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nhili法官主笔:这是一起以威吓和殴击为由提起的要求实际损害赔偿和惩戒性赔偿的案件。原告Fisher是载人飞船中心(Manned Spacecraft Center)数据处理部的一名数学家,该中心是休斯顿附近的美国航天航空局(National Aeronautics and Space Agency,简称NASA)下属的一个机构。被告是位于休斯顿的Carrousel汽车旅馆和位于Carrousel汽车旅馆内的Brass Ring俱乐部,以及Brass Ring俱乐部的经理Robert W.Flynn,他同时也是Carrousel汽车旅馆的雇员。Flynn在案件审理之前便去世了,因此诉讼的被告变为了Carrousel汽车旅馆和Brass Ring俱乐部。案件由陪审团裁断,作出了支持原告Fisher的裁断。但初审法院作出了与陪审团裁断相反的支持被告的判决。民事上诉法院维持原判。(414 S.W.2d 774。)本院面临的问题是,是否有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可以提起诉讼的殴击行为,如果有,那么作为被告的两家企业是否必须在为Flynn的恶意行为支付实际损害赔偿的同时支付惩戒性赔偿。
原告Fisher受Ampex公司和防卫电子公司(Defense Electronics)的邀请,来到Carrousel汽车旅馆参加一个为期一天的关于遥感勘测设备的会议。该邀请包括午餐。客人们被要求通过电话回复是否参加午餐,Fisher打电话接受了邀请。在参加完早上的会议之后,与会的25~30位客人来到Brass Ring俱乐部用午餐。午餐是自助餐,Fisher与其他客人一道排队,当时他身后站着的是赖斯大学(Rice University)的研究生,该学生后来也出庭作了证。就在Fisher快排到时,Flynn走到他面前,从他手中抢下盘子,冲他大喊:“本俱乐部不为黑鬼提供服务!”Fisher作证说,当时并没有发生身体接触,但并没有作证说他感到害怕或者恐惧受到身体伤害;但他的确作证说在同事都在场的情况下,当时他感到非常尴尬,被Flynn的行为伤害到了。
陪审团调查发现,Flynn“将盘子从原告手中强行抢下”,“对原告攻击性地高声喊道”不为Fisher提供服务,因此使Fisher感觉受到了羞辱和侮辱。根据诉讼协议,Flynn是Carrousel汽车旅馆的一名雇员,而且管理Brass Ring俱乐部。同时陪审团还裁定,Flynn的行为是恶意行为,Fisher因受到羞辱和侮辱获得400美元的实际损害赔偿,因Flynn的恶意行为获得500美元的惩戒性赔偿。
民事上诉法院则认为,并没有发生威吓行为,因为双方并没有发生身体接触,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害怕或者恐惧受到身体接触。然而,只要与原告的衣服或者与身体紧密相关的物品发生接触……那么即使没有威吓的情况下殴击也可以成立,实际的身体接触并非构成殴击行为的必备要素,这个问题早已成为定论。
以本案的事实为依据,我们不难看出,故意抢夺原告的盘子这一行为构成殴击。从某人手中故意抢下一个物品,和与此人的身体发生实际接触一样,都是对此人的一种攻击性的侵犯……
……在一起故意的殴击案中,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不一定必须有实际的身体伤害,因为这类诉讼的基础是未经原告同意的、对原告本人的故意侵犯,而非对原告身体造成的实际损害。人格侮辱是殴击诉讼的精髓;因此,被告不仅需要对造成实际身体损害的接触行为承担责任,同时还必须对攻击性和侮辱性的行为承担责任。所以,我们认为,在故意的殴击案中,原告有权获得精神损害的实际损害赔偿,即便被告没有对原告造成身体伤害……
我们现在着手研究公司的惩戒性赔偿责任问题。在这方面,陪审团认为Flynn的行为在本案涉及的场合属于在工作过程和范围中;Flynn的行为具有恶意,肆意地极度漠视原告在本案涉及场合的权利和感受。对于陪审团查明的事实,双方没有任何的异议。陪审团随后发现,被告Carrousel汽车旅馆并未授权也未允许Flynn的这种行为。对于这一点,因为缺乏证据予以支持而存在争议。陪审团认为500美元是 “因为恶意的行为和肆意地极度漠视原告的感受和权利而对原告进行合理的赔偿……”
得克萨斯州的规则是,负责人或者雇主应该为其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惩戒性或者惩罚性赔偿责任,但仅适用于以下情形:(a)雇主对行为和行为方式进行了授权;或(b)代理人不符合条件,但雇主在雇佣他时存在放任;或(c)代理人受雇从事管理工作,而该行为发生在其工作范围以内;或(d)雇主或雇主的管理人员认可或批准了该行为。
……在判决该案的过程中,在公开法庭上作出了如下诉讼协议:“各方进一步协定并同意,作为Carrousel汽车旅馆的一名雇员,本案中的Robert W.Flynn是Brass Ring俱乐部的经理。”我们认为这一诉讼协定使得本案正好符合上述规定的(c)部分……
下级法院的判决被推翻,这里作出原告获得900美元的赔偿外加利息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