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析中,我们有时会把货币分成通货与存款。这样区分的主要原因是:自从内战起,无论是铸币还是政府的直接或间接债务,都主要是由通货组成的(在后面将详细分析);存款是私人拥有的资产,并且是由接受存款的银行必须以通货或其等价物形式持有的、与其负债的一定比例相等的资产,因此银行的借贷和投资行为通过存款的创造与货币存量产生了联系。此外,在银行部分存款准备金制度下,货币总量对其在通货与存款之间的划分是很敏感的。正如我们在这段历史中看到的,公众对于两种货币态度的变化以及由此导致的持有两者比例的变化,在货币发展过程中不时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
1867年,公众持有的货币中通货与存款的比例基本相同,1美元的通货对应约1.2美元的存款(见表1)。在1867年以后的五年里,这个比例上升到1美元通货对应2美元存款,这种增长反映了内战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商业银行的扩张。此后即便中间略有反复,但是直到1880年存款通货比率都在这一水平徘徊,此后一直上升并在1929年的时候达到12美元存款对应1美元通货,然后该比率又逐渐下降,到1960年时约为6比1。
表1 1867年6月末通货及商业银行存款的组成
(单位:100万美元)
资料来源(按行):
总额
第1行:Annual Report of the Secretary of the Treasury,1928,p.552,减持有的0.19亿美元金元券(第2行),再减0.25亿美元用来出口或者用于工艺及生产的金币。
第2行:Ibid.,p.550.
第3、5、6、8行:Ibid.,p.552.
第4行:Ibid,减去发行银行现金库中的700万美元(已发行的国民银行券与这些银行国民银行券债务的差额。前者来自A.P.Andrew, Statistics for the United States,1867-1909,National Monetary Commission,1911,Vol.21,p.43;后者来自Annual Report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1918,Vol.2,p.248。)
第7行:Annual Report(Treasury),1928,p.552,减预期损失的1000万美元。
财政部持有部分
第1-9行:总额减银行和公众持有部分。
第10行:Annual Report(Comptroller),1918,Vol.Ⅱ,p.249.
第11行:当时财政部的存款都存放在国民银行。
银行和公众持有部分
第1行:Historical Statistics of the United States, Colonial Times to 1957,Bureau of the Census,1960(Historical Statistics,1960),Series X-285,减在总额中扣除的0.25亿美元。
第2-8行:Ibid, Series X-286,X-290,X-291,X-296,X-297,X-298,也减去在总额中扣除的相同数额。
第9行(银行持有部分):这是国民银行、非国民商业银行和互助储蓄银行数字的加总。国民银行的库存现金数据来自Annual Report(Comptroller),1918,Vol.Ⅱ,p.248,1867年7月1日的数据。国民银行库存现金的构成情况见表A-2。根据James K.Kindahl,“Estimates of Nonnational Bank Deposits for the United States,1867-1875”(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58),非国民商业银行的现金从1867年到1868年都保持平稳。1867-1875年互助储蓄银行的库存现金见表A-2,第1列。
第9行(公众持有部分):财政部外流通的通货减银行的通货。
第10行:Annual Report(Comptroller),1900,p.583.
第11行:Kindahl,“Estimates of Nonnational Bank Deposits for the United States 1867-1875”.
第14行:同第13行。
第15行:银行和公众持有的金币加金元券的总额,乘以 黄金溢价,来自W.C.Mitchell, Gold, Price, and Wages under the Greenback Standar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08,p.304。银行持有的金币和金元券应该与公众持有的黄金存款相等。
在公众持有的全部商业银行存款中,差不多有60%都是由内战创造的国民银行体系下国民银行的负债,剩下的负债属于在几个州的法律特许下成立的银行或者私人银行。
内战后,国民银行飞速发展。1863年2月,国民银行第一次获准发行标准国家货币,并发行由政府债券保证的银行券为战争筹资。在1864年6月3日原法案的弊端被消除之前 [3] ,很少有新成立的国民银行,紧接着在1865年2月,国家规定各州立银行在1866年7月1日(后又改为1866年8月1日)后发行的银行券都要被征收10%的税,这实际上剥夺了各州立银行在发行银行券上的特权。这个重大变化使各州立银行很希望变成国民银行,所以人们普遍认为州立银行会慢慢消亡。伴随着存款相对于通货重要性的上升和各州相对于联邦法律更为宽松的规定,这一形势迅速得到逆转。到1867年,各州立银行和私人银行存款减少的趋势得到遏制。这些银行发展十分迅速,到1871年,非国民商业银行与国民商业银行中的存款数量基本持平。一直到现在,两者的存款数量都基本相等。实际上,后者还经常少于前者。
私人银行不是由州政府和联邦政府所特许的,而是以个人所有制或者合伙制经营的。它们曾经数量众多,而且包括一些最具影响力的银行机构(J.P.摩根可能是其中最著名的),而近几年私人银行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
前面的讨论都是有关公众(包括各州和地方政府,但不包括财政部)持有的通货和存款。另外,1867年财政部持有的存款总额是0.33亿美元,相当于公众在商业银行存款的4.5%;持有的通货总额是1.62亿美元,相当于公众持有通货的30%。很显然,财政部所持有货币的存款通货比率远低于公众,即前者是20美分对1美元,而后者是1.2美元对1美元。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有两个:第一,财政部作为货币发行当局,其财政余额是自身“存货”的一部分,并且可以随时通过印刷更多的通货来增加货币,而无须向公众发行;第二,低储蓄率是独立财政体系的结果。1840年实施的这一体系是关于恢复第二美国银行牌照的所谓“银行战争”的结果,在1841年被中止然后又于1846年重新实施。在1867年前,这种体系下官方支出款项可以由国民银行作为保管人,并且只要国民银行有国家存款或者其他美国财政部的债券作保证,财政部也可以把国内收入存在其中。然而,财政部不得将(以黄金支付的)海关收入存在国民银行。除了个别情况下财政部利用存款为货币政策服务外,其存款数量在19世纪末之前都少于其持有的通货数量或者公众的存款数量,而财政部对货币市场的持续干预使这一数字在20世纪的最初几年中相对较高,并且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由于大量发行债券使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点之后才回落。
商业银行间也互相持有存款,但是这些银行间存款没有在表1中列出,因为一个银行的资产就是另一个银行的负债,所以银行业作为一个整体并表时该项就不必计入。表1中的存款代表的是整个商业银行体系对公众和财政部的负债,这个体系对自身不应有净负债。
当然,银行体系作为一个整体应该持有通货。1867年6月,银行体系共持有2.47亿美元的通货,这一数字基本等于公众持有量的一半,并且等于银行体系对公众净负债的1/3。通货构成了银行体系全部的净现金资产。我们也可以说这是银行体系的“准备金”,但要注意到我们这里所使用的“准备金”并不适用于某家银行的现金资产——很明显包括其他银行的应收款,也不适用于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资金——这通常包括一定条件下在其他银行的存款,并且不是每种通货都可以当作“准备金”。 [4] 不幸的是,现有的数据不能区分银行与公众之间不同种类的通货,所以我们不得不将两者作为一个整体(表1,第1行到第8行)。
内战对通货的影响要大于其对存款的影响:构成通货的三个最大的项目(国民银行券、美国流通券及其他通货)和其中另一个小的项目(辅钞)都是内战的产物。这四部分构成了1867年公众及银行持有通货总额的90%。如果仅考虑公众持有量,那么接近3/4的货币存量——即以上几项再加上国民银行的存款——都是在内战期间产生的,而这些货币种类在内战以前甚至都还不存在。
国民银行券是国民银行的负债。国民银行在发行国民银行券的同时必须存入相当于所发行票据面额111%的特定政府债券。 [5] 在1874年后,银行还被要求以法定货币在财政部存入相当于所发行国民银行券价值5%的偿债基金。 [6] 另外,在1900年以前银行可以发行的国民银行券额度最高不能超过银行资本的90%,在1900年之后这一比例变为100%。国民银行券在1864年首次发行,1866年发行余额就已经增长到3亿美元,1874年平稳增长到3.4亿美元。 [7] 在直到1935年所有含有流通特权的债券都按要求赎回的长达60多年中,国民银行券在货币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虽然国民银行券名义上是发行银行的负债,但由于其需要政府债券担保及其赎回条件,它们实际上是联邦政府的间接负债。因此,它们的价值并不取决于其发行银行的财务状况。如果发行银行倒闭了,法律就会要求财政部赎回该银行发行的国民银行券并授权货币监理署(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宣布用于抵押的债券退出流通。对于银行的资产、股东的个人负债,财政部享有第一留置权,这是为了弥补财政部赎回国民银行券的金额和发行银行存放于财政部5%的偿债基金(1874年之后)以及货币监理署销售作废债券收入之间的亏空。
国民银行券与联邦政府直接发行的通货之间的唯一差别是联邦法律不允许前者作为国民银行的法定准备金,而大部分州允许其作为州立银行的法定准备金。只有法定货币才能作为国民银行的准备金,而国民银行券不属于法定货币。但是,因为公众总体上认为国民银行券与其他债券和通货是相同的,它们都是银行库存现金的一部分,所以以上限制在实际中意义不大。我们看到在1874年后银行也没有因此产生重大问题。 [8] 因此,国民银行券自流通之日起就与其他类型的通货保持了平价关系,我们也很少将它们与由财政部直接发行的通货作区分。内战前由于受到距离发行银行远近等因素的影响,由不同银行发行的银行券之间存在着折价或溢价关系,银行券审查员任由商人及其他人决定某些特定银行券的价值,这些现象在战后就再没有发生过。从该意义上说,内战时期和战后的立法在实现统一国家通货这个首要目标方面是很成功的。
国民银行券就好比财政部的通货,这不仅仅因为它们是联邦政府的间接债务,还因为联邦政府的行政和立法行为间接决定了其最大发行量。这个总量取决于含有流通特权的政府债券的总量。这个最大发行量也部分取决于发行的财务动机,而后者反过来又取决于在市场上购买含有流通特权债券的价格。
这些预期没有完全被实际情况所证实。在1890年以前,国民银行券的实际发行量仅为最大可能量的20%,1900年这一比例上升为28%,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大约为80%。实际上直到20世纪20年代,当用于担保流通的美国债券及政府存款(它也需要担保)首次接近合法债券总量时,国民银行券的发行量才临近最大值。在1905年以前,国民银行的资本量比较少,相较于合格债券的发行,国民银行券的发行面临较大的限制,但即便如此,实际的发行量仍然远低于可以承受的最大发行量。后来,国民银行的资本量超过了合格债券的数量,这样一来资本金就不是一个有效的限制因素了。尽管没有达到最大发行量,但含有流通特权的联邦政府债券在发行市场的低价格仍使国民银行券的发行有利可图(1884-1891年除外)。最大发行量的一部分随着发行利润的波动而波动,但其仍然始终低于预期发行量。我们对此也困惑不解。 [9]
美国流通券是内战时期的“绿钞”,其最早发行的目的是补充税收、支付贷款,为战争筹集经费,其总余额(在财政部内部和外部)在1864年1月达到了4.49亿美元的峰值。由于1866年4月12日的法案条款,其余额在1867年年底下降到了3.56亿美元,直到1873-1874年,其数量一直都被法定控制在这一水平。作为1875年《恢复铸币支付法案》(Resumption Act)的一部分,绿钞的退出是与国民银行券的增长相联系的,即国民银行券每增长5美元,财政部就令4美元的绿钞退出流通,然后在绿钞余额降到3亿美元时停止退出。然而,1878年5月31日出台的法案暂停了绿钞退出流通,这一法案规定了当时的余额——3.47亿美元为永久发行量,这一流通券发行水平一直持续到今天。1865-1878年法律的反复是在有关绿钞及其价格下降作用问题上存在着的政治矛盾的体现,我们在下面将对此展开讨论。
“其他美国通货”(表1,第8行)都是在内战中发行的可流通的通货。它包括附息的法偿票据(我们所知道的极少的公众持有附息货币的例子之一)、政府即期债券和其他非法定支付的债券。 [10] 这些通货在1865年达到2.4亿美元的最大发行量,然后发行量在1867年减少了一半,并于1872年基本退出流通,之后的余额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除了黄金,只有辅钞和白银辅币的发行规模是任意的。其中,辅钞是在内战时开始发行的,由于白银辅币作为金属比作为货币更加有价值,因此铸币的出口增加。在财政部发行辅钞代替白银辅币之前,邮票和私人发行的“纸币”替代银币发挥作用。
表1中我们讨论的最后一项是金币和金元券 [11] ,在纸币时期对其进行估计是最不可靠的了。统计的不确定性导致难以确定黄金在经济中的作用和货币分析中对其进行处理的方法。
黄金作为货币,主要用于国际交易。自从像英国这样的重要国家采取金本位后,黄金在国际支付中的作用就相当于外汇。一些主要贸易国家通过买卖黄金来对冲持有外汇负债而产生的汇率波动风险。 [12] (这种风险在1866年跨大西洋电缆没有建成之前是很高的。 [13] 在此之前,纽约和伦敦的交易者需要两周的时间才能知道彼此市场的汇率,电缆的竣工大大缩短了信息时滞并使其以小时或分钟计。)
因此,交易者和其他进行大量国际交易的机构发现持有黄金和绿钞都很便利。为了提供这一便利,纽约的银行和其他一些机构都有两种存款账户:普通的绿钞支付存款账户和特殊的黄金支付存款账户。黄金存款像绿钞存款一样用美元来表示,不过这个“美元”的意义有所不同。它表示在内战前和1879年后1“美元”所对应的黄金实物数量。在此期间,黄金实物量对应的1“美元”的价值要高于绿钞所对应的1美元,从1864年中期到1865年年初甚至相当于绿钞的2美元,1867年6月则相当于绿钞的1.383美元。(见后文图5的虚线部分,图中标明了1861-1879年黄金的绿钞价格,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内战前及恢复铸币后100美元的黄金相当于多少美元的纸币。)
黄金在国内支付中的作用尽管不大,但值得关注。海关税使用黄金支付。另外,在铸币支付中断的时期,财政部所有债务本金和利息实际上都是按战前货币价值以黄金支付的,尽管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还存在争议。 [14] 一些私人债权的本金和利息也要求用黄金支付。结果,西海岸主要还是铸币本位。在其他地区,人们是用绿钞来报价的,用黄金支付时也要按其当前的市场溢价以绿钞来计算。而在西海岸则相反,人们使用黄金报价,用绿钞支付时按一定的市场折价以黄金来计算。 [15]
实际上,在这个时期有两种货币本位同时存在,即绿钞本位和黄金本位,其中前者是官方的,而后者是非官方的。两者之间的价格比率是由自由市场,即黄金市场或英镑市场来决定的,而并不存在一个固定的兑换比率。这就是为什么它们能够同时存在而不会驱逐对方的原因。 [16] 在表A-1、表1的9-14行以及其他我们所知道的绿钞时期货币统计的总和中,通过将一单位的绿钞美元视为一单位的黄金美元来得到两者之和的做法,严格来讲是毫无意义的:这就如同现在按1:1的比例把加元加到美元上。为了得到公众持有的货币存量的绿钞价值,他们所持有的金币、金元券以及用黄金支付的存款都应随着黄金的溢价而增长,到1867年6月末增长了约38.3%,这也是表1各项统计截止的日期。不幸的是,因为我们既没有足够的财政部以外银行和公众持有黄金存量的数据,也没有绿钞存款和黄金存款的分类数据,所以即使我们假设表1中的黄金存量数据是正确的,也不能精确地对数据进行修正。在表1第15行我们做了一个修正,即认为银行为每1美元的黄金存款持有1美元的金币或金元券。人们可能会认为这样修正会低估总额,因为对绿钞存款持有准备金的银行,似乎没有必要持有与以黄金支付的存款负债等量的黄金。然而事实表明,它们确实是这样做的,而且从银行实务和法律监管方面讲,这样做也是明智的。 [17]
我们的修正必须考虑到,作为货币的黄金的绿钞超额价值肯定会随着黄金美元的绿钞价格的下降而下降。黄金的存款可能会随着黄金升水的降低而增加,因为这样会减少以黄金形式持有流动性资金的风险,而黄金是以绿钞表示的负债的准备金。 [18] 然而,事实上黄金的存款好像并没有增长,如果的确有的话,应该能够抵消黄金升水量的下降。因此,虽然我们估算的1867-1879年货币存量低估了经济总量,但低估的数量是逐步下降的。 [19] 虽然这种低估数值较为可观,但并不显著,正像我们在表1中所作的极小的修正一样,这也是我们没有精确修正表1中数字的原因。