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曾讲到,要想理解一个哲学传统,非常重要的就是要了解它的语言文字。因为人从生到死都浸泡在语言氛围里,从远古到现在,再到将来,从非洲、美洲到欧亚,代代如此,日夜潮汐于其中。一开口、一思考,就是语言。所以可说,人类的基本思想方式在某种意义上是由语言文字以匿名的方式塑造成的,我们就活在语言文字构造的意义世界里。海德格尔讲:“语言是存在之屋。”其实他之前的一些思想家比如洪堡特也看到了这一点,早就主张语言是一个民族生存所必需的“呼吸”,是民族的灵魂所在。 “语言产生自人类本性的深底,……语言不是[人类、民族]活动的产物,而是精神不由自主的流射,不是各个民族的产品,而是各民族由于其内在的命运而获得的一份馈赠。” 但是传统的唯理论者不这么认为。他们相信人是理性的动物,语言只是工具,它的恰当使用只是表达思想,而不是从内部塑造思想。如果那样的话,就是对于人类灵魂的蛊惑,就像柏拉图谴责“诗歌”对于哪怕最优秀人物的“腐蚀”一样(《理想国》,605C)。不过到了近代,逐渐发展出这样一种观点,认为语言比我们的显性思想更有力,在更前面,思想是由语言牵引着、孕育着的。 1 这既是无法否认的事实,又并非是反理性的,因为在语言中生成的合理性才是活的理性。
虽然人群或民族皆有语言,不过一般说来世界上只有四种文字是真正独立创造出来的:西元前3000年左右在美索不达米亚由苏美尔人创造的苏美尔文字;西元前3000年左右出现的古埃及文字;不迟于西元前1300年就有的中华文字(它的出现应该更早,因为那时的甲骨文已经相当成熟,之前应该就有了早期的文字,只是还没有找到充分的直接证据);最后是西元前600年左右,在墨西哥及中美洲的玛雅文明创造的玛雅文字。在这些文字被独立创造之前,人们根本不知道有文字;在这之后,别的文字都以它们为源头来衍变。这四种源文字中,只有中文虽然经历了甲骨文、篆(含金文)、隶、楷、行等变化,一脉相承没中断过,而且是由原来的民族为主体还在使用着。这是人类文明史、文字史的奇观,是远比中华四大发明更伟大的一项发明。我们居然还在使用同一种文字,来阅读和领会已经三千年甚至更久远的文献、诗歌、历史记载、哲理表达,简直就是奇迹,是一份特别丰厚的命运馈赠。
汉字是完全独立的,蕴含着我们祖先对世界极为独特的领会。比如“愛”有一个心,要用心去爱,简化后无心了;“車”中间有一个轮子,简化后的“车”轮子没了。总之,简化字既丢掉了汉字本身包含的许多蕴意,也没有在电脑操作输入法上的“简化”可言。汉字还包含了哲理信息,和易象也有相通的地方。比如“水”的古体“ ”和易象中的坎卦“ ”是同结构的,这一点德国的伟大哲学家莱布尼兹也注意到了。简言之,论古老原发,汉字在所有活文字中独占鳌头;论精妙深藏,她较于任何文字也不遑多让,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关键是,她不仅是文字中的大熊猫,而且因其独特性、原本性而具有不能被任何文字乃至语言代替的思想和哲理功能。我们的古汉语和西方古代语言相比,是极其不同的,就像华夏文明和西方文明据以产生的欧洲之间的距离,因分属欧亚板块的东西两头而极其遥远。印度在中间,从语言上属于印欧语系,不过在哲理思想上与我们比较接近,这其中的原因我们以后再讲。
汉语是 形式特别不突出 的语言,与西方语言正成对比。从语言学角度讲,汉语属于典型的 孤立语 ( isolating language ,又称分析语),而西方语言比如古希腊语、拉丁语、德语、英语等,是 屈折语 ( inflecting language ,又称综合语)。孤立语的特点是语词在使用时没有形式上的变化。 “我是老师”“你们是学生”“他是医生”,三句话中的“是”没有形式变化,一“是”到底。但英语中“I am a teacher”“You are students”“He is a medical doctor”,这个“是”(原型是be)依人称和单复数等而有词形上的变化,表现为am、are、is。这就是屈折语的特点:通过词形的变化(所谓“屈折”即“[成套地]变形”)或不同的成套形式指标——如动词变化表——所标明的那些形式变体,来行使语法功能,比如人称、数量、时态、语态、语气乃至词性的变现。组成语句当然也要服从语法,如名词性部分加上动词性部分形成主谓结构,还有以上提到的形成判断句时要用系词“是”,而且一个词就可以综合多个形式指标,像am就同时是第一人称、单数、现在时、主动态、陈述语气的形式指标。而孤立语如汉语,则是通过词序、加语助词(如:之、乎、者、也、是、盖、了、着、被、的)等方式来表达这些语法含义。
我们学习西方语言,一开始最不习惯的就是这些屈折变化,觉得太啰嗦了,如此之多的形式讲究! 要是学希腊语、拉丁语,就更是繁杂极了。德语也要比英语讲究,到处都是语法变式、形式指标的变体,动词更是五花八门地变现,是西方式的“七大姑八大姨”的亲属关系网。这种语法形式指标化的特点,塑造了古希腊人、古罗马人和一般意义上的西方人的思想方式,让他们看重形式,特别是看重语法形式所体现出来的固定的本体和法则。因为形式的屈折反倒突出了一个不变的本体。比如各种“是”的形式变体,都围绕着或指向一个“是本身”或“是的原型”,而词法、句法都在以不变的法则规范着无数的言语现象。抓住了这种实体和规则结构,就好像把握住了一种本质上更高级的知识,而且,在这种语言经验中,他们对形式的“一生多”与“和谐共现”的能力也会很有体会。比如从一个动词可以生出那么多的变体,或多个变体的意思可以直接融合于一个词(如刚说到的am)身上,这可以看作形式的共鸣与和声。从这种语言中产生了毕达哥拉斯、巴门尼德、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产生了希腊的数学、语法学、音韵学,希腊艺术,后来还产生了复调音乐、哥特教堂,文艺复兴的绘画、雕塑,等等,实在是渊源有自啊!
另一方面,西方的唯理论者,比如黑格尔、谢林,认为汉语缺少语法,缺少确定的形式,以此来贬低汉语。谢林写道:“中国语言全然没有语法或语法形式……[汉语中的一个单字]它既可作名词,又可作动词、形容词或副词。这就是说,正因为它什么都 可以 是,所以实际上它什么都不是,即:它不是自为的存在……原始语言并没有发展为语词的单个性,个别没有脱离整体,……发达语言和与之有联系的原始语言的区别不在于单纯的音节增加,而在于其内在性质的不同。原始语言的运动与自由发展的语言的运动之间的关系,就如同天体有规则的运动与动物自由自在的、任意的、形形色色的运动之间所保持的关系一样。……只有这样的语言才真正有语法或语法系统。而原始语言不需要任何语法形式,正象天体不需要脚而可以行走一样。中国语言中可能保存有原始语言的 特征 ,当然也包括原始语言的 质料 的特性。” 谢林本人应该是不懂中文的,他的这些讨论估计是基于传教士或其他语言学家们的研究。必须承认,谢林这些说法有其准确之处。比如汉语没有多少词性的区别,缺少形式突出的语法,其语词的意义不能从词的“单个性”来决定,而要从它与其他词的关系来构成。但是,由此而得出贬低性的判断,比如认为汉语属于或近乎“原始语言”,而欧洲语言是“发达语言”“自由发展的语言”;汉语语词没有“自为的存在”,“一旦脱离整体,马上就不存在了” ,却是不成立的。他自诩的“发达语言”,只是形式上发达罢了。而形式发达却可能意味着在其他方面——比如“关系”上、文字对语音的独立性上、文字意义的直显性上——不发达。所以并不能证明这种发达是更高级、更先进、更自由发展、更符合人性意义上的发达,而且,汉语语词虽然比西方语言的语词更蕴含关系,具有构意关系的而非形式语法的综合或和声,但也不能说它没有自为的存在。 “一”与“二”,“红”与“绿”,“高”与“低”,难道没有其自身的区别与对位而必须到实体性的“整体”中去找吗? 像谢林、黑格尔这些德国古典哲学家们,就喜欢用“自在-自为-自在又自为”来排列存在与精神价值的高下,而且总是要将东方的特别是中国的形态,不管是语言的、历史的还是哲学的,排在“自在的”“原始的”或“缺少概念的”“缺少自主人格的”这样的底位,从而将欧亚诸民族的获得自由的能力(自在又自为的能力)从东到西地升值上去,就像《指环王》中的格局一样。我并不是要说汉语是这个排序中的高级语种,而是认为 这个判断高低的结构标准本身是无效的 。这类标准所依据的仍然是毕达哥拉斯式的思维,相信不仅数学对象、物理对象,就是一切文化的、精神的价值也能被“形式化数学”那样的形式化标尺来量尽。这样的精神傲慢来自纳喀索斯(Narcissus)式的自恋,其实只是站在一个民族或文明的视野或语言范式中,来看待异己者或他者时产生的偏见。
另一位德国大思想家,即与谢林、黑格尔同时的洪堡特,虽然也看出了中西语言之间的这些区别,甚至在对待“屈折语/孤立语”的位置判断上,带有类似的偏见,却没有谢林、黑格尔这样的文化种族主义观点。他知道得很清楚,“汉语排斥所有的语法形式,……缺乏语法标记”,所以“似乎应该把汉语视为最远离语言发展的自然要求的语言,最不完善的语言”。但他马上否认了这个提议:“这种看法经不住进一步的推敲。事实上,汉语也有很大的优点,它对精神力量也产生强大的影响。”(《影响》,第314页)当然,中国人自古以来所表现出的原创发明力,无论是在文字上、技术上、知识上,还是在治国上、道德上和哲理上,是不可能通过一个没有自由追求、没有人格自为性和劣等的原始语言取得的,除非你假设思想、民族精神与语言毫无关系。洪堡特在探讨汉语为何有“很大的优点”时,在其他理由之外,还以某种方式提出了看待语言特点的多元观。他写道:“所有其他缺乏屈折变化的语言或多或少都有屈折的倾向,不过总是中途而止,没有达到发展成为屈折语的目标。汉语则不同,它完全沿着另一条道路发展,始终如一地遵循着自身的基本结构原则。”(同上书,第315页)这里隐含的意思是:只在一种基本结构或范式中,才可以有依据地排出高下优劣,而对于像汉语这样与西方语言或屈折语完全不同的语言基本结构,那些形式指标的衡量法就失效了。“在我们熟知的所有语言中,汉语和梵语[洪堡特心目中屈折语的典范]构成了语言发展上的两个明确的极点,二者在与精神发展相配合的适当性方面有所不同,但在各自系统的内在一致性和完整性方面却是相似的。” (《影响》,第317页) “恰恰是因为汉语从表面上看不具备任何语法,汉民族的精神才得以发展起一种能够明辨言语中的 内在形式联系 2 的敏锐意识。” (同上书,第316页)汉民族之所以能够有这种“明辨言语中的内在形式”而非屈折语那种外在形式的“敏锐意识”,主要原因是 汉语中音位语音与语义在相当程度上的分离 。 “汉语几乎一无例外地以非语音的方式来表示形式关系[因而使此形式关系成为内在的],这个特点使它有别于所有其他已知的语言。” (同上书,第315 页)这里的“语音的方式”指屈折方式,即语词的屈折变化可体现在词的语音音位上,实际上也就是体现在语音表示的词形改变上,如我们以上讲到的( be变为am、are、is、was、were、have been等);而“非语音的方式”,则主要体现在汉字、声调和语词(包括其语音)的“位置和排序”(同上)上。汉语的声调比如现在普通话的四声,从语音音位(比如“红”的音位是hong)角度看,“红”与“烘” “哄” “讧”的音位语音一致,但声调不同。对于西方语言而言这就是非语音的差异,因为它们的音位形式一致。汉字不是西方的拼音文字,也就是说,它不追随语音音位,而是追随语言的意义建构。“汉字这种字符在更大程度上成了概念[即意义]的标志而不是语音的标志。” (同上书,第317页)汉字的拼音化注定不会成功,因为拼音化只能达到浅层的、日常的部分无歧义表达,而只有表意的语境化才能实现自由的意思明了。
汉语的这几个特征是相互连锁的:汉语的发音特点使得古汉语中单音节词盛行,导致有意义的语音数目比较少。而西方语言的单词就有不少双音节乃至多音节的(如pos-it、po-si-tion、po-si-tion-al),屈折还会造成粗略的一义多音。汉语语音数量少,但要表达的意思或语素(最小的语音语义结合体)却很多,所以势必有大量的同音异义字或一音多义、一音多字现象出现,靠声调分流也还是远远不够(如现代汉语中,在yī 这个音和声调上,就有二十上下个字——从“一”到“黟”)。于是语音与语义就必须在颇大程度上分离,以使得精深繁多的意思得以构成。这样汉字就必须是表意而非拼音文字。汉语语言学追求的也就不能是屈折的外在语法形式,而只能是意义结晶的内在形式。由此也就不能有西方语言的那种语法,而要依靠词序或词位、声调、语气、对仗等非语音的、非屈折的或“上下文式的”构意方式,可称之为“表意型‘屈折’语法”。不过,这样的解说也可以倒过来,或以别的方式重组,比如也可以设想,书写或文字以及词序和语气的重要地位很早就开始影响了语音的特点。
因此不用担心,中国人——无论古人今人——能够把任何想表达的意思说-写出来,而且能够说-写得清楚、精妙和引发思想的创造灵感。“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诗经·小雅·采薇》)三千年前的诗句文字,今天仍然可以用普通话和各种方言直接吟诵,直接品味。“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老子》第1章)翻译《老子》的西方语言译本不计其数,仅英文译本就有一百余种。如此浓的兴趣说明此文本的意思是可理解的,同时又说明其蕴意或“玄妙”是非对象化的,总保存着可以再解释或再“坍缩”的意义空间。与此类似,有汉语古文底子的人读起这一章来,从他/她本人的阅读角度来看,其语义是清清楚楚的,但从领会其哲理而言,则是意味无穷的。
汉语中原没有词性的分别。比如“红”字,按西式语法,“彩霞红透了半边天”里是动词,“红白相间”里是名词,“红苹果”中是形容词,“这个人真走红”的“红”则是副词。根据上下文,它是什么意思我们一目了然,并不需要语法形式指标来管着。但它内部有自己的表意型语法,只是它这个表意方式或“名”,是“非常名”的或不可屈折化的。西方语言就并非如此了。英语还不明显,red(红,红的)已经身兼形容词和名词两重意思 ;但在德语中,das Rot(红色)只能是名词,要是做形容词,第一个字母就要小写,变成rot,词尾的屈折也不同:这些都是由形式指标来管着的。我们的语言中还有平上去入的声调变化(福建话、广东话有6—9个声调),这就更让西方人感到云里雾里了,怎么如此多的音高音低也能区别和构成意义?
汉语主要是靠语境(context)来表达意思,这是关键。表现为以上讲到的各种途径:词序、声调、对仗、语气、表意书写等。比如,中文字词的顺序不能颠倒,这和西方语言不同。德语中的“我爱吃这米饭” (Ich esse gern den Reis),米饭(Reis)带着一个第四格定冠词(den),表明它只能做对象或宾语,不能做施动者或主语,所以从语法角度讲放在句子开头(Den Reis esse Ich gern),全句的意思也是一样的。中文就不同了,“我喜欢吃这米饭”要是词序倒过来,就变成了“这米饭喜欢吃我”,意思就大不同了。另外,我们还靠对仗来形成上下文的节奏与语意和声。不但诗歌讲对仗,而且文章也可通过它来成篇,骈文即如此,《滕王阁序》为其中名篇,《老子》第一章也是对仗的,这样句子的内结构就对衬出来了。成语、对联中的对仗比比皆是。此外,还有语气、音调、气韵等,虚实相通,由此汉语和中文就有了内部结晶的结构,即使古中文没有标点,我们也知道在哪里停顿,因为语境将句子的结构也构造了出来。总之,很多意思隐含于 字里行间 ,既有相互纠缠,也有自身叠加,这和西方人把什么都明摆出来不同。因此一句古中文,翻译成外文需要长得多的文字。
关于这种差异,可举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为例。“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似乎全是西方语法讲的名词,但组在一起照样成句,意境一下子就出来了。翻译成英文就加了很多零碎,大家可以自己去读英文翻译。 3 如果对应翻译第一句,似乎就应该是withered vine old trees evening crows,但这在英文中不成句子啊,于是就要加上冠词、副词、动词等。“昏鸦”要译成evening crows fly,它必须飞着,在中文中那些昏鸦却可以是飞着也可以停在树上、枯藤上。这样就不仅把原来可能的意思局促化了,还丧失了不少美感,这多半不是翻译者的问题,而是语言本身的不同范式造成的。
我们这种语言鼓励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呢? 当然是构意关系优先,靠得近靠得远,是前是后,都有绝大的构意后果。所以一定会看重广义语境或生活情境的发生结构,想问题也一定是主要追随意义构成的内形式,而非规范行为的外形式。从哲理方法上讲,就是不离动态的发生过程而领会此过程及其中的事件:道 只在道道 (开道、走道、道说、道情、念道、家道、公道、人道、神道、地道、天道、门道、易道……) 中道 ,此为“中道”的源义。所以就要内在综合地考虑问题,不执着于独立的形式化实体,像柏拉图讲的理式,笛卡尔突出的“我”这样的反思实体。中国人喜欢追求的东西一定是内在发动起来的,是在构意关系中显现出来的,或者借用吉桑解释量子力学的话,是“真随机”的。(《跨越时空的骰子》,第3章)所以我们才会那么重视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是家庭关系及其礼数,而不是外在的法律。我们不相信有能够依靠自身成真的事物,这和印度人尤其是佛教很相近,这是佛教能在中国取得成功的一个前提。因此中国古代哲理是在发生型的动态关系中,找到指向过去未来的知识结构和知识样式,比如阴阳结构、家庭结构以及时机化的样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