地改造乃至威胁整个人类世界。
第四,对于终极实在和存在界的最合适到位的理解和把握,不是感觉经验、情感或行为感受,而是思想,尤其是他们欣赏的这种概念化、数学化、逻辑化的思想,将存在者当作理性化的、可以度量的对象来把握。
第五,对于终极实在的理解可以用某种精确化了的和具有推演力的语言来表达,比如说数学的语言、概念化的语言、逻辑的语言。这种对语言特别是类别化、概念化语言的信心,跟东方人的见地很不一样。这种信心的建立与西方数学对哲学的影响很有关系。在西方数学的范式中,你提出一个猜想或假设,如果表达它的“语言”(包括数学语言)是精确的,那么它是对的还是错的,应该是可以通过体系内的形式化论证来判定的,也就是有唯一解的。这种数学的思想延伸到了哲学和神学中,而神学就是宗教和哲学的结合。比如上帝是否存在,这样的问题被唯理论神学认为是可以通过严格的论证来证明的。这样,哲学就被视为一种是最高级的科学甚至数学,而与诗歌、艺术、宗教有了根本的不同。这是唯理论带来的一个重大思想后果。我们现在之所以有哲学系,与中文系、宗教系、艺术系都分开,跟这种思维方式很有关系。我们中国古代是没有文史哲的根本区分的。但真、善、美在西方传统中是可分的,哲学和科学探讨真,宗教探讨善,艺术探讨或表现美。
1 当代以分析方式来论证道德悖论的人们,也往往诉诸芝诺式的框架。比如“电车难题”(1967年由Philippa Foot提出,到本世纪影响不减):一辆失控的飞驰电车将轧死五个在这条轨道上工作的人(后来被有的人说成是:这五个人是被不法分子捆绑在轨道上)。但它将经过一个交叉口,电车上的那个司机(假设是你)可以拉动手柄,使电车转到一个叉道上,从而避免这个悲剧。但问题是你可以看见那个叉道上也有一个人在工作(或也被捆绑在轨道上),拉动手柄就必然会轧死她/他。现在的问题是:你应该拉动手柄吗? 无论你怎么回答,A或非A,都有道德缺陷(比如功利主义就会掉进这个坑里。按它那“为最大多数人谋求最大利益就是善”的原则,它应该选择A,也就是拉动手柄。但选择去轧死一个或少数无辜者的决定,绝非令人心安)。它已经设定了一个芝诺式的无限死点的集合,即 排除了时机性的 二择一的局面(比如民间的“你母亲和妻子掉入水中,你先救哪一个?”之类的说法,或“如果人类最后剩下三个人,只有两个人吃掉第三者才能活下去,该不该吃她?”的设问[《为什么人类还值得拯救? ——刘慈欣VS江晓原》,载《新发现》2007年第11期]),也就是你无论怎样选择,都会遭遇道德困境。可是实际生活中的突发情境不会是这种形式逻辑(A或非A)化的,或让人的道德本能无法活动起来从而注定“追不上乌龟”的。每一个具体的生活情境的每一刻,都是潜藏多种可能性的活点,不会被光滑的思想逻辑完全彻底地压扁为一个个的死点。当然,我没有要否认这种“思想实验”的哲理价值的意思,只是希望让人看到,它仅仅是各种激发思想的方式中的一种,而且是像芝诺悖论那样的比较偏激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