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真民族的力量,在12世纪初年有飞跃的发展,用了不满10年的工夫,推翻了契丹的统治,占有了辽国的全部境土。从1125年开始,又发动了对宋的攻势,于不满两年的时间之内,灭掉北宋。
女真贵族的野蛮残暴,激起了中原人民一致的反女真的浪潮,宋高宗赵构在这种情况下虽得以重建政权,但在最初的几年之内却一直是奔波流离,不能把这个政府安顿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后来虽然定都于杭州,却依然处在女真军队的威胁之下,而呈现出动荡不定的局势。
在这种情势之下,南宋的抵抗金人的战争,显然是一种自卫性质的战争,是一种正义性的战争。而女真人的侵略,加以其军队的野蛮残暴,又显然是一种非正义的战争。
尽管宋金两方的“顺逆之势”这样明显,而南宋的统治阶级对于如何对付侵略者的问题,却并无一定的决策和方案,赵构本人更患有严重的“恐金病”,常苦于要投降女真而不可得。其中能够很明确地认识抗战的意义,能够始终坚持着抗战政策的人,为数并不太多,而岳飞则是这少数人中最杰出的一人。
有了坚强的军事抵抗,便可以阻遏住女真的继续南进,使杭州的小朝廷得以由稳定而巩固起来。单就这点来说,岳飞在抗金战争中的一切努力,是直接服务于南宋的统治阶级的。因而,不论是经由抗战所保全或经由抗战所克复的那些地区,其劳动人民仍然是被安置在赵宋政权的统治和剥削之下的。
虽是如此,我们却不可以把岳飞的抗金理解为单纯为南宋统治阶级服务的事件。因为,当时居处在北部中国的广大人民,是必须在下列两种情况之中,自动或被动地选取其一的:或者归属于赵宋王朝的统治之下,或者被野蛮残暴的女真贵族所统治。既然赵宋政权已作为中华民族的国家标志而有了百年以上的历史,则其时的中华人民,必然都是乐于停留在或转移到这个政权之下的。而何况,与野蛮而且落后的金国的统治相较,赵宋政权终还是高出一筹呢。
紧接在金人攻占了黄河以北的地区之后,金国政府便强制签发汉人壮丁当兵,强制汉人辫发,又把客户一齐登记,刺字于耳,立价标卖,或骗至蒙古高丽去卖,或去交换回鹘诸国的马匹。为反抗这类暴行,大量的华北人民自相团结,从事斗争,相约投归南宋区域内的为数也极繁夥。这些事例,可以使我们明确地体认到,其时的人民大众,在宋金两个政权之间,究竟是要如何加以抉择的。因而,岳飞之一心一意地致力于抵抗金人的工作,是不但体现了赵宋政府统治阶级的要求和利益,更重要的是和那时代一般人民大众的要求和利益也全相符合的。
在赵宋王朝统治时期,封建制度的社会经济的发展,虽在某些角度上已经暴露出其生产关系不能与生产力的性质及状况尽相适合的情形,但就大体说来,却还是封建制度继续作着螺旋式的发展的时代。而崛兴于12世纪初年的女真民族,其生产方式却很落后。其贵族和全部统治阶级中人,全是大奴隶主;主要的生产劳动全由奴隶们负担,在女真人侵占了华北地区之后,首先是强夺这一大生产区的肥沃农田,使“前日之主,今则为客”,接着便又把这些客户“并籍入官”,大量的华北农民便这样地沦落为女真的奴隶,奴隶对于工作本无兴趣,而这般从自由人降为奴隶的,对于女真人更有着极深的仇恨和反抗情绪,自然更不愿为他们去劳作。于是华北的广大农田被女真人霸占之后,逐渐由瘠薄而荒芜,到13世纪初年,华北地区的实际情况是,即在风调雨顺之年,也竟是“田之荒者动至百余里,草莽弥望,狐兔出没”,生产力的破坏已达于极点了。
蒙古军队于1215年,占领了北京和华北平原,随即有人向成吉思汗建议,要把华北平原辟为一大牧场。这一问题之提出,固然还有其他的原因,而金人的长期摧残破坏,已使这一地区凋敝不堪,赤地千里,提供了可以辟为牧场的前提条件,必也是这问题所以提出的重要原因之一。
试想,如果容忍这样野蛮落后的女真人继续向南扩展其势力范围,岂不是连淮南江南等地也将一律由残破而荒芜,而至于会使蒙古人一见即联想到可以辟为牧场的地步吗?
其次再看淮南地区的情况。因为淮南虽是南宋的境土,却时常为女真侵略者的铁蹄所光顾,不断地遭受着战祸。
在北宋一代,淮南是以“土壤膏沃”“廛里饶富”著称的,自宋廷南迁,其地成了宋金鏖战的冲要区域,原来的居民四向逃散,淮南乃几乎成为断绝人烟的真空地带。尽管南宋政府把招诱流民归业作为淮南地方行政的重点工作,而事实却是,不但在赵构一代没有收到实效,即到宋孝宗赵眘的时代,单是淮南东路各州县的荒芜农田,据1170年政府调査所得,为数已在46万亩以上。淮南西路的荒田数字虽无可考,要可依此推见。
甚至于江西湖南两路,因曾一度为女真铁骑所践踏,几度为江淮之间的战祸所波及,在1131年之前已经造成了“无问郡县与村落,极目灰烬,所至残破,十室九空”的景象。
为了保障中华民族的广大人群,使其不为野蛮残暴的女真人所奴役宰割;为了保障比女真民族进步得多的生产力,不使其受到破坏或更向后逆转,一贯的抗战政策和坚强有力地把抗战政策付诸实践,是绝对必要的,而岳飞就在这时始终不变地坚执着抗战的主张,且始终以艰苦卓绝的精神履行着这项主张。这事实,一方面意味着岳飞对于野蛮的侵略者怀着如何深切的仇恨,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他对于自己的同胞和祖国怀着如何深切的热爱。就其动机与效果而论,也全都是符合了当时勤劳人民大众的要求和利益的。
自从1133年起,南宋政府把襄汉一带的防务交付给岳飞负责,而长江下游和淮南东西诸军区,则由刘光世、韩世忠和张俊分别负责。其中只有岳家军曾对于伪齐和女真采取过主动的攻势,其余诸人却只是当敌人打到防区之内时才被动地做一些军事上的周旋,而有时还必须岳飞出兵加以协助,才可以招架得住。
岳飞对敌伪采取主动攻势,前后共有三次:头一次在1134年,他从伪齐和女真的联军手中夺回了襄阳、郢、随、唐、邓、信阳6个州郡;第二次在1136年,攻克了伪齐新设的镇戎军,大军抵达蔡州城下;第三次在1140年,是岳家军的成绩特别辉煌的一次:大军进驻颍昌(今许昌),先锋部队北上而克复了郑州,西上而克复了洛阳。
岳家军的战斗力之所以强大,固然是岳飞平素操练教育的结果,而其更重要的原因,则是因为具备了下述的两个条件,这两个条件都具体说明了岳飞是如何的要把他的队伍与人民大众紧密结合起来,因而也具体说明了岳飞确实是一个独具特识的杰出军事家。
第一,岳家军的纪律之好,不但为南宋诸军之冠,在中国历史上也少有其比。南宋诸将行军所至,一般说来,都不免于勒索财帛,驱虏丁壮,取人妻女,居人庐舍,而岳飞的军队独不如此。他们平时全居住在营房当中,街巷中很少能看见出外游逛的士兵。如在行军途中,“夜宿民户外,民开门纳之,莫敢先入。晨起去,草苇无乱者”。他们始终坚持着“冻杀不拆屋,饿杀不打虏”的原则。
在赵构奖励岳飞的许多诏令当中,几乎每一次都称赞他的治军有法和纪律严明等优点,说一些例如“师行而耕者不变”“涉千里之途而樵苏无犯”等类的话,对别的将帅不用这样的词令,而独对岳飞用之,这便可以确证,岳家军的纪律必非当时任何军队之所能及,而因此之故,岳家军也便到处受着广大人民的欢迎与爱戴。
荆湖北路的人民,在岳飞被害之后,不顾秦桧的凶焰多么高涨,也不怕会因此而引惹出什么麻烦,十分之九以上的人家,全都画了岳飞的像,在家中加以供奉。此外他们更把岳飞的一些事迹,编造为一些传奇式或神话式的各种故事,彼此传述着、广播着。其所以对岳飞这样热爱,固然是由岳飞抗拒金人的战功使然,而更重要的原因,却是由于岳家军曾长期在这里驻扎过,岳家军确曾造福于他们每一人家之故。而岳飞的纯朴笃实的人格,也必有极大的感召之力。
岳家军能获得人民大众这样的热爱,人民大众自然乐意与岳家军合作,尽量给予一些精神的或物质的支援,岳家军的战斗力量自然会因此而大大提高了。
第二,岳飞认识人民武装的力量,而且很重视它。岳飞在南渡之前,曾参加过太行山区的游击战争。及岳飞参加了正规军队,随同宋廷渐向南方转移,其时河北以至山西各地的人民,不愿屈服于女真的统治宰割之下,便自动团结为忠义巡社,靠山的结为山寨,靠水的结为水寨,分别对女真兵马作着激烈的斗争。当李纲执政之日,当宗泽留守开封之日,都曾计划对这些忠义民兵加以领导、组织和支援,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和力量,而在李纲去职宗泽逝世之后,南宋的统治阶层中人却全不考虑此事了。只有岳飞,他确知人民武装力量之伟大,在其身任大将之后,便把结连河朔的忠义民兵作为他的抗金战略的重要环节之一,并经常派人去做联系工作。当他每次带兵北伐之前,更大量遣发人员潜入敌境,策动民兵遥相配合。而河北被金人打败了的忠义民兵,南下之后也全都以岳家军为归趋之地,供给岳家军一些最确实的情报,使其对于敌方的情况了如指掌。
在1140年岳飞的大军进驻颍昌,先锋部队克复了郑州、洛阳等地的同时,黄河以北、太行山以东以西各地的忠义民兵也都大肆活动,有的在大名、磁、相(今安阳)等地专力于截断金人补给线的工作,有的则专力于攻打城邑,例如在太行山以东曾攻入南城和赵州,而在以西则曾攻入绛州垣曲县城。前此没有组织起来的民众,也都于暗中积聚一些兵仗和粮食,往返奔命,也要自行组织起来,以配合岳飞大军的过河。
从南宋立国以来,直到南宋亡国之日,在其对抗外族的战斗史上,要以这次战役的发展为其登峰造极的纪录了。
据一般史传所载,大都是说,在1140年秋岳飞率兵北上建立了辉煌的战功之后,以投降金人为职志的秦桧大不高兴,一则是忌恨岳飞功高,二则是怕因此而得罪金人,致令欲投降而不可能,遂于一日之内连续发出十二道金字牌子,督促岳飞班师赴阙奏事。
就通性真实而论,这样的记载是毫无问题的。岳飞的战绩越高,其遭秦桧之忌必越深,秦桧之谋加罪于岳飞必愈急,这都是不容置疑的。但就个性真实而论,则此记载当中所说十二道金牌一事却是大有问题的。
最先写成这样的记事的,是南宋中叶一个名叫晁公忞的人,他写了一篇《岳侯传》,说岳飞的大军已进屯许昌、陈、蔡以及洛阳一带,“忽一日诏书十二道令班师赴阙奏事”。及至岳珂编撰岳飞的《鄂王行实编年》的时候,取晁氏此文为参考,而就其家中所藏赵构颁降给岳飞的全部诏令当中,却找不出这勒令班师回朝的十二道诏书来,遂改作“一日而奉金书字牌者十有二”,后来宋史中的岳飞传便全是根据岳珂的《鄂王行实编年》摘抄而成的。
岳珂知道“十二道诏书”之全属子虚乌有,而不知改作“十二道金牌”也还是不能言之成理的。杭州到郾城,千里迢迢,在第一道金字牌发出之后,非有十几日的时间不能知道岳飞之肯否俯首听命,且在那时秦桧还不曾以“违抗君命”“图谋不轨”等罪名诬陷岳飞,因而也还不至先即假定岳飞之必不肯遵命回朝,然则何以在同一日中就发疯似的连续派遣十二番使人,赍送十二道金字牌子呢?于情于理既全难说通,很显然,这项记载是不可凭信的。
赵构于1140年寄致岳飞的诏令,岳珂全部编入《金佗稡编》当中,其年七八月中的最后三诏,岳珂取名为“班师二诏”和“入觐一诏”,与岳飞的班师回朝问题密切相关,我们且看这三道诏书说些什么:
(班师二诏之一)得卿十八日奏,言措置班师,机会诚为可惜。卿忠义许国,言词激切,朕心不忘。卿且少驻近便得地利处,报杨沂中、刘锜同共相度,如有机会可乘,约期并进;如且休止以观敌衅,亦须声援相及。杨沂中已于今月二十五日起发,卿可照知。遣此亲札,谅宜体悉。
付岳飞。
(班师二诏之二)比闻卿已趣装入觐,甚慰朕虚伫欲见之意。但以卿昨在京西与虏接战,遂遣诸军掎角并进。今韩世忠在淮阳城下,杨沂中已往徐州,卿当且留京西,伺贼意向,为牵制之势,俟诸处同为进止,大计无虑,然后相见未晚也。遣此亲札,谅深体悉。付岳飞。
(入觐一诏)昨以韩世忠出军淮阳,委卿留京西,为牵制之势。今闻卿已至庐州,世忠却已归楚。卿当疾驰入觐,以副朕伫见之切。军事足得面议。遣此亲札,谅深体悉。付岳飞。
我们把岳飞这次北上之后所接受到的赵构的许多道诏令,与这三道诏令结合起来加以体察,可以知道当时的具体情况是:岳飞于该年闰六月以来,带领大军向北挺进,不但克复了黄河南岸的一些重要城市,而且黄河以北的忠义民兵也大量发动起来,攻城劫寨,遥为声援。金兀朮把大军集中在开封,决定全局的一次战役,势必在开封城下爆发。而为了争取这决定全局的最后胜利,补给物的运送必须充分;淮北的军事进展和防务的布置,必须能够配合;对于黄河以北的忠义民兵,必须由政府给以大量的物质支援。三者缺一,胜利便难有望。这在岳飞必已随时向南宋政府提出,而由于赵构秦桧只想向金人屈膝投降,唯恐触怒金人太甚,他们并不希望有这样的胜利。因而在赵构的好些诏令中总都附有“切须占稳自固”“勿贪小利,堕其诡计”“择利进退,全军为上”等类的话;总不愿岳飞再获致大的胜利。对于配合问题,虽也屡次说已遣韩世忠、杨沂中、刘锜如何如何,而始终却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前线的补给和忠义民兵的支援,更是不在他们的考虑中了。这便激使岳飞在七月十八日的奏章中说出一些极端愤激的话,大致是说:若不以全力争取最后胜利,便只有措置班师了;而就目前已得战果而言,措置班师实可痛惜。这便换来了赵构的“班师第一诏”,对岳飞加以宽解,并令其“且少驻近便得地利处”,对于准备进取决战的事却仍是避而不谈。岳飞到此时只有亲回杭州,向赵构当面去陈说利害,使其能为大局着想而肯尽力于岳飞所要求于他的诸事,因而便有了“入觐诏”中所说“闻卿已至庐州”,“当急驰入觐”一事。
却不料,在岳飞请求到杭州去看赵构的同时,秦桧和赵构已经设计好了一项使岳飞不得不班师的诡计:他们借口说要把淮北河南的广大地区一律交由岳飞负责,以一事权,遂即在这一借口之下,把所有原已布置在这一地区中的别项军队全部撤走了。例如,原来驻扎在亳州的张俊的部队和原来驻扎在顺昌(今阜阳)的刘锜的部队都已先后被调南下了,韩世忠回到楚州(今淮安)去了,杨沂中也离开这一防区了。秦桧赵构的这一诡计次第实现之后,岳家军完全陷入孤立无援的情况之中,若不愿坐待敌人的歼灭,便只有自动作有计划的转移。于是,在岳飞本人南下未久,岳家军也从洛阳、郑州、许昌、陈、蔡等地撤退了。
这次的班师,确实是“恰中机宜”,既没有落入秦桧赵构的圈套之中,也没有被敌人乘隙而加以邀击,保全实力,以待再举。在这里,正表现了岳飞的无比的机智。
据此种种,可知岳飞之由郾城南返杭州,乃是先由岳飞自动提出的。其用意,是要面向赵构陈说抗战前途的近景远景,希望赵构能给以种种支援,使最后胜利可以获得,女真兵马可以被驱回黄河以北。在岳飞作此提议之时,是只想自身南下,绝不是想连大军一并撤回的。却不料赵构秦桧正在此时布置好一项圈套,使其若不退师便将覆师,将二者加以权衡,岳飞只有忍痛班师了。
最后,关于岳飞由郾城班师事件,还存在着两种错误的说法,应在此一并予以驳正。
其一,是出于南宋官方的各种记载的。大致是说:在岳飞既得京西诸郡之后,接奉诏书不许深入,岳飞的部属均请回师,岳飞也以为不可留,遂传令后退。令下之后,军士应时皆南向,旗靡辙乱,岳飞看到这情况,“口呿而不能合,良久曰:‘岂非天乎!’”很显然,这是秦桧的党羽捏造出来以诬蔑岳飞的。在这类的官方记载中,还记有岳飞于班师途中派兵救援淮宁一事,假如先已溃不成军,如何还能从事于此呢?
其二,是出于岳飞的孙子岳珂所编《鄂王行实编年》。大致是说:岳飞一日奉十二金字牌,令班师,飞愤惋泣下,东向再拜曰:“十年之力废于一旦!非臣不称职,权臣秦桧实误陛下也。”飞班师,民遮马恸哭诉曰:“我等顶香盆、运粮草,以迎官军,虏人悉知之,相公去,我等无噍类矣。”飞亦悲泣,取诏示之曰:“吾不得擅留。”哭声震野。飞留五日以待中原父老子弟迁徙,从而南下者如市,亟奏以汉上六郡闲田处之。这段记载,绘声绘影,不失为一段好文章。但所记各事却全是无中生有,是岳珂臆造出来以夸张岳飞的功劳的。检取当时的各项史实与此段记载相对照,全有其抵触不合之处,与前面所引用的“班师二诏”和“入觐一诏”更相矛盾,这三道诏令既断非后来所伪造,则对岳珂的这段记载,我们当然不能信从了。
在此我要摘录艾思奇先生《岳飞是不是一个爱国者?》(《中国青年》第六十四期)一文中的一些话,作为本文的结论。因为这些话语正是从以上的叙事当中可以综括归纳出来的。
岳飞坚决抗拒金人的侵略,他所领导的军队和当时各地人民群众抗金的自发斗争互相呼应、互相联系,而形成全国抗敌势力的中心支柱。岳家军的辉煌战绩,给了敌人致命的打击。南宋终于能够没有完全灭亡,一部份土地上的人民得以不受敌人的继续蹂躏,这应该说是与岳飞的努力分不开的。……岳飞在中国的民族发展史上所起的推进作用,他在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中所占有的地位,就是应该加以充分肯定的。
……
由于他是封建统治阶级中的一分子,他的行动受着自己的阶级的历史的限制,因此就必然要发生各种缺点和错误。……岳飞在抗金以前曾为宋室统治者歼灭了杨么的势力,这是他的错误。……但是,这是岳飞的早期事业中的错误,而在岳飞后来的年月里,他是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了反抗侵略的事业,对民族对人民立下了颇大的功劳。这是岳飞一生事业中的主要方面。……他是最后作为民族英雄而死的,不是作为人民的压迫者而死的。
(原载《进步日报》195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