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树德(序言)
又名邵新,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审判员,法学博士,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院校研究员、教授、硕士或者博士研究生导师。先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研究室、司改办和审管办从事刑事审判、司法调研、司法改革和审判管理工作,参与案例指导、裁判文书说理和类案检索等制度设计和文件起草。出版专著《宪政维度的刑法思考》《实践刑法学》《政治刑法学》《司法改革:热问题与冷思考》《无理不成“书”——裁判文书说理23讲》等三十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一百三十余篇。
孙海波(第一、三、十一章)
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青年学者,比较法学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研修学者、南加州大学访问学者,出版《裁判对法律的背离与回归:疑难案件的裁判方法新论》《疑难案件与司法推理》,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清华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四十余篇,井译有《法哲学》《法官如何裁判》《使人成为有德之人》等著作多部。
高尚(第七章)
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曾为慕尼黑大学访问学者,著有《德国判例使用方法研究》,在《法律科学》《环球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井译有《德国法中的先例》。
赵英男(第四、五、八章)
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师资博士后。曾为美国圣路男斯华盛顿大学人文访问学者,曾担任《北大法律评论》主编,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律适用》等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另参译《正义的要素》《大宪章的历史导读》等著作数部。
孙跃(第六、九章)
法学博士,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讲师,山东瀛伟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方向为法律方法论和司法理论,在《法学家》《法制与社会发展》等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
雷槟硕(第二、十章)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判例法与司法裁判理论。在《法制与社会发展》《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法学杂志》等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井译有《孩子为什么遵守规则:法律社会化与合法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